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大叔小辣妻-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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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身无术,只能一个一个找,肯定是哪边有动静,就先往哪边去,这是常识。
孤身一人跑入岔路的何念西,越跑越荒僻,脚下荆棘划在裤子上沙沙作响,惊魂未定的她以为又踩上了什么东西,更是慌不择路。
一不小心踩上一枚松塔,脚下打滑,顿时失去重力,身体朝后一仰,骨碌骨碌顺着山坡滚了下去。
到此为止,由高凯牵头组成的这支队伍彻底成为为一盘散沙,毫无方向地分散到藤树莽莽的野林子里,溃不成军。
暮色四合,今天的夕阳分外浓酽,余晖洒到战狼特种大队营地角角落落,形成一袭曼曼娆娆的光罩,如果诗人看见了,势必会兴致大发,摇头晃脑吟出那么三五段长句。
只可惜,刑震谦是个弄武的,部队又处处腾现出杀气,一点都不适合暮色这种诗意盎然的事物。
遇到这么适合吟诗的场景,刑震谦却只是拍拍手掌上的泥土渣子,从校场上走出来,仰头朝西天瞟一眼,自言自语道:“天快黑了,难怪这么渴,回去喝茶!”
独自在空旷的校场上练了半天铁人三项,大太阳晒着,不渴才怪。
于是快步走回营房,摆好茶具拉开架势,温壶烫杯忙乎一番,终于把茶汤晒进铁金色老陶杯,端起来对着阳光查看汤色,不紧不慢悠悠抿入口中,有滋有味儿体会唇齿间留下的香醇甘滑。
多年军营生活,完全将他锻炼出一套粗犷豪迈的做事方式,做什么都是急躁躁的暴脾气,唯独喝茶这件事,却多年如一日,依旧保持着以前在家时的习惯,缓缓沉沉,悠悠然。
当然,这份讲究和享受是有前提的,唯有遇上好茶以及相应条件时才这样。
他并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就像先前有一次去何念西家,何念西端来一杯一眼就能看出是超市里十块钱半斤的那种绿茶,但他丝毫没嫌弃,端起来咕咚咕咚也就那么喝了下去。
然后,何念西给他拿下了“药”的冰啤酒,他也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然后两人趴在房顶上,他身体起了变化,火烧火燎地难受,心猿意马地往何念西身边凑,巧合与必然之间,把人家小姑娘压到身下,昂扬的部分赤果果顶到小姑娘大腿上!
咳,怎么回事,喝个茶都能想到那丫头……
刑震谦放下茶杯,鄙视地骂自己:真成了寂寞百年的老男人,逮着人家十来岁的小姑娘乱发情,缺女人缺疯了!
不过想一想,这个确实属于自然现象——三十岁的老男人,空窗期已经保持了好多年,现在忽然蹦出这么鲜亮水葱个小姑娘,整日介在他眼皮子下晃呀晃,巧笑倩兮撩拨着,他哪能不发情!
何况,这小姑娘还十有八九要成为他媳妇儿,由不得他不幻想!
继而想起高凯前两天给他汇报的情况,说是何念西曾经拐弯抹角向其打听过蘅芜庄园,刑震谦不由得又皱了眉头,他未来的小媳妇儿,跟蘅芜庄园到底有没有关系,如果有,会是怎样一种关系?
一想到这茬,刑震谦有些不悦。
站起来走出房间,打算去食堂吃晚饭,顺势瞅一眼夕阳,忍不住又琢磨到,何念西这会儿走到哪里了,应该快到第一坐标点了吧,应该坐下来休息,顺便掏出压缩饼干准备吃了吧?
还没来得急耻笑自己没定力,怎么又想到何念西——手机嗡嗡嗡在口袋里一阵急促震动。
拿出来一看,哟,是坐标点预留的卫星通讯电话。
军演中,如果没有紧急状况,是不可以随意动用卫星通信电话的,这是大家都明白的规则。
除非发生人员伤亡的重大意外情况,这部电话才能被允许动用。
新兵蛋子们头一次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缺少经验,意志力也不够坚强,发生点儿意外事件也属正常。
因此,刑震谦只是嘲讽地笑了笑,摁下接听键,直接骂:“这么快就有人受伤了?真是一群孬熊!”
“报告首长,确实,确实——”高凯战战兢兢,犹豫着是不是该用个“不堪考验”之类的婉约词,缓解一下刑震谦的怒气。
“确实个鬼!”刑震谦不耐烦地咆哮:“确实都是经不起考验的软脚虾吗?”
首长,您老说的对,确实经不起考验……
当然,这只是高凯心里的对白,那天他觉悟很高地向刑震谦汇报何念西打听蘅芜庄园这一情报时,刑震谦一瞬间似蹙眉似气恼又似打算护短的犹豫不决纠结反应,就算是用脚底板看问题,也该看出来刑震谦对姓何名念西的实习女记者心存不轨!哦不,与众不同。
高凯真心恼恨自己文化程度太低,关键时刻竟然找不出一个合适的成语来形容刑震谦当时的反应,书到用时方很少,果然。
“首长,其实也不怪她,毕竟她不是正式军人,那么文弱娇气的女娃娃,怕蛇很正常……”
什么,女娃娃?怕蛇?
刑震谦脑子嗡一声炸开,蓦然蹦出何念西在浴室里被蚯蚓精吓得又跳又叫的情景,顿时急红了眉毛,紧紧握住手机,大声吼:“高凯!受伤的到底是谁!”
首长大人嗓门着实响亮,直接炸进高凯耳道,险些没把耳膜当场炸报废。
高凯把卫星通讯器终端往开挪了挪,离耳朵远一些,镇静汇报:“报告首长,是何念西。我们已经集合部分战士,现在正打算分散开去找人,琢磨着应该先向您请示,您——”
刑震谦脑门上冒着火焰,急躁躁斩断高凯的汇报:“第一坐标点留一个人值守打信号,其他人迅速找人,立即执行!”
“是!”
高凯挺直腰板响亮回答,然后收线,学着刑震谦的样子在半空中划拉一下手臂,十万火急吩咐下去,让大伙儿开始找人。
刑震谦也顾不上吃饭了,顺手把饭盒塞到一名过路的战士手里,拔腿就往后山跑。
第一坐标点距离营地距离大约有三十多公里,野战演练队伍之所以走了一天才到达,是因为他们必须沿着事先指定的路线留下标记,七拐八绕的,也就得耗掉一天时间。
而刑震谦走直线,又是一路狂奔,几乎用出豁掉老命的速度,总算于四个多小时后,到达第一坐标点。
远远看见值守人员点亮的军用高亮度马灯,刑震谦一鼓作气冲过去,顺着挂马灯的野柿子树,一股股瘫坐到地面上,半晌喘得说不出话。17901513
没有水给他缓气儿,值守员情急之下,爬上树摘了几颗蔫柿子,双手捧到刑震谦面前。
刑震谦呼哧呼哧粗喘着,疲惫地摆摆手,焦急地问:“有消息吗?”
值守员苦巴巴摇头:“报告首长,没收到任何灯语信号。”
刑震谦抬臂看腕上军表,时针已经指向二十一点,顿时心里又生出一股急火!
虽然他之前为了激起士兵的斗志,语言用的有些夸张,但是,这片未经开垦的深山野林子地段十分偏僻,罕有人迹,野生动物确实很多。
他在这片营地生活了七年,出于训练需要,时常在这片林子里钻来钻去,野鸡野兔多得可以用手抓,见了人都不知道害怕。
狼虫虎豹倒是没见过,但没见过不代表没有,之前进行过的所有野外生存训练,到了晚上所有人都会在坐标点集合休息,夜晚的林子究竟隐藏着什么,没有人知道。
他真是恼恨自己,说什么不好,偏偏要搬出狼虫虎豹来吓唬士兵,胆子那么小的何念西,现在一个人掉了队,别说真遇到什么,就算什么都遇不到,单单是他那些吓唬人的话,恐怕就该要把她吓傻了!
如果时间能退回,他再次站在队伍前训话,一定不拿那些狠话吓唬她!
077 心慌
新兵们都是先经过组队野外生存训练后,接下来才能进行独立野外生存训练的,野外生存中,寻找食物和水源并不困难,最困难的,是独自一人面对密林时,那种必须战胜自己心理的勇气和信念。睍莼璩晓
而何念西,既不是专业军人,又没有过任何野外生存的基础,直接就跨步到独立野外生存段带,这个,也太疯狂了!
林子里五点钟就已经完全陷入黑暗,以她那种完全经不起惊吓的心理素质,已经在黑暗中独自支撑五个多小时,真是不敢想象她现在的状况……
刑震谦身上唰唰唰冒着冷汗,唯物主义的他,头一次在心里默默念叨了句:“老天爷,保佑何念西平安无事!”
接过值守员手里的半干柿子,小心翼翼放进口袋,刑震谦转身,毅然朝林子深处走去。
何念西,你这个小犟驴,拿出你平时跟老子顶嘴的火爆勇气,给老子好好儿地活着,等老子来抓你!
认识何念西这段时间以来,头一次,刑震谦有了这么慌乱的感觉。
边走边看时间,军表上绿莹莹的夜光指针每走一步,他的慌乱就多一分。
不仅暗暗骂自己,妈的,多少年都没这么心慌过了!
自从他披上一身绿皮,多少年以来,穿梭过多少枪林弹雨、抢救过来多少人质、拦截过多少毒品、放倒过多少恐怖分子?做那些事情时,哪一次不是抱着必死的决心义无反顾冲出去?他刑震谦何曾有过心慌有过恐惧?
没有,从来没有。
或许,很久以前,曾经有过一次,认为自己再也活不过来了。
可是,随着岁月消逝,再顽固的伤口都已经完全愈合,回忆起来时,完全没有了疼痛的痕迹。
时间能治愈一切,这句话,确实是真理。
所以,有什么好心慌的呢?
波澜不惊,向来是他刑震谦的风格啊!
无惊无惧,刀山火海都敢向前冲,刑石头的绰号,也就是这么得来的呀!
可今天,他是怎么了?
何念西走丢了,丢在杳无人烟的荒野里,丢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幽深黑夜里,丢在野兽出没的老林子……
然后,他就抑制不住自己,再也做不到波澜不惊。
他,彻底地慌了。
他用脚步声掩饰自己的心慌,用力跺下每一步,咚咚咚,恨不得用这脚步声把满山林子的野兽都瞎跑,让它们不要闯出来吓唬柔弱的迷路者。
他满脑子都是那小丫头片子晶亮透彻眼睛、娇俏白净的脸蛋,顽劣调皮的笑容,还有跳起来跟他争辩的犟驴子模样!
何念西,念西,知不知道,哪怕你跳起来跟老子叫板,老子都觉得那是可爱的表现!
有种你就好好地活着,等老子抓住你,就地摁倒,狠狠地揍你丫屁股,叫你走丢了吓唬老子!
走着,心慌着,咬牙切齿着,最后索性骂出声来——
“何念西——小混蛋!你在哪里!”
“小犟驴——小东西——你给老子出来!老子弄死你!”
林子深处,半山坡上,有一棵高大茂密的老树。
何念西顺着山势滚下来,恰好滚到这棵大树下,被粗壮的树干挡住。
尽管已经摔得七荤八素,靠着树干无助地哼哼几声后,仔细观察过四周环境的何念西,还是咬了咬牙,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爬到这棵树上去。
这里地势陡峭,如果坐在树下,上面万一有动物经过时踩动石头,石头滚下来肯定会砸到她脑袋!
就算没那么巧合,天色已近黄昏,万一有动物吃过晚饭出来散步,恰好遇到她,岂不是更倒霉!
想到刑震谦挑着眉毛放出那段挑衅的话:“林子里生物链完美得令人拍案叫绝,各种野生动物应有尽有!”她顿时连连打寒噤,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紧张兮兮地四下打望一番,仿佛下一秒真的会蹦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似的!
时间不早,事不宜迟,既然已经拿定了主意,就该速速行动为宜。
可是,她的脚——
她扳起右脚查看脚腕,手刚碰到裤子,立刻痛得哎哟哎哟一阵惨叫,根本就不敢去揭裤腿。
仰头望去,此树高大粗壮,树冠茂密得就像一把大伞,遮蔽之下,显得天色俞加黑暗,这么高的树,想要爬上去势必难度很高,何况她还受了伤。
如果不爬树,就这么坐在树根等待救援,也未尝不可,但是,万一救援还没来,动物却先来了,呜呜……
孰轻孰重,不难得出结论。
于是,何念西站在大树下,搓搓手掌,再朝掌心呵口热气,双手抓住能及到的最高一个树杈,忍住疼痛,双腿夹住树干,慢慢往上移动。
没有办法助跑,这样的速度,确实慢了点,但是再慢,终归也是有进度的。
一不小心,右脚脚踝碰到一块突出的树结,痛得大叫一声,差点儿松开双手,幸好,只松开一只……摇摇欲坠在树干上挂了一会儿,咬牙鼓劲儿,终于重新抓住,又开始向上挺进。
充其量只在儿童时代顽性大发爬过家门口那颗金合欢树的何念西,完全没有任何爬树经验。
在右脚踝严重受伤的情况下,咬牙抱紧树干,就像儿歌里那只攀爬葡萄树的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向前进,功夫不负有心人,几次三番险些前功尽弃后,终于胜利到达之前瞅好的那根大树枝,骑上去,趴在上面往下瞅——
咦哈,距离地面至少四五米,对她具有杀伤力的跑兽应该可以不必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