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明星你站住-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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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焕军大惊,他猛地站起来,声音颤抖:“沈彦,你说什么?”
“实话说,我这里有很确凿的证据。”沈彦一只手轻敲桌面,“我可以不计较,那些钱就当给您养老,但是仅仅半个月前,你还是华维的总裁,却对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这么做,实在是让人寒心。”
金焕军强作镇定:“不是,我……”
“你这么做,还是对我不够信任。”沈彦淡淡一笑,“你以为送我10%的股份就可以让我放松警惕了么?说起来,我还要感谢叶飞凡,如果不是他一力排挤华维,我可能不会这么容易发现真正的问题出在哪里。”
金焕军终于出现愧色,他忽然跪下,声音哽咽:“沈彦,对不起,是我一时糊涂,我…我可以把那些钱都吐出来…”
沈彦淡淡一笑:“如果让大家看到金先生您这个样子,该作何感想呢?我说了,我可以不追求那笔钱的下落,您大可以拿去养老,但是,你手里的另外35%的股权,怎么也该放出来了?”
“我…我…”
“放心,我买你的,就按照您一手缔造的价格。”沈彦依然漫不经心的样子。
金焕军浑身一颤,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华维现在的股价,分明是历史最低点。他不禁怀疑,沈彦是不是一早就发现了他的动作,却带着笃定的笑容看着他一步步走向深渊,然后微笑着拿走他手里所有的东西。
好可怕的男人!
吴鑫适时走进来,递给沈彦一叠资料,恭敬的说:“Boss,这是你要的!”
沈彦大概翻看了一下,示意吴鑫拿给金焕军。
“一份是你非法挪用资金的证据,一份是股权转让书,金先生,请!”
地上的男人老泪纵横,颤颤巍巍的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失魂落魄的走出了办公室,吴鑫一边收拾文件,一边摇头。
居然想在沈彦的眼皮底下耍手段,不是自寻死路吗?
“吴鑫,看来你适应的很快。”
吴鑫一个激灵,严肃道:“我要让沈先生您知道,您没有用错人!”
“哦?那说说,方蕙妍的事,你查的怎么样了?”
听到这话,吴鑫立刻一脸苦相:“沈先生,我正要和您报告呢!我觉得方蕙妍真正的后台根本就不是刘副总,否则她哪有那个胆子和沈先生您叫板?我查下去,只觉得处处碰壁,每一条线索都断在关键的地方,哪有这么巧的事?”
沈彦略一沉吟:“我知道了,这不怪你。”
看来,是时候去见某个人了。
***
大白天在厨房里切菜,忽然旁边窗口冒出一个头来,你是什么感觉?
而且,还是在十一楼。
钱妙在看到那个笑眯眯的男人脸时,脑子一时懵了,然后,那颗脑袋开口说话了:“小嫂子,你好啊!”
钱妙切菜的手抖了抖,压制住了想要尖叫的冲动,继续淡定的对付手里的里脊肉。
“小嫂子!”男人往窗口探了探,露出了半个身子,“嫂子真漂亮。”
钱妙深吸一口气,有一种想把手里的刀扔到那个男人头上的冲动。她放下刀,洗了洗手,走到窗边,对男人笑了笑:“你这样不累吗?”
男人似乎有些意外,然后说:“看到嫂子你,我就不觉得累了。”
钱妙“哦”了一声:“那就好。”说完“啪”的一声关上窗门,男人猝不及防,大叫一声从窗口掉下去了。
钱妙凝神听了很久,没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遗憾的叹了口气,继续去摘青菜。
过了一会儿,“怦怦”的敲门声传来,钱妙一开始不想理,可是敲门的人见她不理,由敲改为挠,那声音凄切刺耳,哀怨无比,钱妙终于被打败,无奈的出去打开门。
“没啤酒,没咖啡,想喝什么自己去买,还有,没有煮你的饭,午饭也请你自己想办法解决。”钱妙淡然的对门外的说,不顾男人震惊的脸,径直去了厨房。
男人跟到厨房来,一脸哀怨:“嫂子你不能这么绝情,我大老远过来,连一口水都喝不上吗?”
不理。
“哇!里脊肉!我的最爱!嫂子你真好!”
视为空气。
“天哪!鲈鱼!幸福!”
继续无视之。
“哇哦海蛎!嫂子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海鲜!”
钱妙抽了抽嘴角,忽然将菜刀递到他面前,男人吓了一跳,嘿嘿笑了两声说:“唉,嫂子冷静啊,咱把刀收起来好不好?”
钱妙不为所动:“那就出去,然后给我闭嘴。”
男人滚去了客厅。
钱妙终于绷不住了,笑了出来。
还记得早上沈彦临走时说的话。
“上午,如果家里来了个奇怪的人,让他进来,但是别理他,当他不存在就行了。”
现在她明白沈彦说那句话的意思了,这个人,还真不能理他。
过了一会儿,钱妙听到开锁的声音,心里一喜,立刻来到客厅,沈彦正好进来,笑着给了她一个吻,轻声问:“等急了?”
“还好,你再等一会儿,饭菜马上就好了。”
“嗯。”
两人旁若无人的亲热终于刺激到了正坐在沙发上喝啤酒的某人,他大叫:“沈彦!你媳妇欺负我!”
沈彦一扬眉,对钱妙说:“欺负的好。”
“不对!你媳妇调戏我!”
沈彦这次终于把目光转向他,淡淡的说:“能被她调戏,是你的荣幸。”
钱妙扑哧笑出来,好奇的对沙发上的男人说:“你就是李焕晨?”
李焕晨咬牙:“对!就是老子我!”
第3卷 血雨腥风,温柔以老 勋爷
饭桌上,钱妙一直非常体贴的给沈彦布菜,挑出最大最鲜嫩的鱼肉给他,看的李焕晨眼睛**。
他哼哼两声,扔了筷子说:“喂!我不是来看你们卿卿我我的!能不能别一直刺激我啊?”
沈彦看了他一眼:“哦?你想说什么?”
“我的来意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沈彦,你该让她知道了。”
“不劳你提醒,我自然会告诉她。”
钱妙其实已经隐隐猜到了一些,所以非常镇定。
李焕晨再一次惊奇:“嫂子,你居然不好奇。”
钱妙很老实:“直觉告诉我不是什么很好的事,我宁愿不知道。”
沈彦警告的看了李焕晨一眼:“你给我安分点。”又对钱妙说:“别担心,不是什么大事,我可以解决的。”
李焕晨郁闷的摸摸鼻子:“嘿,Mars!我说真的,老头子那关怕是不好过。三年的期限这不就到了吗?上次在英国,你态度那么坚决,大概让他有点恼羞成怒,这次嫂子被打,我看也是他安排人做的。”
钱妙的脸色一白:“为什么?”
沈彦眼中怒气翻涌:“真的是他!”
李焕晨点头:“他明显在逼你,我拦也拦不住,不过,嫂子流产的事确实是意外,他知道以后也有点后悔,不过,要说他因此就放弃么…我觉得不太可能。”
“你的意思是?”
“你带嫂子去见他一面!”
饭桌上的气氛立刻冷了下来,李焕晨没有因沈彦的冰冷眼神而退缩:“Mars,你知道,这是你迟早要面对的,他毕竟养了你那么多年。”
沈彦忽然一笑:“你说的对。我一直不肯见他,不是因为害怕他,只是看到他,就会让我想起一些不好的事,另外,我要你一句话,你会尽全力保证妙妙的安全。”
李焕晨扭曲着脸,咬牙说:“好,我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钱妙开口:“嗯,那个,既然要去见他,能不能告诉我,那个‘他’是谁?”
“他爹。”
李焕晨点头:“是的,我爹。”
在沈彦的讲述中,钱妙终于了解了他的一些过去。
事情确实超乎她的想象,一个不能见光的组织,一群黑夜里的人,一个亦正亦邪的信条,或者说,信仰。
李焕晨的父亲,李勋,正是这个组织——“墨”——的创建者。
三十年过去,“墨”已经成为华人地下社会的最大组织,但是它却不是黑社会一样的存在。
没有人能说清楚“墨”组织的性质,它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缘,不从事违法犯罪的买卖,反而自诩为这个社会的真正的清道夫,它瞄准社会中所有被法律遗忘或无法兼顾的角落,按它的准则行使正义。像是黑夜里的一双眼睛,神秘而又无处不在。它的成员大多有正当的职业,而且很多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会对社会的不公正现象更加敏感,会充满理想化和浪漫主义,会认可并接受这个组织的理念。
勋爷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终于召集了一批和他有一样想法和信念的人,这些人都是在各行各业有相当大影响力的人物,“墨”的发展壮大几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此外,勋爷还培养了一大批行动力极强的下属,与其说这些人单纯,还不如说他们被勋爷成功的洗脑了。
钱妙听的目瞪口呆。
“真可怕。”她喃喃道。
“嫂子也觉得很可怕对不对?”李焕晨一副遇到知己的模样,“幸好我没有被洗脑,似乎我爹**了这么多年,只在我和沈彦身上遇挫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没法认同他的理念。”
“这样一种信念看似正义,其实很危险。”沈彦沉吟道,“这何尝不是一种暴力,因为缺乏一个力量来制约他们,‘墨’很容易变成野心家的工具。”
钱妙点头:“即使是勋爷自己,也很难保证不迷失自己?在拥有了这种可以任意处置别人的权力后。更可怕的是,他自认为自己所做的都是对的。”
李焕晨叹一口气:“我爹本来是想让我来继承他的事业,但是自从他收养了沈彦之后,他发现沈彦是更加合适的人选,所以就将精力放在沈彦身上,我是解脱了,沈彦就可怜了。不过这家伙忒会做样子,表面上十分顺服,从来不和我爹起冲突,直到四年前,才和我爹闹崩了,暂时脱离了我爹的控制。你应该能想象到我爹有多么愤怒,尤其是在看到他进入娱乐圈之后。”
“妙妙,你救回我的那天,我刚从勋爷那里逃出来。那天,他因为不甘心,想尽办法折磨我。”沈彦很平静,钱妙却忍不住握住他的手。
李焕晨听他这么说,眼睛亮了:“原来那天,是嫂子帮沈彦‘泻火’的啊!”
沈彦丢过去一个阴森的眼神,李焕晨立刻闭嘴。
“后来勋爷大概觉得,我之所以那么固执,是因为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很简单的环境中,所以和我约定三年,让我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三年后,再让我告诉他我的决定。”
“现在,三年的时间到了?”
沈彦含笑看她:“怕不怕?”
钱妙摇头:“这个勋爷不是自诩正义么?总不会无缘无故杀人?”
*当天晚上,他们就坐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墨”的总部在英国一个不知名的小镇,虽然偏僻,但据李焕晨介绍,那是个非常美的地方。
他们抵达那里的时候,正是第二天傍晚,勋爷派了人来接他们。钱妙这个时候才感觉到紧张,沈彦握紧了她的手,似乎在给她传递着力量。
车子载着他们来到一栋乡间别墅,李焕晨熟门熟路的领着他们进去,虽然一路上没有看到人,但是却给她一种守卫森严的感觉。
走进别墅,两个身穿白色中山装的青年为他们开门。两人在看到沈彦后,低声说:“Mars!欢迎回来!”沈彦对他们微微颔首。
Mars,战神。
第3卷 血雨腥风,温柔以老 他的选择
李焕晨此时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来到二楼,他在一个房间门口站定,深吸一口气,轻轻敲了敲门。
“父亲,沈彦来了。”
“让他进来!”男人的声音浑厚低沉,带着不容人挑战的威严。
沈彦没有犹豫,推开门走进去,握着钱妙的那只手微微用力,钱妙微笑,跟着他走进去。
房间很大,墙上是文艺复兴时期风格的宗教壁画,房间一角的壁炉,巨大而古老的书桌,桌上的羽毛笔和羊皮纸,都让她有一种穿越到中世纪欧洲的错觉。
书桌后面并没有人,钱妙逡巡一圈,立刻在房间的窗户边上看到了一个正在泡茶的中年男人。
他看起来不过四十,身体健硕挺拔,一身红色唐装没有显老,却让他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味道。此时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眼前的茶具上。
他们在门口站了很久,男人才开口:“站着干什么,过来,这壶水马上就好了。”
沈彦拉着她过去,勋爷抬头看了他们一眼,他的眼神并不锐利,反而有一种看透世事的沧桑感,但只是这么一个淡淡的眼神,就让钱妙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勋爷将一个小杯子推到她面前:“小姑娘尝尝。”
钱妙没有客气,端起来,先闻了闻茶香,然后凑近,舌尖碰到一点点的茶水,那种带着涩味的茶香就在她的口中氤氲。
温度正好,她立刻小口小口的喝完了它。
|5|放下杯子的时候,沈彦竟然对她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来,而对面勋爷的眼神也变得难以捉摸了。
|1|“小姑娘,以前学过茶道吗?”
|7|她老实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