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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大帝传-第143章

小说: 大帝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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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袅耍珿ame Over了。”

“嚯嚯!”

“我终于可以换副心情写另一种小说了……”

《大帝传》众角色面面相觑。面对状若颠狂的作者,没有人能够有勇气与之辩驳。

《大帝传》的第五部,在作者疯狂的笑声中,终于落下了帷幕。

作者语:

当安丽丝的生命遇到危险时,兰特的反应及他所采取的对策并不是我喜欢类型。事实上我更喜欢那种完全不接受任何威胁的性格。不过,兰特总得一步步慢慢地走向成熟(或许说走向黑暗的霸道之路)才合理。在以后的情节里兰特遇到类似的情况,会选择不接受任何威胁,并且以残酷的报复消灭敌人伤害他身边的人的念头。至于将被牺牲的人会是谁,我只能说不是女性。被兰特喜欢的女性并不多,如果再牺牲掉一两个,那兰特就太可怜了(兰丝和西西王一边祈祷,一边嘀咕:xiaose_wh实在是有异性无人性的典范啊……)。

早在第三部时,我就已经将峡谷战役设定为拉库里的死亡之役。可惜后来突然想起来,兰特称呼拉库里为屠狗将军,那么拉库里的军衔起码应该在准将之上。虽然之前没有明确拉库里的军衔,可是想想他也不太可能现在就已经成为将军。在文中拉库里拥有好运,在我写小说的时候,他同样拥有好运。也罢,算拉库里命大逃过一劫。

另外,我想替伊莉问个问题:为什么没有读者为她设身处地想一想?

假如一个女人在爱、忌妒、报恩等情绪的支配下,想要将贞操交给喜欢的人。谁知他居然不接受,还搞笑地送什么代表永远幸福的波斯菊,女人将会有什么反应?我对伊莉的情绪反应处理,是有现实依据的。所以,伊莉那么做很正常。反倒是许多读者对伊莉的反应有些过激。

虽说兰特是主角,但是也不能完全抹杀其他人的独立人格嘛。说实话,我确实没有意识到那样的情节会令读者觉得伊莉的形象变得更糟糕了。

女性角色,必须对主角千依百顺才是合格的形象吗?

本部兰特自杀时兰仆不进行干涉,与我的生命观有关。我认为:人,既拥有生存的权力,也拥有死亡的权力。兰仆的第二条守则为服从主人的意志,所以就没必要出现了。

有些人物我并没有交待清楚,可是有些读者已经猜出了其隐藏身份。之所以没有在文中肯定卡特琳娜的身份,是因为文中有另一个角色(就是去抓卡特琳娜的那个人)与她相关。如果明确她的身份,另一个也无法隐藏了。

西西王以一敌三,占上风是不可能的——因为还剩下一名龙骑士追踪兰特。被卡嚓自然也不可能,因为西西王实力很强,而且还没有为兰特建下很大的功勋。因为希茜的归属问题,我觉得西西王在玛哈亚养伤是很好的选择。玛哈亚的上任公爵被推翻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留下后人(特别是女性后代)。多明戈将会拥有布雷西亚,那么西西王拥有玛哈亚自然不为过了。本来想专门花一部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的,后来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兰特的正传就已经令我力不从心了,哪有那么多精力写别的分支情节呢?西西王成为玛哈亚公爵的故事,还是一笔带过算了。

这一部写的真是太长了。就字数而言,如果保持第一第二部的水准,其实相当于四十五章。写了这么长,那么休假的时间自然也应该相应长一些吧?(面对读者的番茄、鸡蛋以及嘘声,作者如同巍巍大山,夷然不惧。)

:)

事实上,下面若干部的内容,与大陆争霸战没有直接的关系(当然,可以算是分支情节,毕竟可以争取一个有利的同盟)。而且,将要出场的角色中,读者所熟悉的面孔基本不会出现。即使出现,多半也是作为新闻以及被其他人谈论的对象出现在文中。

这样一来,读者完全可以将后面若干部的内容当作一篇新的小说。我呢,打算至少写完一部以上再开始上传,而且将换一个新书名上传。那样一来,可以竞争新书排名榜,还可以得到强力推荐。

对自己的小说拥有一定的信心——当然,书名是我心中永远的痛。换个书名后,新小说超越《大帝传》并非不可能。(读者怒吼:xiaose_wh,你太虚荣了!)

:D

书名叫作《1419。塞维尔。剑神》好不好?虽然仍旧很俗气,可是我觉得书名真的很难起。兰特在新小说里将自己称之为剑,所以这个小说名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也许剑神不大好,仍旧有点象YY小说,要不,只叫《1419。塞维尔。剑》如何?再不然,《1419年剑在塞维尔的故事》?

……

上次lance98对我预测将要写十章表示怀疑,其实这正是我心里的痛。凭我的文笔,想要将小说按相同的速度写完,十章根本就不太可能。可是五章就写了六十多万字,十章至少也在一百二十万字以上。如果一百二十万字都打不住,我真的感觉有些害怕——实在是忒长了。我喜欢看大唐双龙传、风姿物语这类小说,然而大唐草草结尾,风姿迷的耐心也被磨得越来越少。我的小说与前者相比还差得远,如果将时间也拖得那么长,读者受得了吗?一方面,我对完成那种超长的小说感到畏惧。另一方面,假如能够写完小说的话,我认为将小说写完后再上传,喜欢《大帝传》的读者才不会觉得倍受折磨。

有没有人愿意写《大帝传之玛哈亚篇》?西西王为主角。受伤后醒来,兰特早已失踪。布雷西亚由国公夫人安丽丝主政。安丽丝示敌以弱,凯森回到大草原凭借精良的装配开始征服草原边缘族大业。西西王得到安丽丝的指示,同样离开布雷西亚进入玛哈亚,回到原公爵的女儿身边。西西王率领族人及刚得郡民兵进入玛哈亚山区打游击,最终赢得美人归并且成为玛哈亚公爵。

其实我蛮喜欢这类型的故事,可惜没时间。

第六部 第一章

第一章

事实上,向公众公布的《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环境保护协定书》并不完全。在协定书的后部,还有一条附则。据我判断,这条附则可能只在神魔两族之间取得了共识,最明显的证据在于:附则并没有以龙文撰写。另外,我还可以从附则的内容分析从而得出上面的结论。

附则的内容为:神魔两族不得主动伤害阿内尔星球三维空间内能够施展终极圣斗气和禁忌魔法的生物。

——摘自菲利浦大陆著名旅游家伟军。陈未公开发表的《旅游日记》

远处天穹,挂着一抹耀眼的朝霞。水面上的波光粼粼,望著无数碎乱璀璨的波纹,我彻底陷入了迷惑之中。

我怎么没有死?

杀神剑是上古的神兵利器,它从我的百汇穴插入,我怎么可能还会活着?

兰仆帮我夺取沙丝那亚之后,我对医术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因而缠着兰仆学习了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

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杀神剑进入了我的身体,这一点应该勿庸置疑。兰仆匪夷所思的医学知识里,同样也不存在大脑被利器贯穿而又能够活下去的合理解释啊。

我又一次下意识地摸摸头顶,可是得到的结论仍旧与前面几次一样:我的头顶没有任何伤口。而且,我与日尊者战斗时所受的伤也完全消失了。更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在双头河战役时我脸上受过伤,被兰仆解救后,我并没有要求兰仆将脸上那处伤痕消除。可是现在,我的脸光洁得象婴儿的皮肤。这到底是怎么弄的?

难道说,那一切只是一个梦?

可是那个梦为什么为那么逼真呢?

……

说到梦,醒来前我还真做了个奇怪的梦。只是醒来后我马上就陷入了自己的生死之迷的困惑中,因而隔了好一会儿才回忆起那个梦,有许多情节都忘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多少记得一些梦里的情景。

梦里,我突然变成了一个三岁大小的小孩,而且是第一次拥有这副身体。虽然现在我已经醒了,可是回忆梦里的那种单纯的快乐时,仍旧能够感觉到那是一种很强烈的、扑面而来的、无法形容的愉悦感觉。

第一次拥有身体的缘故,因而也是第一次尝试走路。我记得自己一不小心还摔了一跤。没有完全习惯走路,又马上开始学着奔跑,结果这次的后果更糟——将一棵脖子粗的大树给撞断了。

苦笑着摸摸头,头上并没有疱,可是那种隐隐生疼的感觉,却让我隐约觉得梦里发生的事似乎真的发生过。

可惜别的小孩子都不和我玩——因为我的外表看起来太大了。后来我好象飞回到公爵府将小火偷了出来,精力旺盛的我和精力同样旺盛的小火快活地玩了整整三天三夜。爬到树上掏鸟窝,脱得赤条条地跳到河里抓鱼,趴在地上挖蚂蚁窝,跑到村子里追得鸡飞狗跳……

“喵呜!”

身后传来小火的叫唤声。然后,小火乐颠颠地跑到我的身旁,试图往我的身上爬。小火进入离我五十米的范围内,我就自然而然地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微微一笑,我将小火抱进怀里,轻抚它背上凌乱的火红毛发。

目光突然呆滞起来。看着怀里的小火,我又一次陷入了无法从困惑中解脱出来的窘境。

太阳已经完全从地平线跃起,略带寒意的晨风令我的长发飘扬,那种冰凉令我略微清醒了一些。

小火活活生地趴在我的怀里,它的呼吸、体温、毛发,无一不证明它的真实存在。这样看来,梦境里发生的事,的确是真实发生过!

可是我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象个孩子呢?是安洁儿对我进行禁锢的后遗症?挠挠头,对于这一点,我无法确定。安洁儿没有理由要把我变成小孩子啊。

算了,无法想通的问题暂时不想,我得想想将来的一年怎么办。

对于安洁儿的承诺,我不得不遵守。

蛊的种类极多,因而我无法判断安洁儿对安丽丝下是什么性质的知情蛊。以我的能力,解开安洁儿的蛊或许有可能,但是我不敢冒险。如果由兰仆来解除安洁儿下的蛊自然没问题,可是安洁儿对我说过,如果我违背诺言,日月双星将杀掉与我亲近的人。假如日月双星老羞成怒之下将安丽丝定为目标,那将是我生命中无法承受之痛。情况已经够糟了,我不敢将事情弄得更糟。

所以,我决定独自生活一年。

先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呼吸之间,兰仆教我的斗气修炼方法仍然在起着作用,可是斗气却根本无法起任何作用。修炼斗气的时候,斗气顺着体内的经脉流淌一周后,然后进入丹田。待它进入丹田后,就不再出来。

想要施展魔法,可是当魔法元素接近我的时候,就完全被我的身体吸收了。那些魔法元素象斗气一样顺着体内的经肪流淌一周后进入丹田,同样石沉大海。不仅仅四系魔法元素如此,冥神、灵魂之神、生命之神的魔力接近我的时候结果完全一样。魔法元素无法凝聚,自然也就无法施展出任何真正意义的魔法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黑巫术的施展是以细小生物为基础,我的身体并不吸收这些细小的生物,所以我现在还可以施展出黑巫术。不过我可不想以黑巫师的形象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引起他人注意是小事,如果魔法协会下达追杀令那可就糟了。现在的我自保能力那么差,肯定无法逃过蜂涌而至的赏金猎人的追杀。

粗略想了想,我可以有四种生活方式进行选择。

第一种就是老老实实躲在深山老林里待一年。可是我估计自己未必能够忍受那种寂寞的生活,所以这种选择暂且排除。

第二种就是以一个普通小民的身份隐藏在人群之中生活一年。贵族气质嘛,可以用破产贵族来解释。不过这种生活比躲在深山老林里强不了多少。我并不认为自己与杀猪的屠夫、卖菜的大妈有太多的共同语言。

第三种就是过上一种富有体面的商人生活。在商人阶层里,虽然有些俗不可耐的人,可是有些人同样拥有不错的教养。这种生活也许不错,难题在于我如何拥有自己的店铺。虽然贵为布雷西亚公爵,可是目前我身无分文,又不敢与部下联系,我哪来经商的资本呢?

第四种就是以拥有特殊技能的身份,在某个贵族的家里混日子。这种选择显然相对于前者要更容易些。而且以这种方式生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经常得到各种消息。在上流社会里得到的消息显然更加迅捷而且准确些。

以我现在的能力,无论是成为贵族的家庭医生、家庭教师或是私人顾问,都不是什么难题。看了看天色,我下定了决心。

进城去!

朔风凛烈,天空开始下起雪来。漫天飞舞的雪花仍旧在漫无目的地飘着。大地变为纯白,那满目的雪白刺得眼睛生疼。我一步一个脚印地徒步向前走去。虽然此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可是只要顺着大道,迟早能够找到城市所在。

好久都没有觉得走路是一件令人烦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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