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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把桃木梳-第17章

小说: 一把桃木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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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亚又回敬,两人你来我往,家逸顿时成了个无用的摆设,比筷子汤勺还不如。徐亚高兴来茴样子虽变了,对他却没半点生疏。来茴见到徐亚本来是开心的,若只有他们两人,或许会客气些,但因为家逸在,她感到别扭,不得不和徐亚闹点气氛,以忽略家逸的存在。
    直到菜都上桌,红油汤在锅里翻滚,徐亚才透过热气看到家逸闷声不吭,觉得有些内疚,忙说道:“在A城的同学是不是就你跟家逸啊?”
    来茴说:“我不知道,以前的同学都联系不上。”
    家逸被冷落太久,刚才见来茴同徐亚打打闹闹,心里就很不舒服,想着又不是十七八岁,这样不是明摆着地在他眼皮子底下打情骂俏,又想起以前三人吃饭,来茴都是紧挨着他,一时黯然,他冷冷地问来茴:“是联系不上?还是不想联系?”
    来茴被他的话刺得一愣,不懂自己哪里得罪他了,碍于除亚在场,还是压下火气,说道:“本来就是联系不上?”
    “我不是同学么?”家逸咄咄逼人地继续道:“怎么没见你跟我联系过?还是在你心里连个同学也算不上了?” 他这样问着她,每说一个字他心里就一阵刺痛,说完竟有几分心酸落泪的感觉。他没说出口的是,自己当初约她,找了那么多借口她才肯出来吃顿饭,徐亚才打了个电话,就忙不迭地来赴约了。
    来茴被他冷冷的话语逼急了,顾不得徐亚在场,不经大脑的话脱口而出:“你说得没错,我们只是同学,在你心里,也仅此而已,谢家逸,你要我把你当同学,那我以后就把你当成普通的同学!这样你满意了吗?”一口气说完,房里寂静无声,三人都愣住了,只有锅里的汤“汩汩”地翻腾。
    来茴被家逸和徐亚怔怔地看着,一时无法自处,又羞又悔,手脚似乎都没处可放,黑亮的眸子浸淫在晶莹的泪水中,她觉得自己丢脸极了,慌忙抓起手袋,夺门而逃。
    家逸首先反应过来,如本能一般地站起身,丢下徐亚便追了出去。在地下停车场里,他“砰”的一声将来茴拉开的车门关上,低头看着背对他的来茴,手在半空中扬了许久,才缓缓搭上她微微耸动的双肩。
    “来茴……”他突然发觉自己追上来竟不知道要说什么。“来茴,别哭……”
    他的喉咙像被堵住了,来茴突然转身抱住他的腰,头靠在他肩上,细细的缀泣声,不用看,他也知道她咬着唇忍着不发出声音。双手搂紧她,眼泪在眼眶里打了几个圈,成串滚落。
    停车场的背光处,徐亚如同几年前,远远地站着,然后,默然转身离开。
    “家逸!”来茴退开一些,看着他,声音微微颤抖。“别让我看到你,看不到你我就不会爱你,看不到你我就不会想你,看不到你我就不会像这样抱着你,家逸,怎么办?我真的不能看到你!”
    家逸心头一震,又把她拉回怀里,手摸着她的头发。“那就不看,让我看你就好了!”他笨拙地拍着她的背,含在喉咙里许久的话终于说了出来。“来茴,为什么我感觉你比以前瘦了?这些年你过不好吗?”
    怀里的身躯像是要印证他的话般轻颤起来,凄凉得如同秋风扫过落叶,是那样地薄弱。她幽幽地说道:“我过得不好,家逸,我不想逞强说我过得很好,但这几年我真的过得遭透了!”
    他又抱紧了一些,似要把所有的怜惜都灌到她身体里,他吻着她的头发,吻着她的眼泪,他看着她淹了水的双瞳,忘了一切,蜇伏在内心许久的话自然而然地滚出喉咙:“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来茴怔怔地看了他很久,才别开了脸,低头又埋回他的胸膛,闷闷地啜泣声大了些,家逸感觉到自己的衬衫被咬住了,湿热的温度隔着皮肤灼痛了心,半晌后,他听她怨怼又无奈的叹息:“你明知道我回不去了,家逸,你明知道的!”
    是啊,他明知道的,可他仍是不想放开。
    腰上的手松开,来茴转身打开了车门,直到车驶出停车场,她也未转头再看他一眼。家逸有如木雕,手顿在半空中,好似来茴还在他怀里,没有离开过,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离开过。
    他抬头望着尾灯的消失的地方,是停车场的出口,暗沉沉,空落落的,像他的心,开了道口子,什么都漏出去了,却没有补进来的。
    这就成熟的坏处,再深刻的爱情,也会被放到天平上衡量。
    十几岁时,他与来茴站在天平上,一样地年纪,一样的经历,一样的单纯,他们站在天平上是平等的,所以他们毫无顾虑地相爱,爱得信誓旦旦,爱得许诺无数个来生,谁也不去计较那天平是否倾斜。
    二十几岁时,他们被生活加加减减,谁也称不出彼此的重量,谁也不敢贸然站上那座情感的天平,所以他们怯懦地放弃,学会忘记誓言,学会安于这世的平淡,谁都逃避那座在心里已生了铁锈的天平。
    尽管,他们都无法剖开跳动的心脏,取出在那里生了根的感情。
    外面是艳丽的天,十分洁净的湛蓝色,天底下是乌烟瘴气的城市,繁华区像被捅了的蜂窝,乱糟糟的,闹哄哄的,屏蔽不了世俗的喧嚣,能选择的,只有一同沉沦。
    街角处,一个小小的店面,贴着花花绿绿的海报,李月琴几年前拍的老电影宣传照挤在当中,来茴放慢车速,开了车窗,一对情侣走过,她模糊地听到他们的谈话………
    女孩儿指着海报赞叹道:“那不是刚离婚的李月琴吗?都三十多岁了还那么漂亮!”
    男孩儿搂着女孩的肩说道:“哪儿呢,我看还没你漂亮!”
    来茴想,这大概是世上最洁净的慌言!
    正文 chapter 24
     更新时间:2010…6…29 12:25:47 本章字数:3243
    来茴那天离开后给徐亚拨了个电话,她很抱歉地说:对不起,等你不跟家逸住一起了,我再跟你聚聚。
    徐亚沉默了很久,在来茴快要挂电话时,才轻声地说:来茴,你累得撑不住的时候,不是只有家逸,还有我!
    来茴没问出‘你怎么知道我很累?’,但听到这句话,她的紧绷的肩松懈下来,胸口里塞了几年的愁郁像是吐了出来,从镜子里,她看到自己无比痛快地流着眼泪,她愉快地想,是不是,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她终于有了个朋友。
    但她不能,不能在四周没有一个亲人朋友的时候,就把徐亚当溺水浮木。徐亚喜欢她,她是知道的。从小学开始,起初欺负她,后来保护她,他喜欢她的方式很笨拙,初中时往她课桌里放桔子,小小的红结子,堆在几何书上,有时候也放猕猴桃,皮上那层毛被他磨干净了,捏起来软软的,皮轻轻一撕,就看到里面绿澄澄的果肉,黑色的小籽缀在里面,嚼起来脆脆的。
    他以为她不知道,她晚晚回家的路上,回头总看到一个疑似他的身影在暮色里远远地跟着,几乎看不清的,但她一直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她喜欢的是他的亲表哥,她跟他这样说过,他也只是笑着:好歹我们算是一家人。
    一家人当然是经常在一起,所以,她和家逸恋爱后,他也跟着,家逸没空时,他就陪着她。徐亚曾开玩笑地说:我表哥除了长得好看点儿外,哪里比得上我?论家世,他爸妈是工人,我爸妈在市里算是名人;论性格,我温和,善良,大方,他坏脾气,小心眼儿;论学习,我不调皮点儿让着他,他哪有出头之日。
    但他跟在处处不如他的表哥身边,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只为了能正大光明地陪她。事实上,那时候来茴对他很是不屑,总觉得一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身边跟前跟后的,即窝囊又没出息,在历经了世间的人情冷暖后才知道,徐亚当时不计回报的爱,有多难能可贵。
    所以,她不会把徐亚当成浮木,如果她在他面前脆弱,如果她表现得很需要他,无异于是在引诱他,徐亚对她的感情太单纯,太执着,这种感情只能珍藏,不能利用,不能破坏。
    来茴打定了主意,把徐亚的电话号码从手机里删除,虽然这条路一个人走得很累很寂寞,但她已经麻木了。
    周于谦回到南岭别墅已经是秋天,A城只有两个季节,春天和夏天,秋天则被春夏各分了一半去。李月琴的复出和新恋情的热炒成功地让媒体聚焦,周于谦终于在这个疑似夏末的秋天得以脱身,回到南岭。
    这天吃过了晚饭,来茴坐在沙发上织毛衣,两根细长的竹签儿搁在虎口上,腿上摊开一本《针织花型图案》,看一眼戳一针,再往竹签儿上送次线,周于谦见她咬着下唇,表情十分凝重,那样子仿佛不是在织件毛衣,更像是要征服诺曼底那般的锲而不舍和坚决。
    他看着好笑,便坐到她对面说道:“满大街都有毛衣卖,用得着自己织吗?看你那样子也不会,织出来谁敢穿?”
    来茴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般,伛下身子,认真研究书上的花型,好一会儿才开口,似在回应周于谦的话,又似在自言自语:“天气凉了,手织的毛衣是片心意,怕丢脸,不穿出门不就得了?”
    周于谦愣了一愣,心想,她要是真织出很丑的毛衣,在屋里他也不会穿,还是叫她别织了,省得到时候受打击。于是说道:“你就别瞎忙了,不是那块料就别逞强!”
    来茴总算熟悉了点儿,连戳了几针才回道:“谁一开始就会呀?小时候我妈织的第一件毛衣,袖子一个宽,一个窄的,还让我穿到学校去,后来织出的就漂亮多了!”
    周于谦想像她穿那件毛衣的滑稽样子,不由得笑出声来,他不以为然地道:“等你织出件像样的毛衣来,穿毛衣的人脸都丢到西伯利亚去了?”
    来茴挑了几针,嘴里碎碎念着:上针上针下针,忽又抬头看看周于谦道:“我以前穿的毛衣都是妈手织的,现在我亲手织一件给她,不管丑不丑,妈都会很开心吧!”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信真的能织出件毛衣来,所以,她睁大眼睛,像是很需要周于谦的鼓励,却不知道在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于谦逗人的心情没了。搞了半天,毛衣是织给她妈的,他又看了看青色的毛线,明明就是男人穿的颜色!
    他不悦地回道:“你织出来给她穿上身,不就知道她开不开心?前提是,你织得出来再说!”
    来茴被他的话打击到了,气馁地把才打了一溜儿的毛衣扔在一旁,起身说道:“我也是在想,要不要付钱请人家帮忙织一件,再骗妈说是我织的,让她高兴一下!………嗳,算了,我还是先去给你泡茶吧!”
    周于谦也站起来,走到壁炉前伫了一会儿,又踱回来,抓起沙发上的竹签儿,心烦意乱地在茶几的玻璃面儿上“笃笃笃”地叩着,他瞪着那一溜儿还看不出花型的青边,嘴里吐出两个字:“真丑”,幸好不是织给他的,否则,打死他也不穿这种土得掉渣的毛衣,这样想着,他像得到了安慰,心里一爽快,竹签儿一下又一下地捅得更用力,打好的毛衣边从签儿头上滑出来。周于谦一看坏事儿,来茴耗了一个下午才织了这么多,被他几下就给捅没了,这下好,她到时织不出来,非怪到他头上不可,说不定还以为他蓄意破坏。
    什么叫做贼心虚!周于谦虽说不是存心的,但他可不敢保证潜意识里没存这个心!见来茴还在厨房泡茶,他抓起那边儿,想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将其还原。
    虽然他是赚钱的天才,但不是全才,起先他一针针地灌回竹签儿,心里还称赞自己聪明,难不倒他,正得意忘形的时候,不小心拉了一下还没织到的线,脱了好几针。
    来茴端茶进来时,奇异地见到周于谦抱着没打好的毛衣,蹙着眉头,翻来覆去地研究那溜毛衣边。
    “你要学这个?”她十分不确定地问。
    周于谦陡然对上来茴好奇的目光,竟然觉得脸有些发烫,心里直叫着丢脸,毛衣边摩得手痒痒地,他顺手扔到来茴手里,速度快得仿佛那是条会咬人的青蛇。
    “不是,我以前没见过,所以想看看!”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其实他现在很想去书房,但又不屑于逃避责任,而且,他理气直壮地认为,他不是有意的。
    如果真的理直气壮,就不会如坐针毡了。
    虽然那溜边儿只被拆掉了几针,但以来茴的水平是绝对补不回来的。所以,现在换来茴研究了,琢磨了好久都接不起头,过了一会儿,她才以审判的目光看向客厅里唯一的嫌疑犯。“是不是你拆的?”
    周于谦泰然自若地喝着茶。“不小心碰掉了几针,就几针而已,你补上不就行了?”
    “我根本不会补针!”来茴抚着额头,气岔道:“害死人了,这下又要全部拆掉重打一遍!”
    周于谦当没听见,看来茴真的要拆掉,又有些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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