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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窒息-第3章

小说: 窒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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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偶像天团,几年前在乐坛如同昙花一现的IF乐队可谓红极一时,林予昕闭上眼睛就能回想起那时候开万人演唱会的场面。那些画面太模糊,他都不记得是不是这辈子的事,明明还没过去多久,却像是很遥远的事情,甚至他怀疑那是否存在过。
  想得太多,他脑子像是要炸开,明明姐还没回来,他烟瘾上来,从包里翻出自己从别墅顺出来的烟包打火机就往外面走。
  林予昕走到洗手间那边的走廊,那边没什么人,他点上一根烟,吞云吐雾的,一手把玩着打火机,这里灯光不算好,橙色的火光忽明忽暗,照在他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上,明明暗暗。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熟悉的曲调,他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可惜声音太低哑,唱出来的跟原曲相差甚远。他有点烦躁,把烟扔到地上踩灭,才回到休息室。
  明明姐带着一个年轻帅气的青年过来,看到他就松了一口气,“我见你不在休息室,还以为你又跑了。”
  林予昕笑了,说:“我能跑去哪,兜兜转转不还在这里。”
  他这话有别的意思,可惜别人听不出来他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4

  他们去到公司的剧场,晚会已经快开始,AK作为娱乐巨头之一,周年庆更是隆重,听说请了不少电台记者,明天说不定都要上报上电视。作为董事长的川森泽穿着黑色正装发言,之后就由本家的金牌主持上场,一个个穿着华丽的歌手艺人上台演出。林予昕对演唱没兴趣,就在后台看美女。AK的女歌手不少,清丽可人的,艳丽妩媚的都有,看得林予昕要流口水。他本人不出名,大牌不认识他,二三线的艺人却知道他是老板包养着的小白脸,看他都带着不屑。林予昕练就厚脸皮神功,完全不在意别人异样的眼光。明明姐看在眼里,都不知道该说他心理素质好还是该说他没脸皮好。
  Fboys作为开场嘉宾,一上场就闻观众席一阵雷鸣掌声。林予昕忍不住往舞台看,只见几个男孩子在舞台上握着话筒,或许是刚出道的原因,唱歌都小心翼翼。林予昕听了一会,觉得所谓天团也不过这点水平。
  很快就轮到阿哲上场,他学音乐出身,唱歌十几年,老练极了。明明姐看得满意,一个劲跟他说还是阿哲有潜力。林予昕也觉得高兴,然后他开始怀疑起川森泽一定要他出席的理由了,他一不会唱歌二不会跳舞,除了一张脸看得过去,完全没有可取之处,要他参加这个庆典也不知道做什么用。
  他还这么想着,川森泽的秘书找过来,跟调音师说了几句什么,后者有点犹疑,但也点头了。然后她又去找主持人,不知说了什么,她往林予昕这边看了一眼,又问了几句话。阿哲回来之后林予昕还想夸他几句,就听舞台上面宣读“下面有请前偶像乐队IF的成员,林予昕演唱,《sing a song》。”
  这下不单只是林予昕傻眼,阿哲跟明明姐也愣了,这安排太突然,谁都没做准备。后台的工作人员塞给他一个话筒,就把他推出去。
  站在舞台上面,观众台密密麻麻的人头,林予昕看得心里发慌,拿着话筒不知所措。歌曲前奏出来,明明是自己写的歌,他却始终找不到感觉抓不住拍子。他下意识在前排寻找川森泽的身影,却看到对方脸上若有若无的笑意。伴奏推到演唱部分,他握着话筒的手在颤抖,好久才唱出声,却没一个音在调上。他很久没在话筒前唱歌,连距离都把握不住,破音噪音连调音师都挽救不了。林予昕听着自己唱出来的声音,都不敢去看观众席上别人的鄙夷的眼光。他干脆破罐子破摔,整首歌都走调,好不容易唱完几分钟,他连退场鞠躬都没有,就狼狈地回了后台。
  主持人也很尴尬,好在她应付技术过关,只说那是中场娱乐,接下来上场的是重量级歌手,林予昕已经没有呆下去的勇气。等在后台的艺人看他像看小丑一样,偶尔指指点点看着他笑。他脾气上来就要往外走,阿哲见他脸色不对,就劝他冷静。最后谁也拿他没办法,只好带他去剧场外面的甜品店休息。
  明明姐给他点了份巧克力奶昔,劝他消气,安慰他说这事不会见报的,“你看你不过一个没名气的过气偶像,谁会想大费周章做你报导,就算做了,那也是给你造势。”
  林予昕听到这话皮笑肉不笑的,说这是要看他笑话呢。明明姐摸摸鼻子,尴尬道:“这下我是真信你不会唱歌了。”
  “那你以后就别再跟我提出歌的事,我不求大红大紫,只想有个人养着我,供我吃喝玩乐。”林予昕用勺子戳着雪糕,漫不经心道。
  阿哲和明明姐就陪他坐到演唱会散场,直到他手机响起来。他看是川森泽的,赌气不接。手机响了两次之后就安静了,接着明明姐的手机响了起来,估计是找不到他人就质问经纪人。明明姐对着电话那头的人说了这个店就挂了电话。对他说:“时间不早了,我先送阿哲回公寓,你在这里等几分钟,老板一会就过来,别乱跑啊。”
  林予昕脸上表情阴晴不定,还是点了点头。
  川森泽进来的时候,林予昕低着头看着杯子里已经融化的雪糕,巧克力的黑色与雪糕的白色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奇怪的颜色。等他走到跟前,人还是没一点反应。川森泽敲敲桌子,示意他起来,说:“还愣着干什么,回家了。”
  林予昕没有像平时那样没心没肺,抿着嘴唇看了他一眼,便不再看他,去停车场的路上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安静得不像他本人。
  川森泽启动车子,车里放的是一首电子摇滚,伴随着一个奶声奶气的少年声音,青涩张扬。林予昕听到这首歌脸色就变了,狠狠地关上,憋了一个晚上的火气都随之喷发,对着开车的男人就骂:“你是不是故意的!明明知道我已经不会唱歌了还安排我上场去丢脸!看我狼狈的样子很好玩是么?!耍我你很有成就感是么?!你要是厌倦我,就干脆说出来,用不着这样膈应我!”到后面他已经失去理智,起身就要抢方向盘,川森泽怕出事,赶紧把车靠边停下。林予昕怒气没消,像炸了毛的猫,恨不得上前给人两个爪子。
  川森泽不说话,车厢里安静得只听到林予昕喘气的声音。他直直地看着林予昕,等他平息了下来,才开口说道:“你还要懦弱到什么时候,不就是一个打击,你还想逃避一辈子么?”
  “你懂个屁!”林予昕擦擦不经意留下来的眼泪,横着脖子吼他。
  川森泽继续用深不见底的眼眸看他,林予昕受不了车里的压力,推开门就走,他也不追,直接就开车走了。
  晚春的夜晚还是很凉,林予昕只穿了薄外套,看川森泽真的开车走远,他又气又恼,干脆就赌气跑到附近的酒吧。他摸了摸口袋,里面放着他的钱包,川森泽给他办的银行卡也在,还有几张百元大钞。
  酒吧里放着舒缓的歌曲,宝红跟明蓝的灯光交错照射,他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有酒保问他要什么。他想不出要喝什么,就要了冰镇啤酒。舞台上面有人在弹吉他,伴随着沙哑的歌声。他看得出神,想起几年前的事情。
  进军娱乐圈并不是他的梦想,他刚上高中那年他母亲傍上大款,做了续弦,跟着移民加拿大。他英语不好,性子又野,怎么都不愿意过去。等他母亲一走他就逃学,他喜欢敲敲打打,跟着地下乐队的鼓手学了架子鼓。后来看演出遇到一个年轻人的乐队,对方主唱兼吉他手见他长相不错,技术也过关,便邀请他加入。那段时间他没事做,就跟着跑场子。后来乐队被一家唱片公司看中,便签了约。因为乐队面貌良好,主唱Jue很有作曲实力,第一张专辑他们就创了销售新高,成为乐坛第一天团。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小的那个,出道的时候刚满十六岁,平时其他人也纵容他,每次惹事都是Jue帮他跟经纪人求情。乐队几个人都是闪闪发光的人物,他觉得自己即使被歌迷忽视,只要能和他们在一个舞台便好,就算没有人会注意到站在舞台角落里,躲在架子鼓后面的自己。
  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执意要开车,或许就不会发生那场车祸。明明还没满十八岁,连驾照都没有,还逞强要试试。Jue拗不过他,便坐到副驾驶座,他左右方向感不好,转弯的时候直直撞在卡车上面,车毁人亡。
  他现在闭上眼睛还能看到Jue满脸是血扑在他身上的样子,那画面太血腥,强迫着回想的恐惧感要把他湮灭。他被掌声召回神,才发现自己额头都是冷汗,一旁酒保调了杯鲜红的鸡尾酒,像血一样,他忍不住就吐了起来。
  服务生过来问他要不要紧,他摆摆手,把酒水费和小费放在吧台便往外走。没了酒吧的浑浊,外面的凉风一吹他才觉得清醒很多。他不知道他要去哪,他似乎很久之前就失去了人生的方向,活着也像行尸走肉。哪天他死了,或许什么都不会留下,也不会有人记得他。
  夜里实在太冷,他埋怨着男人的绝情,居然真的抛弃他。他有点茫然,如果川森泽真的不要自己了,那他该何去何从。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5

  第二天他在酒店醒来,身上还是酒味,自己都受不了。落地窗的帘子拉着,屋里很暗,没有一点声音。他便打开电视去卫生间洗漱,顺便叫了客房服务。
  他出来的时候电视里真放着昨晚AK十五周年庆典的盛况,过后有记者开玩笑一样提到他,说昔日天团实力唱将重现舞台,作怪暖场。然后就是他唱歌跑调的录像,记者说不知道AK这么做要卖什么关子。
  林予昕也不知道川森泽要干嘛,他关了电视,一会有人敲门,是送餐的。他用电脑上网,弹出来的新闻资讯都是Fboys,说他们怎么耀眼怎么有实力,还跟这几年乐坛出现的组合比较。有人提到IF,说他们还是逊色,然后就被Fboys的脑残萝莉饭抨击,说也不看看林予昕现在的样子,每天混日子上八卦最带劲,连歌都不会唱,可见IF实力也不过如此。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没什么人记得,也没有多少人出来帮他们说话。
  他关了新闻,碗里的砂锅粥也不好吃,如同嚼蜡。他心里烦躁,点了烟,闭上眼都是论坛上粉丝对他们的诋毁。
  “我也不想这样的,Jue哥我对不起你们,我果然是个废柴,没了你们我什么都不是。都是我的错,为什么死的那个不是我,如果你们还活着,哪里有其他人的出头之日。”他双手抱头,愧疚将他的脑袋撑爆。
  那时候林予昕还小,Jue他们都已经是大人,成熟的魅力吸引了一大批女粉丝,他的声音沙哑性感,低头弹吉他唱歌的样子很认真,仿佛世界只剩下音乐。林予昕把他当成偶像,却不知道自己身上也有亮点,或者是被其他人埋藏。直到后来第二张专辑,Jue跟公司提出由他来主唱主打曲,他经验不足,录音的时候出了很多错误,还是乐队里其他成员陪他没日没夜地练习。
  《sing a song》就是他的第一首歌,由Jue操刀,他自己也有参与创作。是一首摇滚节奏强烈的歌曲,架子鼓部分是他自己演奏。那时候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里,忘情到只有他自己存在。然后就真的只剩下他自己,他们都已经不在。
  他从医院醒过来,距离车祸已经过去一周,经纪人恨他,公司也不想再收容他,乐队其他人的亲人几乎要把他逼死。他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最后事情怎么摆平的他也不知道,那段时期他迷迷糊糊的,像是一场虚幻的梦。等他从唱片公司解约出来,他才认清这下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有想过从公司顶楼跳下来,跟着乐队其他人一起走,到地下还能一起做个伴,可是他害怕,他其实是个胆小鬼,不敢面对现实,连死都做不到。
  那段时间他都在街头流浪,跟没遇到Jue之前一样,天桥下有卖唱的,他就蹲在那边看一整天,搞得自己也像个流浪汉。娱乐新闻都在哀悼逝去的IF,却忘记他还活着,不,他并没有活着,那个青涩却张扬的林予昕也跟着一起走了,活下来的不过是个胆小鬼。街上放着IF的歌,歌迷们自发地办了哀悼会。他听着他们之前的歌,却始终找不到原来的感觉,一个字唱不出来。
  这些记忆从脑子里跑出来,让他头疼让他悔恨。他干脆打开音乐软件,找到那首《sing a song》,自虐一样单曲循环。
  他抽着烟,跟着曲调一遍遍找乐感,唱得断断续续磕磕碰碰。
  “I’m here, I sing a song,for you,with you,until the world into a deep sleep”
  林予昕没有去公司,中午退了房就在外面流浪,他实在想不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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