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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艳遇编年史-第382章

小说: 艳遇编年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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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第二个选择,是改造一个旧的社会。那么,我们最好是选择一个最大的帝国,到它的心脏去,借尸还魂;当然,我们也能选择一个危机重重行将灭亡的帝国,这样也许开始的时候容易一点,不过接下来,不得不把时间都花在解决它的国内危机这样麻烦的事情上;第三个选择,是我们独立地创造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新的国家,用我们的价值观念,但这样做,一切都是要从头开始,而且,必须有一个安全的根据地!理论上讲,以我们的技术优势,我们可以在大湖区立足,如果要是选择创造一个新世界的话!首先,要建立我们的水师,保障我们的安全,然后,以贸易的方式来积累财富,最后,用我们的先进技术,特别是我们的价值观念,来统一这个大陆……不管选择哪一方面,这都是一个重大的决定,我希望我们五人能保持一致!所以,留给大家多一点时间思考,三天后我们再作决定吧。”

我说完后,大家都默不做声。

“好了!我们还是向前走吧!”过了几分钟,我不得不带着大家继续跑路,那些讨厌的蚂蚁已经快要追上我们了。

兰花看了看地上的恶鸟,似乎想把鸟头割下来带着。

我阻止了她。且不说这鸟身上有无数的跳蚤虱子,更可怕的是,它也许带着什么疾病,比如说它可能会携带禽流感病毒之类的——这可不是好玩的。

兰花奇怪我为什么不让她割下鸟头?

我反问她为什么要割下来?

兰花说带着这个这可以证明我是个英雄呀!

呵呵。英雄?我要是英雌,那又怎么需要什么证明?再说了,我又怎么向其他人解释我们手里的武器?

算了!我只是告诉她,这东西沉得要命,要是她想要这鸟头,那等蚂蚁来把这鸟头上的肉剔了之后,她可以带一只干净的鸟头骨回去,那岂不是省事?

兰花点头称是。

兰花骑来的飞马,真是个好东西。体型比一般的马大。

似乎这种飞马,以前真的有过翅膀,而且,翅膀没有完全退化干净,所以,在马的背上,留下了两只高高支起而且是对称的角,每只角大概有二十多厘米,象牛角那样的粗细,兰花骑在马上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用马鞍,而是直接一只手提着一支马角!马角磨得油亮亮的…

我对兰花说:借你的马用一下吧,我的几个同伴病了,需要用你的马拉一下。

兰花当然同意了。

于是,我便把那架滑车放上马背,系在马角上。那只飞马,稳稳地拉着四个丫头。

而兰花和我,跟在后面走。

一边走,我一边继续问兰花关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也告诉她,我们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至于为什么来,她可以理解我们是来传播众神的福音的!

兰花似乎也不怀疑我对她说的话。她说一阵子,总是以一种敬畏的目光看一下握在坐在滑车上的丫头们手里握着的枪。

谁反对神,就会受到众神的惩罚。我解释说。

她们手里拿的东西叫枪,是惩戒世人的工具。我指了指那两枝长枪。

另外,也为世人带来福音,给恶魔送去死亡,比如,刚才,我们杀了那只恶鸟!我补充说。

我终于开始撒谎了。

但要命的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谎言,到底是真是假!

第013节 第一桶金

我撒谎了!

而且更遗憾的是,兰花对我说的话半信半疑。

她的头脑里似乎没有长得象我,或者长得象戴安娜,或者玛利亚她们模样的神。特别让我觉得难堪的是,她不太相信我是神的使者,却似乎相信艾丽斯是神的使者…而她认为,也许,沉默不语的艾丽斯才是神的使者,而我,只是艾丽斯的随从。

郁闷了一下,自己的老婆能被接受认定为神的使者,而我却成了自己老婆的随从。

我把兰花关于神使的看法和玛利亚等几个女人说了,她们也很奇怪。兰花认同一个肤色头发都和她相似的人作为自己民族所信奉的神的使者,这不奇怪,但为什么,兰花会认为这个众神的使者不是我何田田而是艾丽斯?

艾丽斯亲了亲我的脸,笑了笑摇了摇头,安慰我说:“众神的使者是你!我是你的老婆,是你的随从!”

等到我们一行人和兰花的伙伴会合之后,我心里有些不安起来。

兰花的同伴,除了一个烧火做饭的伙夫之外,其他人都是女人。年纪大的,也不过三十五右,年纪小的,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

而且,她们虽然对我说话的口气正算恭敬,但她们对那个伙夫的态度,却明显是居高临下,颐指气使。我担心,这不是她们对单个的男人的态度。而是,这是她们对所有普遍意义上的男人的态度。

但担心也没有用,等我咨询了兰花,兰花理所当然的说,是呀!男人能干什么?但她立刻认识到我还算很能干,她立刻又改口说,当然,也有一写“男中豪杰”!

我再仔细问了一下,知道了更多的东西后。我不由得哭笑不得。

这个世界。竟然是一个女性社会!……真是一个噩耗!以至于我不想把这个消息告诉艾丽斯她们。

不管怎么说,我们五人,还是加入到了兰花她们的队伍里去了。

第四十四日!

这本来是表决我们目标的日子。

但没有达成一致。

玛利亚坚持要到一个现实的社会里,考察一下,然后再作决定,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纸上谈兵。听她这么坚持,戴安娜和海伦也都不作表决了。

我只好让步。事实上,现在过早决定确实意义不大。

第四十四日黄昏的时候,我们跟随兰花她们的队伍到达了一十小镇。

小镇名字叫巨石镇,因为整个小镇。是建设在半山腰上地一块硕大无比的巨石上,故有名。

小镇人口不多,只有二十多户人家。大部分人家是以打猎为生,也有两三户人家做点小买卖。

兰花她们因为经常来往经过这个小镇,所以,在小镇上有一个落脚点。是一个院子里,前二后三共五间房子,这一套房子算是这个小镇最大的一套房子了。房子建的也很有特色。墙体的由外都是竹子纺织成的墙,在两片竹墙内,填上了泥土。屋顶先是用竹子做了支架,然后也是用竹子纺织成的篱笆,放在支架上,最后,在篱笆上覆盖一层厚实的青黑色页岩作瓦。

第四十五日,开始下起了暴雨。

这雨下得特别的猛烈,比我见过的所有的暴雨都要猛烈。而且,暴雨一来,就没有完了!一直下了一个星期。这样的暴雨是很有杀伤力的,若不是这小镇的房子建设得很特珠,比如说若是单纯的泥土墙,肯定会被暴雨泡塌掉…·至少屋顶会楼得一塌糊涂!但这样的暴雨,巨石镇的小屋却安然无恙!(可见,这个世界上的人们都很聪明!)

不过,在大雨里,我到村边看了一下,脚下的这块大石头很是稳当,但不远处,雨水携带着无数的碎石,从山顶冲下,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泥石流,把山坡上三分之一的植被都摧毁了。

不用想,那曾经追得我们惶惶不可终日的蚂蚁,在行军的路途中想在这样的暴雨里活下来,可能性确实不大。

再想一想,我和四个丫头在这四十五天的行军中,一直在干旱的气候里行军,虽然累一点苦一点,但却也比在这样的暴雨里行军要安全。

所以,现在回头思量,我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我回到屋里,问兰花,这样的雨,这里一年下几次?

兰花说,一年只有这么一次!

那么,你们在路上喝的水都是从哪里来的呢?我问。

都是用马背的,兰花说。每次她们来,马背上会有几千个水袋。

这次她们往荒漠来的时候,虽然只有三十多人,但却要带着近一百匹马,除了人的骑乘之外,马身上背的全是食物。因为象这个季节来的正是时候,有雨水,所以不用带太多的水,这才背的全是食物。但其他时候来,马背上背的基本上都是水…我问她,雨停了她们是不是立刻就去盐湖?

兰花说是的。

我问她,她能否留下来做我们的向导?不过,我现在没有现钱支付她的向导费!

但兰花仍然乐意做我们的向导,她先要把我们安全送到她的老家去,她的老家叫吉它城,是飞马帝国的吉它郡的官府所在地。

我很需要她这个向导。另外,还需要她们留下几匹马,给我们使用。

兰花也同意了。而且,还向她的伙伴讨了马。

暴雨停了之后,兰花的同伴们继续去挖她们的盐去了。

兰花带着六匹马留了下来。

首先,我带着艾丽斯和兰花,回到我们先前埋藏武器地地方,把先前我们不得不留下的武器取了回来。(有枪枝在手里,胆子会大一点)。这一来一回,又花了四天的时间。

第五十五日,我们一行人才从巨石镇出发向东,往飞马帝国的吉它城前进。因为有马骑,而且,有兰花做向导,我们走得很快。一天走了一百多里,经过了四个小镇,但小镇都不大,每个镇也只有二三十户人家。

第五十六日,果然见到了一个非常雄伟壮观的山口。大山的相对高度大概有六百米,而那山口,宛如大山被一把利斧从山顶一斧砍开,一直劈开到离地面的百米左右的地方。山口宽不过二十米,真是天险!

我们一行六人六马,快要出山口的时候。遇到了五六个骑在马上女人,手里都拿着刀,大概做了流氓强盗都会是一个德性,不管是男是女——那几个女强盗正吊儿郎当地看着我们。

“是强盗…收过山的保护费的!”兰花说。

“一次要收多少?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她们有多少人?”我问。

“她们一伙人有五六十个,一次要交出一半财产,不然她们就杀人。”兰花说。

“哦,是不是我们六匹马要交三匹给她们?”我问。

“这…如果路过的商队人多的话,强盗一般会收取保护费。但听说如果商队人少。她们认为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就能把人杀了的话,她们就不收保护费,直接杀人越货了!这次,我们人不多,也不算少…不知道她们会怎么处理。”兰花说。

“她们杀过不少人?”我问。

“数不清…反正,我在这个山口见过的人头,就有二百多颗。”兰花说。

“那…你害怕吗?”我问兰花。

“你们连太阳见神鸟都不怕。她们只有六个人,应该不是你的对手。所以,跟你们在一起我不怕。”兰花很聪明。

“哈哈哈哈…竟然还有一个小白脸!”强盗高声呼喊着。

晕,小白脸?对,她们说的话的意思大概就是这样。而且,她们几个强盗拍马过来,把我们围上,手里挥舞着大刀,嘴里肆无忌惮,显然这一次她们不仅仅要了我们的马匹,财物,而且,她们想把我劫上山寨击做“押寨丈夫”。

只不过这几个女强盗长得也太菜了,而且,还显得很脏,身上有一股难闻的味道,让人隔着几十米远就倒了味口了。

我把挂在马上的那个宝贝袋子打开,取出大枪配件,三下两下,便拼装成一只标准的大枪,低垂着枪头,握在手里。

再看了一眼她们手里握着的刀,那刀的形状倒是和我们以前在影视作品里所见的差不多,但一看刀身斑斓,就知道工艺不行,是很次的材料打制的。

我转脸看了看艾丽斯和海伦,说:“拿步枪,替我看着点!要是我有危险,你们就开枪!”

这叫安全第一!我可不能为了什么个人英雄主义,而不小心送了自己的性命。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武功到底是什么水平?要是真是武林高手,他拿根麦杆,也是可怕的,所以,还是小心一点好!

六个强盗见我拿出了一杆长枪,而且,面无惧色地拍马走向阵前,都愣了一下,大概她们一向杀人都很顺手,没有想到今天竟然会有人反抗。

其中一个女强盗从腰间取出一个螺号状的东西,呜呜呜呜地吹了几声,看样子是在呼叫同伴。

我的意念一一扫过这六个强盗的经脉,觉得她们地功夫,应该比她们的长相更菜。

心里更安定,转眼,马便到了几个强盗面前。隐隐中,她们已经都在我的长枪的攻击范围之内了,但这几个菜强盗竟然浑然不觉。只是一副打算群殴的架势,仍然向我围了过来。

“放下屠刀!饶你们不死!”我沉声说。

“臭男人,等老娘们把你洗干净放床上的时候,不知道你还是不是这样硬!”其中一个女盗奸笑着说。

看不出来还挺有幽默感的。

“放马过来!”我缓缓举起手里地枪。虽然我能用手枪结果她们的性命。但一方面子弹宝贵,另外一方面,我也需要试一试自己的力量,在这个世界上算是什么样的水平。

结果,我的大枪只是轻轻一拨,顿时,六个强盗手里的大刀,象纸糊的一般。都断成了两截。六个强盗,都乖乖地从马上飞了下去,有的跌破了头,有的摔断了腿,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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