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情小衙内-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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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豫领军向黄州推进,但他并不急于包围黄州郡城,而是先拿下黄州郡城辖下的温县与洛家集,切断了黄州与燕云关的联系,之后派人扮成温县城的败兵,诈开黄州郡城的城门,大军随后杀进城里,顺利拿下了黄州郡城。
另一条战线,赫进率摩下的黑虎军团正向宾州推进,半路上,有自称是宾州太守安思洛的大儿子安剑虹、舒州太守韦韬的大儿子韦少安求见,以太守的印信为证,并呈上安思洛的亲笔书信。
原来,韦韬和安思洛的两郡联军虽拼命抵抗周军的猛烈进攻,奈何数十万周军象发了疯一般,不计代价的发起一波又一波的疯狂进攻,两郡联军难以抵挡,只能放弃已经倒塌了好几段城墙的舒州郡城,率残部退守宾州郡城。
两人原本打算死守宾州,先看看局势如何变化,不曾想,一直按兵不动的秦军突然渡过江袭夺丰都郡城,摧枯拉朽般的拿下江淮和临潼,完全打开了晋帝国的东门户,明珠和田豫又拿下信阳和黄州,局势突变,令两人一时茫然无措,不知该如何抉择。
摆在两人面前的路有四条,一是死战到底,与城池共存亡。二是投降周军,三是投降秦军,四是弃守宾州,投奔燕云关太守颜锦良。
与城池共存亡不符合世族的生存法则,安思洛和韦韬直接无视了这一条。宾州郡城是他们最后的地盘,一旦弃守,投奔燕云关太守颜锦良,就等于是离了水的鱼,手中仅存的那点人马迟早被颜锦良吞掉,两人弄不好连性命都得丢掉。那么,剩下的只有投降一途了。
刚巧周军派来使者劝降,并许诺各种好处,让两人在降周还是投秦的问题上一时难以作出抉择。
原商洛太守沐逸给两人分析了一番,虽说周王许了N多好处,但两人之前的拼命抵抗令周军损失惨重,降周之后,万一日后有人提起这荐儿,难免有麻烦,弄不好也得掉脑袋。
安思洛和韦韬权衡一番,最终决定投秦,故派安剑虹持太守印信和亲笔书信前往,面呈正率军准备进攻宾州的赫进。
其实,两人的心里也倾向于投秦,大秦帝国快速堀起,并吞并卫、唐两帝国,已俨然成为苍云大陆的第二大强国,卫氏父子皆是当代英明神武的雄主,一直让两人颇为钦佩,投靠这样的雄主,只要有所表现,相信也不差。
两人一旦下了决心,自然要为投靠大秦后的将来好好谋划,两人各派大儿子前往面见赫进,有让儿子为质,表现出十足诚意的意思,以打消赫进的疑虑。
当然了,献出宾州郡城或许是因为两人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为之,严格说来,根本不算什么功劳,因此,两人决定拿下燕云关当成献礼。
秦帝国虽占领了临潼、江淮、丰都三座沿江关防,完全打开了晋帝国的东面门户,但与国家有一江之隔,诸多不便,没有一个支撑的前沿要塞,总的来说不好防守。
但如果拿下宾州、燕云两郡,再加上已经占领的信阳、黄州两郡,局面完全不同了,以宾州和燕云关为前沿要塞,守护后边的所有郡城,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扎了根。
再者,宾州、燕云、信阳、黄州四郡辖地皆是平原,土地肥沃,良田众多,河道交错纵横,都是盛产水稻的粮食基地,占领了这四郡,基本上可以说是占有了晋帝国三分之二的粮仓。
安思洛、韦韬、沐逸要投靠大秦帝国,还要获取一定的利益,唯有献上燕云关表功。
赫进率军向舒州推进,一路上都在捉摸着如何顺利拿下舒州郡城,安思洛等人的投效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立时催促大军加快行军速度,命疾锋营的五千轻骑先行赶路。
当然了,为防有诈,赫进还是特地交待了疾锋营的统领雷涛一番,要他见机行事。
雷涛率疾锋营的五千轻骑赶到宾州城下,安思洛、韦韬、沐逸三位太守亲自出城迎接,不仅表明了他们投效的诚意,也消除了雷涛的疑心。
雷涛接手了宾州的城防,安思洛、韦韬、沐逸三位太守则率残部三千剩余人“撤往”燕云关。
赫进率大军抵达宾州城后,命后勤辅兵在周军没有抵达前拼命的用水泥加固舒州的城防,留下四万人的兵力镇守城池,以抵御周军的攻击,自已亲率摩下四万步卒和疾锋营的五千轻骑直扑燕云关。
安思洛、韦韬、沐逸率三千残部“逃”到燕云关,燕云关太守颜锦良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纳了三人。
为打消颜锦良的顾忌,安思洛、韦韬、沐逸三个除了保留各自的亲兵卫队外,所余残部二千五百人全都交出,表明了投靠的诚意。
颜锦良暗中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倒不担心三人那点兵力能翻起什么风浪,燕云关内可是足足有二万守兵,只不过,他一向生性多疑,这心里当然不全放心,现在好了,三人保留二三百人的亲兵护卫队也是很正常的事,毕竟三人都曾经是坐镇一方的太守嘛,没有部曲摆摆场面也说不过去。
听闻赫进正率大军逼近,颜锦良命手下加强戒备,同时征召城中青壮组建二万人的新军,打算死守燕云关。
据夜不收所报,赫进所部才刚刚攻占了金县城,还需攻占陇南县城,大军方能抵达燕云关下,这至少还需要四五天的时间,颜锦良一点都不着急,他还有好几天的时间做好各种准备。
不曾想,当天夜里,安思洛、韦韬、沐逸三大太守袭夺东城门,三人的亲兵护卫各有二三百人,分开来的话根本不足为虑,但全兵一处,也是一股不容小视的力量,加之有心算无心,三人突然发动,以近八百人的兵力攻占东城门,然后打开城门。
赫进早率部埋伏在城外,疾锋营的五千轻骑率先杀进城里,随后大军涌入,城中的守兵根本没有半点防备,仓促抵抗,在太守颜锦良被安思洛一箭射杀之后,守军崩溃,赫进以伤亡二千余人的代价拿下了燕云这座郡城险关。
【作者题外话】:14是鬼节,按本地风俗,12、13、14连着三天,光是下厨弄菜都散架了,14是去丈母娘家,没能码字,实在抱歉,这一章算昨天的,今天的(即14这天)只能向书友请假了一天了。
第474章 女兵
第474章 女兵
信阳城下,战鼓声隆隆,吼杀声震天,双方的将士在浴血奋战。
太守府内,明珠正在自已的卧房里看私信,显得特别的悠闲,她连战甲都没有披挂,穿的只是一般的素色衣裙,仿佛城头上的激烈撕杀与她全无半点关系。
这就是明珠的行事风格,安排妥当之后,就把指挥权交给摩下将士,任由他们自由发挥,颇有当甩掌柜之嫌。
就算她真的偷懒当甩手掌柜,手下不仅没有意见,相反,一个个都擦拳磨脚的,斗志昂扬,明帅这是给他们展现个人才华与立功的机会,谁都不想错过,他们心中除了感激就是无比的钦佩。
当然了,明珠也不是随随便便的撒手不管,战前可是把方方面面考虑进去了,之前的大战,信阳郡城的城墙已被金军的霹雳战车轰得伤痕累累,有些城墙段还没轰塌了,不过,经过后勤辅兵用水泥抢修加固之后,不仅完好如初,甚至更加坚固结实。
凤凰军团除了分出一支攻击黄州郡城外,留守城池的仍有五万精锐将士,这可是五万经受过血与火锤炼出来的精锐士兵,完全可以拉到城外与一向以野战著称的金军交战,何况只是据坚城防守而已。
再一个,秦军在武器装备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且占有天时、地利、人和,就算多不都大汗拥有百万大军,也休想攻克信阳坚城,明珠自然乐得偷闲。
在士兵眼中,明珠是战无胜的女战神,受士兵的敬仰膜拜,在一众姐妹心中,她有着与众不同的魅力,亲切随和,那种无形的感染力让你在不知不觉中都听从于她,总之,按一众姐妹的评价,完美无缺。
其实,是人都有弱点,或者说是某些个不为人知的嗜好,即便是完美的明珠也不例外,明珠就是喜欢看某人肉麻得直起鸡皮的情信,只不过除相公之外,没人知道而已。
明珠也不知道自已几时有这个让她脸红心跳,但又欲罢不能的不良嗜好,或许是在恋爱期间习惯了某人一月二封的肉麻情书,或许是长年统军在外,思念强烈的缘故?虽然有些羞于启齿,但仅限于两人之间的秘密,所以,她也不打算改掉这个不良嗜好。
城中的百姓同样显得很悠闲,一些年迈的或三三两两聚在一块喝茶,谈论着今后的生计,也有不少青壮自发组织起来,帮着守军搬抬箭矢、石弹等守城武器,搬运伤员和阵亡将士的遗体,妇人在家中忙碌针线活儿,洗衣做饭,孩童仍象平时一样嘻戏玩耍,丝毫没有因为战争而生出半点的恐惧与不安,因为明帅就坐镇城里,她就是百姓们心中无人可以战胜的战神,至于秦军晋军什么军都好,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听从谁的。
城中的百姓看到几名女兵沿街购物,指手划脚的指挥着七八个牛高马大的军爷,全都瞪大了眼睛,秦军里竟然有女兵,他们没眼花吧?
那几名女兵披挂量身订制的女式皮质轻甲,腰悬佩剑,足蹬长筒小皮鞋,右臂佩带红色十字的白色臂章,妩媚中带着几分飒爽英气。
女兵的制式军服自然是出自卫大太子之手,他是仿制现代的女兵制服,上身是裁剪得很合身的蓝色军服,下身是黑色齐膝短裙,长筒皮鞋,怎么看怎么养眼。
可是,三纲五常在人们的脑子里早已根深蒂固,露胳膊露大腿的都是不正经的坏女人,要被千夫所指,浸猪笼的,卫大太子再有能耐,也不敢轻易去推翻这个N千年传承下来的旧观念,因此,女兵的里边还穿了一条同质色的长裤,把一双白晰修长的美腿包得严严实实的,半点儿气都不透。
在卫大太子看来,这简直就是画蛇添足,但女兵们喜欢得不得了,他也很无奈。当然了,他偶尔也会让一众妻妾试穿一下用贡丝特制的军服,享受一下制服控的爽歪歪。
有人按耐不住内心的强烈好奇,上前询问一名挑着担子,走在最后边的年青士兵。
那名年青士兵边走边咧着嘴,笑呵呵的回答。
其实吧,秦军编制中有女兵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还一度被各帝国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话。
秦军的女兵编制目前仅限于医护兵和文秘官,医护兵分为医师和护士,各分有好几个等级,官衔是按秦军编制的统一官衔任命,但在平时,一般都统称某某医官。
文秘官即记录、掌管文案的录事参军,要求的可不仅仅只是识字这么简单,还要懂得用最简练的文字来总结归纳各种文件等等。女人当兵本来就少得可怜,符合文秘条件的女兵更属珍稀级的国宝,整个大秦帝国,女文秘官令三人而已。因此,女文秘官的官衔都是卫尉级起步,和女医官一样,待遇好得让人眼红。
所有跟随在一旁的百姓听得耳朵直颤动,眼睛瞪得老大,三纲五常是根深蒂固,女人抛头露面是失德,有钱的大户人家就算了,但穷苦老百姓就不一样了,家中子女多,女儿就相当于是帮人家养的媳妇儿,嫁出去就等于是泼出去的水,与其让她每天辛辛苦苦的替有钱人家洗衣服什么,或去大户人家的家里当丫环下人,一年到头挣到的那点小钱还不如当女兵一个月的军饷多,这还不算专门为女兵所设的专门福利,好象很有赚头的嘛。
不过,心动归心动,真正敢让女儿去当兵的老百姓仍然不多,仅百来户特穷的穷苦人家而已。即便有很多大姑娘家心动,但死古板的老爹不点头,她们只能羡慕无比的看着平时的好姐妹在家中长辈的牵拉下,既兴奋又惴惴不安的前往秦军的军营投军。
一下涌来百多名年青的小娘子要求入伍参军,自然惊动了躲在卧房里看情书的明珠。
看着面前百多年青小娘子,明珠满意的点头,她们都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勤劳肯干,吃得苦,有些还显得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