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卡-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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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已经成名立万了一般。
“哇,你说的我好开心啊!”朱萌萌双眼放光,幻想起了美事儿。
“嗯,这对你来说,是成名的好机会。”王笑继续诱惑道。
朱萌萌突然面色一整,很严肃的问:“但我如何相信你?你刚才说了一般人是得不到这些情报的,那你既然那么有本事能得到这些情报,又何必来找我交换什么情报呢?你说的话前后矛盾嘛!”
“你最好相信。”王笑喝了一口咖啡,又缓缓道:“这对你来说,是错过就难逢的机会。但对我来说,我可以找其他人打探情报。而且,你要明白,我的情报是在江城市获得的,我在江城市有丰富的人脉,所以能获得内幕的情报。但到了京城这个地方,我人生地不熟的,没有建好的关系网络,所以才有了你的机会。”
“哦,好像有些道理。你让我好好想想。”朱萌萌用一只手支着脸蛋看着王笑做思考状。如果被不明内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她看着王笑花痴呢!
“你可以考虑一下。”王笑继续喝咖啡。
其实,王笑的情报主要是通过黑客手段获得的,但通过黑客手段获得情报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毕竟很多情报最初是不会进入网络系统的。等到王笑从网络系统得到的时候,可能就已经太晚了。就算是监听,王笑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每个角落都能监听到,所以与别人合作,互通有无,提高效率,是必须的。
王笑现在本事很大了,就是还缺少关系网。
服务员将奶茶端了上来。
朱萌萌搅着奶茶想啊想,王笑现她认真的额样子还挺可爱的,就是跟这一身的儿童睡衣太不协调。过了好久,朱萌萌决然的说道:“好,我跟你合作。”
“我的说来话长。你先说吧!”王笑不见兔子不撒鹰。
“这样吧,我没带录音笔。这么重要的事情,凭我的脑袋记不下来。我们换一个地方谈,我先回家换个衣服。耽搁不了多少时间。我家就在旁边那栋住宅楼中。你看,从这儿就能看到。”朱萌萌说着话站了起来,用手指着窗外给王笑看。
王笑一看,果然挺近的,走过去估计用不了十分钟。
朱萌萌点的奶茶一口没喝,王笑潇洒的付了账,两人离开咖啡厅。
在那地方,人多嘴杂的,也不好交换情报。
在去朱萌萌家的路上,王笑跟朱萌萌聊了几句,了解到朱萌萌也是大一学生,当然马上就要升大二了,跟王笑是一样一样的。以此判断,朱萌萌应该跟他同岁,如果上学早可能要小点,但那张娃娃脸看起来就太小了。朱萌萌到《京城日报》当实习记者,是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是想要锻炼锻炼。因为她老爸跟《京城日报》是老同学,她自身能力和学业成绩也非常好,所以实习机会得来的非常容易。今天在《京城日报》登载的报道,是她作为实习记者的第一篇报道。
一路上,王笑帮着朱萌萌提着购物袋。朱萌萌一边跟王笑闲聊,一边吃点零食。看着朱萌萌童真无邪的样子,王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人跟人的际遇真是没办比,像朱萌萌这样快乐的性格,那要多好的家庭才能培养出来。与朱萌萌相比,王笑觉得以前认识的人都活得太苦了,大概朱萌萌是他见过最健康的一个。
当然,郑菲除外。但郑菲并不是童真型的,相比起来,童真的人更快乐些。
跟着朱萌萌乘坐电梯上楼的时候,王笑忍不住问道:“你跟我第一次见面,就带我到你家去,你不觉得危险吗?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呀!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你是坏人吗?你想干什么?”朱萌萌做出吓了一跳的表情,两只手可怜的挡在面前,退到了角落里面。但很快她又冲着王笑做了一个鬼脸,像是安慰王笑似的笑道:“你放心啦,世上哪有那么多坏人,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坏人。你不要那么紧张,我家人都挺好的。”
王笑看到朱萌萌这番可爱的样子,不觉怎的突然觉得心中有些酸。
从小到大,从没见过坏人,那是什么概念?
想起来,他遇到的坏人太多啦!
相比之下,他虽然本事很大,但平时还没朱萌萌有安全感。
这个是不同的人生赋予他们的不同的性格。
当朱萌萌用钥匙开门的时候,王笑突然觉得心中好温暖,再没有比一个年轻女性肯带你回家这种信任更让人感觉贴心的了。就算是王笑这种经历了许多腥风血雨,心灵已经变得有些冷血残酷的人,都不禁感到了那种欣慰的温暖。
房门一开,王笑就闻到了浓烈的饭菜的香味儿。
“爸,我回来啦!”朱萌萌娇声喊着,将拖鞋脱门口,光着脚就跑了进去。
王笑见到一个中年男人端着一盘菜正从厨房出来,长得文质彬彬的,一身的书卷气息,就是朱萌萌的爸爸,刚才做好了午饭。王笑这才明白,原来朱萌萌家是有男人在的,他还以为就朱萌萌一个人在家呢,怪不得敢把他请上来。
“鬼丫头,回来也不按门铃,吓你爸爸我一跳。”朱萌萌的爸爸佯装怪责道。
“嘿嘿,我故意的。我今天带回来一个朋友,他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呢,所以我就装模作样的吓吓他。”朱萌萌说完,回过头来冲着王笑做了个鬼脸。
王笑此时正在门口犯难呢,他看到在门口有个鞋架,上面放了几双拖鞋,应该是进门要换鞋的。但他不知道哪双拖鞋是主人自家穿的,哪双拖鞋是预备给客人穿的。所以,他只能提着一大堆的购物袋站在门口。
幸好朱萌萌的老爸很快给他解了围,冲他说道:“进来吧,不用换鞋,待会儿拖一下就行了。”
第四卷 初显才智 第261章 交换情报
王笑进了屋。
在房内门口放着一块红色地毯,王笑用脚在上面蹭了两下,然后才走了进去。
“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爸,朱德才!”朱萌萌先一指她爸,又一指王笑介绍道:“爸,我这是我朋友。刚才表姐给我打电话,说中午不能回家吃饭了,他们同学要在外面聚餐吃饭。我就把他邀请回家了,咱俩吃不完也是浪费。”
“嗯,那正好,不用加筷子了。”朱德才将端着的菜肴放到桌上,回身又对王笑道:“来,坐,别客气,赶上饭点了,就在这儿吃吧!呵呵,我这鬼丫头,从小惯坏了,没大没小的,鬼灵精怪的,你可别见笑。”
“没有。挺好的。”王笑由衷的说。
“好啦,别说客气话啦,坐下来吃饭吧!”朱萌萌一把将王笑提的购物袋抢了过去。“我先回屋换身衣服。爸,你帮我招呼他。”
“嗯,赶紧换身衣服出来。看你像什么样子,穿着睡衣到处乱跑。”朱德才很是慈爱的教训朱萌萌道。
朱萌萌进了卧室。
朱德才对王笑道:“你坐,我再端个汤出来就可以开饭了。”、
朱德才返身又进了厨房。
王笑坐了下来,感到很不可思议,他居然跑到别人家做客了,而且甚至可以说不认识。究竟他是在做梦,还是他是做梦?!
客厅内很安静。厨房里响动着炉灶的声音。朱萌萌在卧室应该在跟什么人打电话,隐隐约约能听到说话的声音,但王笑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朱德才端了一锅香气四溢的西红柿鸡蛋汤出来。
过了很久,朱萌萌才换了衣服从卧室出来。她下半身换上了浅蓝色的短裙,上半身换上了白色的衬衫。一双脚仍是光着的,白嫩小巧的可爱。
三人坐下起来,一番闲话家常。
王笑了解到,朱德才是一名作家,写传统文学的,也给报刊杂志写稿,平时就呆在家中办公的,有一个安静的书房,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年轻时参过军,平时喜欢晨练,不像许多作家那样身孱体弱,拥有一副硬朗的好身体。
朱萌萌是朱德才一手带大的,她妈妈是一名职业女性,平时工作特别的忙,中午不回家吃饭。朱德才因为性格随和,对朱萌萌特别的娇惯,两个关系特别的好,不像是一般父女有代沟,而是好的就跟朋友一样。
给王笑的感觉就是,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谈及王笑的情况,王笑就胡诌一番。别人对他不设防,但他不能对人不设防,这是他所处的境遇所决定的。他说实话对人没好处,不如就说假话的好。
吃完饭后,朱德才收拾桌子。
王笑和朱萌萌到楼下散步。小区环境优美,花草树木,喷泉假山,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殊为难得,像是这样的豪华住宅小区,一套没几百万肯定买不到。
中午时分,天空中布着一层薄云,偶尔吹起一阵儿凉风,天气倒是不热,凉爽舒适的很。
王笑和朱萌萌一边散步,一边交换情报。
原来在昨晚对人间天堂的查处活动中,一位陪侍小姐因为喝的烂醉,等到警察上门突击检查时,根本没有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撒娇似的打了一个警察几下,那个警察还是没有穿着警服的,结果指甲不小心划破了警察的脸。
那警察便唬她说要告她袭警,让她交代人间天堂不勾当,但那陪侍小姐却是害怕不敢说,因为她知道人间天堂背后势力很强大,对待泄密的卧底的人特别残酷,如果她真的出卖人间天堂的话,恐怕就算不会坐牢,也不能好好活着了,直接被杀了也说不定。在这种情况下,那陪侍小姐禅精竭力的思索再三,终于让她想出了一件可以让她将赎罪的事情。
原来前段时间她接了一个客人,那个客人疯了似的花钱,喝醉了就说自己日子不多了,要在临死之前好好的享受一把。她害怕那客人是有什么隐疾,如果是普通癌症那还好,就怕是艾滋之类的传染病,所以她就小心的套那客人的话。
后来在那客人一次醉酒之后,她真就把实情给套了出来。
原来那客人并没有得什么不治之症,而是不小心招惹上了杀身之祸。那个客人干的也不是正经营生,而是一名惯偷大盗,专门夜间入户盗窃。一次他流窜到江城市,在电视上见到一名股东专家侃侃而谈,以为那位古董专家非常的有钱,便趁着黑夜潜入到那位古董专家的家里,想要偷窃几样值钱的古董出来卖钱,但不料他的命运很悲催,他还没有开始下手盗窃古董,就见到了一幕血腥的杀人场面,亲眼见到了古董专家被杀。更悲催的是,杀人凶手看到了他。
他惊吓之下就赶紧逃跑,杀人凶手就在后面追他,两个蒙面匪徒展开生死角逐,只不过他们并不是一个档次的匪徒,一个是杀人如麻的凶手,一个是鼠窃狗偷的窃贼。所以,一个死命的追,一个只有逃的份儿。
因为他是一名惯偷,在行窃之前都是详细踩好点的,对行窃目标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事先早就做好了万一被发现紧急的逃跑路线。而那个杀人凶手显然对周围环境不熟悉,所以仗着对周围环境的熟悉,他侥幸逃脱了一条性命。
第二天,那位古董专家的死就被发现了,他害怕警察查到他的头上,也害怕被杀人凶手找到,便急匆匆的如丧家之犬的逃离了江城市。在从江城市逃出来之后,他还心中庆幸捡回了一条性命,他在行窃的时候也是蒙着脸的,杀人凶手虽然见到了他,但没有看到他的脸,应该不知道他是谁。
但他逃出江城市不久,杀人凶手就找到了他。那晚他正好出去行窃,回来的时候遭到了杀人凶手的袭击,但他既然能做入户盗窃的大盗,他的身手和警觉也是相当不错的,只是没有杀人的胆量和心性罢了,所以那次他直接从窗户跳了出去,经过一番艰辛的逃亡又捡回一条命,但经此一役他知道了,那杀人凶手查到了他是谁,而且一定要杀死他才肯罢休,哪怕他根本就不敢到警局报案。
后来他就开始了不断逃亡的日子,几十个日夜下来他几乎就要崩溃了,那个杀人凶手的能量非常强大,无论他逃到什么地方都能被找到,就连他被警察通缉最紧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狼狈过,只是凭着惯偷职业养成小心谨慎他才一次次的逃脱性命。但是,这种小心是以牺牲正常休息为代价的,他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恐惧之中,就连偶尔打个盹儿梦到的都是疯狂的逃亡。
渐渐的,他整个人的意志都被摧垮了,觉得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但在死之前,他对生仍有一丝眷恋。想他在江湖漂泊多少年,一直听人说京城的人间天堂是世上最奢华最享受的娱乐场所,那里的小姐一个赛一个的漂亮,都是天上也难寻的极品绝色美女。一直以来,他都在想等到有了大笔的钱,一直到里面疯狂的奢侈一把。现在他眼看着是活不成了,就算是不被杀人凶手杀死,再这样逃亡下去也会被累死,如果再不去人间天堂见识一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在临死之前,他一定要去人间天堂享受一番。
于是,他逃到了京城,来到了人间天堂。
在醉酒之后,他将长期压制在心底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