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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闺蜜的男人-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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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专门抽时间来看过了。

因为注意力在他身上,这表演我看得就不专心,直至悲剧散场,我也没受到多大感染。但我的心情依然沉重,因为看到黎华对着舞台痴痴的目光,看到他眼底那层薄薄的湿意。

他是有多想念舞蹈啊,一定比我想念表演更多。

散场人走了大半,他才将自己缓缓抽离出来,转头轻轻对我说:“走吧。”

声色有些喑哑,想必此刻他喉头,都还有点哽塞的情绪。

我点头,跟着他站起来。那一刻,下意识地把手送出去一下下,然后以一个牵手的姿势空荡荡地停在那里,看着黎华转身走掉的背影。

以前每次电影散场的时候,他总会牵着我的手跟着人流走出去。

这个习惯原来我还记得,只是他忘了。

☆、128 如果爱下去

我想黎华现在大概还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之中,没有心思管我。他一悲伤,我就谨慎,认真观察他的言行举动,和以前一样,习惯性地猜测他每一步所想,猜不透,就只依着他,他干嘛我干嘛。

从出口走出去,这个会场的出口入口不同,走起来有点绕。我只顾着跟他,也就没有认路的打算,他往哪边走,我就不吭声跟着。

然后跟着跟着,我们走不出去了。这时候,散场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想起以前有那么两次,在走上放映厅的台阶时,我跳到他的背上,他带着我在地下通道奔跑。真傻。

看着面前的洗手间,黎华停下脚步,转头看我,有些抱歉地说:“怎么走到这儿来了。”

“啊,你不上厕所啊……”我傻乎乎地回应,看着他那依然有些发红的眼睛,就和他每次感冒,想要流泪的样子很像。那个小目光,让人心疼的啊。

他还是很认真地看着我,这地方也没有别人,看得我有点不好意思,我说:“怎么,鼻涕虫飞到鼻子里去了么?”

他抿嘴笑一下,带着我原路返回,绕了好大个弯子,才绕到停车场。我们都是要回W市的,他明天要工作,我也有自己的事情。

Y市比W市要大,人也要多。九点多,最热闹的街区里,正是个华灯初上的时候,黎华的车开得不快,在城市间缓缓穿梭,收音机里电台主持人,用温柔地声音讲述活在城市中的心事,然后播放一曲又一曲舒缓的情歌。

其实这个过程,很享受。

我之前并没有认真想过,所谓约会的意义是什么。是单纯为了和一个人在一起,通过相处拉进距离,还是另一种为了心情放松的方式。

当此时,纵然我和黎华之前没有对话,我却觉得很放松。甚至不想说话,不想去破坏什么。

但终究,从Y市到W市区,也就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晚上道路畅通无阻,这场约会还是到了结束的时候。

我想我让蓝恬失望了,因为我跟黎华还是没啥进展,我也没有试图去进展什么。我想如果黎华真的有蓝恬说的那么忙碌,那他抽这么个空闲休息一下,我也不该去打扰。

街灯下,马路对面就是我居住的小区,准备说拜拜的时候,黎华说:“再陪我坐会儿吧。”

“嗯。”我头点得很轻,但是很坚决。

最近我保持早睡早起的良好作息习惯,为了陪朋友,晚睡一天当然也没什么。他轻轻笑了笑,把电台关上,仰头倚在靠背上,并没有叹息,只是安静。

深夜的W市,人很少很少,街灯的光线暧昧而温暖着,街角的风景像一张精心取景的艺术照片。

他忽然问我:“为什么不继续演戏了?”

我想了想,没有隐瞒地回答,“可能觉得得不偿失吧。”

诚然,至始至终,我都是热爱演戏的。我把那当做毕生追求的梦想,然后愕然发现,可能我们穷极一生,在追求的不愿舍弃的,有很多,不止是梦想。

我还是想活得踏实点,先守住现在所拥有的,再去谈理不理想。

黎华问:“后悔么?”

我不知道他指的后悔,是后悔什么。是后悔不再演戏,还是后悔为了演戏,和他擦肩而过,而最后戏也没演成,还是后悔其他的东西。

但我认真想过,其实活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什么真正让我后悔的东西。

比方演艺圈的肮脏,我要不是挤破头进去看过,我永远不知道它是怎么回事儿,我永远会抱着幻想和不甘心。

我说:“那你后悔过么?”

他也摇摇头。

我说:“其实艺术不就是生活么,还有那么多人是大器晚成,以后就精力了,你还可以接着跳的。”

他摇摇头,对我勉强笑了一下,说:“多少得有些不一样,你没听过,出名要趁早,否则不痛快么。放得时间长了,就不是那个味道了。”

纵然,有人说最美不过夕阳红,但大多数人都在渴望,在最青春年少的时候,狠狠怒放一把。做想做的事情,自由、洒脱,无拘无束。

但真的能达成这个心愿的人很少很少,最青涩自由的不过是大学时代了吧,可那个时候我们能力太小,在学校里勉强折腾折腾得了。而走出学校以后,社会给我们的压力,使我们不得不快速成长起来。

很多人的青春,就像断了片一样,不声不响地过去了。

我说:“是啊,没什么东西是一成不变的。”

他又摇摇头,“也不是,我觉得你好像一点儿都没变。”

“哪里没变?”

他轻笑,“还是傻傻的。”带着点玩笑和嫌弃的口吻。

我本来想反驳他的,这个时候,耳朵边传来“砰”地一声,我瞟到是有个东西砸到了车玻璃上,但是玻璃很结实,没碎。

摇下玻璃窗,我探头往外看,看到地上一个摔碎的手机,几步开外的街灯下,一对非主流情侣在吵架。

女的说:“还说我是你的天使,你到底有多少个天使!”

对于非主流,我主要是对他们的穿着品位不能苟同,然后就是说话办事儿,矫情了点儿,像活在电视剧似得。但非主流的感情,也是感情,可能比我们释放得要夸张点,但人家想必也是真心。

我于是围观了这场争吵。

女的吵完,男的吵,“你为什么不听我说话,你为什么永远不懂我在想什么,我想的都是你啊,是你啊!”

额,这对白略恶心啊。

黎华歪着头,和我一起看,脸上没啥表情,看热闹呗。

男的说完话,上去抱女的,女的推开,男的再抱,女的再推开,然后说:“我已经不爱你了,我跟XXX在一起了,他只爱我一个人,我们分手吧,你还是继续当我哥哥吧。”

这剧情转的,前一秒不是还在骂男的花心么,合着是自己劈腿,然后想把错往别人身上推啊。

男的恨恨地盯着女的,说:“你个烂货!”

走了……走了……女孩在街灯下哭泣,哭泣了一会儿,走到我们车子边,把自己的手机拿起来拼上,打了个电话,“XXX,我和XXX分手了,我在XX地方,你过来接我!”

我摇上车床,扶着额头笑了一下,嘀咕一句,“这俩孩子几岁?”

“十七八吧。”黎华说。

我还是笑,“真够直接的,要是咱们也这么直接,可能……”

黎华看着我,可能在等我把话说完,我也看了看他,“算了,不早了,你得回去睡觉了。”

他点点头,我说:“拜。”然后推门下车,黎华面向我说,“有空打电话。”

我已经站在车门外,说:“不是怕你忙么?”

他笑,“接你电话的时间还有。”

“拜。”

我看着黎华的车子开走,又看了看路边这个女孩,不久她的XXX来了,然后女孩趴在男孩的肩膀上哭,哭得伤心而破碎,抱得那个紧啊。

有时候我忽然觉得,照着他们这个活法,也挺痛快的。这也就是十七八,没事儿干精神生活就只剩下谈恋爱了,到了我们这个年纪,恋爱早就不是全部,那些寂寞,已经消受习惯了。

有首歌,叫《如果爱下去》,“街头那一对和我们好像,这城市华灯初上,多两个人悲剧散场,放开拥抱就各奔一方……很久以前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

如果我说,分手一年以后,我才真正感觉到分手的意义,是不是后知后觉了点。可就是这样,很多东西没有时间的沉淀,看到的就只是苍白的结果,而那些一层一层,如迷雾般散不尽的深意,才是我们的人生,经历这一段一段,真正需要感悟的东西。

跟黎华爱过一场,分过一场,值。

我回到家才三分钟,就接到了沈颂的电话,他问我去哪儿了,这么晚才回来。

沈颂就住在我对面楼,我开灯,他能看见。

我说:“沈颂你这么盯着我,跟偷窥的变态有什么区别,这样不大好吧?”

他说:“我是担心你,刚才怕你在忙,也不敢给你打电话,怕你嫌我烦。”

他这么说,我又觉得他有点儿可怜了,就关怀了一句,“那不早了,我也回来了,你快睡觉吧,明天还得早起上班儿呢。”

“唉,你也早睡。”沈颂很听话。

我在阳台看了看对面个还亮着灯的几个窗户,也不知道到底哪个窗户是属于沈颂的,我就是被他追的,觉得压力很大,觉得人家在我身上付出了也不少,虽然不是我情愿的,但还是有点我欠他意思。

天呐,来个姑娘把沈颂收走吧!

第二天一早,沈颂过来敲我的门了,我没睡够,有起床气,穿着睡衣打算到门口去骂他,结果发现人家是来给我送早点的。

我没忍心骂他,就求他不要对我这么上心,这种事儿以后不要再干了,大清早敲门,我是不会开的。

沈颂是何等地执着,第二天还来敲,敲了几下,我没有回应,然后不敲了。

后来我出门的时候,看到挂在门把手上的豆浆和馅饼,某个瞬间我有种感觉,要不我试着喜欢喜欢他得了。

☆、129 幸福的大门

结束了和黎华的这次不算约会的约会,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

我想有些东西,真的是时候放下了。我之前之所以面对黎华,没办法那么坦然,归根结底,也就是因为我还没有放下。

黎华终于肯亲口告诉我,他放弃舞蹈的原因,终于肯说出那句,因为他爱我。纵使那是以前的事情,对现如今也算有个交代。

我很感激,他曾经那样地爱过我,并且我为此而骄傲。但可惜,我没有守住他的情,为了一些我以为很重要的东西。

那两个争吵的孩子,尽管争吵的理由有些幼稚,还是给我们上了一课。我一直在埋怨黎华,心里有话憋着不肯跟我说,而我也一样,总是给自己摆些没道理的身段,不愿意去跟他吵跟他争,不愿意去逼他把话说出来。

我曾以为那样才是懂事的表现,但其实,爱情讲究的并不只是懂事。

他是爱过我的,就算现在不爱了,我也甘心。

有人说,经历一段感情一个人,会获得一份成熟,但可惜总会把这份成熟用到下一个人身上。我不能说这是绝对的,但符合大多数人的现状。和黎华爱这一场,我到底还是学会了很多,尽管我无法用语言把它形容出来。

而这份成熟,之后的归属,随缘吧。

第二天一早,沈颂过来敲我的门了,我没睡够,有起床气,穿着睡衣打算到门口去骂他,结果发现人家是来给我送早点的。

看着他专注热忱的模样,我没忍心骂他,就求他不要对我这么上心,这种事儿以后不要再干了,大清早敲门,我是不会开的。

沈颂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能对自己好点儿,不吃早饭不行。”

我点下头,领了他的好意,他就高兴了,说:“那我上班去了啊。”

沈颂对我真的很好,是那种很体贴的好。他天生抠门,这点并不合我心意,但对我是一点都不抠门,这足以见得他的心意。

有时候真的被小恩小惠感动了,也会考虑,要不然试着喜欢喜欢他得了。但这种念头,也不过是一闪而过。

这天来拜访我的,不止沈颂,还有蓝恬。

其实她在黎华公司的工作,想必是很轻松的,我从她那旁敲侧击得到的结论是,她应该就是个负责看账的。但她专业是学的表演,对财会出纳并不了解,只是做个人工摄像头的作用。

蓝恬来看我,目的就是问问我昨天和黎华进展的怎么样。这事儿他去找黎华打听,黎华肯定不能告诉她。

我说:“你还说呢,找个什么理由不行,去看舞蹈表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昨天都快给人看哭了。”

蓝恬做无辜状,说:“我也想不出好的理由了,我叫他去看电影,他肯定不去的啊。这么久下来,也没听说他去看过电影。那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能请得动他。”

我想想也是,大约能让黎华肯抽空去欣赏的,也就只有他挚爱过的舞蹈了。

我说:“恬恬你到底想干嘛呀,当媒婆这事儿,好像是我妈那个年纪才爱干的吧。”

蓝恬解释说,“我希望你们好啊还想干嘛,我觉得你们俩心里都还有对方,就是华子太忙了,要开始也得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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