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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闺蜜的男人-第64章

小说: 闺蜜的男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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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发生了点事,但我懒得回答,我摇头,委委屈屈地说:“什么也没有,我就是想跟你结婚,我户口本都带来了……”

他低头瞄了眼我的户口本,我想起上次分别的时候,他对我说过的话,我说:“我不怕你二叔,他要是敢朝我扑过来,我就一脚给他踹飞出去,我还吊过威亚呢,我什么都不怕!”

他用一种无能为力的,破碎而深情的目光看着我,那眼珠子都快能掐出水儿来了,微微皱眉,他说:“你说你这样,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我怎么拒绝你?”

“你干嘛非要拒绝我,你又不是不喜欢我!”我挤着泪花,掐着嗓子嚷嚷了一句,寂静的办公大楼里,声音尖得有些刺耳。

他宠溺地嗤笑一声,把我抱住了,吻了吻我的耳垂,他说:“乖,我爷爷才刚走,现在说这个有点早。”

我也不着急他给句痛快话,反正他就这么磨磨唧唧一人,我都认识他这么些年了,早习惯了。但是我问,“那我能不能不走?”

他声音很轻,但是回答得很坚定,“能。”

“可是我没带衣服。”

“我明天陪你去买。”

“没有化妆品。”

“买。”

“也没有钱花。”

“花我的。”

……

我们这就算是又在一起了吧,其实有点莫名其妙的。但我和黎华本身就是有感情基础的,也许需要的就是多受点刺激,而且必须是我受刺激,黎华的抗受刺激能力太强了,他被刺激得百毒不侵了都。

有人说,太理性的感情没有味道。黎华就是这么回事儿,他做人太理性了,很少很少有冲动的时候,能马上让他冲动起来的事情,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骂他妈。不过那也是年少时的事情,现在没准儿骂他妈他都能用理性给消化掉。

有时候我也会觉得,太理性了就缺少点血性,不够爷们。但我爱屋及乌,我不能指望他方方面面都是完美的,完美的东西那是艺术品,艺术品需要小心呵护,否则很容易碎掉的。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想从今以后,我负责冲动,他负责理性,我们的感情也是有希望长长久久地发展下去的。

大概到夜里两点钟,黎华才带我回家。他现在是自己住一个套间,为了方便照应,蓝恬就住在他隔壁,他妈应该在W市没跟着过来。

我琢磨着,现在黎华的爷爷虽然走了,可是公司搬过来了,他这估计也不太可能回去了。

到了这份儿上,也就不废话了,澡都没洗,直接滚床单去了。他今天忙了一天,身体发虚,没劲儿,加上我知道他心理压力那毛病,折腾的动静就有点大。

黎华让我小声点,这房子隔音不好,别吵着人睡觉了。

我还真不怕吵着谁睡觉,我和自己的未婚夫滚床单,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唯一的是,隔壁不还住着蓝恬一个熟人么,还是低调点好,省的被熟人笑话。

我真的尽力了,浑身解数都使出来了,可算给他折腾明白了。他累得躺在床上沉沉喘气,我摸着他的小胸肌说,“看看,你家五指姑娘没我好用吧。”

黎华用大手覆盖着我摸他的小手,宠溺地说了句,“妖精。”

这是分手以后,这一年多以来,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刻。

第二天他真的没去上班,陪我去逛街买衣服了。我刷他的卡也刷得很大方自然,反正我现在都是穷光蛋了,不较那些没用的劲。

路过一家金店的时候,我故意朝里面多看了两眼,黎华拉了拉我的胳膊,“赶紧逛,累死了。”

我觉得挺失望的。

然后大晚上的,他又跑回去工作,我就跟着他一起去了。他尽量干什么都把我带在身边,因为担心,我在这边人生地不熟,也担心他二叔猛然发现他身边蹦跶出来个女朋友,跳出来收拾我。

因为总和他粘在一起,我也就不大用手机。后来发现手机没电了,而我出来的时候没带充电器。

黎华翻了翻柜子,把他去年用的手机给我,让我先凑合用着。我装了卡进去,按键开机,黎华似乎想起点什么,忽然一把把手机抢过去。

他上次跟我抢手机,就是因为背着我干坏事儿了,这次又抢,我忍不住就瞪了他一眼。

抢回来,认真翻了翻通话记录和收件箱,现在里面装的是我的卡,很多号码都是没有名字,但并没有发现可疑的内容。

我说:“你又藏着什么呢?”

他说:“啊,想起来里面有个客户电话,不过我现在手机也存了。”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他,又感觉应该也没什么。我觉得黎华不是李拜天那种朝三暮四的人,不应该还会再背着我整点什么事情,况且我们俩刚和好,很多东西还不稳定,真要是有点啥,我也得先忍忍再跟他闹。

黎华不看着我的时候,我又把通话和短信翻一遍,还是没有任何疑点,索性就全部删除了。

他说我跟抓贼似得,我说:“这还不是在乎你。”

他就满意地偷着乐。这种感觉又回到以前了。

几天后,黎华摸了份保险单出来让我填,我问他这是干嘛,他说:“买保险啊干嘛,你不是一直没买么?”

数额什么的,他都填完了,保额着实是不小,这钱估计也得他去交。我现在人都打算完完全全交给他了,花他的银子,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受益人的信息,我认真想了想,到底还是填了我爸的。我给我弟打电话让他去摸我爸的身份证看号码,我弟就给我透露了些家里的情况,反正就是我爸他老婆不高兴,但又找不着我,跟沈颂家赔礼道歉以后,天天给他和我爸甩黑脸。

我弟问我打算什么时候回去,我捂着电话,小声说:“什么时候把证领了再说。”

我跟黎华明着暗着说了几次,我想去扯证,他都说不着急先等等,我也只能先等着呗。

黎华带我去交保单的时候,我发现他一共交了两份,把他那份抢过来看,发现受益人写的我的名字。

我问他到底想干什么,他说要带我去川藏线旅游,我以为是坐车就没放心上,跟他旅旅游我还挺乐意。然后他告诉我,他打算骑行,当时我就暴跳了,我说:“你活晕了吧你,现在是冬天!”

他说:“就是晕了,我到现在都没有真正地疯一次,这次我要疯,还要你陪我一起疯。”

我跳戏了,狠狠咽了口唾沫,我估计骑行这事儿,我不行。骑个电动车我还可以。我就一直在劝黎华放弃这个想法,坐车也挺好的,看看风景什么的就够了。但黎华这次的决定几乎是雷打不动的。

他说:“你听说过川藏线考验爱情么,好多人从这条路上回来,要么马上结婚,要么直接分了。”

我觉得这是他这个艺术家在胡闹,我说:“你能不能换个考验?再说咱俩也没有经验啊,碰上泥石流怎么办,碰见打劫的怎么办?”

我就怕两件事情,这也怕那也怕。黎华却说:“什么都要经验,那我娶媳妇儿直接娶一失足妇女得了,或者二婚的?比你有经验。”

☆、136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我干巴巴地拿眼看着他,去找蓝恬来帮忙劝说,我们两个把公司啊,人命关天啊都搬出来了,他还是不肯变卦。

眼看着出发的日子越来越近,我这心里就越来越后怕,我不是没吃过苦的人,但我觉得没必要的时候,不是非要去吃那个苦的。

我在说服黎华,黎华也一直在试着说服我,没办法了,终于祭出了绝招,那天我们争论得不可开交地时候,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戒指盒,端在手上说,“我本来想给你个惊喜,到终点,我就娶你。”

我看着他手上的戒指盒,激动了,伸手想去拿,他把手收回去,傲娇了,他说:“不让看,到地方了再看。”

我咬咬牙,“你认真的?”

他用一种十分任性的目光看着我,我再咬牙,妈蛋,拼了!

出发之前,我们两个都很忙,主要他忙,我跟着帮忙。黎华尽力将自己不在公司这段时间,能安排的事情都给安排掉,而我跟一小秘书似得,成天在他办公室里帮忙打杂。熬夜看文件的时候,看得眼睛都花了。

但我想到李拜天那句话,人家低潮的时候你不陪着,等事业平顺了再出手,确实太现实了点。虽然李拜天也说,这一点对真正的男人来说,并不重要。不过能在这个时候陪他帮他,我挺有成就感的。

办公桌旁边给他递咖啡,他看也不看伸手来接,其实我们已经配合得很默契了,现在不会再把咖啡洒在桌子上了。

但这次我使了个小心眼,故意把自己的手往他手里送,他专注地看着电脑,让我别闹。

我说:“你看我一眼。”

“别闹。”

“你看我一眼呢!”

黎华无奈,只能转头来看我一眼,我冲他做了个鬼脸,把嘴唇吸成一个小鸡嘴的模样,然后艰难地挤出来一副斗鸡眼。

黎华看着我的样子,特崩溃地笑了,忍不住伸手把我拉进怀里,对着我这张小鸡嘴吸了两口,像品尝一道美味的甜点。

走之前黎华专门把信得过的员工和蓝恬叫到面前讲话,我跟老板娘似得坐在旁边翻杂志。其实也没说什么,就是交代下工作,说公司一旦有什么事,就及时给他打电话,但也不要随便一点破事就打电话,遇见事情不要紧张,先冷静分析。

黎华还是很有个当领导的样子的。

我们上路了,坐飞机到四川雅安,然后在当地买了骑行用具,我心依然惴惴,但又秉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继续咬牙陪他。

我说我骑车肯定很慢,他说:“没关系,你骑多慢我就陪你骑多慢,我们一起到终点。”

我们的终点是拉萨以北的念青唐拉大雪山,他说这寓意着从青葱走到白首。

我说:“你从哪儿找的这些词儿?”

他轻飘飘扫我一眼,“百度。”

其实这趟川藏之行,是黎华从高中起就有的想法,只是一直没找到人作陪。这个小愿望一直拖延至今,如今终于有了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我想他也确实该放松一下了,紧张了这么两年,他爷爷终于去了,似乎有些事情也该结束了。

刚上路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挺放松的,这边比起W市真的算不上冷。道路两旁古树林立,虽然不比夏天时候的郁郁青翠,但冬季的树林,别有一番萧瑟的韵味。路上还会有其他的小伙伴,这条线路一年四季都有人在走。有时候我们会停下来,和路过的人聊几句,请他们帮我们拍照片。

我说我要拍很多很多照片,然后回去搞个超级大的相册,黎华摸着我的小脸儿,意味深长地说:“等进藏以后你可能就不这么说了。”

因为我这人特别爱美,完全不能容忍自己有不美的照片流传下来,但这一路真的走下来,人会风吹日晒得完全没法看,这个时候我还没想到这么多。

然后我们在四川就遇到了降雨,这都什么天了,还下雨。前面的小路淹得跟一小池塘似得。我穿着雨靴全副武装,推着车子跟在黎华后面走。

淌水是很累的,这是我第一次觉得累得不想走了,想打退堂鼓,其实我们才上路一天而已。黎华扛着他的车走在前面,回头看我一眼,对我做了个亲吻的口型,我沉沉舒了一口气,继续跟上。

山路很多,上坡下坡,我这体力完全不行,我还是经常会有为啥跟他来受这个罪的想法,但一想到他那句,“到终点了,我就娶你。”

什么都能咬牙忍。

他想搞个浪漫的求婚,做了这么长的铺垫,我不能不配合不是。这个季节,倒是也不用怎么担心我最害怕的山体滑坡,这一路我们走走停停,看了很多风景,除了有点累有点冷以外,暂时没遇到什么艰险。

我觉得黎华如今的样子很帅,像个追风的少年,不过我们出门的时候,他忘记带剃须刀,胡子没刮干净的样子,看上去又很有男人味儿。

我们在夕阳下拍照,山水和天空混为一色,峡谷中参差几户人家,天苍野茫有牛有羊,我用嘴唇摩擦他的胡茬,尽管曾经多次分离而后相拥,我和他之间,从未靠得这么这么近。

作为一个舞者,黎华也是可以很浪漫的,只是之前都没太有时间浪漫,或者不爱做表现于形式上的浪漫。但女人是天生的形式浪漫主义者,女人喜欢用眼睛看,而不是用脑子想。从这方面来说,女人比男人稍微肤浅了点。

黎华用杂草给我编过花冠,我问他有没有女神的感觉,他说还是比较像女神经病。

我们基本是经过哪里住哪里,这边有很多专门为驴友开放的旅行社,唔,就是隔音不太好……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又开始折腾黎华。因为以前在一本杂志上看的文章,说旅行时身心愉快,受孕的几率很大。我琢磨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儿,不如抓紧时间怀个孩子玩玩儿。

黎华很无奈,委屈巴拉地说:“骑了一天车,晚上还要骑你,累。”

我说:“那要不然我骑你?”

说着我就往他身上翻,他给我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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