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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逍遥法外-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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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还有十万八千里,更别提什么人仙了。”牧云淡淡地答道。

“这样啊……”林半顿时大失所望,“原来我还只是一只菜鸟。”

“你知道就好。”牧云微微一笑,“更何况,《金丹大道》上半本只有基本的修炼方法,没有涉及攻击和防御的法术,所以论起战斗力来,你在法师中是最差的。如果遇到其他法师,你恐怕就只有被秒杀的份。”

“幸好我遇到了你,学会了逍遥功法,也学会了御灵。”林半感慨地点了点头,又苦笑道,“不过现在早就没人修仙了,我也遇不到其他法师,倒也没什么危险。”

“谁说的?只不过是你还没进入那个圈子,接触不到他们而已。”牧云正色道,“盘古大陆现在照样藏龙卧虎,修炼者是有的,能人异士也很多,你切记不要大意!”

“你不是说地球上没有灵气,人类都修炼不成了吗?”林半疑惑道。

“是不能获得足够多的灵气,不能修炼成仙,但普通的修炼还是可以的。更何况,你能从灵石中获取浓缩的灵气,他们自然也可以。”牧云解释道。

“那我就只能尽量低调了,遇到这种强人,我就逃跑。”林半无奈地说道。

经过牧云的分析,林半原本膨胀的自信心顿时萎缩下来。他明白了,以自己这点法术,放在以前的修炼界,也只能算是三流人士,随时随地要扑大街的那种。

“逃跑?那不是堕了我们逍遥门的威风?”牧云皱了皱眉,“其实你也不要妄自菲薄,你的精神力和御灵能力,就是你的优势。更何况,你还拥有人仙之体!”

“人仙之体?”林半愣住了,“你不是说我不是人仙,只是法师吗?”

“那是从法修的角度来说的。而从武修的角度来说,你被仙灵之力改造了身体,而且改造得相当彻底……”说到这里,牧云的脸微微一红,话语有片刻的停顿,显然是想起了人工呼吸那件事,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接着说下去,“你获得了凡人可遇不可求的罕见奇遇,一举迈过了易筋、煅骨、洗髓、换血四个阶段,现在已勉强进入破虚阶段,相当于武修者中的人仙了。”

“原来我真是人仙,哈哈,看来我果真是林半仙啊。”林半顿时又得意起来。

“人仙确实可以被称为半仙,不过,你只是勉强挤入人仙之境,最多只能算四分之一仙。”牧云苦笑道,“你缺少武修的方法,可以说根本没有以武入道的基础,完全是被动地接受了身体改造,所以你这个人仙之体很不靠谱。比起以前修炼界的武修人仙来说,你的实力最少要差上一半多,只不过是你肉体修复能力比较强,和他们差不多罢了。正因为这样,你要想度过‘破虚’这一关,就是难上加难。你武修的境界高,法修的境界低,而武修和法修的基础都很弱,能力也很低,想往前再进一步很困难,可以说你就是一个修炼界的怪胎,所以刚才我才说你的情况很复杂。”

听了这番话,林半默然无语,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按牧云的说法,在武修系统中,易筋、煅骨是炼体,并不算厉害,而煅骨是通窍,换血是蜕凡,就相当厉害了。破虚则是更高层次,一旦明窍,就能掌握体内大阵的奥秘,接近羽化成仙地步,身轻如燕。可以飞腾,故称为人仙之境,又称为地仙。

当破虚层次达到圆满时,就能硬生生地将凡胎肉体转化为仙胎肉体,直接肉身破开虚空,修成仙神之体。

要成仙,最重要的是最后一关,而武修和法修殊途同归,都讲究一个心得和顿悟。而这个顿悟是有前提的,需要从之前的修炼基础中提炼出来。

林半练过金丹大道的上部分,在法术修行上还勉强有些心得,但偏偏法修的境界还停留在聚神的低层次上,离人仙境界还有十万八千里,凭法修之道显然成不了仙。

而在他的强项,身体素质上,虽然靠着仙灵之力,勉强混到了一个人仙之体,但根本没有相关的功法和武修经历,所以离真正的人仙境界仍然有十万八千里,凭武修之道照样成不了仙。

人仙的体魄,法师的术法,却都没有牢靠的根基,林半就是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怪胎。

成不了仙,按理说也是很正常的,但这就意味着在牧云所说的末世大劫中,他和其他普通人一样,难逃覆灭的下场……

既然是末世大劫,完蛋也是正常的,普通人谁也没指望能逃脱。关键是林半现在不是普通人了,甚至已经初步摸到了得道成仙的门槛,可以说比起其他修炼者来说,更有希望。

但偏偏他的情况如此复杂,高不成低不就,最后还是成不了仙,注定逃不脱大劫中毁灭的结果,这种不甘心的绝望,还不如原本就没有希望好……

林半愣愣地想着心思,半晌才忽然想到一件事,顿时眼睛一亮:“牧云,我不是学了天龙仙境的逍遥功法吗?难道还比不上凡间的什么武修、法修方法?

一说到逍遥功法,林半心中又涌起了许多疑问,于是不等牧云回答,又追问道:“对了,逍遥功法不是仙人的功法吗?我既然不是仙人之体,为什么可以学习和运用?”

这两个问题算是问到了要害,却也牵扯到一些天机,所以牧云以前总是语焉不详,不肯明说。但现在,牧云犹豫了好一会,还是给出了答案:“这些答案本来涉及到天机,但我不可能呆在你身边一辈子,所以有些事,我也破例告诉你了……”

按照牧云的说法,逍遥功法来自于人族聚居的天龙仙境,是专对人族设计的特殊功法。只要是人类之体,不管是凡人还是仙人,穴窍和体内的阵法排列都是一样的。因此这套功法可以跨越不同的空间使用,只要有了仙灵之力,就可以使用这套功法中的仙术。只不过仙人下凡后,威力会大打折扣而已。

而天龙仙境也不断有新的人类出生,这些小孩因为出生在仙境,父母又是仙人,因此出生时就是仙灵之体,牧云就是这样。

仅仅拥有仙灵之体,还只是区别于凡人而已,可以被称为仙人、仙子,但并不算仙境正式承认的天仙。不过仙灵之体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什么凡人的情感,修炼起来事半功倍。虽然因为遗传基因,他们体内还会有人类七情六欲的种子,但有父母和师父们指引,加上仙境环境特殊,因此斩七情灭六欲就相对容易得多。

比如牧云在学逍遥功法时,在她师父的教导下,她只用了三个月,就顺利斩去了七情,进入了逍遥功法第二层,之后也只用了两年多,就分别斩断了六欲,连升六级,顺利晋升到逍遥功法第八层,正式成为了被仙境承认的天仙。

在仙神界,人族有“天仙、仙尊、仙皇、天尊”四个层次之分,虽然牧云目前还是层次最低的天仙,但只要她顺利进阶到逍遥功法第九层,就大有希望成为仙尊,再上层楼。

至于第八层功法到底应如何修炼,要达到什么境界,牧云还是没有透露具体内容,只说与她下凡的任务有关。

林半挠破了头,也想象不出在断七情灭六欲之后,还能怎么样,如果把灵识也断绝,那不是变成彻底的石头人了吗?

“这个问题,等你能修炼到第八层时,我自然会禀明师尊,决定是否传授给你的。”牧云看着林半心急的样子,忍不住摇了摇头。

第八层功法,涉及到凡人向天仙的转变,是不能随意传授的,就连仙子也不例外。想当年,苏玲珑就是声称自己已断七情绝六欲,跨越过了第七层,并向她师父要求传授第八层功法。她师父却在检验之后,坚称苏玲珑只是假突破,还不能传授第八层功法给她。苏玲珑便认为师父是偏心,一气之下卷走师门重宝,私自下凡,这才有了今天牧云和苏玲珑的争斗……

而逍遥功法的奇特之处,就是针对人体的穴窍、阵法来设计的,凡人之体也可以修炼,并使用其中的仙术。而当凡人修炼到第八层时,也就顺利迈入天仙境界,直接成仙,比起凡间界流传的种种武修、法修之法,更为简单直接。

但这套功法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对于斩七情、断六欲有明确的界限,一步都省略不得,所以在凡人斩断七情之前,只能始终停留在入门阶段的第一层,不得寸进。相反,凡间的武修、法修功法却是针对凡人的这一弱点设计的,先将人体的功法修炼到极限,再在最后的羽化、破虚阶段来斩七情、断六欲,以求一举成功。

也正因为这样,林半虽然学了逍遥功法,但层次太低,威力也相当有限。而且他进阶的可能性也不大,试想他这么一个对多彩人生正满怀热情的少年,什么都感到新鲜和好奇,什么都想尝试,又怎么能斩七情断六欲呢?

林半和牧云谈了半天之后,终于觉得修仙的前途渺茫,只得暂时丢开了这个念头,笑道:“算了,不说这些了,我老爸还在等我们呢。今天多亏了你帮忙,走,我请你吃顿大餐……对了,你在仙境吃过鲍鱼吗?”

牧云没想到林半的话题一下子从逍遥功法跳跃到了鲍鱼身上,她哭笑不得地叹了口气,无语地跟在林半身后,向医院走去。

第六十四章  先来碗鱼翅漱漱口

林半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此时病房里又多了明州市电视台的两位男记者,林半见到他们时,这四位记者正在收拾摄像机和采访工具,看来采访刚刚结束。

周院长热情地邀请四位记者去吃饭:“各位记者,辛苦了,一起吃个工作餐吧。”

沈玉妍推辞道:“不用了,我还要回去写稿子,争取尽快把这篇新闻报道播出来。”

沈玉妍是省电视台的,另外两名记者则是市电视台的,如果这个新闻被市里先播了,省台再播,眼球效应就不足了。

她身后那位扛着摄像机的男记者顿时急了,对着沈玉妍使了好几个眼色。毕竟像这种对沙州市中医院很有利的新闻报道,医院有求于记者,饭桌上多半要给个红包当作润笔费,说不定还会塞两条好烟给他们。如果不吃饭,这红包就不好拿了。

林半笑道:“对,饭总是要吃的。今天我爸的腿脚好了,这是大喜事,一定要庆贺一下!这顿饭我来请,咱们去华天。”

见病人家属请客,周院长和朱医生都欣然同意,沈玉妍也不好再推辞,只是她听到“华天”二字,便忍不住重新打量了貌不惊人、衣着普通的林半几眼。

华天大酒店是沙州市最高档的酒店,菜价也贵,一顿饭吃个几千块是常事。毕竟就算一块普通的萝卜,进了华天大酒店,也是身价倍增的宫廷萝卜。刚才沈玉妍在采访中,得知林家的家境很贫寒,现在林半竟然敢去华天酒店吃饭,这件事就显得有些古怪了。

有了这份疑惑,沈玉妍便开始绞尽脑汁地搜索起记忆,想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林半。

林半以往只听说过华天大酒店的威名,却从没奢望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去腐败一把。但现在他已是今非昔比,自然是昂首挺胸地走进了那家酒店。

进了装潢华丽的大包厢后,十个人坐在宽敞的大圆桌前,林半一口气点了十多道名贵的菜肴,其中包括他从未吃过的鲍鱼、海参和燕窝、鱼翅。

点完菜后,林半又要了两瓶五粮液,几包蓝芙蓉王。

“林半,那个……你的心意我们领了,不过你家里也不是很宽裕,点这些菜没必要吧?咱们吃点家常菜就可以了。”朱朝文医生是知道林半的家境的,忍不住说了一句。

朱朝文还是来过几回华天大酒店的,知道这些菜特别贵,那种极品鲍鱼,一个就要1999元,而林半竟然给每人都点了一个,让他不由得担心起这小子吃完后会脚底抹油,让医院来买单。

“朱医生,不用给我省钱,今天是好日子,咱们放开了吃。”林半微微一笑。

林半以往穷怕了,因此是典型的拜金主义少年,他一直觉得“我也没多少钱,只不过现在吃点什么,买点什么,都不用再问价钱了”这句话是最装B的,至于“先来碗鱼翅漱漱口”之类的话则是最拉风的。现在他的卡里有880万,扣掉黎乐雪硬要存在他这里的140万,他的个人财产还有740万,因此点起这些菜来,自然是脸不红来心不跳。

钱能壮人胆,这句话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这些天来,林半一直想请牧云吃点凡世间的美味,但他们一直住在黎家,也就没能如愿,现在林半自然要借这件大喜事尽尽心意。何况他的父亲、妹妹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些山珍海味,他自然也要让他们尝尝鲜。

暴发户有了钱之后,总会想着吃遍以前没吃过的东西,买遍自己以前只能眼馋的东西,以弥补自己以前受过的贫穷困苦,林半现在也是这样。他发达之后,心态也迅速地改变着,以前他总是拼命地节省,拼命地存钱,以备家里的不时之需,但现在,钱实在是来得太容易了,于是他开始接受新的理念——钱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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