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千山万水人海中 >

第11章

千山万水人海中-第11章

小说: 千山万水人海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我觉得你不淑女的时候更可爱,一高兴就喜笑颜开,一生气就横眉竖眼。这种率真爽朗的明快性格,我认为比端着那付矜持派头的淑女状好上十倍。苏一,做你自己就好了,别再做什么淑女了。”

“我已经不做淑女了。康子勤那个家伙说我没气质后,我心想不能枉担了虚名,索性跑到篮球场,众目睽睽之下泼了他一脸矿泉水。现在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是冒牌淑女了。”

钟国听得直发笑:“苏一,你这个一点就爆的地雷脾气。”

晚饭后,钟国背起行李袋和苏一告别。他要去火车站附近找家旅馆住下,明天独自转车前往北京。学校离火车站挺远,苏一就不去送他了。

临别前,钟国要了苏一宿舍的电话号码,也给她留下了他们宿舍的电话。细细长长的眼睛对她笑成一线:“保持联系。”

第四章 暴发户的儿子(上)

1、

大一下半个学期正式开学的那段时间,女生们聚在一起几乎都在讨论《流星花园》。

这部如今被称为台湾偶像剧鼻祖的电视剧,在当年真可谓横空出世。受欢迎程度和影响力至今无有能出其右者。虽然它是一个那么不真实的故事,却极大地满足了每个女孩心目中的美好幻想——灰姑娘总是能碰上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剧中梦幻般的浪漫爱情固然是一大看点所在,然而最大的焦点关注还数剧中四个帅哥F4。他们完美诠释了剧中的四个超级贵公子,并因此一炮而红。像一股旋风席卷了全亚洲,开创了花样美男的男色时代。让无数少女为他们疯狂。

在某种程度上,《流星花园》可谓一代人的青春印记。在充满幻想的单纯岁月,看了一部唯美的青春偶像剧,记忆中从此留下不可磨灭的美好印象。

苏一她们宿舍的几个女生也经常会在一起讨论这部戏,讨论F4。唐诗韵除外,她没看过《流星花园》。在听苏一讲述了故事大概后,她的评语是“太不现实了”,也没兴趣看这种虚幻的偶像爱情剧。以‘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超然于事外。

苏一也承认这部戏不现实。那一校园满满当当的俊男美女;那四个身家来历显赫的超级贵公子;游轮上的假日;上流社会盛宴中的衣香鬓影……都不是普通百姓生活中有的场景。

周虹不无幻想地说:“要是我们学校也有四个这样的超级贵公子,你们说会是什么场面?”

“我们学校不会有这样的超级贵公子,像道明家族那种什么有一家电信局,二家电视台,三家炼油厂,四家半导体,一百七十六家六星级国际连锁大饭店之类的资产实在太夸张了。中国就算有这等富豪他们的儿子也不会在国内上学。只听说经济系有一个温州老板的儿子在读,据说他家相当有钱。他一套衣服好几千,一块手表好几万,别提多派头了!”

许素杰的一番话,让周虹兴致来了:“温州来的,那可真是一个富得流油的地方。这位同学也算是我们学校里的一位贵公子了。校园里还有这号人物,什么时候见识一下去。对了,许姐姐,他长得怎么样?帅不帅?”

“如果单论他的人材长相,不能算是帅。但是几千块钱的衣服穿在身上,几万块钱的手表戴在手腕,不少女生觉得他特别有魅力。”

苏一觉得许素杰的回答实在太妙了,拍手笑道:“许姐姐,你这话真是说到点子上去了。”

连唐诗韵都不由宛尔一笑:“一针见血。”

*** ***

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几个班的学生在一起上公共课。

有一门公共课上,苏一和唐诗韵坐在一起听课。她们身后有几个男生在开小差聊天,因为距离太近,无需刻意去听,他们的谈话就会自动钻进耳来。

“来,给你们开开眼界看样东西。”一个男生淡淡然中又带着说不出的神气的声音。他把课本翻得哗啦响,似是从书页中取出一样东西给人看。

几个人一起诧异:“好漂亮的羽毛呀!是什么鸟的?”

“你们猜。”

几个声音七猜八想了瞎说一气,最后那个淡淡然的声音揭晓谜底:“是天鹅的羽毛。”

“程实,你哪弄来的天鹅羽毛?”

那个叫程实的男生答得漫不经心:“回家过年时,跟我爸出去吃饭,席上炖了一只白天鹅。”

有人惊呼:“哇,你小子吃上天鹅肉了。味道怎么样?”

“不怎么样,跟野鸭子肉差不多,挺一般的。”一付意兴阑珊的口气。

天鹅的羽毛,最初听到这五个字时,苏一和唐诗韵就不由对视了一眼。正想双双回头一睹天鹅羽毛的风采时,却听到了白天鹅被炖的话。她们一起倒抽一口冷气。

唐诗韵转了一半的头马上转回来,不忍心看那支可怜的天鹅羽毛了。与之相反,苏一却加大幅度扭过头去,愤愤然的眼神瞪住那个叫程实的男生,一瞬不瞬。

程实当时懒懒地歪在座位上,指间拈着那枚洁白无瑕的天鹅羽毛,有一下没一下地转动着。突然看到前排的一个女生转过头来,一双大眼睛定定地瞪着他。那眼神如果能杀人,他一定已经被大卸八块。

程实莫名其妙:“同学,我得罪你了吗?”

苏一痛心疾首地压低声音吼:“你居然吃了白天鹅!你知不知道白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是濒危物种。是用来欣赏爱护的,不是用来当盘中餐的。”

程实这才知道,原来前排这个女生听了他们的谈话,为白天鹅鸣不平来的。冷冷地一声嗤笑:“我知道哇。正因为它濒危,所以珍贵;正因为珍贵,所以就特别尝尝什么滋味。吃这样一只白天鹅很不便宜呢,花了我们五万块。”

“五万块!五万块拿来吃天鹅肉,你们家有钱也不是这样用的吧?”

苏一气得简直要吐血,为那只无辜的白天鹅。他们杀的何止是一只天鹅。动物界中,天鹅的忠诚与痴情世人皆知。它们总是出双入对,如果失去了自己的伴侣,就会变得郁郁寡欢。有的绝食殉情,有的撞墙自尽,甚至有的天鹅会振翅飞至高处,然后快速冲向湖水中跳水而死,天鹅的爱情专一得令人感动。既然这一只天鹅被捕而食之,另一只肯定也活不成了。

程实傲慢地下巴一抬:“我们家的钱怎么用关你什么事?”

苏一还想说什么,唐诗韵拉拉她的衣袖,轻声道:“别跟他说了,何苦对牛弹琴。”

也是,跟这种人完全没法沟通。苏一回过头来不再浪费口水,只是胸中依然鼓涨涨地满是不平气。这时又听到身后有男生啧啧道:“花五万块吃只白天鹅,程实你们温州人真是太有钱了。”

温州人,苏一马上想起许素杰曾经说过的那个温州老板的儿子。一定就是这个叫程实的家伙吧?许素杰和周虹坐在前面几排的位置,没办法向她求证。但是苏一却感觉应该是他不会错。

下课时,苏一拉着唐诗韵走快几步,到前面去叫住许素杰。然而不待她发问,许素杰已经先说了:“苏一,唐诗韵,上次我跟你们说过的那个有钱的温州小开,刚刚就坐在你们后面。你们留意到了他吗?就是那个穿黑外套的男生。”

“果然是他。”苏一哼了一声,借用《流星花园》中的一句台词下定论:“暴发户的儿子。”

许素杰和周虹不解其意,回到宿舍后,苏一把课堂上关于的“天鹅羽毛”对话讲给她们听。听得她们面面相觑。

“我的天啊!五万块就吃一只白天鹅,赶得上我大学四年的学费了。”周虹惊叹。

许素杰则叹气:“这些有钱人啊!真是有钱得近乎无聊。几万块钱就用来一饱口腹之欲。”

“所以我说他是暴发户的儿子,暴发户就是这样子没水准。”

议论纷纷中,电话铃声响起来。唐诗韵离得最近,接起来一听:“苏一,找你的。”

周虹马上转移注意力:“唐诗韵,是不是苏一的那个钟国打来的?”

唐诗韵微笑点头,钟国的电话基本上每周一次打过来。宿舍里的女生都已经熟悉了他的声音。

钟国在电话里十分兴奋地告诉苏一:“苏一,你看新闻了没有?国家体育场开始面向全球公开征集规划设计方案了。”

“什么国家体育场?”苏一摸不着头脑。

“国家体育场,将会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体育场。它是第一个进入建筑设计程序的北京奥运会场馆设施。”原来钟国在密切关注北京申奥成功后的筹办工作。

“北京不是有好几个体育场地嘛,干吗还要新建?”

苏一说的完全是外行话,钟国不由失笑:“一届成功的奥运会需要大量的比赛场馆,目前的几个远远不够。估计最少还要兴建十几个场馆呢。不过国家体育场将是重中之重,因为它是主体育场,开幕式和闭幕式都要在里面进行。现在面向全球征集设计方案,可惜我还是一个建筑系的大一新生,理论实践经验都远远不够,否则我都想去参加。”

没想到钟国还有这样的雄心壮志,苏一半真半假地笑:“钟国,你可真有抱负呀!这次不行没关系,你好好努力,争取成为一个世界一流的建筑设计师。下一次奥运会再在我们国家办时,由钟国大师您亲自为中国设计全新体育场。”

“我会努力争取的。好在我还这么年轻,有的是机会。”钟国说得豪气万丈。

2、

春暖花渐开,厚实冬衣一件件谢幕而去,薄软春衫开始粉墨登场。

苏一把钟国送给她的那件流星花园T恤衫翻出来穿,配上一条吊带牛仔裤和一双运动鞋,再把长发绑成一束高高的马尾。活脱脱一个运动型阳光美少女。

周虹笑道:“苏一今天真漂亮。下午的篮球赛上,好好替咱们中文系的篮球队加加油。让他们不要输得太惨。”

学校正在举办校篮球联赛,全校二十几个系友好竞赛。今天下午是中文系对经济系。中文系在体育方面一向不占优势,赢球的可能是1%,输球的可能是99%,所以中文系的学生们只求不要输得太难看。

许素杰摇头:“我估计希望不大,听说经济系篮球队实力很强。我还是不去看这场比赛了,免得看了添堵。唐诗韵,下午我们一起图书馆吧。”

“好。”唐诗韵生性好静,一向不热心那些形形□的体育比赛。

苏一本来也不想去看这场比赛,她对自己系里的篮球队也是完全不抱信心。却被系辅导员硬拉去当了啦啦队的队长,只好尽忠职守。带着一帮啦啦队女生在篮球场上呐喊助威。

一场比赛打下来,她们啦啦队算是白费劲了。中文系篮球队跟经济系篮球队同场竞技,那水平简直是小孩跟大人较量,只有被动挨打的份。经济系队的那几个队员个头其实都不算高大,技术却十分娴熟。其中一个身高大约在一米七二左右的男生表现尤其出色,快速的运球防守,左突右投,在球场上如入无人之境。他每进一个球,他们啦啦队的尖叫声喝彩声就一波一波地喊起来:“程实好样的,程实加油!”

相比之下,苏一率领的啦啦队渐渐鸦雀无声。她没想到这个暴发户的儿子在球场上这么厉害,他率领着经济系篮球队,以领先近五十分的优势,压倒性战胜了中文系篮球队。

惨败,绝对的惨败。中文系输得颜面扫地。

校报记者来采访获胜的经济系篮球队,尤其是表现出色的程实。“你的个子并不算高,本来在篮球比赛中不占优势。可是你的篮球技术却相当好,可以谈谈你是做到的吗?”

赢了比赛,程实脸上的表情却相当平淡。因为双方实力太过悬殊,打这样的比赛对他而言赢了也没劲。校报记者的采访他本来就表现得淡淡的,听完他的问话后,淡然的眼神陡然一冷,口吻更冷:“我怎么做到的,我吃了兴奋剂啊!”

他的话像冻过的石头般又冷又硬,搞得那个校报记者很尴尬,干笑道:“你真会开玩笑。”

而程实已经理都不理他,一只手托着篮球在手心中不停地旋转。一只手接过旁边一位队友递上的矿泉水大口大口喝起来。无论他再问什么都充耳不闻。

校报记者被冷落一旁,为了找台阶下,转身拦住正垂头丧气走过来的中文系篮球队队长:“请问对于这次比赛的失败,你个人觉得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苏一正好也走过来,听到校报记者的问题气不打一处来:“喂,你什么记者呀?问的什么白痴问题呀?这还有什么原因造成的。两支球队明显不在一个档次,实力相差太过悬殊了。这样的比赛像大人欺负小孩,赢的是胜之不武,输的是虽败犹荣。”

那个倒霉的校报记者,先在程实那里受了冷遇,又被苏一劈哩叭啦鞭炮炸响般的一番话数落得灰头土脸。悻悻地合上采访本走人,不采访了。

程实忍不住回头看了苏一一眼:“你说我们胜之不武,怎么不说你们技不如人?”

苏一理直气壮:“一件事情既然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我当然不会说自己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