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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高德斯编年史-第78章

小说: 高德斯编年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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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可能成为骑士!”尼克惊讶的说道,“这真是令人惊喜的消息,我原以为还需要一到两年的磨砺我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骑士。”
“现在的时局特殊,国家非常需要像你们这样有抱负和理想的年轻人在这时候挺身而出,为国家和人民效力。”莫兰骑士有板有眼的说道。
我没有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中去,只是在一边旁听。或许是昨天的讨伐所受到的伤的缘故,我被一个强盗的弯刀割伤了小腿,好在伤口不深,没有伤到骨头,而且武器上并没有涂毒或者生锈什么的,否则我不是被毒死也要因为破伤风而亡。本来我打算过一两天再回安拜斯的,但是由于春雨节的关系,我不得不带伤上路,而且在安拜斯我可以接受更好的治疗。
“听见了吗?阿伦!”尼克策马来到我身边说道,“骑士!我们很快就可以穿上镶嵌着蔷薇印记的盔甲率兵为国家和人民效力了!”
“哦”我没有过多的搭理他,虽然这种伤并不是第一次,但是伤口钻心的疼痛还是占据了我决大部分的注意力,还有一小部分用来骑马和保持自己不睡着。
“会好起来的罗密欧,到了安拜斯我会找一个高级僧侣为你疗伤。”莫兰骑士过来安慰我说道,“放心好了,你会赶上加冕仪式的。”
“谢谢,”我抬起头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我们继续骑马在树林中漫步,往安拜斯方向走去。我知道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否则他们两个早就到安拜斯了。腿受伤的人骑马很容易摔下来,就算骑得很慢也一样。因此我不得不用一根绳子把自己绑在马鞍上,但即使这样我也只能慢慢前行,不能骑快马。好在这里离安拜斯不远,就算以这个速度也能在天黑前赶回安拜斯。
“停下!”莫兰骑士的声音让我昏昏欲睡的头脑再次清醒过来,因为若不是碰上敌人他是不会这样大声叫喊的。
“怎么了?”我这一问简直就是多余的,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正站在路中间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你是什么人?”莫兰骑士谨慎的问道。
“对于将死之人来说知道我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对方开口说道,话语本身并不是最令我惊奇的,让我惊奇的是她说话的声音,没错,她是个女的。
“就凭你?”尼克策马上前说道,“你没有发烧吧,小姐?”
“不用害怕,我的目标并不是你。”她的语气依旧如丝绸一般平滑。
那身黑色的斗篷遮住了她的全身,我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子,她把自己完全藏进了斗篷里,而且我也看不到她手里有什么武器,事实上我连她的手都看不见,我能看见的只有那件黑色的斗篷。
“放心好了,我是不会让你伤害我的这两位朋友的。”尼克的话音里充满了嘲讽的意味。
“我可以原谅你对我的侮辱,但原在你的老师死后你依然能说出同样的话。”她的话打消了我的一切疑惑,刚才我在猜测他准备干掉谁?如果不是尼克的话就只可能是我或者莫兰骑士了。
说话间,一只握着弯刀的手从斗篷里伸了出来,银白色的刀刃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刺眼,握着它的手也一样白皙,还有那和刀身一样颜色的护手,护手上那个缠绕着荆棘的蔷薇花图案格外显眼,与那身黑色的斗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原来是这样吗?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他们了?”莫兰突然说出了令人费解话。
“我已经说过了,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方还是那句话。
“没错,如果是我一个人,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可你别忘了我们有三个人。”说话间莫兰朝尼克挥了挥手,“尼克,把我的矛给我。”
“遵命先生。”看到莫兰都如此慎重,尼克也认真起来,虽然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何方神圣,但他还是把长矛递给了莫兰,然后自己拔出长剑横在胸前。
我虽然和她没有什么过节,而且受了伤,但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要对莫兰不利,因此我也拔出了剑。不过我还是怀疑她是否真的有本事像他说的那样杀掉莫兰,后者不用说,他的本事或许没有人比我和尼克更了解了,至少我和他比试的时候一次都没有赢过。
我们三个人站成一排,莫兰持矛站在最中间,尼克持剑在左边,这样他挥剑的右手更容易攻击。受伤的我被安排在了右边,我知道莫兰是照顾我,而且我受了伤,战斗起来会很吃力。
“冲!”随着莫兰的一声怒吼,我们三骑同时开始狂奔,而目标竟然是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面对三个骑士,呃……或者说是两个准骑士和一名骑士的冲锋竟然纹丝不动,好像根本就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一样。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发现莫兰的速度越来越慢,变成了尼克冲在最前面。他挥舞着长剑怪叫着冲向那女人,而我则因为伤痛而只能跟在他后面。由于害怕跌下马,我尽量压低了身子,左手紧紧抓住缰绳,右手绕过马脖子往左偏,尽量保持能够刺到她的位置。在即将接触的那一瞬间,我无意间的回头看了莫兰一眼,主要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跑这么慢,难道是他的马出了什么问题?但是我没想到这一眼却看见了我最不想看见的东西,我从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亲眼看见莫兰用长矛刺进尼克的马的后腿。他当时的眼神,根本就不是那个我所认识的莫兰,那个总是教导我们要保持高贵与善良的莫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东西,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描绘的话,那就是——邪恶。
尼克的马在飞速的奔跑中突然摔倒,看上去就像中了什么陷阱一样,连人带马一起摔向那个女人。但是更令人惊讶的事情几乎在同一瞬间紧接着就发生了。那女人一跃而起,轻松避开了撞向她的尼克和他的马,然后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朝莫兰飞去。是的,飞去,我不得不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因为她几乎是与地面平行从我身边飞过冲向莫兰。在她从我身边经过的那一瞬间,我闻到了一阵幽香。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干的,一道闪光过后,我看到的只是莫兰的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最后滚落在路边。等我再回头找那个女人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只有莫兰那没有头的身体缓缓从马背上滑落地面。
“尼克!”我停下马,奋力解开绑在腿上的绳子,从马上跌落下来。“尼克!”
我拼尽全力爬过去,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他的马则很明显已经死了,没有哪种动物能把脖子扭到那种程度还活着。
“尼克!”我抱起他的头,在他脸上拍了几下。
“这……”他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哽咽的说道,“我……这是……发生了什么?”
“……你的马踩空了,你从马上摔了下来。”我违心的说道,你能让我说什么?告诉他我看见他最崇拜的人在后面用长矛刺他的马屁股?
“见鬼,我早就……说过那不是一匹好马。”他说每一个字的时候都很费劲。
“没关系,我们回去再买一匹,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一匹白色的马吗?”
“没错,白色……的马才配……得上我这张英俊的……脸。”他忍不住想笑几声,却变成了咳嗽。“莫兰呢?怎么……不见他?”
“莫兰骑士……他去给你找医生了。”我再次说了谎。
“帮我……告诉他,抱……歉……”尼克的呼吸开始急促,然后,毫无征兆的,突然停止了。
我紧紧抱着他,用一种我自己都从未听过的声音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该死——!”

第三部 派瑞特海的风 烽火乱世(一)

太阳历1462年,时局动荡,教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又再度加强。拥有圣物支持的法王厅也越来越嚣张,极秘密组织“执法者”也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了众人皆知的“秘密组织。”组织内部也进行“大换血”,整个组织的结构和行事方式都得到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变得更直接,也更血腥。人们知道“执法者”的存在,却不知道他们是谁?都隐藏在哪里?因为所有知道他们下落的人都已经死了。这种恐怖的气愤笼罩着整个大陆,使得每一个人都安分守己,生怕惹恼了这些凶神恶煞。经这么一折腾,整个大陆的局势竟然奇迹办的稳定了下来!但事过境迁,总有人不懂得平静生活的来之不易。
现在是太阳历1494年,安东尼二世继位26年后。奥格兰王国北放边境发生了叛乱,一部分反乱份子勾结境外的高山蛮族攻占了边境的几个村落和城堡,竟自立成国,和奥格兰王国分庭抗争。国王安东尼二世对此事极为重视,他立刻调遣了七千步兵和两千骑兵前往北方边境平定那里的叛乱。
其实,连阿伦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就参加了对北方高山蛮族的讨伐军。五年前那件事情在他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他从此一蹶不振,虽然后来因为局势混乱,他破例提前当上了圣骑士,还被授予了爵士的爵位,但他却一点都不为此而感到激动。即使是在受勋仪式上,他也只是为了应付而象征性的笑了笑。
可笑的是,在后来的征战中,他所在的军队屡立奇功,他想不升迁都难。两年的东征西战下来,他很快就从一个小小的爵士做到了拥有一方领土的男爵。虽然他分到的那块封地是所有人中最差的,那里的人口也很少。这或许是他平时内敛的作风和沉默寡言,不愿意讨好上级的关系。但是他在之后的三年里精心的管理着他的土地,现在那里随说不上人丁兴旺、生活富足,但也摆脱当年的那种民不聊生的局面。
这种平静的生活本来很适合现在的阿伦,但不知怎么的,国王调集部队的命令下来后,再加上几位好友的劝说,阿伦竟然真的答应了下来。并且征召了一支还不到一百人的部队随军前往赴战。
其实阿伦带去的人简直只能用少得可怜来形容,他总共只带了76个人,这还是算上了他自己以后的数量。虽然他带来的都是骑兵,但却是轻骑兵。其他参战的领主率领的人数最少都在他的三倍以上,那些领土广阔的贵族人数更是多的惊人,比如负责此次讨伐的卡莫多伯爵,一次就率领了三千步兵前往,他的军队才是这次讨伐队的主力。
在讨伐队的大军里,阿伦的部队是最不起眼的,但阿伦心里明白,他的部下都是值得信赖的老手。因为他带来的这些人都是他以前的老部下,后来这些人也随他一起在他的领地里安家。他们都是战场上的老手,而且训练有素,对阿伦相当忠诚。他们知道阿伦的脾气,虽然在战场上他们无法身先士卒立下奇功,但阿伦总有办法让他们活命。他们知道他们的主子不是个懦夫,阿伦曾经在自己的部队被围困的时候奇迹般的运用树林和河流的掩护带领不到一百人的部队从两千敌军的围困中突围,战后他们再次回到那里清点战场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在那片树林里总共杀死了三倍于己的敌人,而己方则只损失了不到十人。在奥格兰内战期间,阿伦在城楼上单挑叛军头领,最终将对方斩于剑下。
“克斯特利!约翰!”阿伦在马上喊道。
“什么事,主人?”两个骑士很快就骑马赶了上来。
阿伦想了片刻说道,“照这个行军速度,明天拂晓很可拧就要发动进攻。你们吩咐下去,让士兵好好照料马匹,喂足了草料。还有吩咐厨师今天晚上的饭菜弄好点,吃晚之后都检查一下各自的装备,该磨刀的就磨刀,不要到打仗的时候砍不死人。事情做完就去休息,留着精神明天去发泄。”
“是的,主人!”两个骑士点头示意之后策马前去吩咐自己的部下。
这时候,一个身穿冷钢护甲,头盔上扎着一束兰色绒线的骑士凑了过来。“嘿!阿伦!又在耍什么鬼点子?”对方问道。
“嘿,雅克。”阿伦抬手打了个招呼,然后对答道,“没什么,只是吩咐下去让士兵们注意多休息。”
“你怎么知道明天要打仗的?”雅克凑上来拉了拉马缰绳,使他的速度和阿伦保持平行。
雅克和阿伦是多年的老战友了,在骑士训练营的时候两人就互相认识,奥格兰与阿曼人冲突的时候两人也一直隶属同一军团。后来分封土地的时候两人的领地也是紧紧相连。
“我可从没说过要打仗。”阿伦回道。
“你这个狡猾狐狸,”雅克笑道,“我本来是想提前告诉你这个消息的,我们已经到了艾博城堡附近了,上面传出消息说今天晚上会在森林里扎营,明天拂晓对艾博城堡发动突袭。”
“果然是这样,”阿伦点了点头。
“嘿!我可先说好了,明天我就跟着你,你的部队到哪,我的部队就到哪。”雅克狡猾的说道。
“那你可能要失望了,因为我的部队明天哪也不去。”
“为什么?”
“不为什么,艾博城堡很坚固,负责守城的加斯巴多男爵不是白痴,明天的战斗肯定很惨烈,但我们却占不到任何便宜。”
“你怎么这么肯定?”
“你又不是没跟卡莫多打过仗,他除了知道喊‘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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