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是座不夜城-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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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尘旧事,原本梁少伶以为就这样被时间冲淡,可当真相从陆世南口中无意说出时,她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放下。
三十几年前,梁少伶遇上了慕铭远,可同时梁少伶的身边,也有爱慕自己多年的男人——霍世行。
这是一个很简单,却让梁少伶终身不忘的故事,故事的开始,是三人的纠葛,在慕铭远的热烈追求下,梁少伶接受了他,可后来,她发现慕铭远的身边总是聚集着不计其数的女人。
一次争执中,慕铭远一句,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你以为我对你有几分真心?让梁少伶失望至极,离开了他。
梁少伶伤心失意的时候,霍世行一直陪伴在她身边,他要带她离开,她犹豫了,就在这时慕铭远出现了,慕铭远向梁少伶道歉,希望梁少伶回到他身边。
故事的结局是,霍世行死了,自此,梁少伶一直很自责,再加上慕铭远身边的女人没有断过,即便婚后,他身边还是有些关系暧昧的女人,梁少伶很失望,一度想要分开,可没想到,最终自己怀孕了。
怀孕对于梁少伶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她满以为可以挥别过去,和慕铭远重新开始,谁知这时候,从古巴回来的慕铭远,已经带了另一个女人登堂入室,看那样的架势,简直是想直接将她赶出这个家。
她舍弃了最后一点尊严对慕铭远说,她怀孕了,可换来的,却是慕铭远的一句,这个孩子,不要了吧。
一怒之下,梁少伶离开香港,来到洛杉矶,从此,和慕铭远彻底断了联系。
快三十年的光景,她真的熬得很苦,可最终也熬了过来,她终于看到慕远歌功成名就,看到他可以放下过去的感情,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可这次香港之行,却成了她的催命符——陆世南无意间透露的信息,让梁少伶得知,原来当年,霍世行是慕铭远亲手害死的。
慕铭远因为自己的征服欲和虚荣,害死了霍世行,娶了自己,却在婚后用另一个女人将自己逼走,整整二十几年,慕铭远不在意她,她无所谓;可她不能忍受的是,慕铭远对慕远歌的态度,明明是他的亲生儿子,却可以说出不要这个孩子,让他自生自灭的话。
得知霍世行是慕铭远亲手害死的真相,成了梁少伶的催命符,从香港回来以后的那两天,她的心神一直很恍惚,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三十几年前的事情,可出现的最多的,却不是慕铭远,而是霍世行。
这个温柔的男人,从来不求什么,却愿意一味地付出,可是到最后,换来的却是连性命都不保;那几天里,梁少伶几次的梦中,都出现了霍世行;终于在那天夜里,恍惚间,她似乎看见霍世行在冲着自己笑,她鬼使神差地起床,恰好那天晚上,董芝云睡得格外沉。黑暗中,梁少伶摸到一把刀,握在手中,朝自己的手腕割了下去。这个动作,她不是第一次做,却是最决然的一次,慕铭远再也不会是她的牵挂,慕远歌如今也走出了六年前的阴霾,有了新的生活,这一切,让梁少伶终于放下心来。
她狠狠的割了下去,用的力道,似乎想要斩断自己的手腕。
在失去意识前,她安详地躺了下去,她希望可以做一个长久的梦,等到梦醒了,睁开眼睛,她可以回到三十多年钱,回到有霍世行的时光。
思绪从回忆中抽离,董芝云墨色眼珠里的青灰色越来越重,她望着慕铭远的眼睛里没有温度,“你耽误了她一辈子,最后这一次,放过她吧。”
慕铭远失神地向后退了两步,因为重心不稳,踉跄了一下,险些摔倒。
董芝云关上门,转回身,却看见慕远歌正在不远处,望着自己。
她知道慕远歌一定听到了刚才的对话,她本来不想让他知道,所以才支开他,可现在想想,是她疏忽了,慕远歌多么了解她,一定知道,她刚才刻意支开他,是因为有些话不愿意让他听到。
如果是别的话,慕远歌可以不去听,可关于母亲的事情,他却一定要听,就好像这是最后一些,可以维系他和母亲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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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葬礼办的很简单,来参加葬礼的人,也只有慕远歌和董芝云,慕铭远倒是也来了,只不过他一直在远处看着,没有走近。
如果安静地走,不再见他,是梁少伶最后的遗愿,那么好,他不会违背。
葬礼之后,慕远歌没有立刻离开,这两天他一直联系不到陆心凉,在香港的时候,私人电话被砸坏了,后来在机场赶来的路上,工作电话也丢失了。
联系不到陆心凉,他只好转而联系贺敬桓,贺敬桓问了问葬礼的事情,得知一切已经办妥,然后告诉慕远歌陆心凉的近况。
陆心凉目前在拍戏,所以比之前忙了很多,很多时候的确联系不到她。
慕远歌敲了敲额头,头疼得厉害,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或许,是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见到父亲慕铭远。
虽然他知道,母亲不想再见到父亲,甚至在生前就交代了,连葬礼也不希望父亲参加,可葬礼上,真的没有看到父亲,他依然很失望。
住在表姨董芝云家里的这几天,慕远歌的生活规律到单调,他一直住在母亲的房间里,白天看看书,晚餐过后会陪表姨聊天。
“Denial;anger;bargaining;depression;acceptance。”董芝云忽然谈起悲伤的五阶段,否认、愤怒、彷徨、消沉、接受,“Kingsley,我一直觉得你是个特别的孩子。”从得知母亲割腕自杀后,慕远歌都表现得很冷静,他没有出现所谓的歇斯底里,或者不愿相信事实,再或者,绝望消沉,他似乎直接跳过了之前的四个阶段,进入了最后一个阶段——接受。
但在董芝云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因为每个人都是需要情感宣泄的,对于慕远歌来说,母亲割腕这样大的事情,他依然可以冷静面对,恐怕,他也只是看上去很冷静。
董芝云知道,慕远歌这样的性格养成,和他的成长环境是分不开的,可她宁愿看到慕远歌悲伤绝望、傍徨失落,起码,这证明,慕远歌还是有着正常的情绪反应。
可是,他没有,他只是匆匆赶来,安静地坐在母亲安详离去的房间,冷静地为母亲举办丧礼,那些可以打垮别人的事情,到了他这里,他似乎都能够坦然接受。
“悲伤五阶段?”慕远歌很认真地回望着董芝云,“在香港,我砸了私人电话,这应该算是否认和愤怒阶段。”他起初不愿意相信,于是狠狠地砸了自己的手机,觉得似乎砸坏了手机,就可以当做从来没有听到这个消息,就可以当做事情不曾发生过。
“傍徨、消沉、接受,这三个阶段,是我在母亲房间里经历的。”在母亲房间里独处的那段时间,他的心态出奇的平和。他说着,给了董芝云一个很浅的笑容,浅到几乎谈不上是笑,“我知道您关心我。”只不过,他的情绪表达方式和别人的不大一样。
他已经习惯了,把所有的情绪深藏起来,很少有什么人或者事情能激起他过激的反应,除了他母亲,再除了陆心凉的那则新闻。
看到那则新闻的时候,慕远歌忽然觉得,他不是那么想回香港了。
起码,现在不想。
第一百零二章 是他惯坏了她,她才有了伤他的资本【6000+】
门被顶开,浑身雪白的萨摩耶先是探出一个脑袋,看见房间里的慕远歌,接着朝他跑了过来。
萨摩耶跑到慕远歌身边的时候,先是嗅了嗅他,然后绕开他,又转身向门口处跑了过去。
这时又有人紧接着推门进来,是董芝云,她打开门,见萨摩耶跑下楼梯,这才对慕远歌说,“有客人来了,你下来见见。”
慕远歌没有拒绝,跟着董芝云下了楼。
慕远歌还在楼梯上的时候,就看清了坐在沙发上抱着萨摩耶的女人,是叶芳华。
她穿着白色长裙,裙摆处和胸前的蕾丝刺绣和镂空处理使得长裙显得更加精致灵动,一头长卷发被随手拨到一边,举手投足间,都是女人特有的妩媚。
董芝云正要介绍,叶芳华率先笑了笑,“董姨,我们认识。”
董芝云有些惊讶,可转念一想,这样更好,既然认识,也免去了生人初次见面的尴尬,何况,是在现在这种时候。
董芝云没有逗留太久,她给了慕远歌和叶芳华充分的空间独处。
“怎么会来?”慕远歌问她,印象中,他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叶芳华了,自从那一次,他明确地拒绝叶芳华,之后,即使是见面,也只是匆匆一眼而过。
而那次和顾晓曼坦诚过去的事情,得知六年前的真想之后,慕远歌便没有再见叶芳华的意思。
“我和贺敬桓分手了,彻底的分手。”叶芳华说,她的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慕远歌。
兜兜转转了六年,慕远歌、顾晓曼、她还有贺敬桓,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又转回了原点。既然老天都要给她这样一次机会,她不愿意错过。
这一次,她不会再让自己和慕远歌失之交臂。
慕远歌在她对面坐下,这时叶芳华松开手,怀里的萨摩耶直接冲着慕远歌跑过去,在慕远歌腿边蹭了蹭,随后就停留在那里。
“他叫Lucky。”叶芳华说。
慕远歌看了看Lucky,最终伸手去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曾经也养过狗,是贺敬桓送的德牧,德牧体形高大,看起来很凶,实际上很温顺,慕远歌看见德牧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那时他和贺敬桓调侃之间,他坚持要给德牧取名“Aaron”,这是贺敬桓的英文名,从此以后,贺敬桓就很讨厌那条德牧;因为每次去慕远歌家里的时候,慕远歌叫Aaron,最后得到的回应,总是一人一狗,异口同声。
这场面很滑稽,也让贺敬桓很困扰,后来闲谈之间,他后悔自己手贱,送了慕远歌德牧,慕远歌倒是很淡定地应了一声,让贺敬桓更是郁闷。
再后来,贺敬桓死活要回了那条德牧,可没过多久,德牧就病死了。
在那条德牧病死之后,慕远歌就再也没有养过狗。
叶芳华看着慕远歌,“你什么时候回香港?”
她这样问,心里却很清楚,慕远歌现在不可能想要回到香港,因为陆心凉的那则新闻,任谁看了也会心寒。
明明他才是最在乎陆心凉的一个,到最后,却硬生生被塑造成了凉薄无情的形象。
他最在乎陆心凉……想到这里,叶芳华忽然愣住,然后唇角轻扯,笑得有点苦。
慕远歌抬眼看她,幽深的墨色瞳孔攫住她,看得她怔住,然后她看见慕远歌薄薄的唇开启,说,“不急。”
午饭时,董芝云留了叶芳华,叶芳华自然也不会拒绝,这一次,她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慕远歌,又怎么可能放过和慕远歌相处的机会。
现在,没有顾晓曼,也没有陆心凉,只有她。她的心意藏得这么深,藏了这么多年,总该也为之做点什么,等以后想起来,才不会后悔。
她那么喜欢慕远歌,如果在这样的大好机会什么都不做,那她就不是叶芳华。
午后,董芝云留在家里,叶芳华拜托董芝云照顾Lucky,接着和慕远歌一起出去了。
慕远歌住在董芝云家里的这几天,鲜少出门,似乎他也和母亲养成了相同的习惯。
午后的阳光很好,气温适宜,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午后漫步无疑是一项很惬意的运动,尤其是和慕远歌一起散步。至少,对于叶芳华来说,午后的散步,是美好的。
她的手里拿着一本书,确切的说,是双手环在胸前,环抱着那本书,起初,慕远歌不太理解,为什么叶芳华散步时会拿着本书,而且还用这样累赘的姿势。
转角处,他一个转身,步速慢了一些,这时身后的叶芳华撞了上来,手里的书也掉在地上。
叶芳华弯下腰去捡,将书捡起来后,冲慕远歌微微一笑,“你是慕远歌?我叫叶芳华。”
慕远歌终于明白,叶芳华是在重现他和她初遇时的场景,那时候的情况和现在很相似,他们在林荫小道上相撞,叶芳华怀里的书掉了一地,他蹲下身,和叶芳华一起捡。
替她捡书的时候,慕远歌恰好看到一本书上写着——Elizebeth,顾晓曼,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眼前的叶芳华就是顾晓曼。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叶芳华,毋庸置疑,叶芳华有一张让人一眼惊艳的脸孔,她的轮廓立体,尤其是深邃的眼窝,总有种莫名的吸引力,不可否认,慕远歌第一次见到叶芳华,的确很惊艳。
他将叶芳华错认为顾晓曼之后,便去向贺敬桓打听顾晓曼的事情,他和狐朋狗党众多的贺敬桓不同,慕远歌的朋友一向很少,有人说是因为他脾气不好,也有人认为他孤傲清冷,总之,连他自己也不习惯有太多人围绕在身边。
然而,第一次见到顾晓曼的时候,慕远歌就意识到他认错了人,眼前的顾晓曼,并不是那天在林荫小道遇见的那个人。
知道那个人是叶芳华,是在慕远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