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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亵渎-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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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败类们本来也想去游山玩水一番,但听罗格家乡穷山恶水,民不过数千,兴趣就有些缺缺。再者战神之锤正是创业之时,也的确不能离开,是以都留在里尔城,出则练习屠宰之技,入则苦修杀人之术。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一众贵族恶少们各自订下了需要的土产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城了。罗格一行则拨马疾驰而去,此去路途遥远,沿路多有艰难险阻,土匪强人自也不少。只是罗格等人也今非昔比,虽说习惯了以多欺少,但对付点山贼土匪的,近来已能以少敌众了。若有那不开眼的贼找上门来,只是来送盘缠路费罢了。罗格心情实在不佳,路上惹是生非,端几个匪窝,也很有可能。

第二卷月陨第七章归途

返乡途中,罗格等人无疑是十分显眼的。这十余骑人高马大,衣甲鲜明,紧跟在罗格身后的一个骑士高高打起龙与美人的团旗。这面团旗是弗朗哥亲自设计,由雾幻审定的作品。旗面上漫天的龙焰,烈火中一个绝色的女魔法师凌空漂浮着,一袭黑袍裹不住魔鬼般的身材。她双手交叉在胸前,仰面向天,一头金发都向天飞舞。虽然从这个角度看不见她的面容,但颈项处绝美的线条已然足够引发无穷的想象。

‘看不到的美人才是最美的。’雾幻如此评价道。

美人的背后,火焰当中,是一对眼睛。巨大的,龙的眼睛。

罗格这身银色的全身甲也很有奥妙之处。经由三道魔法强化之后,其本身物理防御力已经非常的超卓。与贵族败类相处的这几年,费斯灵感不断,炼金技艺突飞猛进,足可当得大师二字了。此次精心泡制的全身甲,还能差了?

首先胸前领口处一道看似装饰的金色常春藤花纹其实是以纯精金打制的魔法阵,魔法符号都蚀刻在金纹的背面,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这道法阵的作用就是在身周形成一道相当于“强化魔法盔甲术”的力场。

其次,在打制盔甲时,金在里面掺入了足足一斤的玄铁,并以精湛的技艺使其均匀分散于整个甲片之中。如此打制出的甲片坚韧无比,金曾让一个龙与美人骑士持破甲斧,全力劈斩一个甲片,结果只是留下半分的浅痕,砸弯了一点而已。

当年罗格巧取豪夺来的那根红色羽毛,经由埃丽西斯法眼鉴定,居然是火焰魔兽不死鸟的尾羽。只是埃丽西斯的黑焰与这魔火格格不入,这羽毛才没被贪污了去。费斯苦阅无数典藏之后,终于引动了这羽毛之中的魔炎之力,封在这盔甲之中。此后整副甲胄变成一片火红,并且这红焰还在不停的流动,盔甲周围三尺之内,宛如熔炉,人畜难近。为此费斯再将一颗极为珍稀的冥海冰泪石熔入魔银,融在盔甲的表层之上。冥海冰泪石拥有至纯的水系能量,滤掉了不断外发的热力。此后这副盔甲就变成了普通的银甲。

至于这甲的好处,罗格是深有体会的。他亲自操斧,大力一斧对着一片甲片砍下,连玄铁都挡不住这厮的蛮力,被斧子破开一个大口子,然而就在要贯穿甲片之际,一股火焰之力炸开,将斧子炸到了一边,甲片终究未被砍穿。过得一个小时,那甲片竟自行恢复了。费斯加得几锤之后,又是崭新的一片甲。

然而这甲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式样颇为古朴雅致。罗格逼着雾幻在甲片角落里刻上了自己的名字,于是这甲又成了雾幻的设计之作。罗格的如意算盘是,将来万一落泊了,就把那刻有雾幻名字的甲片拆下来单卖了,至少十年豪华生活还是能够保证的。

这副盔甲,哪件材料都非常罕见,不是金子可以买得到的。

罗格对这付全身圣骑士甲喜欢非常,因其破后还可再生,是以命名为:“轮回”

“轮回”几乎用光了战神之锤所有稀罕的原料,可算是无价之宝。奥菲罗克观后评价道:“若此甲能有灵魂,则立即可成神器。”罗格马上对灵魂二字留上了神,没办法,死灵法师们个个对灵魂有说不出的敏感。胖子本来想问如何让盔甲拥有灵魂,但硬生生的忍住了。

死灵法术中自有将灵魂封于物体或是不死生物中的技术,其实严格点说风月就是这种法术的产物。只是随着风月力量的日益强大,慢慢的产生了独立的意识,而其它的不死生物则会绝对服从魔法师。想想虽然神之本源这等灵魂能量可一而不可再,但世间强者的灵魂总是有不少的吧?日后遇到机会,再慢慢加害不迟。

罗格那战斧也非凡物。斧柄可拆可合,合则是长柄战斧,拆则是短斧短枪。整把战斧以最上品的深蓝玄钢打成。这深蓝玄钢钢质远较一般精钢来得硬和韧,且含有少量冰属性魔法能量,有少许宁定人心的作用。深蓝玄钢虽然远比不上玄铁的珍贵难寻,但也不易得,好在塞勒斯堡铁矿中采到一些原矿,这才得以打成这柄战斧。至于以玄铁和魔法加持,那也是必须的。但以战神之锤这等财力,也只能做到在外表镀一层玄铁罢了。

斧头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小半月,没有雕刻也没有装饰。由于本身是短柄战斧,斧头并不算大。只是整把战斧沉重异常,比之当日战神之锤卖出的破甲枪重了三倍!也只有罗格这等力气大过了半兽人的怪物才拎得起来。就算如此,罗格也得施展“蛮牛之力”后才能显得举重若轻,行有余力。罗格目前魔力只是个八级法师的水平,但魔控水平精妙无比,是以这“蛮牛之力”一天足可使上七次,外加魔法戒指里贮存的四个“蛮牛之力”,胖子就是想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这魔法加持的状态之中,也不是多大问题。

那斧最大的奥妙,则在于斧头处镶的一块极品黑水晶。这块水晶据称是来自魔域最深处,可以束缚一切怨者的灵魂。这可是对罗格再合适不过了,对死灵法师来说,多少灵魂都是不够用的,力量强大的灵魂更是越多越好。是以此斧名作:“缚魂”

惟一可怜的,就是胖子那马而已。平心而论,此马神骏非常,就是称不上千里名驹,也是甚为难得。只可惜胖子连人带斧,直有四个人的份量,一路上压得那马苦不堪言,跑上几里,就得歇歇。

其它几个败类对顷全店之力给罗格打造两件准神器级的装备倒是没多少怨言。一是战神之锤本来主要就是罗格的心血,二是战斗之中,魔法师的威力要远远大于战士的威力。有这两件装备的罗格,外加那个莫名其妙的风月,只要不是对上大卫。罗歇里奥那类十五级以上的强者,几乎可以说是近战无敌。当然这是指一对一的情况。至于以少打多,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这些败类的身上。一个可以安心施法的魔法师,哪怕是罗格这类八级的菜鸟,也绝对是敌人的恶梦。试想一个一个的“衰弱术”“恐惧术”或者是“疾病术”放过来,就算是实力强运气好,一直不中,也很恶心人的。

罗格临行之前,费斯就已经宣称再不给他打造装备,今后一切要靠他自己了。想要东西,自己动手吧。

“身为炼金大师的弟子,居然打个最简单的魔法戒指都不成,实在也太说不过去了。”

罗格只有嘿嘿傻笑。他蛮力太大,虽然领悟了一些精神力运用的秘密,但对肉体力量控制还差得远呢。魔法戒指不管是什么材料做的,胖子一锤下去,都会砸成一个硬币。

一行人走了半日,已经渐渐驰入了山区。一座阴森森的树林慢慢出现在众人眼前,那条大路穿林而过。此时前无商队,后无旅人,就只这孤零零的一小队骑士。

胖子精神力搜索之下,发觉林中隐着无数充满敌意的精神能量,只是那些精神能量实在不怎么强,比之在异界遇上的最普通的僵尸都不如,正合了胖子以强凌弱的心意。

此时身后一个尖嘴猴腮的“龙与美人”骑士跟了上来,低声问道:“大人,属下感觉前面好像有埋伏。”罗格微觉意外,看来自己属下能人不少,这骑士能感觉到林中的杀气,颇不简单。于是回头问道:“不错,看来是有埋伏。现在就看埋伏之人有没有胆子出来了,叫兄弟们把钱袋都挂在外面!”

只可惜猎物也有危险直觉。

十一个披挂华丽的骑士在林间大道来回徘徊,不住把玩金银财宝,就差没打面大旗,上书“我有钱,来抢我啊!”

林中埋伏众人一个个透过树叶草缝死死盯着那些金币珠宝,却伏在地上不敢稍动,只想等对方冲进来,好中了设好的陷阱。这土匪首领也很有点小聪明,在林中下了不少埋伏。一旦打劫失利,就可退入林中。若是敌人追来,猝不及防之下,肯定要吃上大亏。此计过往屡试不爽,但那首领看到罗格,总是莫名其妙的寒毛倒竖,打死也不肯出林了。

罗格等了良久,也不见土匪出来,气得对着林中破口大骂了一番。然后提起战斧,对着道旁一棵参天古树砍去,几斧下来,刮出了光溜溜一片,再倒转‘缚魂’,在树上刻下一行大字,

‘此处绝无土匪陷井’

字刻好后,方才骂骂咧咧的离去。

半小时之后,一队商队在五十多位全副武装的佣兵护卫下,开到了这里。入林之间,一个看起来是首领的佣兵驰到树前,仔细的看了这个告示,思索片刻。命两个游击骑兵前行探看道路,其余佣兵弓上弦,刀出鞘,缓缓跟上。

众土匪见了这等阵仗,自是不能轻举妄动。

再过一会,一小队商旅来到此处,看了告示吓了一跳。罗格那几笔字实在不怎么样,越看越象出自念过两天书的山民之手。小商旅立即决定绕路而行。

“老大!”一个土匪趴在首领身边,低声道:“再这样趴下去,兄弟们要受不了了。为什么不派两个人去把字给刮了?”

“废物!跟了我这么久都没半点长进!那肥猪骑士说不定正等着我们出去哪!命都危险,还想打劫?去告诉兄弟们,想保命的给我趴到天黑,不许说话行动,大小便就地解决。现在就指望周围这些陷阱啦!”那首领说完,侧耳伏地,仔细听起周围动静来。

又有一只手拉了拉首领的裤角,那首领低声怒喝道:“不是让你们老实的趴着吗?!”背后却没有回答。首领向左回头一看,见所有手下都笔直地站在原地,动都不动,一脸恐惧的盯着自己背后。首领再向右回头一看,见那肥猪骑士笑眯眯的盯着他,把手中战斧随手往树上一靠,斧头立刻没进了树干中去,道:“俺是胖了点,肥还说不上吧。”

那首领这一惊可非同小可,眼前一黑,差点晕了过去,幸好还有份急智,扑地跪在地上,伏地痛哭起来。

这一哭把罗格也弄得呆住了,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上有高堂,下有妻儿啊?”

首领浑身一抖,差点把“你怎么知道?”给说了出来,话到口边,又给咽了下去。他哭声不绝,心思急转,道:“小人遭奸臣迫害,全家遇难,是以不得以在此地劫掠为生!”

罗格哼了一声,示意不信。那人急道:“小人自幼父母双亡,先寄人篱下,后流离失所,……”

胖子一把将斧头从树中提了出来。“小人自小为仇家所掠,多年折磨……”

大斧高高举起。“小人家有悍妻,不堪折辱……”

斧光一闪!“小人毕业于帝国军事学院!!!”

斧子正正好好的停在那首领的脖子上。首领面孔扭曲,大汗滚滚而下,急道:“小人毕业于德罗帝国军事学院,哦……不敢隐瞒大人,是还差半年就毕业了。在毕业前军略对抗上,只因小人出身贫寒,就被要求输给一位侯爵的小公子。后来小人心有不甘,多喝了几口酒,路遇一小美人,小人就……就将她打昏,拖入无人所在,强行上了。事后才发现她是那侯爵公子的意中人。小人连夜出逃,被那侯爵家杀手一路追杀,直逃到此处。生活无着,才聚起一班兄弟落草。”

首领说得又快又急,身子却挺得纹丝不动。刚才那斧子自行入木,锋利无比,他又哪敢动上一动?

罗格仔细打量了几眼这个首领,见他二十七八年纪,中等身材,还算眉清目秀。适才能看破自己在一旁反埋伏,还有几分能耐,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群土匪居然纪律还很严明,这人带兵本事不错。想到这里,罗格哈哈一笑,道:“你奶奶的,居然拿这等酒后乱性的鬼话唬我。若是你心中没起过念头,喝多少酒也乱不了性!”

“是,是。大人明见,其实小人早就知道那女子是谁。只是胆子太小,不喝酒不能成事。”

“你奶奶的,这样吧,今后你就在我手下办事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首领感激涕零,道:“小人名叫罗伯斯基,多谢大人栽培。小人能跟着大人这样的明主,那是三生有幸,家门……”

罗格听得头大无比,怒喝道:“给我住嘴!再乱拍马屁,小心我斧子不长眼睛。让你这帮兄弟先回营地里休整,让他们这段时间小心谨慎,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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