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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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这人间仙境,罗格和精灵长老们却都是愁眉不展。眼前这副盛世景象全靠三棵精灵古树千年积累的魔力支持,这决不是长久之计。目前的城市规模刚刚够装下四个部落的精灵,但是三棵精灵古树的魔力却无法支持这么大的城市。
北国气候寒冷,精灵们难以适应如此严寒,是以精灵古树的大量魔力都耗费在调节整个山谷的气候上。罗格自己也是魔法师,这段时间一直跟着精灵祭祀们学习自然魔法,也能体会到精灵古树的魔力。精灵古树魔力再生的速度远远及不上消耗的幅度。
胖子知道,再过三个月,这三棵精灵古树就会因魔力耗尽而枯萎。那时,寒冷的冬天还没有过去,精灵们的日子可就难过了。当务之急,是立刻让整个精灵族运转起来,寻找到新的魔力来源,支持这三棵精灵古树。
罗格在神谕之城建成的当晚,秘密召集了所有的精灵长老,讨论面对的危局,商议精灵族今后何去何从。精灵长老们一生都在森林中度过,和人族打交道非常的少。在这方面自然要唯罗格马首是瞻,罗格也当仁不让,在修斯长老的帮助下,借机大权独揽。
胖子深深知道,在这乱世之中,谁掌握了军队,谁就掌握了权力的真理。
罗格已经将精灵族最精锐的战士编成了一只八百人的常备部队,其中包括了暗月部落的二百杀手。又在其它部落选出了二百精灵弓箭手、二百剑士、二百精灵骑士,还有魔法师十人。这只精灵部队在北上路上,被罗格逼着,人人手上都染满了鲜血。
成年精灵几乎人人都是战士,罗格粗粗估算一下,若在紧急时刻,足足有五千精灵战士可供他调用。这是一支非常可怕的力量了,只是,精灵们很多战争上的恶习还需要好好改变一下。除了染血的八百精灵之外,罗格并不信任普通精灵战士的战斗力。
胖子在统率龙与美人骑士时候积累了丰富的领军经验和‘作战’经验,同时,龙与美人骑士们大量的鲜血也让他吸取了足够的教训。现在周边都是人族小国,仅凭这八百精灵战士,罗格就有信心狠狠地闹上一把。至少,这支集合了四个精灵部落全部精锐的部队中,至少有一百个精灵相当于黄金狮子骑士的水准。
在这次长老会议上,罗格最大的收获就是取得了在战争方面的全权,可以不经过长老会,任意调动一切精灵战士的权力。这权力大得可怕,但他也深深知道,越大的权力背后,需要他背负的责任也就越大。修斯那阴冷的目光似乎时时刻刻在他背后注视着。
修斯和罗格说得很明白,胖子在精灵族里可以预取预求,这包括了风蝶在内的任何精灵,如果罗格看上了,他都会帮助罗格的。但条件就是罗格要为整个精灵族尽力谋划,要让精灵族走出千年来无所发展的困境。
罗格很不喜欢被人操纵,非常不喜欢。但是修斯的条件实在是诱人,而且这要求,仔细想来其实也不过分。胖子思前想后,觉得还是有可能与精灵族一起共谋富贵的。只是古书中说得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胖子是人族,虽然身为精灵族的神使,但是难保哪天傲慢自大的精灵们不会过河拆桥。他一直试着在黑水晶中寻找一种类似灵魂契约之类的魔法,可以把所有的精灵统统变成自己的奴隶,可惜,操纵灵魂的难度犹在操纵时间和空间之上,试过几次之后,胖子不得不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目标。
但退而求其次,他也要想办法收伏了修斯这个阴险的老家伙。这事需要从长计议,急不得的。安德罗妮不在,他可没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一个十六级的杀手。
执掌塞勒斯堡的时候,虽然有几个损友给自己分忧,但为了照顾不足一千人的衣食住行,几个贵族青年也被累了个半死。现在精灵城市‘神谕之城’规模大了十余倍,更没有塞勒斯堡可以与巴伐利亚公国其它地方互通有无的优势,这一番辛苦,可真是把罗格累坏了。
一个城市要想发展,食物、装备是必不可少的。精灵们精通自然魔法,食物倒是暂时不愁。但是要想自保,装备精良是至关重要的。
罗格指派了五百精灵们四下探测矿脉。同时侦察附近地形,探测是否有什么凶狠的魔兽生存在附近。
他又在第一时间建立起了魔法实验室,将精灵族的十几个魔法师们统统赶了进去,研究利用精灵古树的魔力进行大范围攻防的魔法。这可是在战争中至关重要的。
至于那三个精灵炼金师,二个负责打制上品的魔法装备,而另一个,则被罗格逼着转职成了药剂师。
这位可怜的精灵药剂师要研究的第一个东西,就是毒药,最毒最猛的那种。这当然不合精灵的处世规则,但罗格对他说,这是希洛的神意。至于神为什么要研究毒药,就不是他们这些精灵应该知道的了。作为信徒,可怜的精灵药剂师只要服从他这个神使就好了。精灵们对植物有天生的敏感,这在提炼毒药算是不小的优势。罗格并不指望这个精灵炼金师能够发展到芙萝娅的水平,但只要能研制出一些容易生产、合适大规模使用的药剂就好了。
在研究魔法方面,本来罗格还把目光盯上了三个精灵祭祀。她们的魔力可不弱,长时间在神术中浸淫,肯定会是很好的助力。没想到胖子关于下一步魔法研究的提议被昭晔干脆利落地拒绝了。高傲的精灵女祭祀对胖子指出,她们是侍奉希洛大神的,而不是做些无聊的魔法研究的。祭祀们宝贵的时间要用来祈祷和研究希洛的教义。
这几句话把罗格堵得面红耳赤,他很想说,自己这个神使才更有资格躲在静室里向希洛神唠唠叨叨的。后来想想这个神使也是冒充的,只得作罢。
罗格外貌本就平庸,在人人貌美的精灵族中简直就是丑陋了。精灵们嫌丑爱美,祭祀们又是高傲惯了的,所以昭晔望向罗格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厌恶。
罗格笑眯眯的,恶狠狠地盯了几眼美艳的昭晔,心里恨不得抓住她美丽的尖耳朵狠狠的扭,好听听她痛苦的呻吟声音。他倒要看看,这些傲慢美丽的祭祀能和自己斗多久。临走前,他又狠狠地看了几眼昭晔优美丰满的曲线,波动的胸脯和挺翘的臀部,暗暗在心中起了无数淫秽的念头。
武器装备方面罗格可就是行家了。他生硬地规定,今后所有精灵的铠甲上,如果不是用于魔法符号,一律不许加任何的装饰。所有普通精灵战士的盔甲,格式一律统一。只有达到十级以上的精灵战士,才有资格依照自己武技的特点对盔甲进行小幅的修改。这条规定一出,极为爱美的精灵们顿时怨声载道。但胖子有长老会的全力支持,压根不听任何反对意见。
这条广为精灵们唾骂的规定很快就显现出了效果。以前需要七个精灵工匠工作十天才能制成的轻型胸甲,现在只要三个工匠干五天就行了。胖子的计划是,将所有的精灵战士们统统武装到牙齿。装备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战士的战斗力,特别是低等级的战士更是如此。精灵族装备是精良,但过去最大的毛病就在于不能量产,每个精灵的装备都各不相同,虽然美轮美奂,但于形成整体战斗力可没什么好处。
胖子还忧虑的一点就是精灵们低下的生育能力。这意味着战士折损后,很难得到补充。一万四千精灵,这个群落实在是小了一点。正因为如此,罗格才要珍惜手里每一个精灵战士,才要尽可能的用精良的装备换取精灵战士们多一点生存的机会。
罗格提升了精灵族的战争效率,却一手毁了精灵族的优雅。可是优雅绝对不是罗格考虑的东西。在他看来,精灵族的优雅,除了可以提升点艺术品的价值之外,完全是没有用处的废物。
更让他忧虑的是整个精灵族的巨大价值。一万四千精灵奴隶的价值,会让任何一个国家的君主兴奋的。因此,可以想象的是,一旦与人类国家接触之后,精灵们一定会有几场恶仗要打的。不光要打胜,还要把来犯之敌打痛,这才能保得日后一段日子的平安。
罗格现在已经对今后渐渐的有了构想,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庞大的构想一步步付诸实施了。这段时间来,胖子一手操办精灵族的吃喝拉撒,日夜操劳,几乎瘦了一圈。
现在罗格才明白居上位者有多么不容易。自己管理这一万多的精灵就已经累成这样了,那些管着一城一国的,都是怎么过来的?也就是在这个位置上,罗格才真正对奥菲罗克的生活有了一些了解,他才真正知道了作一个无敌的统帅远远比做一个无敌的骑士要难得多。
忙碌了整整一个月,神谕之城总算上了轨道。一切都还能让罗格满意,惟一让他不快的是,拉姆斯菲尔德和风蝶感情的深厚显然出乎他的意料。罗格用尽威胁利诱,绝色的风蝶就是不为所动。他们对罗格的命令倒是没有不遵守的,只是罗格也没有办法明着让拉姆斯菲尔德去送死。
拉姆斯菲尔德是十四级的精灵剑士,没有安德罗妮,罗格想要单独杀他是不可能的。而要在执行任务时,把一个十四级的精灵剑士派去送死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这件事让罗格伤透了脑筋。可是附近即没有什么厉害的魔兽,又没有大的兽人部落什么的。就算是有,那也不会是胖子先发现的。
罗格曾经派拉姆斯菲尔德带了十个精灵战士,去那四野无人的地方侦察。然后他呼唤风月,想让她出马暗中杀了这一小队精灵。按罗格的估计,风月原本的实力就已经不下于十五级的战士了,现在又独吞了两个天使的好处,还有骨龙、火焰骨魔和众多手下助阵,怎么说也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收拾了这队精灵。
然而风月没有来,来的只是格利高里。骨龙也只探了个巨大的头骨出来,道了声:“主人说了,她拒绝!”
郁闷的胖子没有其它办法好想,只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先将拉姆斯菲尔德远远调离风蝶的身边再说。虽然说自己有长老会的全力支持,但他也知道事情不能做得太过火了。万一被拉姆斯菲尔德抓住把柄,跑来要求跟自己决斗就麻烦了。这种事情,风月是一定不会理的,火焰骨魔和格利高里合起来倒是能收拾了这个碍眼的精灵,可是风月肯不肯放人,罗格实在没有半点把握。看起来,拉姆斯菲尔德手中红光滟滟的长剑一看就知道是把上品魔法剑,胖子虽然肉厚如魔兽,可也没有信心与这把魔法剑争锋。
没了战甲轮回和战斧缚魂,罗格现在是绝对不会和任何战士单挑的。不过还好,看来风蝶没有把那天自己调戏她的事告诉拉姆斯菲尔德。羞涩的风蝶想必是对这件事难以启齿吧?罗格一边回味着风蝶纤巧乳房的绝佳触感,一边阴险地笑着。
胖子这段时间利用职权给自己弄了一身非常漂亮的墨绿全身甲。精灵的手工艺名不虚传,这件全身甲虽然防护力较‘轮回’还差得远,可是在没用什么特殊材料的情况能达到这一步,只能说是大师的手艺了。更让所有精灵们愤怒的是,罗格竟然让萨拉族专门为他的战甲做了全套华丽之极的装饰!
但罗格大权在握,对这些反对声音丝毫不理。
终于,神谕之城一切已经初上正轨。罗格这一日向精灵长老们交待完所有事情之后,终于开始了推行他庞大构想的第一步:去人族世界。
其实胖子庞大的构想说白了就是四个字:随机应变。
一定要再加四个字,那就是混水摸鱼。
如果还是要加,就是他最拿手的本事了:趋炎附势,争权夺利。
罗格身为魔法师,护卫是一定要带的,其中当然不能少了风蝶。除了路上可以借机调戏她之外,许多日子不见,风蝶也已经成为一个十四级的战士了,绝对是个极佳的护卫。从哪个角度来说,这个绝色精灵小美人都是要放在身边的。
至于拉姆斯菲尔德,带了一队精灵战士护卫着精灵冶炼专家们东向深山中探矿去了。罗格随手在地图上一指,就是五百公里。就算是精灵们精通自然魔法,探测地脉绝对有效率,但这么广大的范围,没有一个月,这矿是绝对探不完的。
利用手中的权利变相地将拉姆斯菲尔德发配了之后,罗格这才感觉到出了一大口恶气,放心地上路了。
这些日子,精灵狮鹫骑士们已经侦察明白了就在山那边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人族的小城市,萨依。远远看上去,那个小城的规模并不大,也就是万余人的样子。也没有什么坚固的城防,只是在城市边的山丘上,修建着一个城堡,远远地,曾见到有骑士进出。城堡前有一个规模不大的兵营,进出的人也是稀稀落落的。据精灵狮鹫骑士们判断,这些士兵的训练度并不很足够。
根据精灵们的描述,罗格初步估计那城堡中最多能有十几个骑士,一百不到的步兵。看来这是哪个伯爵的封地,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