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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五月乡战-第11章

小说: 五月乡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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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事情,另外他也担心等主任知道了不放他的行。他已经打听到烈士家属们上路的日程,他觉得自己比人家晚几天才合适。他用不着准备什么上车下车都会很轻松。他知道,那个古怪的梦并不是他这次旅程的初因,他清楚即使去了前线也找不到那个他没有把招儿救下的深潭,可他还是打算走一趟,他要找到招儿的魂灵,他要好好对他训骂一顿数说一番,再在那荒凉的地方伴他几日,因为他是他的父亲。

一条黄土漫漫的大道笔直地向南天铺去……

他走啦,踏上秋的旅程。

·4·

尤凤伟作品

旷野

1

下连队第三天班长把我带到那片旷野,后来我才知道这旷野原本是长庄稼的,自然灾害使它荒芜了,长满了野草。我看到它的时候草正长得葱绿肥壮,草间布满鲜艳的野花,非常美丽。我还看到旷野的后面有一座大山,中午直射的阳光照得大山水气升腾,那时我十分渴盼着能攀上山顶吹吹凉风,旷野里暑气逼人,使人透不过气,新军装让汗水紧紧地贴在身上。我看见班长也不时往山顶上眺望,眼光中透出期望渴羡。可我们都明白心里所思不过是奢望,我们无法越过这片偌大的旷野。

我常常往后想一些事情,由我自身多舛的遭际来演绎人生玄妙的命运。中学毕业后我失学去破烂市卖家存的书籍,那是些墨印的十分写实的画册,画的多是竹、兰、梅、石之类。当卖完最后一本我忽然顽冥一动,想探究一下未来的福祸凶吉。我走到一个卦摊摇了一卦,那个古怪老头看过卦相久久打量着我,却不言语,我把卦钱丢给他,让他说,他这才说了一句:于八月有凶也。

八月我参了军。那是一九六一年八月。

自然,我并不以为这是凶事,对于走投无路的我这无疑是慷慨的馈赠,命运的转机。但那一卦也并未道错,古人一向认为被捉了丁是人世间莫大的凶祸,于是便直率地告示我,我心领神会。

带我去看旷野的班长姓宫,人人——从连长到排长从老兵到新兵都喊他宫班长,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肥城人,他常常以家乡驰名的肥城桃而自得。有趣的是他的脸也确像一只红红的大圆桃。这一点常常使他在照镜子的时候露出沮丧之色。我看见他有一次吃饭时从菜汤里挑出一只蛆,把蛆丢掉后又把菜汤喝了下去,后来我想起这心里就犯恶心。

我们的连队驻扎在一座小村里,这小村名叫吕家,看街道和房屋就知道是个穷村。我们班住在村西头的一座草房里,屋的一头放一口油漆鲜红的棺材。我一个人呆在屋里时心里都很害怕。

我们这些新兵下连后不久,便惹得全连上下不安顿,老兵背地里骂我们这些从城里来的新兵是少爷兵、滑头兵、混蛋兵、流球兵,有的干脆骂流氓兵,视若洪水猛兽。纷纷去镇上买来新锁锁住自己盛家当的小木箱,防止被窃。其实木箱里不过是一个鸡蛋的家当。

新兵们被激怒了,就开始污辱捉弄老兵。在班长带我去看旷野后不几天,他的小木箱被撬开了,班里一个叫吴宝光的新兵把我的一本书放进他的木箱里,又重新把木箱钉好。后来班长终于没有把书还我,偷偷据为己有了,于是成为新兵们取笑的话题。我却感到十分可惜,那是一本没有皮面的外国小说,里面的爱情故事及由爱情而引起的决斗场面写得十分精彩。

平心而论,我们这些城市兵确实给连队带来许多麻烦,我们看看自己发的翻毛黄皮鞋,再看看连排干部们穿的擦得发亮的黑皮鞋,心里就觉得不公平,不对劲儿。于是便一齐买来黑鞋油,均匀地往黄皮鞋上抹,抹足了油又一遍一遍地用小帆布带子打光,终于打磨得乌光锃亮。星期天又一齐穿着这种改造黑皮鞋去镇上逛。谁知运气不济,叫团参谋长撞见了,一个电话打到连里,把连长好训一顿,责令立即把皮鞋退色复原。

我们新兵只好忍气吞声执行参谋长的命令,从伙房打了开水,把鞋放在盆里让开水烫泡,然后用刀子刮油,黑颜色刮掉了,然而皮鞋却蜷缩成一只癞蛤蟆状,无法再穿了,只好丢掉了事。有人说丢掉的鞋全让老兵拣走装进自己的木箱里。

我们有些不解,为什么在镇上撞见参谋长,他一下子便认定我们是新兵?而且走在公路上老百姓也叫我们新兵。后来我们悟出其中的缘由:我们穿的是一色的新军装,这便是新兵的标志。去掉这种标志是容易的,于是大家又买来了火碱,按照整治皮鞋的相反程序,把军装在盆里反复洗烫。功夫不负苦心人,军装褪色了,褪得简直像用白布制作的军装。穿在身上如同海军战士一般。连排干部看了只是摇头,对这群疯狂的新兵无计可施。对立情绪在孕育着。

我们连队是团直属的特务连,有无线排、有线排、侦察排、测地排,还有一个直属连部的机动通讯排。我、吴宝光、黄孝平分在通讯班,班里装备有摩托车、马、自行车,以此来完成团部下达的通信任务。我们进班时摩托车和马都被老兵占有了,我们三人分到的是自行车,大家都觉得憋气。我非常羡慕能骑上摩托车,我想私下跟老兵学学开车技术,可老兵不教。那年的夏天格外热,我们的训练也便格外苦,顶着毒日头在打麦场上练自行车,入伍前我们都会骑车,可还叫我们练个不停,宫班长带着我们练,其他老兵驾着他们的车马在村外公路上来回驰骋,惬意得很,我们听到摩托声和马蹄声心里便愤然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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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该死,这似乎是部队中一条不成文的法规。除了军阶,军龄便是资格的体现。新兵见了比自己入伍早的兵须毕恭毕敬,不论认识是否,见带肩牌的少尉排长以上的军官一律称首长,见上等兵以上上士以下的老兵一律称班长。实际上许多人并不是班长。当然这是以前的情况。我们这些城市兵下到连队后,不肯胡乱尊敬人,对老兵往往直呼其名,叫得老兵们心里很反感。常常找连排长汇报新兵的一些不轨行为。

那一天早饭前,连长目光锐利地扫视着队列里的“白衣战士”,问道:“昨晚谁在站岗的时候偷老乡的萝卜吃,嗯?!”

没人应声。

“不承认是不成的,”连长把一只手掌亮开,“空口无凭,萝卜根为证。”他掌心里果然有一个老鼠尾巴似的萝卜根。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知道是谁偷吃了萝卜。昨晚我在弹药库上二班岗,班里的老兵摩托车手孙鹏成带班,他说口渴就到老乡地里拔来了萝卜,让我吃我说嫌辣,他就蹲在岗亭里兔子似的喀巴喀巴吃起来。他一定是忘了把萝卜根丢远,于是天亮后被人发现送给了排长。我斜眼看看队伍里的孙鹏成,只见他装得无事一般。见我看他,示意地向我挤挤眼,意思自然明白:叫我守口如瓶。其实用不着暗示我也不会说出来,我一向憎恶告密行为。

没人承认自己是窃萝卜贼,连长不肯罢休,怒火烧得他的脸像一叶猪肝。下连队不久我们便知道连长有一个名号,叫家雀,我们知道家雀即是麻雀,却不知道他与麻雀间究竟有什么必然联系。我觉得连长还是个不错的人,干什么都以身作则。他爱好体育,篮球场上总见他的身影。不过他有一个怪癖,军帽永远端端正正地戴在头上,连队的夏季着装条例规定:穿衬衣时不准戴军帽,可他就不执行这条规定。我们新兵都觉得有些奇怪。

“我敢肯定,是新兵干的。”连长严肃宣布,“肯定是新兵干的!”

“报告!”队列里有人喊报告,并举起右手。这是要求发言的表示。

是侦察排的新兵古宝力。

“什么事?”连长冷冷地问。

“你有什么根据肯定是我们新兵干的?”古宝力目光直视着连长问。

“根据……”连长忽然有些口吃,“根据你们新兵的平时表现……你有什么权利质问我!”

“你有什么权利污蔑我们新兵的人格?”

“人格?你他妈个新兵蛋子……还有啥个人格?”

“我警告你,连长,骂人是侵犯人权的行为,你懂吗?”古宝力的声音更加激昂。此时整个队列鸦雀无声,老兵新兵都屏声顿息,关注着事态的发展。

“你警告我?”连长忽然笑了起来,“现在我宣布一个处分决定,”连长把视线转向队列正中,一字一句地说道:“列兵古宝力目无组织纪律,队前顶撞领导,严重破坏军纪军风,特给予队前警告处分。文书,记入档案。唱歌,开饭!”

我们新兵都不肯唱歌,屈辱感占据着每一个人的心。尽管指挥唱歌的二班长像捉鬼似的奋力挥动着手臂,歌声仍然很微弱。还是那支每饭必唱的歌:说打就打说干就干,练一练手中枪刺刀手榴弹……

连长注意到我们新兵罢歌以示抗议,于是在歌毕后又宣布一条:唱了歌的进食堂开饭,没唱的继续唱,啥时唱完啥时进食堂。

老兵们蜂拥进食堂了,三十二名新兵留在原地,清一色的洗得发白的军装,凑在一起是那么显眼,那么富于幽默感,好像我们不是新兵,而是已当了无数年的老兵油子呢。

连长又气又恨地盯着我们,嘟囔了一句:“伟大的海军战士啊!”他也不乏点幽默感呢。

古宝力走出来,像个指挥员那样向我们新兵下达口令,在他的口令下我们新兵重新排成整齐的队列。随之古宝力起了一支歌子,不是说打就打说干就干,而是人民海军之歌。听到古宝力的起头,我们新兵立刻兴奋起来,眼光发亮,扯开嗓门大唱起来:

红旗飘舞随风扬,

胜利的歌声多锃亮。

人民的海军向前进,

保卫祖国海疆信心强。

……

这歌声把老兵们从食堂里吸引出来,一个个端着碗像看怪物似的望着我们新兵。

我们新兵只是盯着连长,看到他的眼珠子鼓得好像要流出眼眶了。

我没有揭发孙鹏成终归是给我们新兵带来不利。事后我不断地反省自己,审度着自己的是非。没有疑问,假若当连长在队前拿出物证萝卜根的那当儿我检举了孙鹏成,处分会落在他头上,而我恪守不告密的信条却把处分转稼给古宝力。当然那时我也没想到会发展到如此结果。我心里很痛苦,觉得是我坑了古宝力。是我给我们新兵蒙受了屈辱。

我的行为自然博得了孙鹏成的感激,他对我显得空前的热情起来。他答应偷偷教我驾驶摩托车,晚饭后他向班长胡编一个理由,比如说要到汽车连给蓄电瓶充电啦,或者说要到加油站加油啦,等等,就把车开出去,又借口要我帮忙把我带出去。于是我们就在晚霞照耀的公路上驰骋着,他边开车边给我讲解、做示范,然后把车停下让我练习驾驶,我就这么慢慢学会了驾驶。除此之外,他还愿意给我讲他的一些事情。通常轮到我站岗总是他带班,于是我们就在弹药库旁边的岗亭里闲谈起来。他和班长是同年入伍的老乡,两个村子只相距四五里路,他比班长长得英俊,高挑个,细皮白面,一副精明相,也许就是他的精明妨碍了他的进步,当兵四年仅仅混了个下士,而班长已是上士了,据说他还没有入党。他唯一可以摆的资格就是当兵的时间长,所以平常班长也不好多管他。他有洁癖,每天中午都要洗头擦澡,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往头上打肥皂,最后一遍要打香皂,他的津贴费恐怕大部分要花在买肥皂香皂上。我还发现他有些轻挑,喜欢在女人面前出风头,每当开着摩托车在村街上过,两眼就不停地往姑娘媳妇身上瞄,故意把油门弄得呜呜响。他几乎叫得上村里所有年轻女人的名字,还给她们一一打了分,他使用的是十分制,及格是六分,满分是十分。他的眼光还是很挑剔的,按照他的标准,村里的大多数女孩子都在及格线上下浮动,没有九分十分的,仅有一个得八分的是一个叫金秋的女孩子。而他还时常为金秋感到惋惜,说金秋的下巴只要再稍稍往下延伸一点点,都能够得到九分了。有人说你可以去帮她往下抻一抻嘛,他故作严肃地说:“这是可以随便抻得的吗?抻长了没准连八分都抻丢了。”他和我一起站岗的时候也总是谈女人。他告诉我他家里有一个未婚妻,年龄比他大两岁,长得也不好。我问他能打几分,他说顶多能打四五分。他说她脸上需要修理的部位确实太多了,看一眼会使人感到想修理都无处下手。他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阴沉的苦笑。我知道他不满意这桩亲事,他说这些是自我解嘲,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气。

我问他:“你们登记了吗?”

他说没有。

我说:“既然你对她不满意,也没有登记,可以另做选择嘛。”

他摇摇头,说:“我们乡间的事不比你们城里,应下的亲事是不能反悔的。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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