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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风暴眼-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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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不起他上次这么做是在多久以前,便有几秒的怔愣。
    “等下要记得吃药。”良久,我低下头夹起一块鸡胸肉送到嘴里,“咳嗽好些了吗?”
    他又把一块肉夹来我的碗里,“昨天一整晚都没有咳。”
    “嗯。”随意应了一声,我见他快吃完,不得不加快速度进食。
    等到我们抵达A区的医院,后脑受到重击尚在昏迷的程明老先生已经被推到了重症监护室。他的妻子李飞英老太太刚刚恢复意识,正在临时安排的病房里向警方讲述被害的经过。
    虽说是大年初一,但走廊里依然站着不少为工作卖命的记者,统统被民警拦在病房外,人声嘈杂。有护士过来组织秩序,却没有人真正听她的话保持安静。我停步在人墙外,还在思考该怎样进去,就见走在我前方的秦森直接挤进了人墙,一声不吭地抬起胳膊拨开挡路的人,强行开出一条路来前进。
    他不算特别高,人也不比从前结实,力气却非常大,要穿过这重人墙并不是难事。但人群中很快响起了不满的埋怨和谩骂声,我只好紧紧跟到他身后,忙着替他向别人道歉:“抱歉,是公安工作人员……”
    好不容易挤到病房门前,秦森径直走上前拧动门把要踏进病房。“诶诶诶!干什么!现在不准进去!”负责看门的两个警察反应过来,伸出手一人拽住他一条胳膊拦下他。秦森触电似的回过头看向其中一个警察,那双目光幽邃的眼睛视线冰冷锐利而带着明显的敌意,让那个警察条件反射地僵了僵。
    我从秦森的侧脸可以看到他眉头拧得几乎要打结,脸部的线条因肌肉紧绷而拉紧,嘴唇抿成一个隐忍的弧度,紧咬的后齿让腮帮微不可察地颤动。他讨厌跟别人肢体接触。这是他要爆发的征兆。我快步上前,抬手稍稍用力试图扒下那个警察的手,同时向他们解释:“不好意思,他是秦森,我是他的妻子魏琳。我们事先有跟曾启瑞先生联系过,是他准许我们过来的。”
    听到秦森的名字,这个年轻的警察愣了愣,和对面的另一名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不大敢相信,“呃,他就是那个秦先生?”
    幸运的是他已经松开了手。
    秦森甩开另一个警察,头也不回地走进病房。两个警察相互对视一眼,仍有些不知所措。我只好提醒他们,“你们可以现在联系曾队长确认。”
    这时候另一道声音从大门半敞的病房里传来:“小陈。”
    我和他们两个不约而同地转头往声源处看去,便见一个中年男人面朝着我们伫立在病床边,正抬起手向他们两个打手势,示意他们适可而止。这个男人很高,约摸一米八六的个子,身体精实而修长,穿着冬季的警服大衣,面庞棱角分明,眉眼张扬精致却有几分不近人情,鼻梁高挺,嘴唇薄如刀削,一对眼角上挑的凤眼不带任何情绪地朝这里看过来,就这么不发一言地站在那儿,周身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慑力。
    守在门边的两个警察立刻会意,稍稍推了推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歉,“不好意思魏小姐,请进。”
    身后顿时有唏嘘声沸腾。我点头踏进病房,听见他们关上门,在外头帮助护士制止记者的喧哗。而此事那个中年男人已经略略向秦森颔首:“秦先生。”接着停顿片刻,礼节性地伸出了拢在衣兜里的右手,面上仍然没有情绪起伏,“我是专案组的肖明。”
    秦森却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走到病床边,从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手里拿过记录簿,不顾对方惊愕的表情,视线迅速扫过簿子上的内容,将纸张翻得哗哗作响:“有什么进展?”
    脚步停在床尾,我看到肖明面不改色地收回了手:“被抢走的财物有一条鸡心琐片的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还有装有两万元现金的棕色女士手袋。”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病床,“李老太说她看到了歹徒的脸。”
    坐在病床上的多半就是李飞英老太太。她脸色苍白,头上还圈着纱布,袖子被捋起,露出的胳膊上有几处轻微的擦伤。“我叫我的老伴……没听到他的回答,所以我过去看,结果发现他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她看看肖警官,再看向秦森,惊魂甫定地回忆,“然后我也被打了脑袋,迷迷糊糊就看见一个男的,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来,又摘了我手上的戒指,拿走了我的手袋……”
    可惜秦森在听完肖警官的话后便掏出了手机,手指快速地在触控屏上划动,不等李老太把话说完,就忽然将手机递到她脸前,没什么表情地问她:“这是不是您的手袋?”或许是考虑到手袋辨识度不高,他又紧接着补充,“里面有两万现金和一个空红包,红包上面写着一个‘孙’字。”
    李老太在看到手机上照片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它,“是,是我的!”
    “早上七点,一个清洁工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它。那个时间远在案发时间之前。”秦森将手机拢回兜里,垂眼目光赤/裸而直白地打量她,颇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意味,“如果真像您说的,是‘敲头魔鬼’在早上八点二十分左右从您手上抢走了这个手袋,那么您怎么解释这个时间差?”稍作停顿,他眉梢微挑,给了她另一个选择,“或者只是您认错了,这根本不是您的手袋?”
    事关自己的财产,李老太大惊失色,赶忙摇头:“不、不是,这确实是我的手袋,确实是我的……”她结结巴巴地解释起来,“是这样,今早我跟我老伴准备到我们儿子家里去看孙子,所以就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压岁钱……经过公园的时候我们坐下来歇了一会儿,结果就把手袋落在那里了。走到半路我们发现手袋不见了,所以跑回去找……”
    “嗯。”秦森给她的回应却十分简短,转而又丢给她第三个问题,“您发现您丈夫的时候有没有大声求救?”
    李老太连连点头,“有,有。”
    她回答之前眼睛下意识地往左下角瞟了一眼,这是说谎的表现。我把微微发凉的手拢进大衣的衣兜,注意到一旁的肖警官稍稍皱了眉。
    “是吗?真是奇怪。”率先提出了质疑,秦森目不转睛地盯着李老太的脸,语速渐渐加快,“按常理来说,如果您正在尝试求救,那歹徒从背后袭击你的时候应该会下手更狠。但是您的伤反而比您丈夫的伤要轻,而且您当时甚至还有意识能够看到歹徒的脸。”
    他习惯性地稍微挑高了下颚,由于背着光,深邃的瞳仁里眼神更显阴冷。可他完全不在乎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咄咄逼人,只兀自语速极快地继续:“另外还有一点我想不通。你们夫妻身上没有带其他的现金,比起您丈夫,戴着金项链和金戒指的您显然是更显眼的目标。就算是单纯从风险上来看,通常情况下女性的反抗能力比男性要弱,选择您为目标当然更安全,这也是‘敲头魔鬼’前几次作案都把目标选定为女性的原因。可是他这次却先对您的丈夫下手,为什么?”
    原先惨白而不见血色的脸慢慢涨成了猪肝色,李老太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看着他:“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诅咒我?”
    “算不上。”半垂着眼睑神色冷淡地同她对视,秦森简单直白地表述了自己的想法:“只不过我很怀疑您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歹徒的脸。”
    李老太的脸色霎时间转青。
    “李老太,请实话实说。”肖警官也嗓音清冷地开了口,“否则您就是在妨碍我们办案。”
    大抵是被他的措辞吓到,她神情慌乱地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我……”她抿了抿嘴低下头来,“我其实没有看到……先被打晕的是我,所以……”
    看来所谓见到了歹徒的脸不过是信口胡诹。
    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我无意间撞上一束目光,才发现肖警官居然在看我。他的眼神不像秦森发火时那样阴鸷骇人,却平静得叫人捉摸不透。我沉默地与他对视,细细看进他的眼底,希望能读出点端倪,结果只是徒劳无功。
    这时秦森把手里的记录簿还给了那个警察,突然出声道:“请停止您对我妻子的视/奸,肖警官。”
    我收回视线,而他已经走到了我和肖警官之间,挡住我视线的同时面无表情地望向他,丝毫不掩饰语气里冰冷的敌意,“她的确很漂亮,但是你休想跟她上/床或者进行什么可笑的柏拉图式恋爱——她是我的女人,也只会有我一个男人,这点谁都不能改变。”

  ☆、第七章

要不是对秦森的出言不逊早已习以为常,我应该会感到非常尴尬。
    结果反倒是肖警官的反应让我有些意外。
    “没有要冒犯的意思。”他应得从容不迫,并且再开口就把话题转回了案子上:“已经调了便衣蹲守各个金器店。秦先生有什么别的建议么?”
    “没有。”秦森干脆地即答,接着猛然转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我,“走了,魏琳。”话音未落便迈开脚步朝病房大门走去,经过我身侧时还因速度太快卷起了一股微小的气流。我对见状神色依然平静的肖警官点头道别,才跟上秦森。
    他毫无征兆地推门出去时,守在门外头的两位警察再次一吓,却不像刚才那样制止。围堵在病房门口的记者们精神一振,纷纷涌上来想要提问,七嘴八舌地掀起了又一重嘈杂。我多少有些紧张,因为秦森极其厌恶闹哄哄的环境,尤其在那些声音都冲着他而来的时候,他会像颗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
    但事实证明,我错估了秦森今天的状态。
    在我反应过来以前,他突然抬起手打开了手中的什么东西。一道强光随着他手腕活动的动作扫过在场每一个记者的脸,他们条件反射地伸手或是闭眼躲闪,就连扛着沉重摄像机的摄影师都有几秒钟的呆滞。
    而秦森趁着这个间隙拽住我的手,拽着我快步挤出了人墙。
    我们疾步穿过走廊的过程中还有几个记者试图追过来,最后统统被他用防狼强光电筒照了眼睛挡回去。
    等马不停蹄地赶到停车场,我才找到机会,边掏车钥匙边喘着气问他:“你是什么时候把手电筒从我这里偷走的?”他不是第一次从我身上偷走东西,据说之所以具备这项技能是因为他从前研究过小偷的行窃手法,了解至深之后,自身的技巧自然也已经炉火纯青。
    他绕到副驾驶座那侧打开了车门,“在你盯着肖警官看的时候。”
    “我只是发现他在看我。”我跨进驾驶座,将钥匙插好的同时不得不向他解释。
    不理会我的解释,秦森用力关上车门,低头给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该梳马尾出来。”
    没忍住到嘴边的一声短叹,我开始热车,“是你以前说过我梳马尾好看。”
    他承认得理直气壮:“没错,但我不是让你给别人看。”
    深知这个话题没法再继续下去,我只能按一按太阳穴问他:“为什么是金器店?”这是我刚才在病房里就感到不解的问题,“犯人想要的是钱,比起金器店,把赃物拿到跳蚤市场去卖不是更安全吗?就算是拿去金器店修理也可能会败露行踪,还需要额外的加工费。”
    “他这次要的不是钱,是那两件首饰。”秦森重重地将后脑勺靠上椅背,合眼像是打算小憩,“前几个被害人遭到抢劫的时候也有携带别的值钱物品,比如名牌包和首饰。只不过这个人很谨慎,每次都只抢难以被追踪的现金——除了这次以外。”他反过来把问题抛给我,“而且这是他头一次在白天作案。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没有头绪,我只好顺着他上回分析嫌犯打破作案规律的思路想下去:“他急着要钱?”
    “今天早上公园有花市,那段时间在公园里的不只程明和李飞英夫妻。”张开眼把视线投向后视镜里的我,他似乎已经平复了情绪,脸上神情平淡,“目标那么多,如果是为了钱,他为什么要冒险对两个人下手,抢的还是首饰而不是现金?”
    这显然推翻了我的猜测。
    “我不知道。”我实话实说,发动车子将它开出停车场。
    “因为他需要那两件首饰。”他递了一张钞票给我交停车费,“所以可以推测他会把项链拿去修理。”
    敷衍地应了一声,我以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却在把车开到路口时听见他忽然出声:“左拐掉头,去滨树村。”
    从后视镜里看他一眼,我转动方向盘掉头,“我以为我们可以回家了。”
    “等抓到他就回家。”他略为烦躁地扯了扯领口,大概是觉得车里的暖气闷,动手摇下车场,“你带了伸缩甩鞭吗?”
    “嗯。”我又瞥他一眼,“要去滨树村抓他?你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他不给我正面的回答:“我只知道能修理金项链的不只金器店。”
    即便和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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