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诈骗生涯-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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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们就把卡快递过去,先生,”她确认道。
挂断电话时我满头大汗,心慌气短。我知道自己现在还不是稳操胜券,但已经想好了应急措施。我钱包里将有一张我知道所有安全问题的卡,而且我还有一个备用计划,有望为我赢得一些时间,并掩盖自己的身份。但首先得收到这张卡,而不能惊动家人,引起爸妈注意我的鬼祟活动。第二天早上,我六点就起床,坐在厨房桌前,目不转睛盯着门前花园小路。两个钟头过去了,我仍旧独自坐在那里。一个手拿信封的男人推开了大门。
我的诈骗生涯中有一些激动人心的瞬间,打开这第一个信封、看到这张熠熠生辉的信用卡的一刻,当然要算在其中。它绚烂无比,签名栏空白,印有商务卡标记。我把信封和信撕碎,塞到垃圾桶最底下,关上厨房门,拿起了电话。耳机里又传来背景噪音、敲击声和说话声。通过安全询问后,我把账户地址又改回了原先的地址,然后挂了电话。我等了十秒,又打过去;这个电话很重要,我完全在凭直觉行事。
“您好,我想核对一下账户地址。”
“好的先生,我得先问您几个安全问题。”
“当然。”
安全问题过关之后,她读出了账户持有者的最初地址。
“对了,”我说,“实际上,您也许能帮帮忙。几天前,我把地址改成了格拉斯哥的新办公地点,但搬家花的时间比我们预想的长,我相信我的财务总监已经把地址改回来了。我需要往新地址寄点东西,您那儿没有新地址吧?”
“对不起,先生。”女士满怀同情,“我们只登记一个地址。贵公司财务总监把地址改回去时,另一个就给抹掉了。”
“没事亲爱的,”大获全胜!“不必担心。”
我清醒地意识到,这个公司的安全部门仍有可能发现往我的地址寄过卡,假如他们想起查查快递服务,就更容易发现。但我希望事情如此发展:
——今后几天,持卡人手中的卡无法用了。
——持卡人给美国运通打电话,公司会解释说,根据记录,他们已经寄出了新卡,然后把记录在案的地址读给他听。
——持卡人会疑惑地答应等新卡寄到。
——再过几天,他会再次给美国运通打电话,运通会查看账户,并意识到,有人在用这张新卡花这个家伙账户中的钱。这是至关重要的一刻。他们会着手追查我,还是会审视发生的情况——未经持卡人要求就把一张卡寄到持卡人地址,地址是持卡人确认过的,可是卡最终却落入他人黑手——并尽快为账户持有人填上损失摆平此事?他们最不希望看到的一定是让这等严重失误公诸于众吧?
答案揭晓前,我还有一个星期左右时间。
我飘飘然走在去芒特佛罗里达火车站的路上,兜里揣着那张卡。在火车站,我看到艾伦还在售票厅尽忠职守,但我走上站台时他只是招了招手。行动开始了,登上火车时我想道。进城的第一站是戈登街的英国航空公司售票点,以下就是在那里进行的对话。
“一张伦敦往返头等舱机票,明天出发,谢谢。”
“对不起,恐怕英国国内航班没有头等舱,先生。”
“可是……登上飞机后靠左手边是什么?”
“机组人员坐飞机前部,先生。”
“呃?”
“不过我们倒是有公务舱。”
“行,好吧,就公务舱。”
“先生,您怎么付款呢?”
“美国运通卡。”
要说登堂入室、进入高级别诈骗领域,这算不上最顺遂的一次,却开了个头。那个女职员态度冷漠,不过没关系,我跟她说要为一位名叫艾略特卡斯特罗的同事订一张票;几分钟后,我拿着票,出来到了街上。我在城里还买了其他几样东西,但不希望引起人们对这张新卡的过度注意,于是决定等到第二天再真正一试它的购买力。
经过一夜辗转不安的睡眠之后,我起床告诉母亲,要拿积攒下来的工资去趟伦敦。这使她对我刮目相看,并说一定得去看看白金汉宫。我保证一定去,并告诉她,当女王在宫内时外面有四个门卫,不然就只有两个。她答道,我满脑子都是这些没用的琐事。我打出租去到机场,然后走向英国航空公司换票柜台。
这是我童年智利之行后第一次到机场,这种感觉,混合着犯罪的刺激感,使我走近换票柜台后面的小姐时紧张得浑身发软。老远就能看出,这个衣着破旧的毛头小伙子朝她走去时她是什么反应。就连我告诉她要飞往伦敦时,她似乎都拿不准我到底要干什么,可一调出我的公务舱订票,情形立刻大变。“谢谢您,卡斯特罗先生。”她微笑着,递给我登机卡和机票。
*
我直接去到登机口,呆在那里,直到通知登机。每当警察或保安经过,我都害怕得几乎要瘫软,然而他们看都不往我这边看一眼。等到安安稳稳坐在飞机上,飞机开始在跑道上滑动,我才明白一切安然无恙,卡仍然好用,这就意味着……太好了,这就意味着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在希思罗机场,我往派克巷希尔顿打电话,用信用卡预订了房间,并再一次语气轻松地提到了同事卡斯特罗先生,然后先坐火车,再换地铁来到那里。我是头天晚上从网上选定的这家酒店,它看起来很不错,但又不是太张扬。我知道我会显得很紧张,而且我头脑足够现实,知道一个十六岁独自旅行的小孩在巴莫拉尔那样的酒店出现,一定会显得格格不入。我需要找一个繁忙的连锁酒店,而不是专门提供个人化服务的上流酒店,那种地方会向你提出数不胜数的问题,保证搞得你头大。
登记入住手续几分钟就完事,我乘电梯来到房间,门僮要帮我提运动包,我婉言谢绝。这个包过去都是在火车旅行时装午餐和书本的。客房门一开,我便享受到初战告捷的快感。房间十分宽敞,一尘不染,海德公园的美景尽收眼底。楼下,人们熙来攘往,有人在卖报纸,有人在开出租;这些人在那里劳碌奔波,辛苦谋生,而我安坐在高耸云霄的酒店房间里,策划下一步行动。
我尽量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然后离开旅馆,叫了辆出租车。我有点紧张,因为根本不知道要去的地方在哪里;凭我有限的所知,这地方完全可能在另一个城市。当我躺在科朋本的床铺上读《塔特勒》杂志时,所有东西好像都来自同一条街上。杂志背面的所有手表、衣服、珠宝都来自那条街。我一定要去那里,不惜一切代价。
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我坐进去,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五张二十英镑的钞票。母亲千叮万嘱过不要在伦敦打车,因为价格太昂贵了。我手里的钱就是全部家当了,当然,还有偷来的卡——款项金额不详。
“这够拉我去邦德街吗?”
司机一开始显得很生气,然后又露出莫明其妙的神色。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那沓钱和那个不是常人可去的地名把他给震住了。对于他那种人,心怀破碎的梦整天开车四处转悠,眼见一个我这样的小屁孩以这种方式提出这种要求,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我再次尝试,小心翼翼不显得那么牛皮烘烘,避免给他施恩于人的印象。
“这里是一百英镑,够拉我去邦德街吗?”
“多半够了,年轻人,”他慢悠悠地说。“那条街大概五百米远。”
我点了点头,动弹不得。
“您还是乐意步行去吧?”
“是的。”我说,声音显得老了五岁。我走下出租车,来到邦德街上。一旦置身其中,刚刚遭受的屈辱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条街比我想象的要窄,这使得沿街建筑物更显宏伟。它们庄严地矗立在马路两边,装饰着精致的石雕、柱子和旗杆。但我的注意力很快就从建筑物上转移开了。
戴比尔斯、卡地亚、古姿、圣罗兰、瑞士表行、香奈儿、蒂梵尼、普拉达、达克斯、多尔切与加巴纳、宝格丽、爱丝普蕾、尼哥花尔、罗夫罗伦、阿玛尼、杰尼亚、苏富比、吉米·丘、巴宝莉、路易威登……
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砰砰啪啪在我脑中爆响,唤起广告和杂志上的形象。我甚至不知道时装品牌还有专有商店;而此刻,它们一字排开,呈现在我眼前。我已经决定了第一样要买的东西——更适合现在这种旅行的包,得比我那尽忠职守的运动手提包更能装。
我走进路易威登店,挑了一款大号旅行包。我再三对售货员解释是来城里出差,他毫无表情地点着头。在柜台前,为了将他的注意力从这张卡中即将被扣掉的700英镑转移开来,我又挑了一个飞来发记事本,一起结账。听到刷卡机咔咔运行并打出收据,我尽量不去看,结果波澜不惊,售货员几乎没核对我的签名就将货物递给了我。
出到街上,我躲到一条小巷口,把路易威登包从塑料包装里取出来,扯掉标签,然后把标签、塑料包装、飞来发记事本一古脑儿装进包里。我把包挂在肩上,走进古姿店。背上挎着这么个包,路易威登标识几丈开外都能看清,再察觉到销售小姐向我走来,心里就踏实多了。我抬头看她,可是视线立刻被旁边陈列的腰带牢牢吸住。我一眼看中一条厚厚的皮制陈列品,小心翼翼将价格标签翻过来:300英镑。配得上我。我一边把皮带递给销售小姐,心里一边想。
就这样,当我走进普拉达店时,身上还是旧体恤衫、牛仔裤,背上却背了个700英镑的路易威登包,腰上束着价值300英镑的皮带,十分抢眼。旁人看我一定挺滑稽,但要说我自己怎么感觉,那只有四个字:天下无敌。我又买了精品内衣裤,几件空白体恤衫,然后走出店门,来到邦德街上。夜幕渐渐降临,下班的白领和购物的顾客摩肩接踵。看着四周突然膨胀的人群,邦德街再次将我深深吸引。
街上的人都是陌生人,但他们都有着某种相似之处。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带着同样的确定和自信,仿佛每个人都拥有走在上面的路的一小块。我背着偷来的包,束着偷来的皮带站在那里,人们路过我身边时,头发和皮肤都好像熠熠生辉。他们wωw奇書网,说实话我真说不出来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但就是……与众不同。人们行色匆匆跟我擦身而过,好像我是没有生命的物体一样,没人在路过时看我一眼,就连我700英镑的包也不屑一顾。我感到有点泄气,终于决定回酒店去。
回到房间,我躺在床上给母亲打电话。我向她描述了酒店房间、窗外的景致和邦德街的热闹。她问我白金汉宫怎样,我说打算明天早上去,而现在正在决定去哪儿吃晚饭。她叮嘱我不要把自己的钱浪费在太高档的去处,我说不会的。当然,这是真话。
结果我并没有吃晚饭,而是去了牛津街附近一家酒吧,是酒店前台小姐推荐的,她保证那地方绝对高级。一星期前她还在那里见到过电视剧《东区人》里的两个演员。我还请她帮我在一家餐馆订了座位,但在酒吧里我跟两个穿西装的家伙攀谈起来,他们显然已经在那儿呆了好几个钟头。我能记得的只有他们在不知哪家银行上班,但两人的举止言谈一点儿也不像那么回事儿。
他们请我分享香槟,我一饮而尽,自己又要了一瓶。他们说起话来舌头打结,还老拍我的背,但随着酒精和氛围开始发挥作用,我很快把疑问扔到九霄云外。香槟酒200英镑一瓶,我很快就跟他们一样烂醉如泥。三个人醉眼惺忪,各怀鬼胎,全靠不断掏钱买醉把大家维系在一起,彼此间几乎一句话也没有。不过我还是记得一小段对话。当时我东倒西歪倚在吧台上,捕捉侍者的目光,让他再来一瓶酒。银行家之一有气无力地抬起头,脸上带着心照不宣的微笑。
“明天不上班啦?”他说,然后哈哈大笑。
在返回格拉斯哥的飞机上,我要了一杯香槟,然后坐回座位拨弄我300英镑一条的皮带。我在电话中心一个星期都没挣过300英镑,而现在拿这么多钱买这个玩意儿,只为了不让裤子掉下来。你说这是什么事儿。那天早上醒来,我除了头昏脑涨,就是口袋里的一沓收据。头天晚上在那家酒吧,买香槟总共花了我将近一千英镑。一千英镑啊,真令人难以置信。想想我上过的那些学校,所有排斥过我、辱骂过我的那些孩子,我纳闷他们中有多少人只身一人到过伦敦,下酒吧喝香槟酒,还买300英镑一条的皮带。他们大多数人也许一辈子连格拉斯哥都没出过。
我想到,我早就知道自己比他们都强。我也许还不属于邦德街上的黄金人群,但我正在朝那个方向努力,并深信一定会成功。我从孩童时代起就一直感觉自己注定要享受更好的东西,要超过周围所有人,而现在,我终于从自己买的衣服和花的钱找到了证明。从我与那两个“银行家”为伍的一刻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