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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哈哈,大学-第8章

小说: 哈哈,大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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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我似乎从残破的单词库里逮到一个——more,好词,就是它,上!

“More;any more?”我很得意地问大胡子。

“Oh。The more!Yes!Yes!”这回大胡子明白了,摆了个写真的姿势。

拍完照以后,大胡子连连说:“三颗药喂你马吃!”“我没有马。”“3X!”“Oh;oh;oh。”

我紧紧地握住大胡子的手,实在是言不由衷。不用谢要怎么说呢?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让我坐下,然后我“Thank you”,最后她一定要讲的那句话——你是什么什么来着?

大胡子看我握这么久没有松开的意思,心想中国人真是好客,感动得直点头,眼眶中光彩四溢,握我的那只手更紧了,甚至想上来抱我,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我们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僵持许久,最后多亏吕英英看出个中奥妙,对大胡子说了句:“You are wele!”对,对,对,就是它——你是受欢迎的,正是我们常说的“不用谢”嘛。

“嗯,拜拜!”大胡子功德圆满地走人。

“Good bye!”这个我熟。

小马的辅导课

以上是我第一次和外国人亲密接触的情景,其惨状也只记得这么多。蹩脚的英语让人颜面尽失,大胡子就不管他了,然而吕英英对我充满狐疑,连连问我平时的学习时间怎么安排,读大学以后到底干了些什么?是不是天天在树林里弹琴舞墨,等着美女陷落?

晚上回去,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小马倾诉着“外遇”。小马是勤奋的人,稳稳把住文管系第一的位子,周一到周五的晚自修是雷打不动的,午睡前还要端张21 CENTURY“

叭啦、叭啦”地狂念一气。我总觉得他的英语说起来比汉语性感——汉语里略带些童音,英语却说得抑扬

顿挫,有梅尔·吉布森的味道。我曾力荐过让他来出演《勇敢的心》,但导演比较死脑筋,说什么小马不像苏格兰人,就这样黄了一出好戏。想想看,让小马站在英格兰的断头台前高喊一声:“Freedom……”啧啧,视觉暂不议论,音效肯定不会比吉布森差的。

小马听完我的哭诉,轻轻一笑:“没办法。”那口气像在说:“你还有得救。”他接着道:“在中国,会英文就是强。”

是么?换作平时,我会不屑一顾地回敬道:“切!请不要故弄玄虚。”但是今天没有,我像头战败的狗熊,躺在床上添着伤口。美国总统动不动就声称检讨对华政策,而我,是不是该反省几年来对英语的态度。不论时间、金钱还是信心,我给它的已经不少了。我就是块肉,每年让它割几次,割过以后还忍住剧痛狂妄地叫嚣:“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于是,暴风雨一次比一次更猛了,高考、四六级、考研……寒假回家,父亲试探着问:“英语怎么样?听说老赵家的小娜已经考过了六级。”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却不敢瞟一眼父亲那种眼神,于是怯怯地低头回答:“嗯,还行。正在补。”说完就四处找地洞——给我个地洞吧,让我听听大地的声音,让我再也听不见那可怕的磁带里传出来的声音:“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指导委员会……杨惠中主编……Question 1。Excuse me。Can you help me?……”在父亲面前,我分外蹉跎,立志要洗清耻辱。可是回到学校,又和从前一样,我又把非汉语书籍整齐地码放在书柜的最底层,眼不见它们心不会烦。正所谓“无知者无畏”也。

若不是“拉登”的点化,也许我们今天谈的是收藏或者军事。但那句“You are wele”伤了我的自尊心,所以我想讲讲学英语的故事。

我把脸皮撂在一边,肯请小马点拨。其实我要求不高,让他百忙之中每天抽出半小时给我就行了。

他痛苦地低头沉思,踌躇间仰头掐指,最后勉强答应了,言辞中带着“试试看”的口气。小马当过家教,是班上下过海的几人之一。想当初,他出门上课的时候,我们总是调戏道:“小马,又要去出卖灵魂了?”他笑而不答,挎着单肩包行色匆匆地飘远,像看破尘世的隐者。没想到,他今天把灵魂也卖给了我,这么清纯的孩子,怎样面对魔鬼呢?

小马的教学方式是这样的:他说一句中文,由我翻译;接着他指出翻译存在的问题;最后给我一个例句。我对这个方式相当满意,乖乖地任他摆布。

“他在事故中致残。”

“He is disabled in accident。”我脱口而出。

“不,不,不。我们看,他致残是过去发生的事,所以用was;不用is。我们再看,accident前面明显少了个定冠词the。正确的说法是这样的:He was disabled in the accident。”

“嗯,言之有理,言之有理。再来,再来。”我显然被这个游戏激起了战斗欲。

“你买的电脑是什么牌子的?”

“What brand of puter did you buy?”

小马沉思片刻,像是在理清逻辑,继而开口了:“这句话语法上是没有错的,用词上有些问题。Brand和make都表示“商标、牌子”,但brand通常用在肥皂、牙膏等小的或不贵重的物品上;汽车、冰箱、计算机等一般用make。你可以这样说:“What make of puter did you buy?”

我乖巧地点点头,翻开《英汉辞典》一一求证。

学了一会儿,铅笔写秃了。我举起铅笔,无辜地望着小马:“写没了。”小马接过铅笔,很体贴地说:“你继续动脑筋,我帮你削。”削的时候,他感叹了:“唉……我简直就像你的……”“我的什么?”“像你爸似的。”“靠,欠揍。”一分钟以前还很乖巧的学生,此刻凶相毕露,揪起老师就打,一边打一边骂着:“I want to kill you!”但是我发音不准,把“kill”念成了“care”,这让小马糊涂了,连忙叫我停手,说:“你想怎么着我?”“Care(kill)you!”“你不要恶心,我很健康的。”“正因为健康所以要‘care(kill)you’,让你连认错的机会都没有。”“你到底要怎么着我?”“我要杀了你。”“哈哈哈,不不不,杀了我应该这样念:I want to kill you!你刚才念的是:I want to care you!意思是你想保护我或者照顾我。”听完小马的解释,我一阵反胃,这种跟女孩子都不轻易说出口的话,我竟然用英语对一个肌肉男说了,苍天啊!眼看着理论不过他,我把笔一扔,淘气地说:“好了,好了,就你行。我这种人,学不会的。我,我他妈不玩了。”说着,我把手一摊,摆出罢课的姿势,吓得小马连连道歉:“不要灰心嘛,你想care我或者kill我或者再或者kiss我,全凭你高兴的干活,我没有意见的。来,我们继续……咦,人到哪里去了?”

小马回头找我,见我正端着脸盆痛苦地吐早饭。

就这样,我们按部就班地走着。平时我背几个单词,由于抽烟太多,记忆力下降了,不得不一个词一个词地反复抄写,不过这样下来也记住了很多。单词抄多了感觉手在舞龙,{奇书手机电子书网}字母都变成甲骨文或是揉乱的鱼线,没有什么可辨性。但越是不可辨,越能把单词记住,这就是记忆的不可琢磨性。

看着我一天天在进步,小马感到欣慰,嚷着要上川菜馆。

时间长了,我们在用词上产生争执。他是学院派,用词规范,在我看来却有些保守;我是不折不扣的浪漫主义,用词随意,还带些夸张。在我千百次解释为何要用那些词的时候,小马急了,不语。

第二学期开始,小马的辅导也没有了。凭着初中那丁点儿英语基础,再加上上学期的积累,我给自己安排了一整套学习计划。但是,直到如今,想起辅导的日子,我仍然对小马充满感激,因为他没收我学费,没让我请吃饭,更重要的是给了我基本的语法轮廓。Thank you so much indeed!

背书

“You are wele!”是我永远的痛。

我的理想,是能说一口流利的口语。后来听说背书有用,我就抄了各色的英文小段落,对着大海的方向大声叫喊。不久,李阳闯入了我的视野,早就听说他的“三最”口腔肌肉训练法比《九阴真经》还厉害,我于是买了本《疯狂英语》。看完以后,我觉得书里的世界观多于方法论,大篇大篇的都在讲:我是最好的,我是最牛的,克林顿的英语不灵,带着方

言口音。

其实李老师的良苦用心我是明白的:首先,要对英语产生绝对的自恋情结,然后一步步蹂躏它,掐死它。难怪舆论都称赞李老师为演说家,而不是教育家。翻烂了全书,倒是让我发现了一条训练诀窍,那就是讲英语时嘴里含一颗坚硬的水果糖,听说这样能使发音清晰,字正腔圆。于是,我每天含着水果糖对着大海的方向喊。历史感又来了,据说古希腊的演说家西塞罗就是这样练出来的。然而,我不求能去讲台上高呼革命,但求再遇“拉登”的话,能够把“You are wele”从容地甩出口。

某天,在图书馆翻阅杂志的时候,我遇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是一位多愁善感者用英文点评《大话西游》,我看着周星驰那段经典对白赞不绝口,觉得翻译得比原文还好,于是把它抄下来了,作为背诵素材。后来的一个星期,我每天对着大海念上五十遍: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from before my eyes without cherishing it;only to find myself regretting it when it was too late。No pain in the world es near to this。If only the God would give me another chance;I would say to the girl:I love you。If there have to be a limit of time;I pray it would be ten thousand years!”(译文:曾经有一段真诚的爱情摆在俺面前,可是俺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后来俺几欲拿菜刀抹脖子,一了百了,却每次都下不了手——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人世间有什么东西可以永生,如果上天再给俺一次机会,俺希望对那个女孩子讲:“俺对你有意思!”如果她对俺也有点意思,一定要俺给这句话加上一个期限,俺希望是:一万年。)

绝笔,真是绝笔啊。怀着这份崇敬,我日日苦念。心里面盘算着哪辈子碰到个洋妞,向着大海一背,她会赖在中国不走的。哈,哈,哈,都仗我眼明手快想得远,把这个法宝牢牢地攥在手心。

有时候,我走在路上也背: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only to find myself regretting it。。。”

Regretting what? So much;I can’t remember。

迎面走来个女生,一副怯怯的表情,惊恐万状地看着我,生怕我扑过去;后面上来拨男生,以为碰到花痴,傻笑着走远。我不想停下来解释此乃疯狂英语之最有效的学习方法,因为停下来就得从头背。背过书的人知道,越是流利的时候越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什么都完了,像摩托车的油门必须重新加上去那样,上下文都连不起来。由此我怀疑人是靠音乐活着,记忆被拆解成了一串串的音符搁在大脑中——音乐是不会被人遗忘的。背诵只是把音符提出来拿嘴机械化地哼一遍罢了。这不,插两句嘴又忘了走到哪里,必须从头来: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背了一半多的时候,小马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在我正前方飘逸,十米开外就笑脸相奉,露出整齐的白牙。我理想中的招呼仅仅是和他点个头,抵死也不能讲话。看他一步步走近,我心里不停地祈祷:“小马,冷静些。God,make him no noise,please!”谁知God没帮我,小马更不会揣摩人的心意,冲着我就要开口说话的样子。

“别这样,别,别……”我做了个bypass的眼神暗示小马。

“雪锋,去超市买水果啊?你还边走边背书,好用功哦!”今天的小马明显比往常更热情。

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点点头,嘴里继续背着:“。。。I would say to the girl:I love you。。。”

“我刚才买了个大西瓜,你进去的话就不要再买了。”节省是小马的美德。

我困难地点点头,嘴上死撑着。

“还有就是,今天的荔枝比较贵,千万不要买。”他好像没个终结。

我绝望地点着头,祈祷上帝让他即刻消失。

“不过,苹果好像比较新鲜,你可以称一点儿。”

“大哥!你……”我从没像今天这样恨过他,哪怕是一个月前;他趁我大便的时候邪恶地堵上卫生间的门,害我在恶臭中苦苦哀求其十分钟,险些沼气中毒。当然,发生奇%^书*(网!&*收集整理那件事的当天夜里,小马就遭到我无情的报复:他的床和我的是连在一起的,他又偏偏要和我睡同一个方向——我的脚对着他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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