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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最感人的88个动物故事-第14章

小说: 最感人的88个动物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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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成功求偶之后,多福惊喜的发现自己又怀孕了,随着腹中的胎儿越来越成熟,多福的乳房又渐渐鼓胀起来并分泌乳汁。闻着养母身上熟悉的奶香味,雅塞变得莫名的兴奋,经常很冲动地挤到多福丰满的腹部,尽管总是遭到毫不客气的驱逐可还是乐此不疲。

多福即将临产,现在必须认真考虑雅塞的事了。不管心理有多少不忍,但雅塞毕竟是一只花豹,它与生俱来的天性对鬣狗后代有着无穷的威胁,多福不能冒这个险。

然而,多福的吼叫、利爪和尖牙都在雅塞的固执面前无济于事。多福看到雅塞身上漂亮的皮毛被自己抓得成块脱落,有时也会有些心酸,可是为了孩子,它别无选择。胎动得更加频繁了,多福做出了一个可怕的决定,要杀死雅塞。

当雅塞将一只野兔邀功般放在多福面前时,一直对它非抓即咬的多福突然难得地轻轻舔了舔雅塞的耳朵。雅塞受宠若惊,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多福已经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雅塞颌下的颈大动脉和气管正位于自己的上下齿之间,只要轻轻一合,温热的豹血就会马上涌进自己的喉咙。

然而,含着雅塞的致命部位,长于杀戮的多福却发现自己咬不下去了。但是,胎儿又是一动,多福终于狠了狠心……

就在这一刹那,四周冒出三头凶猛的母狮。雅塞从多福怀里倏然跳出,爬上身边一棵粗壮的大树,然后凌空一跃,轻轻逃出了狮群的包围圈。

多福闭上了眼睛,打算听天由命了。就算没有身孕,它也无法抵挡三只狮子的围攻。永别了,我亲爱的还没来到世间的孩子们。

然而,奇迹出现了。多福听到了狮群的骚动声,万分惊奇地睁开眼睛,简直难以相信,已经成功脱逃的雅塞,竟不顾一切地在狮群后方展开了猛烈攻击,猝不及防的狮群阵脚大乱。趁这个稍纵即逝的短暂机会,多福闪电般冲了出去,很快消失在草原深处。

雅塞喘息着追上了多福,它的脖子被撕开了一个硕大的伤口,汩汩的鲜血滴得满地都是。好不容易撑到多福身边,雅塞如释重负地重重昏倒在地上。多福久久凝视着雅塞虚弱的身体,没有谁知道它此时的心情,终于,它长叹一声,悄然离去。

当天夜里,多福在一个隐蔽的草穴里产下了四只小鬣狗。

雅塞在昏迷中悠悠醒来,发现自己孤独地躺在冰凉的地上,身边没有期望中养母那关切的目光。雅塞不信多福会弃它而去,等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等到多福后,不禁猜测,是不是养母又遇到什么不测。此时的雅塞,身上没有了一丝力气,于是决定养好伤后立即去寻找养母。

一个月过去了,雅塞的伤口基本恢复,它开始了执着的寻母历程。突然,雅塞的耳朵竖了起来,鼻子也不停地翕动,它闻到了敌人的味道。不远处的草丛里,果然趴着四只小鬣狗,好象是不到两个月的幼仔。雅塞知道,他们是养母的同类,但只要不是多福,别的鬣狗都是自己的天敌,它干净利落地结束了四只小鬣的性命。

哈,雅塞兴奋地伸出了舌头——远处急急奔来的不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多福吗?可是,它还没来得及迎上去,多福已经径直扑上来,狠狠地在它的肚腹上咬了一口,鲜血顿时喷涌而出。雅塞顾不上疼痛,它只是不敢相信似的死盯着多福,它不明白,多福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自己。

多福呜呜地哀鸣着,走道孩子们的尸体旁边,温柔地舔着,轻轻地拨着,希望它们能够再度转醒过来,可是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从孩子们的尸体边抬起头来,多福此时的眼里只有无底的悲哀和绝望。

雅塞觉得,那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因为,在那种眼光下,还没开始战斗,雅塞就已经失去了全部斗志,雅塞输了。

于是,雅塞就那么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养母,任凭它慢慢接近,任凭它用牙齿含住自己的咽喉。雅塞的眼前模糊起来,儿时的欢娱又在记忆里清晰无比地重现了。啊,雅塞终于又能接触到养母熟悉的气息了,它们之间的距离又是如此的亲密无间了,尽管,雅塞很清楚,它现在想要自己的命。可是,雅塞丝毫也不想动弹,唯一希望的是,这片刻的温暖,能够多停留几分钟。

雅塞眼里那种奇怪的憧憬和幸福,使多福在将要咬下去的瞬间,怔在那里。稍一迟疑,它便明白了雅塞此时的心境。泪水,悄悄地涌上了多福妈妈的眼睛。

世仇

作者:尹全生

这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长大、刚刚成年的一匹公狼,它承袭了祖辈在大漠里奔袭捕杀养成的桀骜不屈的野性,两眼闪着生机蓬勃、特立独行的气息和气吞万里的寒光。

狼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很少在白天出窝。可公狼不然,光天化日之下照样在荒漠上游荡。它矫健、敏捷、凶悍,那森冷凛然的目光不是在沙漠里寻找猎物,而是在扫视天空,好像它的猎物潜藏在天空哪片云朵后面,潜藏在蔚蓝色的深处。

它在等待和寻找一只鹰。

那是一只曾经捕杀了它的父亲,又捕杀了它的母亲的一只食狼鹰。

当时公狼还在哺乳期,父母忍不住饥饿,光天化日之下到荒漠上觅食,它跟随在后面撒欢。突然,飞过来一只巨鹰,就是凶猛强悍、以狼和黄羊为食的食狼鹰。乌孜别里山本来没有形体巨大的猛禽,这只食狼鹰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落户到这里,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狼的天敌。

那时,公狼还不知道食狼鹰对于狼意味着什么,站着看稀奇。

食狼鹰从高空俯冲而下,箭簇般迅猛。当它意识到危险,拼命逃跑时,食狼鹰已经逼近,巨翅扇起的风飞沙走石。父亲见状猛扑过来,用身体阻挡食狼鹰的攻击。近在咫尺的食狼鹰随即改变了攻击目标,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父亲的后腰。父亲嚎叫着转过头,欲同天敌拼一死活。不料食狼鹰老练而迅速地伸出另一只爪子,准确无误地钩进了父亲的双眼。

那一刻,公狼目睹了食狼鹰的凶猛,凶猛到没有可能抵挡。对于相对弱小的狼来说,除了被捕杀似乎再无其他选择。

不久,母亲同样丧命于食狼鹰的利爪。

公狼是在对食狼鹰的仇恨和恐惧中长大的,是在对父母痛苦的思念中长大的。仇恨、恐惧和思念,最终熔铸成了讨还血债的欲望。它走上了光天化日之下的荒漠,向仇敌挑战……

食狼鹰终于出现了,悠闲、高傲地在天际盘旋,如同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公狼冲着仇敌仰天发出一声宣战般的长啸,而后不紧不慢地小跑。食狼鹰一阵回旋作势后,敛翅俯冲而下,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射向公狼。

公狼开始加速,撒开四蹄向一片灌木丛狂奔,那是展示公狼全部野性和活力的狂奔。从天而降的食狼鹰还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近了公狼,一只钢钩般的爪子抓住了它的后腰。公狼感到钻心的疼痛,但它没有停止狂奔,更没有像父辈那样掉转头与食狼鹰相搏。

遭到食狼鹰从后面攻击时,回头以死相拼,是狼自卫、求生的本能和天性。而公狼克制住了自己。

任何动物得以生息繁衍,都有其合理性。这种合理性的核心,是其本能、天性顺应了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如果没有自己的本能和天性,谁也别指望生存下来,哪种动物也休想生息繁衍。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放任自己的本能和天性,往往又是导致毁灭的根源——不论是作为这种动物整体还是个体。

那么,在一定情况下克制、遏止自己的本能和天性是理智的。公狼克制住了自己。

其实,对狼的攻击,食狼鹰的第一爪不是杀手,而是激发狼回头反击;当狼回头欲以死相拼时,食狼鹰才使出撒手锏——迅雷不及掩耳地将备用的利爪钩进狼的双眼。

食狼鹰的爪子不但强健有力,而且铁钩般尖利。

当即便可直刺进狼的颅腔而使之顿时毙命。

从对父母被捕杀惨痛景象的记忆中,从一次又一次同类遭捕杀血淋淋的场面中,公狼掌握了食狼鹰的伎俩。因此它克制、遏止住了自己的本能和天性,绝不回头,继续狂奔。而食狼鹰这时完全不必等待狼的回头,它完全可以用另一只爪子,抓住狼的脖颈或脑门,腾空而去。但食狼鹰墨守惯用的章法套路,固执地、坚定不移地在等待狼的回头,被狂奔的公狼拖着朝前飞。

公狼已经狂奔到了灌木丛的边缘,食狼鹰还抱着胜券在握的信心在等待。公狼拖着张开翅膀的食狼鹰,狂奔进了灌木丛,食狼鹰被灌木丛撕扯成了碎片。

痊愈后的公狼成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狼王。

红角羚羊

作者:张鸣跃



那头红角羚羊是在种群的跋涉途中出生的,异于同类的红角很抢眼,如出肉见血的弯刀。妈妈首先舔抚的便是他的红角。

片刻之间,他便在妈妈的周围奔跑欢跳了,异常灵动健旺的雄性精灵。紧接着,他便与数百万头同类一起奔涌向前,如铺天盖地的大潮。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种群威风无比,羚角之前所向无敌,铁蹄之下神灵俯首。



红角羚羊一月大时,目睹了一场惨景——

几只野狗围住了一头母羚羊和她的孩子。野狗先是如挑逗一般,追着那小羚羊扑扑跳跳,一边乘机抓挠小羚羊,一边躲闪着母羚羊的头角和蹄子。

而这时,大群的羚羊都闪开了,都站在自己的位置静静地观看着。

母羚羊已被野狗们捉弄得精疲力竭了,可怜的小羚羊也被撕抓得满身伤痕,仍是挣扎着往妈妈身边躲。野狗开始凶狂了,猛扑狠咬,小羚羊的脖子被一只野狗咬住了。这时,母羚羊也闪在了一边,静静地观看。

红角羚羊撞了一下妈妈,就要冲过去。妈妈头一摆便将他击倒了,尔后舔抚他,让他明白大家都明白的事。



红角羚羊不明白。

那么丑陋那么稀少的野狗,凭什么可以在几百万头羚羊面前残害羚羊?

他发现,跋涉的种群中,还一直跟着几只与野狗同样丑陋凶残的土狼,他们都是靠吃羚羊过活,吃饱了就嬉戏玩耍。亦是在羚羊群的鼻子底下,还有并不跟踪只默默等待着的狮子及猎豹们,在扑猎羚羊时,置无数头羚羊于不顾,好像早就知道领养们是不会互救的!

红角羚羊走进肥大而又威风的羚羊王,在显示什么。

羚羊王愤怒了,扑向红角羚羊,比狮子还凶猛。半岁的红角羚羊被击败了,浑身是血。

继续汹涌向前时,红角羚羊一边狂奔一边想:这群体的威风只是为了一起去寻草吃吗?



好长时间,红角羚羊好像已经归顺于群体了,只是猛吃猛长。

精明是教训给的。那次攀越一道泥沟时,他看到这样一种场景——

大家争抢着攀越,后面的用头顶前面的屁股,是帮助也是排挤,弱小的便倒下了,大家便踩着攀越——只要有一点儿怯弱就会倒下,只要倒下就别想再站起来,包括用头将前面的同类顶上去而自己却倒下了的同类,也照样会被同类踩死,没有商量的余地。

红角羚羊有了一悟:力量不到特别巨大时,最明智的办法是保护好自己。



红角羚羊毕竟是红角羚羊,他无法永远掩饰自己。那天,大家正在吃草时,一只猎豹悄悄地爬出树丛,尔后扑向一头母羚羊。

其实,红角羚羊离猎豹藏身的树丛最近,母羚羊在红角羚羊的前面,但猎豹偏偏越过红角羚羊追扑母羚羊。

其他羚羊们全都四散逃奔,直到猎豹已咬住母羚羊脖子扭滚于地时,大家才停蹄,扭转身来观看。

红角羚羊发怒了,箭似的射向猎豹。猎豹万万没想到羚羊会进攻他,并无防备,只紧咬着母羚羊的脖子僵持着,等待母羚羊窒息死亡。一声巨响,猎豹惨叫一声被顶飞了好远,一时挣扎不起来,红角羚羊继续进攻,蹄踏角击,猎豹血肉模糊而死。

过往历史的强弱定律,被红角羚羊倒写了一笔!

红角羚羊归群时,同类们竟像猎豹一样躲他,可笑可恨!



红角羚羊已三岁了。

三岁的红角羚羊成了同类中最雄壮也最深沉的一员。

与其他青春期的雄性同类不同的是:红角羚羊很少在异性面前显弄自己,倒是有不少异性躲开其他雄性的纠缠而偎向他。而且,大多雄性同类对红角羚羊暗存敬畏之心,从不敢挑战。

时机已经成熟了。

这天,羚羊王在属下们让出的一片肥草中静卧歇息时,红角羚羊决定行动。羚羊王架子未倒威风尚在,但明显地带有苍老之态,种群的跋涉也由此缓慢下来。红角羚羊觉得是取而代之的时候了。

红角羚羊沉沉缓缓地走近羚羊王,那不卑不亢的架势和憋足了劲的头角,大家一看都明白了,便伸着头,紧张兮兮地看着。羚羊王当然也看明白了,呼地立起,勾头扎蹄像要迎战。红角羚羊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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