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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异界重生之打造快乐人生-第146章

小说: 异界重生之打造快乐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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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色总是阴沉的,完全不适合出去。所以,就是今天!”

“老陛下也跟着来了?到底有多少人?”霍克张口结舌的问。徐铮是怪人做怪事倒也罢了,老陛下居然也跟着在里面掺和?!而且听那口气,布鲁斯也在,这位大王子不是号称沉着稳重的吗?也让拖下水了……

徐铮掰着手指头数:“班得瑞一家,大小成员外带店员全体到齐;萤火虫全体成员出动;三个五阶酿造师;噜噜一家大小;塞缪斯一家除开戴恩叔叔;修斯大叔和蒂娜,还有他的角马临时车队;安格尔和露琪,再加你们,哇哈哈!人多得很!男妇老少全有。本想连加西亚老师和弗瑞斯特老师都叫上的,但他们有课,不像我可以逃学,嘿嘿嘿!”徐铮得意的笑。

霍克很是吃惊,一帮人里有平民有贵族,竟然能和谐的聚到一起?另外,这人逃学去郊游……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干过这种没品的事。

沉呤了一下,道:“好,谢谢你的邀请,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需要准备什么?”

徐铮一怔,“出去玩还要准备什么?带上自己的身体,带上游玩的心情,对了,还得带上一张好吃的嘴,就行了。”

这说法有趣,牛郎呵呵的在霍克背后笑,听起来和在维吉尔时那种沉闷的郊游完全不一样。

“不过……”徐铮上下打量霍克,窃笑:“我们是去郊游,不是去慰问乡民,你穿着这身礼服,顶着高贵的王子金冠,只怕是不合适。而且行走也不舒服。”

“那我穿什么?”自记事以来,除了这身正服,还真没穿过别的东西。

徐铮嘻嘻一笑:“早替你想到了。”

虚空里伸手一探,已经拿着一套衣服在手里。

空间魔法!而且是感觉不到魔法波动的魔法!霍克止不住脸色大变,更加感觉徐铮神秘莫测。

“你还是魔法师?!”牛郎又惊又喜地叫道。没办法,天生学不会魔法的牛头人对魔法师永远崇拜得五体投地。兽人的萨满祭祀的技能都有一半是通灵而来的,不像魔法师,完全是自学自练。

徐铮干笑:“一半一半吧。”天知道,他现在连火球都发不出来,只能聚出一个姆指大小的火弹来玩。

“来,换上。这是我从布鲁斯那里抢来的,他的体型和你差不多,应该没问题。”

霍克压抑着心里震惊,去换了平民衣裳出来。

徐铮看了他一眼,就笑道:“果然真正的王子就是王子,一身平民衣裳也掩不住毕露的锋芒。霍克你真是生了副好相貌,穿着平民衣裳也是俊得很啊!”

听不出是褒是贬,衣上的平民布衣让霍克浑身不自在。但奇怪的是,穿着走了几步后,又跟着徐铮走出自己的居处,竟感觉一身布衣轻薄柔软,倒是相当的舒适。实话实说,确实要比穿着硬梆梆的王子正服要舒服得多了。

出得门来,只见外面一溜停着十五辆角马车,其中六辆样子稀奇古怪的,不知道装的是什么,另九辆上面装满了人,男女老少平民贵族都有,全穿着布衣,看着自己。

徐铮的专用坐骑,叫做噜噜的那只魔兽蹲伏在地上,半眯着眼享受阳光。在它旁边,地上趴着一只火系炽焰蜥蜴,霍克认得,是光头青年约克的魔兽伙半。在它的旁边,又趴着一只雷系的雷豹,似乎还是幼年的样子,倒已经能看出未来的爆发力量。这三种品种完全不同的魔兽呆在一起,居然和谐得很,都一副懒洋洋的享受阳光的惬意表情。不同种类的魔兽与魔兽之间还能这样的?霍克很是吃惊。

无意间一抬头,霍克更加大吃一惊,天空中竟然还有两只风系翼翅虎,正展着双翼在天空滑翔,低空掠过时,背上传来清脆欢快的笑声,塞缪斯家的玛雅公主和塞迪小王子,一人骑了一只,在上面开心得放声欢笑。

又见风系翼翅虎,而且是三只,震惊得霍克都有些麻木了,忍不住的怀疑,这种魔兽究竟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确实不可训服,要不然,为啥偏偏锡安出现了这么多只?

是自己不知道,还是世界真奇妙,连魔兽也知道郊游了?

又一转头,那日比斗的四个青年男女都在,看到自己,叫做露琪的少女和两个孵生兄弟弓箭手立即调开了目光,光头的青年却是对自己憨厚的一笑,然后挥手高叫:“喂,牛头,到这里来,跟我一起坐。”

心里好一阵郁闷,自从徐铮这一伙人出现以事,自己受欢迎和关注的程度,就始终不如一个牛头人。

脸上不爽,却又发作不得,任徐铮把自己带到一辆马车前,爬上去时,才看到上面坐着布鲁斯和三王子福伦。两人都对自己礼貌的一笑,生疏而有礼,让霍克难以自制的就拿徐铮热情而没有距离的笑容和他们相比。

结论,牛郎半点也没有说错,徐铮就是是不同的。

徐铮紧跟其后爬了上来,还在霍克背后推了一把,将霍克按到坐位上,才欢声叫道:“修斯大叔,请快快扬起你手里的鞭哎,出发……噜噜,带着你的朋友,前面滴开路……大伙儿一起逍遥去!目标:锡安郊外。目地:吃喝玩乐!呀哈哈哈!阳光,青草,微风,还有大自然,俺们来了!”

一通泼皮般的乱叫乱嚷,让所有人都大笑起来,霍克忍了两下没忍住,也在嘴边露出个笑容。

好像和以前的郊游不一样啊,应该——很有趣!

卷四 冉冉升起的帝都之星 73 郊游 02

史上最牛叉的郊游队伍往城外开去,皇家贵族和平民史无前例的被徐铮召集到一起,没有卫兵和骑士前呼后拥,却有角马车足足十五辆,像个小型车队的规模。再由五只魔兽开道,其中三只更是拉风的风系翼翅虎,浩浩荡荡向锡安城外开去。

守城的卫兵早得了通知,连盘查都没有就放出城去。好在徐铮力求低调,出城的时候化整为零,十五辆角马车分次出去,再叫三只翼翅虎飞高点,自行去城外等待,如若不然,有三只这么显赫的标志,全城都知道马车上面是些什么人,会引起不必要的哄动。

出得城来,离城远些了,这才化零为整,继续向前开走。

霍克曾问起目标在哪,徐铮的回答很无赖,居然说既然是出来郊游,当然是走到哪就算哪,享受的,就是这个出游的过程。

起初霍克很受不了这个回答,因为做事的无目的性,完全违背霍克的人生理念。但随着继续往前走,霍克忽然意识到徐铮一脸嘻笑着说出来的话竟然很有道理。把这次的郊游和以前在维吉尔的郊游相比,就能立即感觉两者的不同来。

在维吉尔,郊游是有目的性的,总是要先选好一个地方,直奔目的而去。而跟着徐铮,整个过程是散漫的,走走停停,看山、看石、看花、看树、看天、看云、看天空、看阳光洒落,说不出的轻松惬意。

走着走着,忽然就会停下来,徐铮一阵风跳下车冲出去,或是爬树,或是摘花,有时候连青草都拔一大把,兴奋的拿回车上来献宝。他那群朋友当然不用说,连玛雅和塞迪这时都会从翼翅虎背上跳下来,跟着徐铮一起去折腾。队伍里他们两个,再加萤火虫店里的麦卡和小邦加,一共四个小孩,跟在徐铮屁股后头,都乐疯了。

现在,徐铮正在用细绳仔细的把自己拔的一把青草系起来,悬在角马车的横梁上。看着徐铮的一双手掌被草汁弄得绿油油的,布鲁斯问道:“这么脏,采回来做什么?塞缪斯城堡外多的是,也没见你采过。”

徐铮嗤鼻,道:“那是不同的,野外的草有塞缪斯城堡外的那些草没有的阳光的味道。不信你闻闻。我带回去,晚上挂在床边。”

三个王子都将信将疑的伸鼻过去,也不知道是因为徐铮这样说了后才生出的感觉,当真觉得闻起来有种清新温暖的阳光味道。福伦当下就分了一半来自己留着。

布鲁斯笑道:“你就是怪事多。”

徐铮嘿嘿得意的一笑,又大叫大嚷的催修斯继续前行。而修斯大叔对徐铮又是无比的纵容,和卡洛两人肩并肩坐着喝酒,听到徐铮毫无章法的大喊大叫,和卡洛相视一笑,继续驱着马车前行。

霍克背倚着坐椅,鼻端若有似无的有一阵没一阵飘来徐铮所说的那种阳光的味道,忽然就感觉这次郊游,真的很与众不同。

并不是因为角马车经过徐铮改良,坐起来丝毫不颠簸,让人感觉很舒服;也不是因为手中杯子的葡萄酒泛着深红玫瑰的色泽,幽香深远,味道好得让人叹息;也不是因为车上小桌子上摆放的所谓的小吃的食物的味道特别好,好得让人不顾形象的大吃。

而是突然之间,霍克觉得阳光很好,所括细碎的光斑洒在地面织成的杂乱的画案都很看;微风吹在身上很舒服,很有点徐铮所说的那种阳光的味道;小孩的尖叫大笑时不时会传过来,周围的角马车上的交谈低语也会传过来,偶尔爆发一阵子轻笑。这些所有的东西组合到一起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种会让人快乐的元素。

恍然间,霍克就明白了: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心境的不同,身边的人不同。

人不同,他们和维吉尔的那些出游贵族所抱的目的从根本上就不同,维吉尔的郊游,是变相的社交,人人都想以郊游为手段,沾上点故,攀上点亲,为自己的权利之路铺石筑路。这种人,是低俗的,乏味的,无聊的。

心境不同,维吉尔的人是为了郊游而郊游,徐铮这帮子,就只是单纯郊游,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但正是因为这个简单,一切都变得不同了。乏味的社交突然变成了丰富有趣的经历,让霍克对徐铮的话有了深一层的了解:目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过程,在整个过程中,去发掘快乐,然后,很容易的,你就快乐了!

感悟到这一点,霍克不由自主的更加放松,居然也可以用有趣的心情去看三只翼翅虎飞飞行行,高兴就飞就飞,高兴用走的就用走的方式,自在随意。去看大小班比试用箭射树叶,看谁射下来的多,输了的就洗对方一个月的内裤。他甚至觉洗内裤这种荒谬的赌斗好像也不是太奇怪。再去看约克和牛郎,自说自话,两人的话题风牛马不相及,却竟然谈得很投机。他注意到约克的光头在阳光下出奇的晶亮,比魔法师手的水晶亮度还高,而牛郎的尾巴在屁股后头一直甩,划出许多欢快的圈。到最后,连露琪时不时暴出来的毒语听起来都像天籁一般。

原来,心境不同了,所感觉到的一切就不同了。

霍克正在感觉自己的年龄正在迅速变小,看到麦卡追在一只惊慌的松鼠后大笑不止的样子,他居然也很想去试试。这种感觉对霍克来说很陌生,陌生得让他有点恐慌,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又走了阵,离城更加远了,角马车速度虽然不快,倒也不慢,估摸一算,至少离开城市已经有二三十里。

离锡安越远,就越是远离繁华,眼前的道路两边都是耕地,越往前走,越能看到承安的平民在地里耕作的景象。

一行人在内,包括徐铮自己,恐怕都没有看到过这种在地里耕种的场景,不由得慢下了马车,都从车上望出去,看着农人在地里劳动。

此时已近正午,阳光慢慢变得有些毒辣,地里辛勤劳动的农人仍然很多,男人们大多光着上身,露出一身被晒得黑黝黝的皮肤,女人们当然不能学那样,只很有承安地方色彩在颈间系着一块手织的布巾,用来吸汗并阻止汗水往下流。

雷克斯、老邦加等人乘坐的马车驶过来,停在徐铮四人的旁边,雷克斯叹道:“很久没有看到这样耕种的画面了。托徐铮的福,再次看到,仍然觉得很震憾,勾起人很多回忆。”

伸手一指平民们正在往土壤里埋下的种子,雷克斯道:“他们种下的是承安播种最广泛的粮食,叫做褐麦。它产量低,成熟的时间比较快,一年最多可以播种和收割四次。收割后,经过初处理去掉外面坚硬的外壳后的麦粒呈浅褐色,褐麦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然后再经磨坊粗磨,制成粗麦粉,就可以制做平民常吃的粗面包。再经一次粗磨,两次细筛细磨,还要经过一次窖藏,才能成为上等的细麦粉,做成精致的面包。”

“把褐麦要晒成干麦,阳光充足的情况下,就得用掉近十天。这点还好,承安啥都缺,就是不太缺阳光。只不过顶着烈日去摊晒褐麦,那种烈日下和麦子一起晒得快要脱水变成人干的辛苦,并不是一种美妙的事。”

“晒成干麦后,四个人合力,光是用耙犁去掉外面坚硬的壳,一百斤褐麦,大约就得花去一天的时间。接着是粗磨,如果运气好,正好碰上有风,风车就可以省去很多力气,但如果没风,干麦又不能久置,发了芽就糟糕了,所以只能手工磨。如果你们近距离去看那些平民的手,就会发现整个手掌上遍布老茧,这都是长年累月磨出来的。”

“最后是各种工序的反复,从收获褐麦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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