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默经年,花未开-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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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隔壁的家璇有一个会眨眼的布娃娃。大家都羡慕她,所以我也想要。父买给了我、比家璇的更好。但是我并不喜欢她。而在一次汇报表演失利的时候,挖掉了它的眼睛。因为我不喜欢它盯着我看的样子,它似乎是在嘲笑我。
初三,班里转来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几乎全校女生的眼睛都围着他转。连我最好朋友都对他倾心。于是我在一次班干部会议之后、找了借口留住了他,献上了我初吻。可惜他并没俏做多久我的男朋友。中考之前一周,我把他写给我的情书交了老师。那一年八中高中部的入学名单,少了一个人。只因为我着腻了他的小白脸。
从小到大,没有什么是我想要而得不到的。也没有什么是我得到之后,可以陪伴我一辈子的。衣服,玩具,首饰,朋友。除了爸妈亲戚这些无法摆脱的东西我暂时没有摆脱,一切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过眼烟云。
高中毕业,我只身一人去了南京。我妈妈哭哭啼啼几乎上吊也没能把我留下来。
这个城市我巳经呆够了,它对我来说巳经没有任何吸引力,和所有其它被我抛弃的东西一样,我抛弃了这个城市。
他是上天给我的礼物,我打开了他的包装、被炸得粉身碎骨。
大学是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地方,总有足够的新鲜事物抓住我的注意力。那段时问,我热衷于社团之间的联谊会。我所在的热舞社有足够多的帅哥美女,每个周末都有至少两次聚会。
我是被男人围在中间宠着的公主,他是有着女人目光颓废帅气的浪子。我从来没有见过严雨这样的男人。明明看着像太阳,贴近了却是一块儿冰。他不想要的时候。
没有任何女人可以靠近他,他想要你没有一个女人逃得开。他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手到擒来,不择手段。
朋友说,没有人可以虏获严雨的心我不信。
从小到大,没有什么是我想要,而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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