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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魔法卷轴制造师-第3章

小说: 魔法卷轴制造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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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哒……

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急奔出北门,如团黑色的旋风停到黑甲人身前,血瞳闪动妖异的红芒,它垂下头向黑甲人示好,黑甲人翻身而上,“走吧!”

黑马长声嘶吟,扬蹄而起,绕城远离,身后雪花纷飞。

第四章 双耳不闻窗外事

基恩,那个破屋子里的十四岁男孩,葛罗亚画了那么一个魔法阵让他的身体暖烘烘的,再感觉不到寒冷的气息,他打开袋子,里面是黄灿灿的金币,上面躺着葛罗亚留下的戒指。

他把戒指放到一边,把金币全倒了出来,望着一小堆金币冰冷的脸上看不出丝毫喜悦,他一枚一枚的数,数到一百五十九枚时,外面天色变黑,天空传来一声闷响,他仅仅是朝外瞥了眼,然后继续默默地数。

三百枚金币,整整三百枚。好大一笔飞来横财。

他的心已经有如铁石,看破尘世,正如对葛罗亚说的——我不相信怜悯!我不相信幸运!我更不相信善良!我只相信痛苦!我只相信恐惧!只相信……死亡!

三“不相信”,三“相信”,幼小心灵被无情和残忍淹没,就在这个北方偏荒之地,他见过太多血腥和欺压的事了。他七岁时,父亲贪生怕死,任人带走了漂亮的母亲,不止不阻止还推波助澜,导致母亲一头撞上利剑,在他面前惨死,还记得母亲临死前向他伸出的苍白右手,逐渐失去色彩的双瞳充满不舍、怜爱、悲痛、伤心……当时,他没有任何表情,眼泪默默地流。等长到十三岁,他用一块石头把沉睡的父亲拍死,不停地拍,整整拍了一天,累了休息一下,休息好了继续拍,边拍边哭,整整一天,从搬起石头的紧张、愤恨和害怕,到面无表情心硬如铁,用了一整天的时间。

那一晚,他彻夜无眠,哭了整整一晚,从那一晚开始,他发誓再不流一滴眼泪。

父亲只是个可怜的胆小鬼,真正的仇人还在强抢女人欺压城中少得可怜的民众,莫丁那·坎特公爵,当今皇帝撒旦一世龙在天的叔叔,他知道,要杀莫丁那除非有强大的实力,他没有,甚至没有任何机会去成为强者,因为……他没有钱,哪怕一个铜币都没有。在杀死父亲一年的时间里,他讨饭,捡吃的,学会了捉藏在地下的老鼠,学会了如何吃米粒大小的虫子,坦桑城的人都叫他——讨厌可怜的小乞丐。

就这样,他活到了现在。

现在,地上有了三百枚金币,他的心突然之间升起希望。

“想发泄怨恨和怒火,想报复一切曾经带来的伤害,拿着戒指去帝都魔法学院找希伯来老家伙,他会收容你。除了希伯来,不要让任何人看到我给你的戒指。”

耳边又一次响起那个快死的老家伙的话,他把金币装好,又拿起戒指,想了想,拿着戒指的手伸进裤子里,把戒指塞进了……屁股中间的洞!从他全身上下和家来看,那里是唯一最安全的地方,最宝贵的东西当然应该藏在最安全的地方,戒指是他的希望,也就是最重要的东西。

如果葛罗亚灵魂有知,不知道会怎么想?

门口响起一片马踏冰地的轻脆声音,一队士兵骑马过去,当先一人裹一身纯白俅毛绒衣,骑一匹白马,脸色阴沉,正是莫丁那·坎特公爵。

那个老家伙死了吗?

基恩有这样的感觉,刚才天动地摇,天色昏暗,房顶几块砖瓦也飞上了天,多出几个破洞,他都以为天要崩塌了,心里却不害怕,反在想让这个世界见鬼去吧,可随后,他看到了一圈美丽的光圈散射,天地恢复了正常,他失神了片刻,拿起一枚金币放在身上,把二百九十九枚金币放进袋子里,然后埋进墙角。

当基恩正在做这些的时候,屋子中地面慢慢现出一个红色图案,正是葛罗亚吐血的位置,红色图案越来越亮,最后烧了起来,一只小小的火蝇从中间钻了出来,火焰随之熄灭,图案跟着消失,火蝇原地飞了一圈,寻找某种气息,然后贴地直朝基恩飞过去,基恩一无所觉,火蝇从他跪下的双腿间飞过,钻进衣服。

基恩突感肚脐一疼——正是葛罗亚所绘魔法阵的阵中心。他连忙察看,却哪有什么异常。他没有多想,把金币埋好,然后又缩进草堆,拉出小老鼠,想来想去,最终没有放生。

草堆里摸出点火之物,几根枯枝,点燃,又用一根铁线穿过老鼠,一缠,丢进了火中。

小老鼠“吱吱吱”乱叫,基恩不为所动,又用两根细棍子夹起来,在火的上方烤,直到小老鼠没了声音,火渐渐熄灭,他取下铁线,把半生不熟的老鼠整个丢进口里咀嚼,骨头一点点吐到掌心,吃完却又把骨头重丢回口中使劲咬,咬碎,吞下。

基恩摸摸肚子,这个时候莫丁那·坎特公爵的队伍回转过来,他从门缝处看到了士兵抬着的尸体,莫丁那·坎特浓眉紧锁,心不在焉。他想:那个老家伙果然死了啊。

“虽然我和你素不相识,但是念在你给了我好处的份上,我帮你杀了莫丁那·坎特。”

他把葛罗亚的死归在了莫丁那·坎特公爵身上,反正是要杀莫丁那·坎特的,多一个理由也没有关系,“也算是对得起你了。”他这样想着,想到了那本书。

他还是第一次看书,还是魔法书籍,由于从小没有学习,所以他不识字,上面密密写的什么一个不认识,只是随手翻翻,翻到后面,全是各式各样的图案,和死去的老家伙在身上画的差不多,他知道,那一定是魔法阵了。

翻了会没什么意思,把葛罗亚魔法笔录也藏进了金币埋藏点,同时把身上那枚金币也放了进去。先前他想拿着金币去城里的酒馆好好吃上一顿,可转念一想,人家要是有个什么歹意,弱小的自己可是全没有反抗的能力,结果只会有一个。

所以,他决定还是过以前的生活,等到大雪初融商贸往来开始,跟着商队到帝都去,每年,都会有那么一、两个商队到帝都,然后他就去找帝都魔法学院的院长希伯来,在那里学习魔法。

时间还有五个月,现在的问题是:要活下去。

好在对生命最大的威胁——寒冷不存在了,没有这一条,他可以找到更多吃的东西,比如埃斯百德森林里的树根!埃斯百德森林有种低矮的树叫肥根——这是他取的名字,滋多根粗,就是带有很浓的涩味,不是很容易下咽,不过吃一次可以管好多天。唯一可惜的是,肥根不能存贮,有一次他吃了一半留了一半,一夜之后,剩下的肥根就那么不见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他带上一根用来挖掘的臂粗尖木棍出发了。

第五章 皮货季节

埃斯百德森林深处,一座高大的冰山山脚有一个山洞,山洞入口极小,往里却逐渐宽敞,洞往地下延伸,温度缓缓攀升,五百米下温度赫然有了七、八度,地势变得平坦广阔,整个洞是上万平方米的小湖,雪水从顶部滴下,叮咚、叮咚……清音悦耳。

而在湖中有一块干燥的土地,一堆厚实长毛魔熊皮上倦缩着一只纯白的魔狐,尖耳朵从细密柔顺的大尾里伸出,微微摆动,仿佛在聆听洞中的水滴声。

它忽然抬起头,漂亮的宝石蓝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它似乎有些紧张,坐起来,张嘴吐出一团浓厚的白气,白气飞过湖面没进山体里。

天飘落起鹅毛大雪,基恩深一步浅一步地冒雪前进,单薄的身体很快有了一层厚厚的积雪,可他不冷,反觉得很凉快,很舒畅。他不得不感激死去的老家伙,解决了他活下去的最大难题。

北方常年积雪,积雪很深,埃斯百德森林离坦桑城有五里路,五里距离少有树木,这段路很难走,基恩走得很慢,小老鼠所带来的体力很快消耗掉,渐渐的力不从心,大雪遮拦了视线,前面是白茫茫一片,回首,坦桑城也没入在雪色之中。

他没有回头,咬紧牙关继续前进,有时候免不了在雪地上打几个滚,躺在雪地上休息片刻,然后再往前走,到了后来,为了节省体力,他甚至就在雪地上滚行,一点点靠近埃斯百德森林。

在他的印象里,埃斯百德森林有很多“肥根”,因为每次艰辛到了埃斯百德森林,在林边总能看到一株矮小、不同其它树的“肥根”。每一次,他吃了后就往回走,从来不进埃斯百德森林,因为他知道,埃斯百德森林里危险重重,藏有数不尽的魔兽,为了有命活下去,他不会轻易做魔兽的食物,坚决贯彻自己是去找食物而不是去当食物的理念。

终于,看到了森林的影子,他欢呼一声,连滚带爬地过去。

就在他的正前方,视力还不及的地方,森林边缘的雪地上伸出一根灰芽,很快长成一棵灰色的矮小树种,三枝,每枝三叶,叶子是菱形,颜色也是灰的,很奇特。

滚爬过来的基恩看到了,急急忙忙滚过去,是的,是“肥根”,仍然在森林边缘,视野内除此一棵没有第二棵,运气很好,每次都很好,这叫命不该绝,他可没有力气再到处寻找。

他摘下叶子含进嘴里,叶子入口即化,很苦,却能带给他一丝力量。这在第一次发现“肥根”的时候就知道了。

他用棍子拨开积雪,露出雪下的土壤,“肥根”下的土壤两尺内都很软,很好挖掘,正是这个原因,当初他才去吃“肥根”的根。

不用多久,臂粗的根裸露出来,他抓住枝杆一气拔出来,用积雪擦干净泥土,大口大口吞吃,很快吃得一干二净,树枝枝干飞速枯萎,化成粉末。

又能撑四、五天了,基恩打了个饱嗝,朝森林拜了三拜,转头回走。

洞中魔狐轻轻吐了口气,略显疲惫,重新缩回到魔熊皮毛里沉睡。

五个月,基恩就缩在父母留下的小破屋子里,城里的人都知道这个讨厌可怜的小乞丐,除了要吃的就是用一双冰冷的眼睛盯着你,盯得让人发毛,所以没有人愿意主动接近他,所以他的生活平淡孤独,这也好,省得有人打搅,困了就睡,饿了就去酒楼后面“吊”老鼠,实在太饿,再去埃斯百德森林找“肥根”,一晃,五个月就过去了,他正好刚满十五岁。

坦桑迎来了一年之中的黄金时间,从各地纷纷而来的商队、猎人、骑士、魔法师转眼间遍布坦桑小城各处,酒楼、街上到处是人和马车。

基恩来到大酒楼门口,在大门口一边要吃的,一边偷眼寻找到时回帝都的商队。

“那小乞丐还没冻死,真是命大。”

“怎么可能,他明明只穿了两件薄衣,就是眼下的天气也挺不住。”

“我看他并没有一点冷的意思呢。”

交谈的是个老跑南北商线的商队,专做皮货和魔晶生意,上次他们也见过基恩,认为基恩活不了多长时间,这次再次见到难免惊奇。随手抛给基恩一根鸡腿,笑道:“看你能活多久。”

基恩也不答话,接过就啃,大步离开酒店,这里,没有他需要的商队。帝都人说话的声音和别处人大不一样,一听就听得出来。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商队的谈话引起猎者乔治亚、汉纳和条顿的注意。三人势单力薄,到北方无非打猎些小魔物卖些钱财,别人吃肉,他们跟着混口汤喝。

“这小乞丐身上会不会有保温的宝物?”四十多岁的乔治亚体型偏瘦,一对小眼望着门外转个不停。

“真的?”汉纳三十岁左右,是个粗壮的大汉,头发乱蓬蓬,身边放着一对五、六十斤的大铁锤,大脑反应迟钝,听有宝物兴奋起来。

“魔法物品,他身上一定有魔法物品助他抵抗严寒,不然凭什么只穿几件破单衣在外面走?汉纳,即使是你也不行的。”

市面上魔法物品炙手可热,随便一件小小的魔法物品都值好几十金币,而且常常有价无货,原因不在别的,魔法物品的制造过程繁琐复杂,难度最高的地方是魔法嵌入,需要魔法师和制造师的精确配合,一不留神就会导致失败,成功率相当的低。

一般情况来讲,魔法师是不会无聊到去制作魔法物品赚钱的,因为一件魔法物品从设计到完工最快需要半个月,而且还需要人帮手配合,运气不好,连续几个半月也无法完成,他们真要做的话,多是为了防身用的,而市面上流通的魔法物品大部分是魔法师不满意或者是有瑕疵的。

乔治亚心动不已,保温的魔法物品属于小魔法物品类,可这在冰天雪地啊,一件保持身体温暖的魔法物品是多么重要,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拥有者是个小乞丐,无父无母的小乞丐,抢了白抢,不抢白不抢。

三人中条顿年纪最轻,十七、八岁,红色双瞳里流不尽的哀愁,他摇头道:“一个穷小子身上会有什么好东西,别惹事了。”他从小无父无母,也是从贫困绝望中走过来的,很反感欺压穷人和弱者的行为。

别人不知,乔治亚可是知道条顿身世的,因为条顿是他收养的养子,他冷笑道:“好了条顿,收起你那可怜的良心,每次看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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