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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9章

小说: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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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高山仰止;这让老先生觉得孺子可教,乐意与她交谈,谈着谈着居然有了忘年交的投契。

“你上大学了没有?”洪堡教授端着杯子,热心的建议。“如果还没有,可以来申请海德堡大学,我很愿意为你写推荐信,只要你对这里有兴趣。”

锦书端着餐盘的手轻微一抖。“……谢谢您。可我已经开始读博士了。”

闻言,老先生露出困惑不解的表情:“你怎么也是博士?可你看上去很小。”

锦书尴尬地笑笑。“看上去年轻”的同义赞美大约等于“幼稚”,就在上个月,她还被以为是本科新生。今日穿着职业装倒还好,平日里都是为了进实验室方便的马尾辫牛仔裤运动鞋;没被说成像是高中生,大约还是那位意图搭讪的师弟客气了。

“我刚才结识了一位剑桥的研究生,尽管在学术上造诣很深,看上去也同样年轻。真是可惜——喏,他过来了,我想你或许有兴趣认识他?”不待锦书回答,洪堡教授已笑着招呼道:“亚历克斯,让我给你介绍一位你的同胞。”

锦书便向着老先生招手的方向抬眼看去。目光触及来人,她的眉梢微微一扬。

沈斯晔端着红酒杯从容的走来,看到洪堡教授身边的锦书时,本来流畅的脚步竟而一滞。

锦书今日穿一身珍珠灰的套装,柔顺的长发披在肩头,雅致文静秀骨姗姗。灿然灯光下,女孩子一双黑水晶似的眼睛看过来,像是能直看进人心底。迎着他伸出手,锦书嫣然一笑:“真没想到。”

心里的疑惑终于得以部分解释。沈斯晔顾不得感慨,忙迎上两步握住锦书的手。并不是柔若无骨的触感,她的手微凉纤瘦。修长指尖上有薄薄的茧,那是多年弹琴握笔留下的痕迹。

他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敛起眼底些微的笑意。然后若无其事地松手,转身。“关于上次您在剑桥作的讲座,我有几个问题……”

虽然在此重逢有些出乎她意料之外,但锦书并不十分惊奇。能看出嘉音家境良好,有一位同样就读名校的哥哥,实在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倒是他在听说她的学校专业后露出一丝惊讶,却不知是为什么。

那位曾经几乎把她惹炸毛的人今天倒是认真严肃,大概是因为有师长在场的缘故。洪堡教授与他用德语讨论着某个法律问题,锦书能听懂,却全然插不进嘴,走开又失礼,只好百无聊赖的站在一边顾盼。高跟鞋磨的脚痛,华美总是与危险相伴而生。锦书素日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默默地在心里估算着脚掌承受的压强,万分无奈;最过分的是,盘子里的点心吃完了……

好在那一老一少总算结束了话题,洪堡教授勉力年轻人在法律的道路上继续努力,随即微笑道:“我先行一步,你们慢聊。”

目送着老先生缓步走开,锦书轻轻呼出一口气,四顾无人注意,悄悄活动了一下脚踝。

——可以称之为悲剧的,一般都会在历史时期内重演。

尖细鞋跟滑向重心之外时,锦书眼疾手快的扶住桌子,崴了一下之后总算没跌倒。幸运的是她平稳的站住了;不幸的是,她的一只鞋子在电光石火之间也飞出一米开外,众目睽睽之下躺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锦书窘的脸颊飞红,正想勉强跳过去,眼前忽然一花。

为她捡起一只鞋子的,仍旧是那个刚刚熟悉的背影。

俯身捡起那只玲珑精致的银色高跟鞋时,沈斯晔还没有多想。他所受的教育是必须礼貌而谦恭的对待女性,正要把鞋子还给她,却忽然起了少有的戏谑之心。

不知为何,他想看她红着脸的模样,宛如初见之时那种强压惊惶。

把这种冲动解释为自己对她的内在还未全然看清,于是心安理得。未做太多耽搁,他走回锦书身边,半蹲下去,伸手轻轻捉住她纤细的脚腕。女孩子双颊晕红,一时显得颇为狼狈,但并未对他的举动加以拒绝。

很聪明。这时若是拉拉扯扯,只会引得更多人注意。

虽然动机不那么单纯,他的动作仍是轻柔而礼貌的,接触到了肌肤,也并不令人感到冒犯。锦书红着脸穿回鞋子,轻声说:“……谢谢你。”

“呵,不客气。”沈斯晔笑着长身而起。“又不是第一次了,连我也有了经验。”

锦书咬咬嘴唇,一时难以辨明心里的复杂感受——到底是该感激他的帮助,还是该拿餐盘狠狠敲他的头?清越的目光停驻在她脸上,那人唇角含着一丝笑意:“不过毕竟是有进步,至少这次你没摔下去。”

虽然并不令人反感,但一句话就把恶劣的本性显露无疑。锦书这样确信着,叹了口气。

“三哥!”

宛如天籁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话音未落,一身橘色裙子的嘉音已飘到了他身边,轻快地嚷:“三哥你在吃什……何姐姐?”

她睁圆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看锦书又看看沈斯晔,目光滴溜溜的一转,立刻谄媚道:“你们忙,我去拿点吃的。”还没拔脚开溜,就被锦书微笑着叫住了。

嘉音只好一步步挪回来,笑嘻嘻的打招呼说:“何姐姐,好久不见啊。”

锦书笑笑:“没多久。我听说你们最近好像在排练希腊话剧?”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沈家兄妹飞快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嘉音赶忙眼神亮亮的点头:“我们在排特洛伊战争,我扮演赫拉。你有兴趣参加么?”

“我有兴趣没时间,真可惜。”锦书失笑,“怎么不是海伦?”

嘉音幽怨的看了她一眼:“……他们说我太平。”

锦书啼笑皆非。沈斯晔看她们熟稔的交谈,露出一个有些困惑的笑容,打断了嘉音的话:“你们认识?”

嘉音拉长声音,斜斜瞄他一眼:“哦,就许你认识她,我就不能认识了?”一壁心里却在后悔。之前皇储的事把她的心智搅得大乱,自然忘却了这一茬。只可惜,平白丢了一个能取笑哥哥的机会……

沈斯晔与妹妹互相挖苦的习惯成自然,只是无可奈何的笑笑,而锦书依旧是笑而不语,并无异样之色。嘉音暗暗叹了口气,心道送佛上西天,何况她哥哥还有那个把柄捏在她手里,不用一用安知效果如何?当下心念一转,便笑盈盈的拉着锦书说话。

因为有真·搞事王嘉音在,三个人很快各自端着盘子坐到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嘉音在喋喋不休的介绍她的履历,用词夸张到锦书骇笑:“只是实验室民工而已,没这么高端啦……”

沈斯晔却颔首赞叹道:“没想到何小姐是医学院的高材生,真是深藏不露。”

他的笑容在外人眼里光风霁月,看在锦书眼里总觉得带了一丝你知我知的调侃。锦书心知肚明的笑笑,聪明地不肯接他的话头。但那个人似乎对她很有兴趣:“你的德语也非常好,发音很美。在德国住过?”

“是奥地利。”锦书终究还没厚颜到接受赞美毫无反应的地步,略略低头笑了笑。“其实我也就是口语还好,过奖了。”

沈斯晔扬眉一笑:“哦?”

锦书一滞,随即垂下目光淡淡道:“我父亲以前在奥地利工作,我在维也纳上了初中。高中来美国,德语就没再继续学下去。”

沈斯晔礼貌的点点头,稍一沉吟后慎重的问:“那不知你和上一任驻美大使是……”

锦书无声的叹了口气。“……那是家父。”

难怪。如此,一切疑惑都能得以解释。

“我国际法入门读物就是令尊执教燕京时主编的教材,这么说我也算他半个弟子。”眼镜片光芒一闪,沈斯晔释然的微笑起来,“失敬失敬,没想到原来是小师妹。”

锦书莞尔一笑,父亲的学生多了去,是以并不在意。嘉音却险些没被果汁呛到。

她哥哥虽然随和,可何曾这样努力地跟人套过近乎?果然是其中内情不足为外人道么?

沈斯晔没再说下去,目光里有点若有所思,然而恬静清澈的光芒并不让她感到冒犯。嘉音把荔枝核握在手里,慧黠的黑眼睛在她哥哥和锦书身上打着转,“在转鬼心眼”的模样昭然若揭。他们长相固然颇有几分相似,气质却大异其趣。

若说兄长是沉静的湖泊,那么妹妹就是灵动晶莹的涧底清溪。锦书在心底暗暗品评着,不免对这兄妹俩产生一丝好奇。

远处似乎有人招呼他,沈斯晔回望一眼便皱起眉头。歉意的对锦书微一欠身,他匆匆起身走开。嘉音向她哥哥走去的方向扫了一眼,低低的抱怨道:“怎么又是……”她把后半句咽了下去,喝了好大一口果汁。

轻轻松了口气,锦书看着沈斯晔消瘦挺拔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心底松弛的同时不知为何有点怅然。收回无谓的心思,又吃了几个荔枝,她对沈嘉音笑笑:“我去拿点饮料。”

9今夕何夕

锦书穿过花团锦簇的人群走到饮料机旁,才发现居然只剩黑咖啡了。她从没有喝清咖啡的习惯,怕晚上失眠,不免有些踌躇。

“怎么又没水了……”

锦书听见熟悉的清朗声音抱怨。她下意识的回过头,果然看到沈斯晔端着个杯子,眉宇间带着点淡淡的倦怠,穿花渡柳的一路信步而来。

仿佛魔法时钟的时针与分针轻轻相合,他们目光相触的刹那,背景音乐忽然停止了播放,大厅在一瞬间陷入诡异的安静。时间在那一刻似乎停止了。喧哗不入耳,世界的背景都变成了灰色。两人隔着人群目光相对,不知为何都有点无措。

这种她从未体验过的、如春天第一朵花拂过脸颊的感受,到底是什么?

好在这尴尬只持续了几秒。音乐重新响起,沈斯晔轻咳一声,镇定的踱步过来。“我就说他们准备不充分……算了。你喝不喝酒?”

锦书叹气,举了举空空如也的杯子。“我可以喝一点红酒,但我还要开车回去。后天有课,不比你是请假出来的。”

“那这样吧,”沈斯晔走到她身边,偏头看了她一眼,眸光明动,笑意宛然。“你来喝酒,我喝咖啡,然后我开你的车送你回去?——不客气。”

锦书盯着眼前潇洒自若的男人,简直恨不得自带X光机,看看他的脑回路到底是什么构造?一会沉稳一会轻浮,还时不时挑战一番她的下限!沈斯晔接了半杯咖啡,然后毫不迟疑的加了整整三大勺糖。抬头看到锦书的眼神,便有点孩子气的露齿一笑,解释道:“我怕苦。”

“……不,我只想问你有没有龋齿。”

“以前没换乳牙的时候生过蛀牙,后来被我妈妈狠狠教训了一顿,才注意刷牙了。”沈斯晔冲她笑笑,顺手又拎起牛奶壶向杯子里倒了半杯牛奶。

锦书无奈的抚额,喃喃的说:“那我还是喝牛奶算了。”

“那是配咖啡的清牛奶,是凉的,而且腻的很。”沈斯晔伸手拦住她,眼里的光芒是认真或是戏谑,她一时却难以分辨。“真不考虑一下我刚才的建议?虽说只是举手之劳,但你也不必为此拒绝。”

锦书倒退一步,客气道:“真的,不用了。”这时候一秘刚好经过,大概听明白了两人的对话,忍着笑道:“那个……何小姐今晚可以住以前的大使官邸,我们还没收拾那处住宅,里边还保持着原貌。”

“阁下。”沈斯晔默然回头,“我觉得您更好的建议应该是给咖啡机加水,而不是建议她今晚上住在华盛顿。”

一秘摊手道:“是,下官马上就去办,反正加水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他笑着走开。沈斯晔无奈的揉了揉眉心,只好亡羊补牢:“既然你不需要开车,一起喝杯酒如何?”

锦书向酒水区看了一眼,注意到了酒瓶身上的1982字样,犹豫了一下,理智终究不敌好奇心:“……好。”

沈斯晔领着锦书走到酒水区,他愉快的赶走了要过来服务的男侍者,亲自为锦书斟了大半杯,红酒在璀璨的水晶杯里辗转,仿佛一块柔韧的果冻。锦书低头看看,有点迟疑。她并不习惯喝酒,对自己的酒量没有太大信心。

“等一等。”锦书在百忙之中强调说,“我大概喝不了太多!”

“没关系,你自便就好。”他微笑着对她举起杯子,看上去心情颇好。“为了我们的重逢。”

“好吧……干杯。”

水晶杯喀的一声轻响,酒液在灯下漾起诱人的红波。锦书浅浅抿了一小口,一瞬间的苦涩酸辣让她蹙起眉来,幸好那酒没有辜负它声名在外,咽下去时已经是混着紫罗兰和橡木清香的醇永,直沁肺腑。锦书从丹田里直舒出一口气。“好酒!”

沈斯晔握着杯子轻轻晃动,嘴角上浮起微笑,抬起明亮的眸子看着她。“其实你若不怕凉可以放块冰,那样香味会更集中。”

“我其实对酒了解很少,我只会用医用酒精。”锦书又喝了一口,越喝越觉得醇美,一时竟有些贪杯。“说‘好酒’大概是出于某种习惯,像武侠小说里,看到一把剑不也一定要说‘好剑!’么?”

沈斯晔怔了怔,大笑起来,颊上显出两个浅浅的酒窝。侧首问她:“再来一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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