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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七绝刀-第101章

小说: 七绝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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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定侯道:“为什么一定会是去送死?”

丁喜道:“因为那时天已经快亮了,我们一定已累得满身臭汗,而且……”

邓定侯打断了他的话,道:“我们并不一定要走地道,这附近一定还有别的路上山。”

丁喜道:“当然有。”

邓定侯道:“在哪里?”

丁喜道:“就在我不愿意去的那条路上。”

邓定侯道:“你为什么不愿意去?”

丁喜道:“因为我知道他一定能照顾自己,也因为我还不想死。”

邓定侯道:“可是你已经上去过。”

丁喜道:“那时候情况不同。”

邓定侯道:“有什么不同?”

丁喜道:“那时我可以找到个很好的掩护。”

邓定侯道:“拼命胡老五。”

丁喜点点头道:“上山的人早巳把他当做废物,从来也没有人正眼看过他,他一个人位在后面的小屋里,从来也没有人问过他的死活。”

邓定侯道:“你知道你若扮成他,一定可以瞒过别人的耳目。”

丁喜笑了笑,道:“我连你们都瞒过了,何况别人?”

邓定侯道:“两次到老山东店里去送信的都是你?”

丁喜道:“两次都是我。”

他淡淡地接着道:“我也知道你们对胡老五这个人虽然会很好奇,却还是不会看得太仔细的,因为他实在不好看。”

邓定侯道:“现在这秘密当然已被揭穿了,你再上山去,当然就会有危险。”

丁喜道:“所以……”

邓定侯又打断了他的话,道:“所以你就算明知道百里长青和小马都要死在山上,也绝不会再上去,因为你的命比别人值钱。”

丁喜道:“我的命并不值钱,假如我有两条命,你就算把我其中一条拿去喂狗,我也会不在乎的。”

邓定侯道:“可惜你只有一条命。”

丁喜叹了口气,道:“实在可惜得很。”

邓定侯盯着他,道:“你真是一点儿也不替他担心?”

丁喜也沉下了脸,冷冷道:“我还没有生下来,他就已走了,我母亲是个一点儿武功也不会的女人,而且还有病,我三岁的时候就会捧着破碗上街去要饭,六岁的时候就学会了做扒手,这十几年来,从来也没有人为我担心,我又何必去关心别人?”

他的声音冰冷,脸上也全无表情,可是他的手却在发抖。

邓定侯又盯着他看了很久,忽然长长叹了口气,道:“幸好我是你朋友,幸好我已很了解你,否则我一定也会把你当做个无情无义的人。”

丁喜冷冷道:“我本来就是个无情无义的人。”

邓定侯道:“你既然真的无情无义,为什么要冒险到这里来?为什么要救我们?为什么要想法子洗脱他的罪名?”

丁喜闭上了眼。

邓定侯道:“其实我也知道你心里一定早已有打算,只不过不肯说出来而已。”

丁喜还是闭着嘴既不承认,也没有否认。

邓定侯道:“你为什么不肯说?”

丁喜终于叹了口气,道:“我就算有话要说,也不是说给你—个人听的。”

邓定侯眼睛亮了,道:“当然,我们当然不能撇开那位大小姐。”

丁喜道:“她的人呢?”

邓定侯道:“就在那边土地庙里的一棵大银杏树上。”

丁喜淡淡的笑,道:“想不到她现在居然变得这么老实,居然肯一个人呆在树上。”

邓定侯道:“她不是一个人。”

丁喜道:“还有谁?”

邓定侯道:“老山东。”

丁喜本来已跟着他往前走,忽然又停下了脚步。

邓定侯道:“你为什么停下来?”

丁喜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们已不必去了。”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那树上现在一定已没有人了。”

他的声音还是很冷,脸上还是完全没有表情,可是他的手又开始在发抖。

邓定侯也发觉不对了,动容道:“老山东难道不是你的朋友。”

丁喜缓缓道:“老山东当然是我的朋友,只不过你们看见的老山东,已不是老山东。”

邓定侯脸色也变了。

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丁喜两次送情去,都没有以真面目和他们相见,为什么他明知那大宝塔的约会是个陷井,却连一点暗示警告都没有给他们。

因为他绝不能让这个“老山东”怀疑他,他一定要让邓定侯和百里长青相见,才能将计就计,揭穿伍先生的阴谋和秘密。

现在邓定侯当然也已明白,为什么这个“老山东”一定要跟着他们来,而且急得连门都没有拴。

一个卖了几十年烧鸡,自己动连一条鸡腿都舍不得吃的人,本不该那么大方的。

现在他什么事都明白了,只可惜现在已太迟。

(二)

树上果然已没有人,只留下一块被撕破的衣襟。王大小姐的衣襟。

现在她当然也已被抢上了山寨——无论谁到了那里,都很难活着回来。她当然更难。

树下的风,邓定侯站在这里夜的凉风中,冷汗却已湿透了衣裳。

自从他出道以来,在江湖人的心目中,他一直是个很有才能的人,无论什么样的难题,到了他手里,大多数都能迎刃而解。

所以他自己也渐渐认为自己的确很有才能,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可是现在他却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只不过是个呆子。

一个只会自作聪明、自我陶醉的呆子。

丁喜忽然拍了拍他的肩,道:“你用不着太难受,我们还有希望。”

邓定侯道:“还有什么希望?”

丁喜道:“还有希望能找到那位王大小姐的。”

邓定候道:“到哪里去找?”

丁喜道:“老山东的馒头店。”

邓定侯苦笑道:“难道这个不是老山东的老山东,还会带她回馒头店去?”

丁喜道:“就因为他不是老山东,所以才会把她带回馒头店。”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馒头店里不但可以做馒头,还可以做一些别的事。”

邓定侯更不懂:“可以做什么事?”

丁喜叹了口气,道:“你真的不懂?”邓定侯摇摇头。

丁喜苦笑道,“假如你认为这个不是老山东的老山东,你就会懂了。”

邓定侯道:“你认得他?”丁喜点点头。

邓定侯道:“他究竟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是一个老色鬼。”

(三)

云淡星稀,夜更深了。

老山东馒头店里,却还有灯光露出。

看见这灯光,邓定侯不知应该松口气还是应该更担心?

现在,王大小姐就算没有被掳入虎穴,却已必定落入虎口,落在虎穴和落在虎口的情形几乎没有多大的差别,总之是在极短的时间,便面临令人不想再看下去的景象便是。

——猎物会被毫无人性的老虎吃下去。

他现在看不见丁喜脸上的表情。

他一直落在丁喜的后面,眼中虽然尽了全力,还是看不出丁喜的表情。

丁喜就是这样的人,他不论碰上什么,如果从表情上看,他不会透露出什么来。不过他嘴边常常接着逗人喜欢的笑容,或者可能心情轻松得多。

但这时他连嘴边的微笑也没有了,他心里正在替谁担心?或许是王大小姐,或许是自己。

对这点他已不再惊异,也不再难受,他已承认自己在很多方面都不如丁喜。

一个人若是真的已认输了,反而会觉得心平气和,可是丁喜至少应该停下来跟他商量商量,用什么方法进入这馒头店?用什么法子才能安全救出王大小姐?

每次行动之前,他都要计划考虑很久,若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他绝不出手。

就在他开始考虑的时候,丁喜已一脚踢破了那破旧的木门,冲了进去。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一种法子,这法子实在太轻率、太鲁莽。

丁喜竞完全没有经过考虑,就选择了这种法子。

——年轻人做事总是难免冲动些的。

邓定侯在心里叹了口气,正准备冲进去接应。

可是等他冲进去的时候,王大小姐已坐起来,老山东已倒了下去,他们这次行动已完全结束,而且完全成功。邓定侯笑了,苦笑。

他忽然发现年轻人做事的方式并不是完全错的,他忽然觉得自己的思想好象已有点落伍了。

——就因为他能这样想,所以他永远是邓定侯,永远能存在。

——只可惜象他这种身份的人能够这样想一想的并不多。

王大小姐看看他,看看丁喜,再看看地上的老山东,心里虽然有无数疑问,却连一句话都没有问。

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应该从哪里问起。

丁喜也没有说。

反正她迟早总会知道的,又何必急着要在此时说。

这次行动已圆满结束,下一次行动呢?

邓定侯也同样漫无头绪,忍不住问道:“现在我们坐下来吃馒头?还是躺下去睡一觉?”

丁喜道:“现在我们就上山。”

邓定侯怔了怔道:“你好象刚才还说过,你不能上去的。”

丁喜道:“我不能上去,老山东能上去,尤其是带着两个俘虏的时候,更应该赶快上去。”

邓定侯终于明白:“两个俘虏就是我和王大小姐。”

丁喜点头。

邓定侯道:“老山东就是你!”

丁喜笑道:“这老色鬼能扮成老山东,小色鬼当然也可以。”

邓定侯道:“你能瞒得过山上那么多双眼睛?”

丁喜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特征,所以别人才能辨认他。”

他又详细地解释道:“最重要的一点,当然是容貌上的,其次是身材、神气、举动和味道。”

邓定侯道:“味道?”

丁喜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味道,有些人天生就很香,有些人天生就臭。”

邓定侯道:“这点倒不难,老山东整个人嗅起来就象是只烧鸡。”

丁喜道:“我若穿上这身衣服,嗅起来一定也差不多。”

邓定侯道:“你的身材跟他也很象,只要在肚子上多绑几条布带,再驼起背就行了。”

丁喜道:“我从小就常在这里偷馒头吃,他的神气举动,我有把握可以学得狠象。”

王大小姐忽然道:“你本来就有这方面的天才,若是改行去唱戏,一定更出名。”

丁喜淡淡道:“我本来就打算要改行了,在台上唱戏至少总比在台下唱安全些。”

王大小姐道:“你在台下唱?”

丁喜道:“人生岂非本就是一台戏?我们岂非都在这里唱戏?”

王大小姐闭上了嘴。

丁喜说出来的话,好象总是很快就能叫她闭上嘴的。

邓定侯道:“可是你的脸。……”

丁喜道:“容貌不同,可以易容,我的易容术虽然并不高明,幸好老山东这副尊容也没有什么人会注意,你就真要人多看两眼,也绝对没有人会愿意。”

他笑了笑,又道:“何况,我还带着三样很重的礼物上去,送礼的人,总是比较受欢迎的。”

邓定侯点点头道:“我和王大小姐当然都是你要带去的礼物了。”

丁喜道:“你们算两样。”

邓定侯道:“还有一样是什么?”

丁喜道:“烧鸡。”

(四)

房屋是用巨大的树木盖成的,虽然粗糙简陋,却带着种原始的粗犷纯朴,看来别有一种令人慑服的雄壮气势。

这里的人也一样,野蛮、骠悍、勇猛,就象是洪荒时的野兽。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这个人穿着身黑衣服,阴森森的脸上全无无情,一双炯炯有光的眼睛里表情却很多。

这个人看来既不野蛮,也不凶猛,却还比别的人更可怕。

———别人若是野兽,他就是猎人,别人若是棍子,他就是枪锋。

这个人当然就是伍先生。

百里长青就站在这大厅里,面对着这些野兽,面对着这技枪锋。他是人,只是一个人。

但他绝不比野兽柔顺,绝不比枪锋软弱。

伍先生盯着他,忽然长长叹了口气,道:“你不该来的,实在不该来的。”百里长青冷笑。

伍先生道:“你本该已是个死人,连尸体都已冰冷,你和邓定侯若是全都死了,现在岂非就已经天下太平。”

百里长育道:“我们死了,还有丁喜。”

伍先生道:“丁喜是不足惧的。”

百里长青道:“哦?”

伍先生道:“他武功也许不比你差,甚至比你更聪明,但是他不足惧。”

百里长青道:“为什么?”

伍先生道:“因为你是位大侠客,他却是个小强盗。”

百里长青道:“只可惜大侠有时也会变成小强盗。”

伍先生道:“你是在说我了。”百里长青不否认。

伍先生道:“你已知道我是谁?”

百里长青道:“你是霸王枪的多年老友,你对联营镖局的一切事都了如指掌,对我的事也很熟悉,你的成功一向深藏不露,因为你有个能干的总镖头挡在你前面,你自己根本用不着出手。”

他盯着伍先生道:“象你这样的,江湖中能找得出几个?”

伍先生道:“只有我一个?”

百里长青道:“我只想到你一个。”

伍先生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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