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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异世小男人-第9章

小说: 异世小男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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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的放下克莉丝,出了大门,对着向后的守卫说:“帮我照顾好克莉丝,明天我会过来好好安葬她。谢谢”语气平淡得好象不是自己的事一样。

然后我不管他惊愕的表情,对着公爵和还有些恐惧的安说:“公爵大人,安,我们回去吧。”脸上似乎还有一丝微笑。

公爵原本也阴沉的脸也有欣慰的成分在里面,他对我颇有深意的说:“能走就好。”

安更恐惧了,大眼睛里闪烁着迷茫,反而退了两步。

公爵府。

哄走了安,我,提提,公爵,破天荒的坐在一起,人手一只烟茄。

自从上次的“红金龙”抽完后,这是第一次闻到烟味,微微抽一两小口,已觉得有些头晕目眩。提提和公爵却是毫无表情,一口接一口,不小的书房一会伸手不见五指。

半晌,公爵有些歉意的说:“张,要不是因为安的事情,克莉丝也不会‘‘‘”这老狐狸太聪明,怕是我连带恨上了安,先拿话堵死我。

我笑了笑:“公爵大人,您放心。我能分清是非。”

“那就好,那就好。”

提提这事却“噌”的一下站起来:“这是挑衅,赤裸裸的挑衅,宰相太过分了,当初陷害公爵大人丢了财政大臣,现在又派他儿子来‘‘‘来‘‘‘来捣乱。”义愤填膺的样子,不免有些做戏的成分。

我放下那只雪茄,过去狠狠抱了一下提提:“知道你是好意,公爵大人死了个府上的人,我死了未婚妻,你怕我们一个心里难受,一个面子上过不去,心里愤恨,不过真的我们已经没事了。”

提提目瞪口呆,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

“不过,我们没事不代表宰相他们没事。”我脸上还是在笑,“我一定要亲手报这个仇,为了克莉丝。”

克莉丝,你在下面看着我吧。我不会让你就这么委屈的走的。

我拿起那只雪茄,狠狠的抽一口,吐出的烟雾淹没了提提和公爵的身形,倒是现出克莉丝那巧笑倩兮的模样来。

~~~~~~~~~~~~~~我是忧伤的分界线~~~~~~~~~~~~~~

感谢各位收藏的大大,一时涂鸦之作,都做好了0收藏的准备。。。。。。

PS:这章写到一半,听着'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 和 '可惜不是你',泪流满面,实在写不下去了。

谨以此篇献给逝去的三年爱情和丽,祝天下有真爱却不得不因别的原因而分开的恋人们,早日找到各自永久的港口,心灵不再飘泊。

第一章 初到贵地 第十七节 日记本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右边原来应该是克莉丝在的位置,现在更显得床上空荡荡的。

屋外的虫鸣在静谧的夜晚更觉得刺耳的吵,就象我的心绪一样起伏不定。我发现我不抱着克莉丝终究是睡不着。

另一边的小床上,妮雅还在小声抽咽着。

我坐起来对她招招手,“过来,让我抱抱。”

妮雅知道我要做什么,没任何抗拒,乖乖的过来躺下,用背对着,就象以前克莉丝那样。

我也和从前一样一只手从脖颈穿出去,反过来抱着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放在小腹上,可是一样的位置,找不到往日的感觉。没有克莉丝的温馨的体香,没有我熟悉的身体曲线,没有那种我一抱着她就感觉有整个世界尽在我手的满足。

我轻轻推开她,悠悠的叹了一口气。

弗兰,你夺走了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该怎么样才能报答你?

妮雅再也忍不住,放肆的大哭起来。我还是静静躺着,眼睛空洞的望着天花板。

我把克莉丝葬在城外一座有河流过的小山上,那里风景不错,鸟语花香,善良的克莉丝一定会喜欢这里。

因为怕我去了魔法学院后没时间来照顾她,所以选了这个地方。山上有猎户,我说是公爵府的人,他们马上表示会照顾好她的墓,不让兽类来骚扰她的长眠。

谢绝了公爵陪我一起来的好意,因为我知道他对一个女仆的死并不是真的那么上心,只不过有人敢动公爵府的人让他面子上下不来,而且他还想对我多做些感情投资。

我也没让安一起来,小姑娘还是个孩子,对于生离死别这种事,还是少接触为妙,就让她的世界少一些悲欢离合吧。

和我一起来的除了那四个守卫,就只有提提和妮雅,她的眼睛已经快哭不出泪了,红红的。

我穿着漂亮的红狐长氅就这样坐在地上,提提站了一会,摇着头叹着气告退了。妮雅见已经没其他人,颤巍巍的摸出一本粉色小本子递给我,“这是我在整理克莉丝遗物的时候找到的。”

我漠然的接过,封面上系着一个可爱的蝴蝶结。我拿近嗅嗅,上面还有一丝淡淡的幽香,没错,是克莉丝的味道。

好容易控制的情绪又一次澎湃起来,我竭力不让自己哭出来。翻开第一页,“‘‘‘对于我们这些在战争成为孤儿的人,能遇到公爵大人这么好的主人,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呢,别的贵族都不把平民当人,更别提我们这样的女仆啦,我相信神还是保佑着我的‘‘‘”

“‘‘‘安小姐虽然很调皮,也喜欢折磨男人,可是对我们真的是太好啦,从没骂过我们呢,她那漂亮的粟色长发,真好看呀,配上那天使般的面孔,怪不得好多人都向公爵大人提亲呢‘‘‘真羡慕呀‘‘‘虽然妮雅她们说我是除了安小姐以外最漂亮的女人,可是我只是一个仆人,好自卑哦‘‘‘”

“‘‘‘今天提提大人带了两个好奇怪的人来,黑发,黑眼睛,那个白一点的看上去还有点帅,可是她们告诉我,他们很失礼的盯着她们的大腿看,哎,真不知道府上怎么会进来这样胆大的人,其他人看是看也就是装做不经意的拿眼睛瞟一下‘‘‘还有他身上有一种好难闻的味道,嗯~~~真是臭死了‘‘‘可是他洗完澡后的样子,好‘‘‘好帅呀,身上的肌肉虽然不是象小山一样堆着,可是看上去好舒服哦,真想用手摸一下‘‘‘”

“他根本就不好色嘛。我看到她没穿衣服的样子,傻傻的,眼睛里明明就是惊慌,手足无措的样子真好玩‘‘‘可惜我自己也吓死了,要不多看看也好呀‘‘‘”

“他的眼睛不象我们这样是凹的,也不是很有神,看上去好象是懒洋洋的,对别人都很有礼貌,看样子好多姐妹都喜欢他呢‘‘‘要不要下手快点,把他抢过来?男人本来就少,好男人就更少了,再说我也快21了‘‘‘妮雅她们随便找个守卫什么的,我想着就觉得太‘‘‘哎,别人的事就不管了,反正我要留给我喜欢的人。可是他‘‘‘会喜欢我吗?要不去诱惑他一下‘‘‘??”

“‘‘‘唉,他有过喜欢的人呢,不过他说他快29了,有过也是很正常的事,我是不是太计较了?‘‘‘”

“‘‘‘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他也喜欢我的‘‘‘他看我的眼神,我感觉得到里面的火热,他会不会象我提出那样的要求?我该怎么办呢?真是羞死人啦‘‘‘”

“‘‘‘谢天谢地呀,公爵大人让我服侍他,其他姐妹为了另一个名额差点打起来了呢,最后才决定是一个最不可能的妮雅,这不是给我机会嘛,我一定不能让他跑了,要主动一点,可是这样是不是太‘‘‘自私了点???‘‘‘”

“‘‘‘真是晕死了,也不知道他哪里来那么多让人脸红的情话,什么‘弱水三千,我只取你这一瓢饮’,他说女人是水做的,那他的意思就是,要取我来喝喽?嘻嘻‘‘‘”

“‘‘‘我真是觉得现在的生活就象天堂,每天什么事也不用做,跟在他身边就行了,开心死了。他对又很好,又不象其他男人一样勾搭其他姐妹,虽然很多人喜欢他,还说我坏话,可是我不在乎,他绝对是真心对我的。‘‘‘”

“‘‘‘向神发誓,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这样好运,听说公爵大人要给他申请贵族爵位呢,虽然他能成为贵族我很开心,比他还开心,可他成了贵族,会不会就变了?变得不喜欢我了,到时他可以认识更多漂亮的女孩子,唉,虽然他发誓说不会,我还是不放心啊‘‘‘”

“‘‘‘这个呆子,为什么还不要我啊?难道是我不够好看?还是因为胸不够大?腰粗了点?可是他说过,不喜欢胸太大的。而且每天晚上抱着我的时候,我能感觉得到他的眼神象野兽一样渴望,可是又能克制自己,真是奇怪啊,唉,想不清楚,就不想啦,反正‘‘‘你是我的啦‘‘‘嘻嘻”

我看到这里哪还能克制自己,象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可怜的克莉丝,我本来已经准备好了给你想要的幸福。

弗兰!!!你给我一点时间,你要活得好好的,千万别死了。让我好好想想,用我能想得到的方式去报答你。

我状若疯狂的双手死死扣进克莉丝墓前的土里,想把我对弗兰的恨,对克莉丝的爱,全都发泄出来。

~~~~~~~~~~~~~~~~~~~~~~~~~我还是分界线~~~~~~~~~~~~~~

梦游居士的'成神''颠覆笑傲江湖',跟我的比起来,真是不可同日而语,大家没看过的顺便也点一下,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第一章 初到贵地 第十八节 酒

公爵要送我好几个女仆,被我谢绝了,她们那些人没准有人暗地心喜想要代替克莉丝的位置呢。哼,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如果心里那个位置那么容易代替,又怎么会有人追寻一生求一良偶而不可得?这是那些靠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无法明白的。

这几天发现整天没事可做,于是带着露露和妮雅上街去逛,没有钱,叫公爵买单好啦,反正他那么有钱。

我大概是这塞班城里唯一一个在早上就光临酒馆的客人,还带着一个女仆,一只魔宠,在旁人的眼神里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诧异。不过光是我身上的代表贵族身体的长衣以及左胸那枚金灿灿的莫拉雷斯家族的族徽,就没人敢不对我点头哈腰。有点不同的是,他们尊敬的是公爵本人,而对于我,只是尊敬这身份而已。

不过渐渐地,塞班城的居民好多都知道我和克莉丝的事,对我也开始毕恭毕敬起来。让我觉得很奇怪。找了几个熟点的守卫一问,才知道这世上愿意娶平民为妻的贵族大概用两只耳朵数都够了,而且我对克莉丝的爱意让他们对我这个奴隶出身的贵族充满好感,尽管还没正式册封下来。而附带的,他们对宰相以及弗兰是深恶痛绝,四个城门都被自发的装上“安德列家族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我怕这样会影响公爵与宰相之间的关系,不过他倒是高深莫测的一笑:“我们家族人少,但也不怕得罪他们那些人,反正我们本来就是互相看着不顺眼。”真不明白为什么公爵为什么底气这么足。

酒馆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独自带着一个儿子过活的寡妇。一个女人又要做生意应付那些五大三粗的男人,有时甚至要面对骚扰和无礼,又要照顾孩子,也挺不容易的。长期的操劳使她那张脸看上去倒有四、五十岁的样子,笑起来的时候还可以看到年轻时隐约的一点美丽痕迹。她看到我,用那近似于男子般的豪气语调:“高贵的莫拉雷斯男爵,您又来啦?还是老样子吗?”

我笑着点点头,就算我以后当了上帝,我也实在摆不出用鼻孔看人的贵族架子。

我和妮雅坐在吧台前,她清楚我的脾气,如果不坐在我身边陪我,我才是会生气的。再说我现在真的要人陪,尽管我还会笑。

就连露露我也把它抱到一张凳子上,这小家伙迷上了这里一种酸酸的果子酒,每次喝多了,就和我一起在屋里发酒疯。

那个叫维维安的女老板很快把我们的酒端了上来,我的是一大杯足够我喝到发酒疯的麦酒,金色的液体在杯中缓缓流转,刺激着我的唾液腺。妮雅和露露都是果子酒,不同的是妮雅是一个小杯子,而露露面前的却是个大盘子,用杯子的话,估计要学某只乌鸦一样往里面丢石头才喝得着。

麦酒有点象前世的白酒,浓烈的酒精使我的脸一下就通红。我不喜欢如红酒般的果子酒,和啤酒一样,要么就是苦的,要么就是酸的,倒不如白酒一样辛辣来得刺激。

正在自我陶醉的麻痹自己,那男人般的女老板的儿子,却害羞得象个女孩一样,怯生生的跑进来站在我面前,“尊敬的男爵大人,公爵府来人了,请您好回去一躺。”

嗯?又有什么事了?这个时候公爵不可能叫我啊?

我有点大舌头了,跟老板打了个招呼,“酒钱到公爵府来收吧,”经过小家伙身边,拍拍他瘦小的肩膀:“谢谢你,小男子汉。”他的身体一震,小身板竭力挺得笔直。妮雅抱起仍然意犹未尽的露露,不理它“咩咩”的哀求,快步跟在我后面。

麦酒的后劲有点厉害,开始还能走直线,到后来我就只能走猫步了,两只脚互相使绊,吃力的扭到另一只的侧面去,成一个怪异的角度才能站得稳。妮雅想上来扶着我,又不敢放下露露,这个时候放下它,铁定会掉头往酒馆跑的。

好不容易进了公爵府,被告知公爵和客人在客厅等我。又是什么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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