顺生论-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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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两厢情愿的交换。例也不少,古代的,如范蠡到山东,经商发了财,是两厢情愿;现代的,在科技方面有发明,卖专利权,得钱不少,也是两厢情愿,不义呢,具体的路无限之多,但是就其性质说,则可一言以蔽之,是靠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以上压下,以有力压无力,最突出的是有大大小小统治权的。如秦始皇,不是富甲天下,而是富有天下,生前可以建造阿房宫,为死后还大造其兵马俑。小到县令也是这样,如《韩非子?五蠢》篇所说:“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挈驾。”挈驾,用现代的话说是还可以坐小卧车,这钱是哪里来的?显然是由老百姓身上刮来的,所以是不义之财。其下还有不突出的,如出租土地、放高利贷之类,表面看与统治权无关,其实是,社会容许用这种办法致富,也要以统治权为保障。这种发不义之财的路,现在就花样更多,只举一种,是造假货充真货,结果就真大赚其钱。总之,无论古令,富,尤其大富,如果追究钱的来路,就会发现,几乎绝大多数是不义的。这样,关于贫富的情况,我们说富比贫好,就不能不加些限制了。
以上是由富的来源方面考察,说富并不都是可取的。富之后还有去路问题,即怎样花钱,用钱换什么,引来的龌龊就会更多。只说显而易见的一些。其一最严重,因为影响到别人,是旧所谓为富不仁。任何人都知道,金钱可以化为力量。这力量可以正用。但同样常见的是歪角,即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不惜损人害人。这可以较轻,如囤积居奇,贱买贵卖之类,可以较重,如夺人之所有所爱为己有之类。还可以更重,如买通官府或雇用杀手,置人于死地之类。其二是容易走向奢侈浪费。也是由于“天命之谓性”,就一般人说,克己复礼有如逆水行舟,很难;有欲而任其满足就像是顺流而下,简直是求停止,甚至只是放慢也大难。俗语说,庄稼汉多收五斗粮,便思易妻,何况已经成为富或大富,金钱无数呢。于是生活的各方面,由改善而趋向讲究,而更讲究,以至想超过一切人,也许真就超过了,并因此而换来舒适和艳羡的目光,有什么不好呢?只用旧的评价标准衡量,朴素和节制是美德,挥金如土求阔气,正好是走向反面。这反面还会引来更严重的病症,这是其三,精力和兴趣都放在享用方面,进德修业就难了。这情况也是好逸恶劳的结果。人求事业方面有成就,都要费大力,吃些苦,这自然没有使奴唤婢、锦衣玉食舒服,于是,如我们所常见,富厚的反而容易碌碌一生,其四是,坏的影响还会绵延,使下一代成为纨绔子弟,斗鸡走狗,不务正业。这种情况,旧时代常见,现代似乎也并不少见。人,生儿育女,总是希望后来居上的,而用富不当,就必致事与愿违,这也是值得三思的吧?
用富不当的祸害还会再扩张,成为时风,那就必致贻害无穷。所谓成为时风,是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富,或干脆说金钱,是最上的好,是无条件的好,有无上的价值。这无上的价值,不只表现在可以得高的享受.还表现在可以得荣誉。我们都知道,引导一个人做什么,或督促一个人做什么,荣誉常常比敲扑还有力。历史上多少次改朝换代,每一次,前朝的臣民都有很多人自杀,这是因为忠是荣誉。尤其宋以来,女性相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有不少,丈夫早亡,随着死了,因为节是荣誉。荣誉可以使人甘愿舍生,可见其力量之大;又因为它有可能并不货真价实,所以也就很可怕。可怕留到稍后说,先看看金钱是不是可以算作荣誉。我们说不能算,因为它本身并不等于人生的价值,虽然它常常可以用来换取或帮助换取人生的价值。什么是人生价值?追到根本说,是能活,而且活得好。这好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衣暖食饱是,文艺方面有创作也是,慈悲喜舍,使己身以外的人减少苦难,当然更是。求得人生价值,经常离不开金钱,但它终归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拜金主义的时风则不然,而是把金钱看作目的,以为它是无条件的好,有它就有荣誉,缺少就没有荣誉。而仍如既往,荣誉的力量大于一切,于是结果就成为,为捞取金钱,有不少人就无所不为。有权的用权,没有权的用暴力或欺诈,只要真能捞到钱,就算胜利。胜利还有大小之别,小,不满足,还想大,于是,? 单以贪污为例,百万元以上的大户就屡见不鲜了。拜金主义的影响还有平和的,但面更广,是攀比享用,或比赛阔气。甲家里的电视机是18寸的,乙要买21寸的;乙屋里的地毯是化纤的,丙要买纯毛的;丙出门,手上戴一个金戒指,丁要戴两个甚至三个。等等。这等等自然都要用钱换,享用求多求高,钱总会不够,怎么办?规矩的是发愁,不规矩的是想辙。然后就可想而知,是世风日下,乱不能止。大事小说,只为个人打算,这用富不当的结果必是,人世俗而心愁苦,得失相比,就太不合算了。
所以谈生活之道,对于贫富的处理,就不当简单化,一刀切,无条件地说富比贫好。根据以上所谈,未尝不可以嫌贫爱富,但要附加两个条件:一个是来源方面的条件,就是钱之来,应该都是合于义的;另一个是使用方面的条件,就是要用得其当,至少是不至产生坏影响。两个条件都嫌概括,以之对付实况有时会有困难。这也是因为,实况千变万化,以不变应万变,指实说反而不好办。不得已,我们还是只能靠常识。先说来源方面,靠权得贿,造假充真,人人视为不义,没有问题。举个模棱两可的例,开个小店卖小吃,比如一种食品,一碗成本四角,卖九角,法律不管.工商管理部门不问,就可以算作义吗?我看有问题,因为食客嫌贵,会皱眉,卖主清夜自思,也会承认是讨了便宜。富之来,一个重要的要求是花钱的人心平气和。以这个为标准衡量,到大街小巷看看,来于不义的富就太多了。士穷则独善其身,我们求富无妨,但.急要勉励自己,切不可随波逐流。富了,用也是这样,可以用常识为指针,总的原则是.利他好,向上好,朴素好。见诸实行,如有的人出钱办学校,有的人出钱设奖学金,这是利他,好。书与金首饰之间,多买书,少买金首饰,这是向上,也好。至于日常生活的享用,比如睡木床,脚不踏地毯,也活得不坏,就最好还是从俭。这有不少好处,其中之一,我以为不容忽视,是精神状态可以离史书隐逸传中的人物近一些。
贫,可能比富的机会更多,幸或不幸而排在贫的队伍里,要如何对待了最好是不至大贫。事实上也很少大贫,那就专说小贫。小贫还有程度之差,一种程度深的是衣食等不充足,一种程度浅的是衣食不缺,只是无力买地毯、金首饰之类。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应该如昔人所说,安贫乐道。道取广义,不只“朝闻道”的人生之道,其下的,通常所说精神文明的种种,无情如数理,有情如文艺,等等,也算。显然,如果能够寝馈其中,贫反而成为通往高层次生活的大道,也就可以见腰缠万贯之徒而不生艳羡之心了。
五三 聚散
我们住在一个动的世界里。为什么是动而不是静止?也许静止就等于彻底无?我们不知道。动的本身,或结果,是变。变给人生带来很多问题,其中之一是“聚散”。由变不可免的角度看,聚散是常事,可是(尤其是散)会引起情绪的波动,所以如何对待也就成为一个不小的问题。以己身为本位,聚散有与“人”的,有与“物”的;人重物轻,先说人,后说物。
聚散有范围问题,如参加什么大会,人数少则上千,多则过万,都在一个地点,是聚;一般是三四个小时,宣布散会,各自西东,是散。又如自此地到彼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上车或上船,许多人挤在一起,也是聚;到目的地,下去,各自西东,也是散。这种偶然相遇,聚未必喜,散未必忧的情况,还无限之多,因为不会引来情绪的波动,当然就宜于不提。这是说,范围应该缩小,限于非偶遇的关系,聚则喜,散则忧的。这样的关系,以及聚散的情况,也是多到无限,如何述说呢?
想先泛泛地说说,何以聚则喜,散则忧。本书第二分社会部分开头曾经谈到,人在群体中生活,不能没有别人的帮助。这就可以想见,聚喜、散忧的情绪是由生活需要来。这需要,或者算作举例,可以分为三个等级,或三种性质。一种,可纵称为最基本,是有之则能生、无之则不能生的。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所由来,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没有这些人就不能有自己之生;另一种是异性配偶,没有他或她就不能传种,也就不能有下代之生。另一种需要是生活诸多方面的帮助。帮助也有范围大小之别,或广义、狭义之别。广义是各种互利,比如早点吃个鸡蛋,这生蛋之鸡是某养鸡专业户所养,鸡蛋是某小贩所运并所卖,吃的人也算是得到与鸡蛋有关的许多人的帮助。显然,所谓帮助不宜于面这样宽。狭义的帮助指与自己有多种近关系的人的帮助,这近关系,可以近到有亲属关系,或血统关系,以及朋友直到同学、同事、邻居之类的关系。显然,没有这些人的帮助,生活就会大难。还有一种需要,或者说是偏于精神的,是消除孤独和寂寞之感。人是社会动物,像有些出家人那样,住茅棚,不与人会面,交谈,以求确能得解脱,是非常难的。所以人通常总是,或“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不言,晨昏林间散步,左近有个什么人,像是也就能得到一些安慰。这帮助虚无缥缈,用处却未必小,因为人总是人,面壁,难免有被人忘却之感,也是苦不堪言的。总之,生,因为处处需要别人,于是日久天长,也就成为人之性,是总愿意同人在一起,离开就不好过。
再说聚散的情况。先说聚。自然也只能概括说说,是喜的程度,由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来决定。其一是关系远近,比如远的,一般友人,希望聚的心情是三五分,近的,父母妻子之类,希望聚的心情就会成为十分。自然,这关系远近也包括生活细节的远近,比如夫妻关系,就会近到寝食与共,朋友关系就不同,共寝共食,至多只是间或有之而己。其二是时间久暂。一般说.越是聚的时间长,越难割难舍。聚时间的长短,有常有变,比如夫妻关系,可能白头到老,朋友关系就大多是别多会少.这是常;但个别的,也可能夫妻不能白头到老,朋友反而终生不断来往,这是变。感情经常是渐渐积累起来的,所以连和尚都“不三宿桑下,恐久,生恩爱”,常人自然就更甚,多年相聚,一旦分手,专就习惯说,也会难于适应。其三是感情深浅。显然,感情深,就会“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一日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永诀了。感情深浅与关系远近和时问久暂有密切关系。说密切关系,不说必然关系,因为也可能有例外,如有所谓夫妻反目,甚至法庭相见,而来自偶遇的关系,也可能由于志同道合或情投意合而相见恨晚,甚至一见倾心。以上是泛论,至于某一个人,情况自然会千差万别,如有的人交在的人多,有的人交往的人少,多,就会视许多散为司空见惯;不过无论如何,对于曾经聚首的某些人,总会聚则喜、散则忧的。
再说散。有聚必有散,俗语所谓没有不散的宴席,就是这个道理。有情人成为眷属,亲友祝白头到老,当事人也希望这样,幸而上天照顾,真就白头到老,但同时往生净土终归是不可能的,这是说,总不免其中的一个先走,也就还是有散,其他没有如此深关系的人就更不用说了。散也有各种情况。绝大多数是依常规,只举两种情况为例。一种,如母女关系,母比女年长三十岁,如果都按照平均年龄的规律寿终正寝,那就母要早三十年去见上帝,早行,其结果就带来散。又如甲乙二人,在大学同班,相聚四年,毕业,仍分配在一处工作的可能性不大,于是各奔前程,也就带失散。散,少数来于人为。最典型的例是离婚,有情人变为无情人,聚反而难忍,也就只好散。其他还有多种情况,如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弓赋归去来兮,禅宗六祖慧能北上黄梅求道,都是本来可以继续住下去而自己不愿意住下去,也就带来散。还有少数散是来于意外。这可以分量很重,如死于飞机失事、死于车祸之类。
可以较轻,如杜甫《石壕吏》所写,闭门家中坐,有吏来捉人,万不得己,只得由老妪去应河阳役,也就带来散。还可以更轻,如在一地按部就班工作,早出晚归,忽然传来下放之令,
只能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