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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你妈就在那里-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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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她说,“我后天就高考啦,积点阴德和人品,原谅我吧”,然后,我能感觉她蹲在我床边,诚恳说了三个字“对不起”。那天,我第一次想再好好看看她,憋不住想睁开眼,就睁一点,微微眯着,让睫毛掩饰住自己,视觉的局限,我看到的画面完全是模糊不清的,唯独留下的,只是她浸泡在红色的余晖里,轮廓朦胧,像美丽的幻象一般地离开了。

她让我想起宫崎骏的动画片《猫之报恩》里头那只肥肥的流浪猫,木塔,对,就是他,又呆又自恋。

不过从那天起,她再也没出现过,我大概也是已经把她给忘记了,这个路过且取悦过我少年某一段闲暇时光的女孩子,称不上讨喜却也很神奇的不让我排斥的女孩子,光阴还把她印刻下的那些并不算多清晰的影子差不多给磨灭掉了。

我也许是彻底忘了她吧。

后来,我上了大学,专业依然是自己擅长的数学,世界很小,我也在这里遇到了我的小学同桌,她变成了我的副部长。大学交友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频繁的学生会社团活动也让我认识了不少朋友,尤其是大学的女孩子……怎么说呢,想不出什么形容词,原谅我一个理科生的词汇匮乏,总而言之比较放得开吧,那时,我也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女朋友,所谓初恋。

她名字叫云蔚,长相和性格非常可爱,对我也是很好很主动,可我不太明白女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不知该如何回应她。≮我们备用网址:。。≯

大学开始前,我母亲已经找我谈过话,她开门见山:行止,你如实回答,你心里是不是有一座断背山?

我:……

她:天哪!不会真的有吧,我真的不敢相信!

我:妈,没有,我性取向很正常。

她:那好,你快找个女孩子谈恋爱吧!

迫于母亲每天的念叨和给我压力,而且那段时间跟云蔚走得最近。顺理成章的,我答应了她的追求,和她变成了男女朋友。她像个兔子,完全一副柔软懦弱的模样,做什么事都出会出些大小不一的洋相,可我却不可抑制地喜欢逗她,直至一颗心都喜欢上她。可我早该清楚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大四考研的前夕,她跑到我宿舍楼下把我叫下去,给了我一个拥抱,说分手吧,我从来没感觉到你的喜欢,我受不了了实在受不了这种完全没有回应地付出。说完她就跑走了,我一个人愣在原地,夏风熏热了我的眼眶。

好像……一般人都不会明白的,属于一个不会表达感情的傻子的悲哀……

用室友的一句话来说:你的IQ高端的无人能敌,可你的EQ低级到令人发指。

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云蔚出国了。我赶到机场的时候,现实只给我留下蓝色天际的一条白色的尾气,就像一声悠长的喟叹。

所谓的人生恶作剧是很残酷的。

从那之后,云蔚离开之前留下的那些原因,让我一直愧疚,后悔于她跟我分手的那些导火索——那些我在她眼里所谓的无情,仅限于表面的那些所谓的无情。因为二十多年成长方式的关系,习惯把情绪埋在心里。她终究还是不懂我,但我仍旧愿意尊重她的一切决定,哪怕我思念她思念到每晚都睡不好,我也不愿意花几个小时去她所在的国度找找她,真实地,如愿以偿地拥抱她,请求她的原谅,从小到大日积月累的自尊心,还有手头繁重的工作不允许我这样,一点都不允许,这样的我在她面前示弱。

这三年多,我用疯了似的投身于学业,事业和拒绝任何爱情的接近来惩罚自己。

而我的好朋友倒是事业爱情双丰收,他娶了个漂亮的女孩子,比他要大两岁。婚礼那天,他请我去当伴郎,仪式的时候,新郎新娘到没有多引起我的注意,相反,另一边伴娘实在是让我忍不住想把视线移到她身上去,她打哈欠的幅度实在是恐怖,口型大的感觉可以吞下一整只鸡,等她恢复到正常的面部表情的时候,我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似乎很熟悉……记忆里有东西呼之欲出,像是鱼竿上的线隐约沉淀,要从湛蓝的湖泊里钓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瑰奇。

但是,我在当场并没有完全记起。

无视掉她后来所出的那个洋相。直到后来,林维渊的妻子嘱托我我送她回去,她把钥匙落在我车上我追随过去想要还给她,意外听到她跟顾雪琪通电话所说那些话的时候,我那些沉在身体深处谷底的记忆才全部被唤醒,我想起她来了,那只木塔,她似乎还记得我……

这一刻,我心头竟然产生了一点让自己都意外的惊喜和愉快,久违了。

可是这份轻松在我到达她公寓后就全部消失,她现在住的房子,是云蔚和我的曾经同居的住处,难怪地址熟悉得可怕,房子西面的墙壁上甚至还没来得及取下云蔚挂在那里的写真——我和她一起挂上去的。

她问我:照片上的人漂亮吗?

我一时间竟然舌头打结,会议室和商谈场的巧舌如簧的功能突然失灵,只能随便在心里摘了一句把她打发回去,还吓唬她,看到她吓得冲到我身边来,效果果然还是有的。

“你难道不害怕是什么死去的人留下的照片吗?”我是这样说的。[小说网·。。]

死去的人,三年了,在我心里已经死去了?还是我的心已经死了?

本来以为只是又一次平淡无奇的萍水相逢,但是下面的发展却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下午,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朋友的妻子竟然当着大庭广众之下代替她跟我表白,我有点惊诧,身边的林维渊侧过头来跟我说,薛瑾很不错的,要不是早年被一个男人耽误过,要不然怎么会脱到三十还没有结婚?

三十了?我这才意识到她那时上高三,确实比我年长三年岁,也该是到了这个年纪,可是,完全看不出来,她的面孔还跟那时候一样年轻,包括态度,她现在正畏缩在顾雪琪身后像只小鹌鹑,自己挑起祸端永远想不负责任地躲起来。她漂亮的脸被泳池的水映出闪动的光泽,而她一整个人,由内而外的,不经意流露的,还像十多年前那样鲜活,旺盛,富有生命力,以及富有少女气息,她没变,完全没有,还是那个消失在夕阳里的木塔。

应该挺有意思的吧,要不在一起试试也可以?我喝着果汁,在心里下完决定。

“为什么不处?”我给她留下这句话,她目瞪口呆的神情很快取悦了我。

真是好久没这样轻快的情绪了诶。

薛瑾,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

晚上送她回家,她好像有点抵触我更加接近深入她的生活,这反而更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跟着她下了车。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变态,喜欢看她为难困扰的样子,她平时那些故作端庄淡定的时候反而不算太讨喜,相反有真性情流露的时候,我一颗心倒是极其昂扬起来。我的变态也让我受到了惩罚,上万的轮胎修理费……算了,自己高兴就够了。

和她一起散步的时候,夜风正好,她问我,要不要牵手。我很快同意,不过后来被……意外情况打断,看着她气嘟嘟往前走,我追过去拉住了她,握住她的手,这一刻,我真心的,想和这个傻子好好谈一次恋爱。

此外,就是她从小到大的自我感觉良好和智商低下不是没有理由的,那晚,她所居住的小区,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耳濡目染的力量。

第一次被她惹怒是……强吻我的那次,硬生生在我嘴上咬了一口,很疼很疼,可是我却因为毫无美感可言的吻而心跳。

自打云蔚走了以后,我胸腔里的这颗玩意儿就沉寂了很久,久到我几乎快忘了它的存在,现在它却又在我身体里活蹦乱跳,像一条小鱼。

但是眼前的她依然发挥以往逃避责任的作风,立马紧张兮兮地拿出喝酒喝多了来替自己开脱,我能怎么做?只好拉着她上车吹了一路的冷风助她“醒酒”,逼这她直面我的脸,然后吻了下去。

之后与薛瑾的相处和进展都是有趣的,如我所愿的那样。她的母亲也是相当有意思。

她们俩带给我的,虽然有的事做的稍许嫌过,却很难让人生厌,抑或有别的负面情绪,哭笑不得居多,心甘情愿的成分居多。

还有她在母校小木屋对我说的那些话,凝视我的眼神真挚,没有半点退缩和算计的,毫不遮掩的说出她喜欢我,她是第一个,这样坦然面对我的人。我也从那一刻开始,想认真的和这个女孩子好好在一起。

包括后来有一次跟她吃饭遇到她的前男友,她发泄似的喝酒,说胡话,甚至还认错了人,叫错了名字,我都没办法完全生气起来。

我真是恨不得把一身酒气的她丢在楼道口不管,可是内心不舍得,完全舍不得,只有心疼,一颗心埋在胸腔里,被她通红的眼眶瞅着,硬生生的疼。

把她抱回公寓放在床上的时候,她自己可能完全没意识地,抱紧了我的脖子不让我走,蹭着我,眼泪胡乱地流,渗进我衬衣,在胸口的肌肤上蜿蜒出灼热的疼痛——

唉,傻姑娘,我真的完全拿她没办法,只能把身体的力量全部运用到手臂上,搂紧她。

果然,连我母亲都发现了我的不对劲,也是调动人脉查到了薛瑾的所有信息,不惜跳槽去了薛瑾的公司为了方便观察她。而在我根本不知情,我当时还在日本……

多亏余震的陪伴,在日本的日子还不算太无聊,白天在分公司奔波,傍晚才能回到旅店。

她的出现确实吓了我一跳,比余震还让我惊吓,我拉开门的时候,她就穿着浴衣像一只受到刺激而惶恐的小猫那样缩在角落。

惊吓很快被狂喜所取代,来日本刚好是在她发酒疯之后,她一直也没有联系我,我虽一直觉得可能还没有什么,到底还是觉得惴惴不安。

但是现在,等到我真正看见她,她活生生出现在我跟前,近在咫尺,有一些难言的想念要传达,却又无法叙说言明,我只有抱紧她,亲吻她。

在日本的日子果然因为她的来到变得并不安宁,她一直很是觊觎我的……能力,其实在这之前她也多次给我许多暗示,但是我并不想这么早就跟她发生关系,倒不是因为有多清心寡欲,她几次挑逗也完全是濒临边缘,主要还是从小的养成,自持的品性已经融入血骨,原则方面的东西一直是极为遵守。不过,忍不住涌起的纵容告诉我她既然喜欢……那就还是顺她的意吧……

因为外公病重回国后,母亲直接跟我明说因为她的年纪不是很待见她,我的回答让母亲很是气结,几天没有再和我说话——在别人眼里年纪大又如何?在我眼里还是需要人保护的小女孩。

也确实是这样,真的是这样。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薛瑾的前男友竟然是我那个从小就未见过面的二姨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哥。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的心就明确地告诉我,我不喜欢他,一点都不喜欢。

还在日本的时候,同相叶小姐去逛街,在附近一家漂亮的珠宝店里,我挑了一条鱼骨头形状的铂金项链,鱼眼睛是镶钻的,就像她眼睛一样明亮,很适合她。相叶小姐凑过来,笑着说,送给女朋友的吗?我:你怎么知道?相叶小姐掩住唇:一看就是啦,男人送女人珠宝是占有欲的表现,就像给自己的小猫戴上项圈。

这可怕的占有欲,事到如今,让我在病房看见唐简抱着薛瑾的时候几乎要冲下楼去给他一拳。可惜理智依旧阻止了我过激的行动。

我也只是回头,像个败者一样离开窗口,隐忍的难受,也只有我一个人能体会。

我这时候才明白,我讨厌唐简,却并不是像我之前所想的那样,因为他与我家曾经的牵绊与不可脱节的关系,看见他,就会心存愧疚,产生对自己家庭的反感。

并不是这样。

而是这因爱而起的,可怕的占有欲,我反感的只是和薛瑾在一起的他,无法忍受他们俩出现在同一个平面,我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可是那一天后,薛瑾似乎再也没有和我主动联系,好不容易等来的讯息也只是顾雪琪打电话来告诉我,她又在酒吧喝醉了。又喝酒了,这个白痴又喝酒了……我立马下楼开车赶过去,想用怀抱迎接她,发酒疯也无所谓。事与愿违,她跟唐简站在一起,抛给我的只是一段声嘶力竭的话,以及那句让人绝望的“我们分手吧”。

我站在原地,这个场景那么熟悉,一样熏热的夏夜,曾经有个女孩子也这样对我说过。我又这样轻易被自己陈旧固执的心智左右。再这样的话,只会永远停留在原点,只会永远重复这样的场景,永远不会留得住自己真正眷恋的姑娘。

在她楼下等薛瑾的那一夜,我在车里心累之极。

手机里不停拨打着旺财的号码,都是关机,重复的女声告诉我关机……

旺财说自己是疯子,我扭头看了看窗外的幽深夜色,那大宝是什么?应该算是超级疯子了……

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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