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成眷属-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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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她惊得完全呆掉了
“因为我很喜欢你,”他咧开唇,调皮地一笑,俯身吻了吻她泛红的脸颊,“真的,秦小猫,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初恋(2)
爱上常睦以前,秦莫尧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什么人;
爱上常睦以后,秦莫尧知道,她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再喜欢上别的什么人了。
每个女孩一生中,一定会有这样一个人,耗尽她所有的少女情怀。
她剩下的两年高中,以及接下来的三年大学,都因为跟常睦在一起,变得繁花似锦。
每个周五放学的时候,他会到校门口来接她回家。时间一久,年级里几乎都知道她有一个大学生男朋友。对高中生来说,大学生往往是他们羡慕的对象,因为处在另一个世界而产生的距离感,让他们看起来自由而神秘,何况常睦长相不俗,气场又好,跟他一比,高中部的男生几乎全给比了下去。有看了眼红的女生打听常睦的来历,后来知道他们是青梅竹马加门当户对,不得不恨恨地死心。
之前追过她的男生也开始打退堂鼓,才知道她的拒绝不是矜持,根本就是自己自作多情痴心妄想而已。当然也有不死心的,还在食堂堵着问她要电话号码的,她烦不胜烦,一概不理,一时因为高傲冷漠,再加上别人眼红,几乎成为年级里女生的众矢之的,添油加醋,把她说成什么样的都有。
她不在意,平阳反倒为她气不过,有时候结束了课间操走廊上来回有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她恨不得回过头去跟他们打架。
秦莫尧每次见了都要叹气:“你别自找烦恼,生气不过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话是这么说,可我就是气不过啊。”她常常气得在纸上乱画,暴躁地像个小狮子一样跳来跳去。* O
晚上搭了常睦的车回去,平阳忍不住告状:“常睦哥,有人欺负莫尧。”她年纪小,见谁都叫哥。
“哦?怎么欺负了?”
“他们说她……”她劈里啪啦地把那些话一股脑地说了出来。没想到常睦只是一笑:“随他们说好了,有什么关系……”
“可是……”她抬头见他们心照不宣地一笑,终于作罢,自讨个没趣,“你们还真是绝配。”
秦莫尧经常逃了周末的舞蹈课,跟常睦出去玩。秦祈明要务缠身,根本管不上她,也一向因为心怀歉疚气势上始终差了一截,对她说不了重话。芹姨又做不了什么主,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常睦跟他的那帮朋友介绍她:“这个,是我的,那个,呃,怎么说呢,就是……哎,就是……”
“女朋友是吧,”席向晚受不了他吊人胃口,“常睦,你可真行,找自己人下手。”。
“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又不懂了吧。”傅旭东挖苦。
“自己人才麻烦,万一分手了抬头不见低头见,到时候才有的受。”席向晚对此完全不抱乐观态度。 _
“你少咒我,”常睦踹了他一脚,“你又不是没干过……”席向晚高中的时候追过他堂姐,结果后来她出国了,这段感情不了了之
“往事不堪回首,所以我才要给你忠告啊。”席向晚叹气。
回去时秦莫尧有些闷闷不乐,“你为什么不直接说我是你女朋友?”
“女朋友太普通了,咱要换个词。”
“什么?”
“我这不是正在斟酌吗?知己,红颜知己怎么样?”
“去你的!”她恼火,知道他又在忽悠她。
“怎么,生气了?”他呵呵一笑,把她抱过来,坐在他腿上,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呼吸交缠。
“没有。”她别过眼去。
“我允许你生气,过期作废,别浪费啊。”
她狠狠地掐了他一把,“你可不可以正经一点?”
_“好好,我正经一点,你是我……”他凑到她耳边,轻声说,“老婆。”
她因为那两个字而变得羞怯起来,低头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别乱叫,谁是你老婆?”
他大言不惭,俯身笑着吻住她,“你以后一定要嫁给我的,我不过是提前享受一下权利。”
她喜欢他吻她,吻得她像一只猫,溺在他怀里,服服帖帖。她其实不是乖顺讨好的脾气,倔起来十匹马都拉不回,他却总有本事让她臣服,她也只在他面前放纵自己的脾气任性妄为。
有一次被秦祈明撞见了,把他们叫到书房去,常睦大大方方地承认:“秦伯伯,我跟莫尧在谈恋爱。”
“莫尧还在上高中,你们这样……不行。”秦祈明表明了态度。
“我不会耽误她学习。”
“话是这么说,哪能不影响?她都开始逃课了,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您现在说这些,会不会太晚了?”她冷冷一笑,转身要走。常睦拉住她,跟秦祈明保证,“她学习期间,我不会找她。”
_他说到做到,在她升入高三后,每两周才见她一次。她成绩没有下滑,两人也没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来,两边家长找不到反对的理由,只能默许。
见面机会的减少让两人的感情愈发激烈,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他有一次心血来潮,都是期末考的时候了,大半夜的从宿舍跑出来,穿过小半个城市到她家楼下,打电话叫她出来。她也到了学期末,高三的复习很紧张,他们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面了。她没有家里院子大门的钥匙,刚从有暖气的屋子里出来,冻得直哆嗦。幸好半夜警卫已经撤了,于是狼狈的翻墙出去,跳下来的时候差点崴了脚,他抱住她,两人一起摔在草丛里,又不敢出声,捂着嘴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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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附近的酒店要了间房,带着她上去。两人窝在沙发里,盖了条毯子。她坐在他腿上给他念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和投资银行学砖头一样厚的原文书里的重点,他却心不在焉地把玩着她的手,不时亲她两下。气得她翻白眼,诅咒他必修通通挂科,他一笑,终于肯收敛一点,让她找了问题考他,她专挑冷门的专业名词解释和刁钻的填空,被他敲了脑袋嗔怪:“你以为是高中课本啊,没有哪个教授会考你这么变态的问题……”
〃 g她吐吐舌头:“那换一个简单一点的?”其实心里不服气,八成是死要面子答不上来又不肯直说。'
l他看得出她的心思,手箍住了她的腰,眯起眼:“怎么,就这么信不过我?”
“那你说哈。”她仰起下巴,挑衅地看着他。
他咳嗽一声,神情严肃地背完了所有名词解释,虽然不至于一字不差,基本上八九不离十,看她一脸张口结舌,却不给她任何反驳的机会,又嬉皮笑脸地贴过来:“背完了哦,有没有福利?” ‘
“这是你自个的事儿,为什么要跟我要福利?”她才不管呢。
“答对了亲一个,好不好?”他没理会她的小别扭,主动讨价还价。
“别得寸进尺哈。”她坐在他腿上晃来晃去不让他得逞,他恼了,索性将她扑倒在沙发上,惩罚地吻住她,直到她气喘吁吁地讨饶,发誓再也不敢才罢休。
后来一边闹一边复习,折腾到凌晨两三点,那么厚的两本书,她先撑不住睡着了,他喝着咖啡熬了个通宵,一大早把迷迷糊糊的她叫起来,因为她想喝热气腾腾刚出锅的豆浆,于是去了胡同口的小摊上吃早饭。还是大冬天的早上,干冷干冷,呵出的气凝成大团大团的白雾,弥漫在两人之间。她从来没有在外面吃过早饭,而且是在这么早的时候,跟他一起。双手捧着豆浆,脸敞在风口里,被冻得通红,睫毛都发颤,却只觉得兴奋又甜蜜,像个傻瓜一样看着他笑。他也笑,笑得温和,伸手怜爱地触了触她冻得发麻的脸,帮她把油条撕碎了泡在豆浆里一小口一小口的吃。
只是一个早上,却觉得像是分别,他牵着她的手把她送回了家,然后直接去考场考试,约好了等期末考结束后再见面,然而还是依依不舍,在围墙后抱了很久才肯分开。
家门口还有警卫守着,秦祈明还没出门,她犹豫了一会,索性没回家,直接去了学校。一上午借了平阳的课本用,中午趁着吃饭的时间回去拿。许芹自然是知道她早上不在家里的,一脸不赞成的表情,只是碍于身份却不好说什么重话。她本就问心无愧,也不在意她是否会去跟秦祈明告状。
后来到底收敛了一些,每两个周五提前两节课放学,常睦接了她,两人往马场去。
他们躺在马场的草地上,谈起各自的理想,他读金融,开始炒股,已经换掉了原来那辆车。她决定考他的大学,读他的专业。他翻身抱住她:“你喜欢最重要,不过你文科考这个,优势不明显。”
“我数学很好。”
“对,我应该相信你。”他笑,温柔地吻她的眼睛。
初恋(3)
她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上了他的大学,进了他的学院。入学第一天晚上开新生大会,他作为学生会主席上台发言,那样的丰神俊朗,几乎成了全院女生的仰慕对象。和秦莫尧一个宿舍的女生低头跟她窃窃私语,偷偷猜测常睦的情况。她装模作样地跟她讨论,有些好笑,可是又觉得骄傲。后来散场时他在外面等她,陪他们宿舍的女生一起在夜色掩映的半山走回了宿舍楼。常睦口才极好,讲起学院里的一些趣事,逗得他们一路笑声不断。秦莫尧也觉得开心,但是有些恼他太出风头,无端端搅乱人家一池春水又完全不当回事。仿佛察觉到她的情绪,站在她身侧的他伸出手悄悄握住她的,她吓了一跳,差点叫出声来,抬头看常睦,半朦胧的夜色中,他的眼亮晶晶的,唇边带着一抹狡黠的笑,可是眼神异常温暖安心。她只觉得满心满眼的甜蜜,甜的都要溢出来了,低了头不再吭声,任他悄悄牵着手又不得不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听他们一路聊着天回去。
到了宿舍门口,常睦拉住她。舍友回头招呼她:“秦莫尧,你不上去?”
她正欲开口,常睦微微一笑,“借你们同学用一下,熄灯前送回来。”
众人目瞪口呆,半晌才反应过来,指着他们说不出话来,“你……你们……”有这么快的吗?
她面红耳赤,常睦却没理会那帮人的表情,笑了笑,转身微微揽住她的肩带着她走掉。
回去自然是被逼供,温琳第一个跳了起来:“老实交代,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常睦跟我认识很久了,他是我男朋友。”她坦白交代,免得含糊不清害人。;
宿舍里的惨叫声顿时响彻楼道。
第一年经济类不分专业,大班上课。一个教室几百号人,他过来陪读。跟她一起进教室时,几乎满场哗然,尤其是班上的女生。就连教授都跟他开玩笑,“常睦,我记得西方经济学⑴我给过你92分。”
他也笑,坦坦荡荡:“所以我特别感谢您,特地过来重温一下。”
她很快又成了学院女生的众矢之的,好在早就已经习惯,不以为意。经管院的女生大多家庭背景良好,恃宠而骄,明里暗里主动示好的不知有多少,然而她一直都不在乎,她一直以为,他们的关系雷打不动、无坚不摧,比金刚石还要坚硬。
秦莫尧大二的时候常睦开始复习考研,他原本打算出国的,然而舍不得现在就跟她分开,于是决定读本校的研究生,继续陪她一起读下去。他住在外面的公寓,大四了几乎没有课,平时已经很少到学校,偶尔傍晚过来陪她在校园里散步,吃饭,或者去看她为艺术节排戏,他一个人坐在台下看着,害跟她搭档的男演员一个拥抱演了十几遍。结束后两个人从剧社出来沿着大道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走到了底再绕回来,就算牵着手不说话也不会觉得无聊,也不觉得累。她笑他欺负那个无辜的男演员,却喜欢挽着他的胳膊,一起小步子小步子慢慢地踱,仿佛那就叫做天长地久细水长流,他就笑她连走路也像只步态高傲而优雅的猫。7
那半年里,她偶尔会去他的公寓帮他煮饭洗衣服,贤惠地跟小媳妇一样,忙前忙后。她的厨艺,也是那时候才练出来的,换着花样给他增加营养。有时候待到晚上,也舍不得走,他会搂着她半开玩笑地说,“晚上留下来吧”。其实她那样爱他,早就已经认定,根本不在意把自己给他,却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到底没有留下来过。
他们的第一次发生在他考上研究生之后,是寒假快结束的时候,朋友请客帮他庆祝,一帮人,玩闹惯了的,嬉笑怒骂,喝了太多的酒,后来整个包间里东倒西歪,几乎疯掉了。他们趁乱先走,免得就灌到不省人事,他拉着她跑出去,就像三年前他谢师宴上一起溜走的那次。正月里的天气冻得要命,她一出门就叫冷。天空突然飘起雪来,他帮她戴好帽子和围巾,拥着她一起笑着冲下坡,到大马路上拦出租车。
车子到她家门前,他让出租车先走,留下来跟她告别。他已经微微有了醉意,宠溺地把她圈在怀里舍不得放手,深邃明净的眉目凝视着她,眼里盛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