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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悍匪-第3章

小说: 悍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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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夜不归宿的时候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密集,但珍妮也并不为此感到有多难过,因为每天晚上都有梦在伴随她,只是梦里的白马王子,却逐渐替换成了一个有着一双黄眼睛的粗野强壮的不法之徒。



    只是她说什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



    两天前的晚上,当珍妮脱了衣服刚刚上床睡觉,掀开被子,却发现一个人正大剌剌躺在丈夫回家睡的枕头上,一双黄玉似的眼睛在自己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扫视。那种男人看女人的目光小古德林夫人还从所未见,那让她心跳加快,两腿发软。



    接下来六个小时的狂欢,让小古德林夫人软成了泥,化作了水,她彻底屈服了。



    回想那自己从未想象过的一幕,珍妮有滋有味地回味着,美滋滋地叹了口气。



    再往后发生的事,她有些记不清了。自己似乎是赤身裸体地被雄鹰裹在被子里从公馆抗到这里来的。她实在太累了,疲倦不堪,所以乖乖地任雄鹰摆布,随着攀高伏低的颠簸,竟而睡着了。等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这个毛皮堆里。



    自己现在在哪儿?这个土匪到底打算把自己怎么样?不知怎地,这些明明很重要的问题,珍妮连想都懒得想。她躺在毛皮堆里,脑子空空,满心期盼着雄鹰*归来。
第二章 大买卖
    雨静静地下着,一滴接着一滴。



    此时尽管已是深夜,天空依然明亮,呈现出异常的灰白。袭人的寒气似乎由于分量太重,正在慢慢地从天空上往下沉。朦胧的雾气越降越低,纷纷扬扬的细雨,像霜似的散开,封冻的大地在暮色中散发着幽暗的光。阴沉的夜空映照着黑山北麓的山岬,呈现出雄壮而模糊的轮廓。在这片充满落叶松、云杉、梧桐,以及各种各样小灌木所组成的茂密丛林的幽暗里,除了雄鹰之外,还潜伏着匪帮的一百八十六个弟兄。他们全副武装,一言不发,对即将来临的洗劫充满渴望。



    “上帝,老子操你妈。”雄鹰抚摸着下巴上短短的红胡子茬,肚里恨恨地咒骂。为了那个该死的礼拜计算,自己白白浪费了半年的工夫,一想起来就满肚子都是火。



    雄鹰一面喃喃地亵渎神灵,一面甩了甩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扬起头让雨丝无声地落在脸上。他一向喜欢对这种气候——泥泞的雨天、灰蒙蒙的暮色再加上浓雾,的确是个适合做买卖的日子。



    肥羊始终没到。



    他感到有些困了,长长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淅沥的雨声单调地重复着,简直像催眠曲一样。这鬼天气,要是能抱着女人睡觉就好了……那个久旷之身的大屁股女人还真是够劲儿,活像一台水泵,能把男人榨干。她叫什么来着?萝拉?伊莎贝拉还是珍妮?对,是珍妮,见鬼,女人的名字太容易记混了……从今天以后,自己应该一律管她们叫“宝贝儿”,这样也不用面对这个的时候叫成那个……



    正在此时,耳朵忽然捕捉到风中夹杂着几缕不寻常的细微响动。他全身一激灵,这么清脆的金属碰撞……那分明是刀剑交击的声音!



    雄鹰一跃而起,宛如一头受了血腥气刺激的豹,动作灵巧地蹿上了身旁巨大的云杉,瞪大眼睛仔细张望。黄玉一般的瞳仁当间,显出一对针尖大小、殷红如血的瞳孔。



    风是从西面吹来的。



    在那边,远在昏暗的卡贝尔河河岸边;越过黑暗中闪光的冰面,在深邃黝黑的河水对面;帝国首都的灯火仿佛在天边闪烁。这灯火,站在这儿就已经看到了。



    声音的距离应该没那么远,他将视线集中在距离这里还有六英里远的地方。



    石子铺成的大路从灯火阑珊的首都蔓延过来,在月光的照耀下,又白又亮就像女人的大腿。来在这片山岬的前面,在他所注视的地方,一北一东分成了两条岔路,分得开开的。



    向北的岔路是一条重要的贸易纽带。每年数十亿计的葡萄酒、羊毛、食盐还有各种各样的货物,就是沿着它来往于北海沿岸诸多自由贸易城市和帝国的首都。所以也被盗匪们称为“黄金之路”,客栈老板这次通报的“大买卖”,也要经过那里。



    尽管商贸如此繁华,但此时“黄金之路”寂静如死,声音是从另外一条岔路那边传过来的。



    和黄金之路相对应,另一条向东的岔路有道是“战争之路”,穿越连绵数百英里的黑山地区,沿着它走,可以到达库曼人和鞑靼人建立的汗国。



    在雄鹰的记忆里,两国似乎从自己生下来就开始打仗了,小时候还经常能看到沿着这条岔路赶赴前线的一团团士兵和盔明甲亮的骑士,只是却很少有回来的。直到两年前那场大战结束,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变。



    缺乏军费和薪水,前线的十万帝国士兵全军覆没,大批贵族子弟战死,这使各地诸侯对皇室的不满大大增加,帝国的攻势因此停止。而被战争拖得精疲力竭的鞑靼人也损失惨重,在外敌止步的情况下,内部发生了政变,老可汗被自己的儿子杀死。此后,新可汗向帝国的皇帝伸出了橄榄枝,两国就和平了。



    每次想到这件事,都能让雄鹰产生一种自豪感。不是么?他,率领自己的人马劫持了一队马车,长达三十多年的战争因此停止,这正是一个造福万家的和平使者的所作所为。



    现在,这条“战争之路”也因为和平而荒芜,除了偶尔有一些两国使者经过此路之外,没有其他人往来。可没想到,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日子里,废路上竟然有了响动。



    雄鹰眯起眼,努力集中视线,东岔口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但已经无法看得更清楚了。他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聆听。那种独特的摩擦长音,是用优质钢的库曼马刀护手格挡短小兵器的声音;还有马刀劈砍的声音……是库曼人或者鞑靼人,一个,两个……大约超过十五个人,他们应该是一伙儿的,都是刀术好手。另外的那些人大约有六十多个,武器很杂,也没什么配合,但各个都是好手……嗯,有匕首、马刀……还有那种连续的左右挥砍和突刺声,那只能是一柄双刃剑……



    “见鬼,”他低低咒骂了一声。



    除了强盗团伙,还能有什么样的一群人,会使用这么乱七八糟的武器作战?



    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蛇一般轻巧地滑下树干。在一个手势之下,从茂密的灌木和长草里钻出几十个手下。



    “下面的动静可不寻常,咱们可不能耽搁,”他低声宣布,“绞索,你去通知所有的弟兄,埋伏取消了。”



    一个手长脚长的小伙子答应了一声,转身消失在林海里。过不多时,无数只脚踏在落叶上的沙沙声从四面八方传了来。



    在检阅了自己的小军队后,雄鹰阴沉着脸,低声咆哮:“一个让人恼火的消息,有人打算在咱爷儿们的地盘上打食。关于这个,老子绝不能容忍。这才仅仅半年的工夫,看来那些新入行的小崽儿,已经把我们黑山匪帮的名字,忘到脑后、丢到茅坑里去了!”



    首领的愤怒很快就传达给了手下,众人嘈杂起来。



    在很快重新安静之后,旁边的独眼龙副官杀气腾腾地开了口:“那些不知死活的王八蛋……首领,您想怎么干?”



    “不是我想怎么干,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干。”



    愤怒到了极点,雄鹰反而冷静下来。



    “小伙子们,先把水壶里的苹果酒还是白酒喝上一口,都提提神,咱们这就下山。绕过山梁后五个人一组分散开,向东岔路口摸过去。遇到放哨的家伙就放倒,不能有动静,不能让他报信儿。在岔口边上的树林里重新集合,我再安排下一步。”



    维德潜伏在路边的草丛里,用力将大氅在身上裹紧,这种又冷又湿的气候,真是让人受不了。



    他无聊地看着不远处的厮杀。二十五辆硕大的马车一字排开,围绕着这些车辆,横七竖八躺着不少死尸,剩下的人仍然在舍生忘死地格斗。自己的同伴,七十多个穿着黑衣的蒙面人,现在已经一步步占据了上风。那些东方人尽管骁勇善战,但毕竟人数过少,他们砍倒了二十多个匪徒,但也被打死了九个。现在只剩下五个东方人,正围绕着车队当中的一辆巨大的马车负隅反抗。他们虽然满身是血,却仍然挥刀奋战,但大局已定。



    正在此时,旁边的欢呼声响了起来。



    维德转头看去,嘴巴不禁张开再也合不拢来,口水一条线似的往下滴。原来有几个弟兄已经不再去和东方人拼命,而是径直跳上了前面的马车。撬开门后,从车上滚下一只只的箱子,他们用匕首撬,用刀剑砍,沉重的铁箱终于被砸开,一堆明晃晃的金币从里面滚了出来!



    “金,金,金子,这么多!”维德结结巴巴地说。



    他感动得热泪盈眶,喃喃地呜咽起来,“上帝啊,简直太美了!”



    维德恨不得冲上去,抱住这些圆滚滚、亮晶晶的东西,亲吻它们,啃咬它们……基督耶稣啊,我真是个大白痴,为什么在来之前一定要抢着当把风的呢?其实现在看来,就算冲上去跟鞑靼人对杀,只要自己冲的慢一点,也不见得会死啊……



    “上帝啊,竟然有这么多的金子?”草丛响动,另一人在他的身旁趴了下来。



    “是啊,是啊!”他顾不上回头,痛心疾首,“咱们哥儿可亏大发了!哪怕是能摸上一把也好呀,要是能让我摸一摸……”



    这时候前面的战局发生了变化,由于金子分散了不少黑衣人的注意力,东方人趁势反击,又有三个匪徒被砍倒。那个一直在一旁督战的身材粗壮的矮个子,正是他们这次行动的头领,大声咒骂着冲向前面的马车,劈死了一个正在抢金元的弟兄。匪徒们这才不情愿地又向东方人围了过去。就在这空档儿里,几个抢匪跳上了旁边的一辆马车,用刀子和棍棒挨个儿撬开铁箱的盖子,怪叫着将它们一只一只地丢下来。



    维德觉得自己都要窒息了:金币金块儿还有宝石,我的心肝上帝基督圣子圣灵外加圣母玛利亚啊,这些宝贝滚在泥泞的道路上,是那么的璀璨夺目!



    匪徒们欢呼着冲上去,只不过目标不再是人而是金银财宝。这下就连巴兹也蹲下身去,大把地把好东西往口袋里捞。



    他泪眼模糊,咬牙切齿:“鲁克,鲁克,你快看!这帮无耻的贪心鬼,他们要把金子都抢光了!像你跟我这样把风的,估计连一块金洋都分不到的呀!”



    旁边那人叹了口气:“没错儿,巴兹那家伙一向又专横,又自私,根本就是个没老二的混蛋,怎么可能把好处分给小喽罗呢?”



    维德惊讶地转过头来:“没老二?喂!你疯了?你竟然这么说首领,他会把你……”



    可当看清了身旁的人脸,他整张脸都变得跟大便一样。



    “你,你,你是谁?”维德簌簌发抖,身旁是一个他没见过的小伙子,长得很讨人喜欢,黝黑的脸,金色的卷发,湛蓝的眼睛。他一脸善意无害的笑容,但一柄锋利的匕首已经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你可以管他叫‘绞索’,因为他对处理脖子很有一套,”另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传下来,“一个人如果打算高声喊叫,那么在他发声之前,喉管会先颤动,这就是征兆。维德,老子敢担保,只要你的喉管稍微那么颤动一点儿,声音还没发出来,绞索的刀子就会割断你的脖子。就跟宰鸡没什么两样。”



    听到这段话,绞索凶狠地紧了紧刀子,让俘虏连大气都不敢透。



    那个懒洋洋的声音仍然不紧不慢地钻进维德的耳朵。



    “鲁克回答了问题,所以他还活着;查尔斯顿以为自己是条硬汉子,现在他的人正吊在一英里外的树上。兔崽子,你不是非死不可,所以别动错了念头,考虑清楚。如果打算招供,就点点头。”



    这事儿用不着考虑,话音未落,维德就已经忙不迭地点头。匕首撤了回去,一只坚实有力的手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



    维德发现自己面对着声音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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