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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想要的生活-第18章

小说: 我想要的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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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起头,感受冰与热的交融,这一次,还是让我任性一些吧。也许,没有我的生活中,他会过得更快乐一些。而我的生活,就这样吧。人,总是想着得不到的东西,所以,我想要的那种生活,也只是种奢望。那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还要一味的去强求呢?其实,只要能活着,只要活下来,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够了。

只要还能活着,就会不断的成长,直到练到百毒不侵。

还没有成年的我,与尚未成熟的你。

如此幼嫩的心中,会有真正的爱情吗?

就算有,也会被我们的无知消耗殆尽吧。

那,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把它冷冻起来。

直到……

也许那个时候,它还不会变质。

可是,谁会停留在原地一直等着你呢?

时间不会,年龄不会,社会不会,同样,你也不会。

那,就当这份感情没有存在过吧。

总比,总比,把它浪费掉要好得多。

对你,我还是不能无私。

我还是自私的想留住你,依靠你。

那么,友情也许是最保险的。

因为,我从不相信,

爱情消失了,就能够转化为友情。

所以,我选择——

相对长久的那个。

你的离开,我的留下。

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虽然,你不在我的身边。

但,我已经不再是一个人的生活了。

终于,不再是一个人的生活了!

你曾经说过,你会永远陪在我的身边。

我没有选择相信。

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谁会真正的陪谁一辈子呢?

算起来,也只有自己的影子吧。

可是,虽然从没相信过,但听见的那一瞬间,

心理的某一处,还是动了,就像雨滴落入池塘一样。

虽然只有小小的一滴,但还是会泛出大片的涟漪。

即使,以后——在没有你的日子。

我还是过着属于我的生活

因为我是奚亚啊!

曾经,现在,或是以后被吴斯喜欢着的奚亚啊!

我伸手在脸上干抹了几下,露出了我奚亚最招牌的笑,转头,对着墙角的黑影说:

“你看,连他都走了,离开我了。这不,你应该满意了吧。不过,你还肯来追出来看看我,我很开心。我还是把你当成好朋友的,所有的事,我都可以当作没发生过。因为,我不想再次失去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

终于写完了第一部,感觉好像什么都没有完。也确实是这样的。

奚亚,吴斯,还有他身边的人都会怎么样呢,第二部再说吧。

其实是因为第一次写这种风格的文章,完全按我的那种生活,和家乡的那种语言,不知道各位大人看的感觉如何,所以想请各位大人提提意见。我好在下一部分改正。既然写了就让大家看得带劲。

所以大家要给我留言拉,最好多说说不好的地方,使劲地说,我心理承受能力还是不错的。

最后,谢谢一直看我文的各位,陪了我这么长时间真是辛苦了,以后还要多多关照!

  下部

  1

  生活这种东西,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复杂。其实幸福与否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但也没有个固定的定义,端看过的人怎么理解,又怎么去过了。有些事情,有些东西失去的时候总是有些或多或少的感伤,人人如此,可谓天性。但过些日子,想起来,连自己都不能肯定是否一定需要,缺之不可。若曾歇斯底里,是不是件可笑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类似于这种事情感触颇多,真有点感伤的调调,若被沈菲知道,一定会嘲笑我这是最要不得的小资情调,纯粹是闲得没事干,乃是我辈新新人类最最看不上眼的。

其实倒也不是我故作深沉,要说也只能是今去二哥的新家受了刺激。有时仔细想想,人还真是一种特容易满足的动物,好比说我二哥和简月吧,两人最近凑钱买了套房子,位置在最近两年炒得挺热的望京。那片韩国人特多,有人就把那叫成北京的韩城。我也到那边去过几次,建得还真挺不错的,设施都挺齐全的,就是道有点难认,所有的路都是斜的,跟蜘蛛网似的。不过这对于我这种从来不识东南西北的超级路痴倒是没什么大影响,反正到了哪都不认道。这话是我二哥的原版复述,因为他一直都特郁闷我这点伟大基因是从谁那遗传的。

不过二哥说这话的时候依旧是一脸的幸福状,被我称之为正处于新婚燕尔,身心俱爽,情绪高H时期,估摸着你就是蒙他二十万都没问题。不过说真的,我心里是为二哥高兴的,和简月在一块这么长时间了,终于有了进一步的进展,为自己置办了个家。咱先不提他们这种关系能不能给外面知道,能不能让外人认同,就算他们嘴上不说,并不代表心里不在乎。只是,有时候只是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幸福了。

说起来,二哥他们买的那房子还真不错,将近二百平米,两个人住足以。当然,价钱也很不错,每平米快上万了,所以配套的物业什么的档次就高了。二哥和简月为了买这房子把这几年的老本掏了个干净,付清了头期,当然房子是以我二舅的名义跟银行申请的分期付款,不过以后的月供还是要他们自己负担的,要说搁他们这么大能买上这样的房子真的很不容易了,比我这种至今为止还处于伸手一族的有着质的区别。当然,我二舅是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关系,一直都以为他们是那种特铁的哥们。不过这也好,我是真的不敢想他们哪天要真的出柜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最近二哥他们跟我提起吴斯的次数明显增加了,可能是他们太幸福了看我这还单身呢心里不落忍吧。说起吴斯,也走了有两年了吧,还记得他走的时候那个所谓的一年之约,大概我们俩谁都没有太多的放在心上吧,想想也对,承诺这种东西不过就是听着让人安心的,谁也不会太去较真,那样累的是自己。

其实他出去了也好,最起码没赶上去年那场能称之为浩劫的非典。说起来,我心里还真是挺感谢这非典的,虽然说这话听这实在是操蛋,毕竟因为这场病死了那么多人。但是同时,也让我看开想通了一些事情。其实对于SARS这种病在第一例出现时我就已经知道了,不过当时也只是我那帮在中央的叔叔伯伯们酒桌上的小话题,谁都没想着往心里去。这么说也是证明咱中国领导们的失职吧,因为当时正处在北京开两会时期,第二年又要有大选,江同志是不会把主要精力投入在这种不确定具体严重性的事情上的,在权力之争的舞台上,很多事情是一定要被压下来的。说白了,死了那么多人不过是少数人权力之争的牺牲品,这种现象是不会因为社会体制而改变的。社会主义社会,听上去是一多好听高级华丽丽的字眼,实际上呢,和当年处于封建社会的康熙初期满八旗和汉臣们权力之争时的那场瘟疫又有什么区别?

话题又扯远了,不过当时深处疫区的同志们一定还能回想起那会的景象吧。人到底是惜命的,当时家家忙着顺超市往家里搬东西,天天屋子里消毒水味弥漫,滋要一出门绝逼把自己包的跟木乃伊似的,您要是在公共场合打个喷嚏其他人马上跟看异型似的,那警戒线立马能拉出十米去。只是在这种人心惶惶的时候,你心里最想依靠的是谁?经常想起的是谁?最在乎的又是谁?当我在心里得出那个答案的时候,我是惊讶的。我从没想到吴斯这个人在不知不觉间居然会在我心里占了这么重要的地位,让我不自主的就想要去依靠他。也许这种感觉是潜移默化的,但也许在一开始就存在了,只是迟钝的我没有发现罢了。但谁又知道呢?我现在只是清楚地意识到了心里那种无法忽视的存在感。

如果这是在一般的言情小说中,一定是女主角恍然觉悟内心的情感然后奋不顾身去追求真爱。但实际上呢,现实中谁会傻得这样去做,至少我奚亚是打死都不会。嗯,可以说我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假么假势的装深沉,但我一直坚信的是这年头谁离了谁都得照样过日子,所以这种小女人心态是最最领不上筷子的事。况且,人就是在特别脆弱的时候才想东想西的,等这种非典综合症过去了自然而然也就好了。

事实证明我当时那种想法是对的,因为我的日子继续过着,而且还过得很滋润。大学生活让我这种刚从地狱高中的主形容就只有一个字,爽!天天没人管的日子实在是牛,想干什么干什么,没人给你定时定点。上高中那会我就倍他妈羡慕吴斯自个一个人住,所以上了大学,我就问我爸把我们家紫竹院那边那套房子要了过来,反正全都是经装修,收拾了点行李就住进去了。不过好像还有人比我更爽,就是张行,吴昊那帮小子,我这俨然变成了一新的秘密窝点,有事没事就上我这祸害来,居然还美名其曰说是什么联系感情,防止不必要的代沟出现。其实我心里明白,他们这是怕我寂寞,还有就是帮我哥看着点我。

这第二个原因还是因为我上大学以后认识的一个朋友,叫楚峰,是我的一个学长。我一直觉得他还是一挺不错的人,最起码挺对我胃口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张行他们死活就看不上他。不过就算他们不喜欢,倒也不会去过多地干涉我。而我爸那时更不会去管,倒不是他不关心我,只是他觉得我早晚得长大,进入社会,什么样的人都会遇见,多接触不同种类的人也没什么不好,哪怕就是三教九流,地痞流氓二流子都没关系,只要自己去认真把握就成。

说起楚峰这个人,他是我做社团活动时候认识的。我在学校里加入的是新闻社,第一个任务就是采访我们学校的篮球队,据说我们学校这篮球队挺牛逼的,战绩不错,而且对里边还有几个帅哥,人气挺高的,而楚峰是其中之一。我那天刚一去他们那,楚峰就主动过来跟我搭话了。那时候我还特奇怪他怎么知道我叫什么的,结果丫一襒嘴说你奚亚是你们这届新生里最出名的,知道你的人可多了去了。我问他为什么,记得那会他是这么说的。

“操,因为就你最刁啊,一女孩天天开车上学的你是独一份,忒他妈的引人注目了。”

恩,想想也是,那车是我刚考上这学校的时候我爸给我的奖励,我就挑了一大切,当时我的理由是这车禁撞,得劲,8个缸开起来多爽啊。其实还有一原因是我觉得如果开一小跑什么的容易被人误认为被人包养的小情。不过这情况在我们那个名牌大学里连男生都少见,更何况我了,我也知道有不少人在背后说我太招摇,仗着老子有钱不住宿舍还开好车,不过他们要说就说去吧,我是不在乎,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

大家好啊,我回来了。其实说实话,写第二部之前,自己是想了很久的。因为碍于自己的水平太次,第一部看的人并不多;笑!所以对于第二部自己是没有抱过多地希望的。对于依旧继续看暗阁文的大大先说声谢谢了。

好了,废话就到此为止,作为第二部的第一篇文,还是要请大家多多支持的,看完了能留几个字我就很满足了。鞠躬……

  2

  第二天,一直在床上赖到了中午才起来,想起前两天答应了楚峰去给他们的比赛加油,随便填补了点东西就开车去了学校。说起来,大学生活还真是惬意,尤其是奉行了张行他们指导的“选修必逃,必修选逃”的上课原则后,突然感到每天的时间富余的让人想哭。不禁想起了当年的高中生活,终于体会到了传说中的苦尽甘来。

到了学校,先去了趟社办把前两天拍的带子交了,出来正搬着东西往篮球场走的时候听见有人叫我,回头看见一男孩正冲我招手跑过来,看了半天觉得有点眼熟可就是没想起来是谁。

“你是奚亚吧?”

“嗯,对,你是?”

“哦,我叫赵成炜,是音乐社的。搬这么多东西挺沉的吧,来,我帮你。”说着就接过我手里的箱子。

我也没跟他客气,直接把手里的饮料箱子递给了他,因为实在是沉。这时才想起来,他好像是学生会的宣传部长,竞选的时候见过。

“原来是宣传部长啊,久仰大名啊。找我有事吗?”挺温和一人,还帮我拿东西,初步印象不错。

“噢,是这样的,听说你钢琴弹得不错。”

“一般吧,就那么回事,而且最近练得也少。”

“谦虚了,8级已经很棒了。”

“噢?知道得还挺详细,听谁说的?应该没什么人知道啊。”

“前两天在学生会整理学生档案时无意看到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音乐社,你可是人才啊。”赵成炜听腼腆的冲我笑了笑。

“呵呵,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不过我已经进了新闻社了,要是走了,我们头儿该哭了。”

“噢,没关系,我也就是来问问你。如果你有兴趣,到时候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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