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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时光之轮 1 世界之眼-第75章

小说: 时光之轮 1 世界之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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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觉得还是不要公开佩带这把剑会更好。剑在这里是很平常的东西,但一把苍鹭徽剑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与怀疑;而现在任何人多看他一眼都会让他感到不舒服。他不能给隐妖留下任何痕迹,即使他怀疑隐妖追踪他们并不一定需要这种痕迹。不管怎样,放下这把剑的时候,他总是会感到不情愿。这是谭姆给他的。他的父亲。只要带着这把剑,他就保持着和父亲的联系,他就仍然可以称谭姆为父亲。现在太迟了,他心想。他不知道这个想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相信这是真的。太迟了。

当“雄鸡向北啼”的第一小节响起时,大厅里的几位客人都抬起了头,就连坐在墙边的两名大汉也向前倾了倾身子。一曲终了,包括两名大汉在内的所有人都鼓起了掌。麦特让彩球在双手间来回飞舞时,掌声再一次响起。外面又响起一阵雷声,雨渐渐停了,但气压仍然低得厉害,这样的间歇拉得愈长,下一场雨就愈大。

讯息已经传了出去,夜幕落下时,旅店里已经挤满了人,响亮的笑声和叫喊声让兰德几乎听不到自己在吹什么,只有突然落下的雷声掩盖了大厅里所有的喧嚣。闪电划过窗口,耳朵还没有完全从雷电的轰鸣中恢复过来,兰德已经听到雨点敲击屋顶的声音。现在走进来的人们在地板上留下了一摊摊水迹。

兰德只要一停下来,就立刻会有人喊出某个曲调的名字。其中有许多名字他都不认识,但只要有人能将他们想听的曲子哼上一段,他经常就会发现自己知道这首曲子,而这首曲子在别的地方又有别的名字,比如“快乐的杰姆”在这里被称为“飞奔的三趾鸟”,而在他们前一个留宿的村子则被叫做“太阳的颜色”。有些曲子的名称一直没有变化,而另一些曲子只是相距十里的两地就会有不同的叫法。兰德这一路上也学了一些新的曲子,“喝醉的卖货郎”就是他新学到的,但有时候这首曲子又被称作“厨房里的匠民”,“两个国王去打猎”同时被这里的人们叫作“双马飞驰”和其他几个名字。兰德吹了他会的曲子,人们拍着桌子,要他再多吹几首。

另一些人喊着要继续看麦特的杂耍。有时候,想听曲子的人和想看杂耍的人还会发生争执。有人亮出一把匕首,立刻有一个女人发出尖叫。一个男人脸上流着血踉跄着从桌边向后退去。旅店的两名保镖(他们的名字是杰克和斯多姆)立刻快步走过去,不问缘由便将所有参与斗殴的人都扔到了街上。这是他们解决一切麻烦的办法。大厅里仍然充满说话声和笑声,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除了那些被保镖挤撞到的人之外,甚至没有人朝这里看上一眼。

客人们当然不会对自己闲着的双手有多少约束,特别是当某一名女侍不够小心时。不止一次,杰克和斯多姆不得不将陷在客人堆中的女侍救出来,不过他们这时的速度往往就慢了许多。萨姆往往会对刚被解救出来的女孩大声责骂,摇晃拳头,他总是认为这种事女侍也有错,而流着眼泪、结结巴巴向他道歉的女侍说明她们也愿意接受他的观点。每次萨姆皱起眉头,那些女侍就会打个冷颤,即使他并没有看着她们。兰德很奇怪为什么她们会容忍他这样。

现在萨姆看到兰德和麦特时就会露出笑容。过了一会儿,兰德意识到他不是在对他们笑,他的目光总是滑到他们身后,落在那柄苍鹭徽剑上。曾经有一次,当兰德将错金银花纹的长笛放到身边的凳子上时,这枝长笛也赢得了一个微笑。

当麦特退下,又轮到兰德演出时,兰德趁着和麦特错身的空当对麦特耳语道,“萨姆打算抢劫我们。”在如此喧闹的环境里,兰德必须大声把话说出来,不过他相信除了麦特之外,没有人能听见他说话。

麦特点点头,仿佛一点也不意外。“我们今晚必须把门锁住。”

“锁住门?杰克和斯多姆能用拳头把门板打碎,我们得离开这里。”

“至少等到吃过饭以后,我饿了。他们在这里做不了什么。”客人们开始不耐烦地喊他们继续表演,萨姆则开始瞪他们了。“不管怎样,今晚你想睡在外面?”一道特别响亮的雷声将一切声音都湮没了,眨眼间,从窗户射进来的白光比屋里的灯光还要亮。

“我只是想完整无缺地离开这里。”兰德说,但麦特已经没精打采地坐到凳子上休息去了。兰德叹了口气,吹起了“登亚伦大道”,有许多人喜欢这首曲子,兰德已经将它吹过四遍,但还有人喊着要再听一遍。

现在的问题是,麦特是正确的,兰德也很饿了,而大厅里坐满了人,虽然有一些人离开了,还有一些人被杰克和斯多姆扔了出去,但又有两倍数量的人走了进来,他看不出萨姆现在能耍什么花招。人们喊叫着要看杂耍,听曲子,但大多数人的兴趣还是喝酒和戏弄女侍。不过有一个人和其他人不一样。

这个人在人群中显得非常突出。据兰德观察,这个低档次的旅店里就连为商人提供的私人套房都没有,因此这里也没有商人。在身穿粗布衣服、皮肤因风吹日晒而变得粗硬的客人们当中,却只有这个人肌肤光鲜,双手纤软,穿着一件天鹅绒外衣,黑绿色的天鹅绒斗篷缀着蓝色丝绸花边。他脚上穿着天鹅绒软鞋,而不是靴子。这种鞋不适合在四王镇泥泞坑洼的街道上行走,甚至根本不适合在任何街道上行走。

这个人是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后出现的,他一边甩掉斗篷上的雨水,一边扫视着四周,扭曲的嘴角显露出厌恶的情绪。他将大厅扫视了一圈,本来已经准备要离开了,却又仿佛突然注意到了什么,便坐到了一张杰克和斯多姆刚刚清空的桌子旁边。一名女侍停在他面前,给他端上一杯葡萄酒,他把那只杯子推到一旁,就再没有碰过。那名女侍两次来到他身边都仿佛急着要离开,虽然他根本没有碰那个女孩,甚至没看她一眼,其他靠近他的人似乎也都有着同样的想法。尽管他的相貌和衣着看起来很柔和,但只要有哪个马车夫想要分享他的桌子,他只是侧目一瞥,就会让那个粗壮的汉子将视线转到别的地方。他坐在那里,仿佛大厅里并没有其他人,只有他——还有兰德和麦特。他一直在看着他们,十根手指搭在一起,每根手指上都有一枚戒指在熠熠放光。他看着他们,露出满意的微笑,仿佛认识他们一样。

兰德趁再次换位的机会和麦特提起那个人,麦特点点头,“我看见他了。他是谁?我一直觉得我知道他。”

兰德也有同样的想法,他的记忆深处有什么在颤动,但他就是没办法想起来。不过他相信,这张脸他以前从没见过。

兰德估计他们大约已经表演了两个小时,他将长笛收进皮匣里,和麦特整理好行李。当他们走下舞台时,萨姆挤了过来。他气得一张窄脸都扭歪了。

“该吃饭了,”兰德抢先对萨姆说,“我们不想让自己的东西被偷走。你不去吩咐厨师吗?”萨姆犹豫着,他仍然很生气,装作对兰德的东西不感兴趣的样子,但并不成功。兰德仿佛是随意地挪了一下肩上的带子,让自己的手可以放在剑柄上。“或者你可以试试把我们扔出去。”他故意加重了语气。然后他又说道,“夜还很长,我们还可以表演很久。如果要让客人们继续花钱,我们就必须有力气表演下去,你觉得如果我们饿倒了,人们还会在这里坐多久?”

萨姆向正在往他口袋里放钱的满屋客人瞥了一眼,然后转过身,打开后门,探出头喊道,“给他们吃饭!”他回过身来,朝兰德和麦特吼道,“别吃上一整夜,在最后一个客人离开之前你们都要表演。”

一些客人还在喊着要看节目,萨姆急忙过去向他们解释。穿天鹅绒衣服的人也是焦躁不安的人之一。兰德示意麦特跟在他身后。

厨房被一道厚重的门和大厅分开,除了偶尔有女侍开门进来的动静,否则这里最响的就是雨点敲打屋顶的声音,甚至比隔壁客人大喊大叫的声音还要响亮。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热气和蒸气不停地从炉子与烤箱中冒出来。一张极大的桌子上有一半放着食物的半成品,另一半放着准备盛放食物的碗碟。几名女侍坐在门旁的一张长凳上,一边揉搓着双脚,一边叽叽喳喳地和胖厨娘聊着天。胖厨娘同时和她们所有人说着话,还挥舞着一柄大汤勺以强调自己的意思。她们全都看着走进来的兰德和麦特,但这并没有影响她们说话的速度和揉脚的动作。

“我们应该在有机会的时候离开这里。”兰德轻声说,但麦特摇了摇头。他的眼睛只是盯着那两个已经被厨娘盛满牛肉、马铃薯和青豆的盘子。厨娘已经不再看他们了,她一边继续和女侍们聊天,一边用臂肘推开桌上的杂物,把两个盘子摆在上面,又放上两把叉子。

“时间还够,先吃饭。”麦特立刻坐到凳子上,开始像铲子一样使用起叉子。

兰德叹了口气,但也紧跟着麦特吃了起来。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只吃了一个面包头,现在他的肚子就像乞丐的钱袋一样空,厨房里食物的香气更是让他饥不可耐。他飞快地向嘴里填着食物,但还没等他吃完半盘,麦特已经让厨娘给他又盛了一盘。

兰德并不打算偷听那些女人说话,但一些话不由自主地钻进他的耳朵。

“听起来真疯狂。”

“不管疯不疯狂,这就是我听到的。他到这里来之前已经去过镇上的半数旅店,就是走进去,看一圈,然后一句话都不说就走出来,连在王室旅店中也是一样,就好像外面根本没下雨一样。”

“也许他觉得这里是最舒服的。”这句话引起一片笑声。

“我听说他在入夜时才来到四王镇。他的马喘得厉害,好像跑得很急。”

“入夜才到,他是从哪里来的?只有傻瓜和疯子才会有这么糟糕的旅行计划。”

“嗯,也许他是个傻瓜,但他的确很有钱,我听说他甚至有第二辆马车装载仆人和行李。记住我的话吧,从他身上能捞到大钱。你们有没有看见他的斗篷?我可不介意拥有一件那样的斗篷。”

“他对于我来说有点胖。不过我一直都说,男人如果有足够的金子,再胖也不要紧。”她们全都咯咯地笑弯了腰。厨娘扬起头,也和她们一同大笑起来。

兰德的叉子掉在盘子上,一个让他非常不喜欢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我过一会儿就回来。”他说道。麦特正把一块马铃薯塞进嘴里,几乎顾不得点头。

兰德站起身,将剑带在腰间挂好,朝通往屋外的后门走去。没有人注意他。

大雨倾盆而下,他裹起斗篷,拉起兜帽,小跑着通过马厩院子。水幕遮住了一切,只有电光闪起的时候才能依稀看到远一点的地方,但他很快就找到了目标。拉车的马匹都已经被牵进了马厩,但两辆黑漆马车仍然停在外面,映射着闪电的白光。雷声隆隆,又一道闪电划过天空。藉助电光,兰德看到了嵌在马车门上的金色名字——霍沃·古德。

兰德完全不在意打在脸上的雨水,他盯着那个重新消失在黑暗中的名字。他记得自己曾经在什么地方看见过许多黑漆马车,车门上镶嵌着主人的名字,以及穿丝绸镶边的天鹅绒斗篷、天鹅绒软鞋、保养良好的人——白桥。白桥镇的商人当然有理由前往凯姆林。他有什么理由找遍镇上的半数旅店,然后选择了你在的那一家?有什么理由让他一直看着你,就好像他找到了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兰德打了个哆嗦,突然意识到雨水流到他的背上,他的斗篷织得很密,但也无法抵挡如此强猛的雨势。他急忙向旅店跑去,一路上踩过一个又一个水坑。杰克在他跑到门口时挡住了他。

“好啊,好啊,好啊,一个人跑到黑暗里。黑暗是危险的,男孩。”

雨水顺着兰德的头发不停地流到他的额头上,马厩院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怀疑是不是萨姆太想要这柄剑和那枝长笛,已经顾不得大厅里的酒客了。

他用一只手擦掉眼睛上的水,另一只手握住剑柄。剑柄虽然湿了,但优质的皮革仍然牢牢地贴在他的手指上。“萨姆是不是认为那些人不需要看表演,只要有酒喝就能坐在他的大厅里?如果是这样,我们已经为他做的事也值得吃他一顿,然后我们就走人。”

那个大汉站在门廊里,身上没有一滴雨水,他望着大雨,哼了一声。“在这种天气里?”他的视线顺着兰德的手臂移到那把剑上。“你知道吗,我和斯多姆打了个赌,他说这是你从你的老祖母那里偷来的,我说你的老祖母会把你踢进猪圈里,再把你挂在那里风干。”他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歪七扭八的黄牙,这个笑容让他显得更加卑劣。“夜还很长,男孩。”

兰德挤过他身边走进旅店。杰克没挡他,只是在他背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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