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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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声说话,辛格已转身看过来。四目相对时,锦书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丝暗夜星芒。
不及细想,锦书笑着打招呼:“好久不见了,我们这里还不错吧?”
“不过尔尔,但你的归属感总是莫名其妙。”辛格冷冷回答。“在榄城在这里都是一样。”
锦书也不生气,不动声色的笑着看他:“那么,比起你们学校如何?”她早有准备,如果他回答“不及吾校”,刚好把他方才的话原样奉还;如果他回答“远胜吾校”,她更大可追问“既然如此你还留校工作,岂不证明归属感更强?”
锦书好整以暇的等着,果然辛格沉默了,显然意识到了来者不善。锦书于是总结:“所以说吵架有什么意思,比的还不是谁逻辑思维好。”她叹了口气,主动放软语气:“别跟我辩论了好不好?最近本来就够烦的,脑子忙得不够使。我要去吃墨西哥菜,你去不去?”
大约是看出了她的一丝倦怠,辛格话语间的火药味也淡了,轻哼道:“墨西哥菜能补脑,倒是闻所未闻。”
锦书不予置评。她从实验室出来穿的是平跟鞋,于是身高差颇为惊人,一时间居然生出“会当凌绝顶”的诡异感受。暖气吹得头晕,锦书随口问:“你多高?”
出乎她的意料,辛格坦诚答道:“一米九一。”
锦书哑然了一时。辛格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低头看一眼锦书的头顶,语气里有一丝波动:“你头上居然带了个汉堡。”
锦书恼羞成怒:“那是麦当劳的赠品发夹。”
辛格鄙夷地拎过她的包向外走:“果然是你的品位。”
他们坐在一群操着拉美口音的客人和侍者中间,连空气里都浮着火辣的味道。墨西哥菜辣的锦书泪流满面,抱着杯冰水喝了半日,肚里好像还有座火焰山。辛格吃惯了各色咖喱,这时吃的是神定气闲安之若素;锦书起初还郁闷,后来索性端坐对面看他吃饭,偶尔在他喝水时使坏讲个笑话。后来见辛格爱搭不理,便也没了意思。
辛格咽下一筷辣椒,抬头看了她一眼。
锦书似乎在默默地想心事,她静静地望着窗外,一缕鬓发滑落在腮边,落在灯下的剪影宛如一幅全无瑕疵的画。总是灵动清澈的乌眸里仿佛蒙了一层浅淡雾气,飞蛾羽翼似的睫毛勾勒出上扬的眼角,她的眼睛轮廓似乎被人拿炭笔深深勾勒过,是脸部线条里不那么柔顺的一笔,恰如她婉约外表下并不柔顺依人的灵魂。
因为这双眼睛而格外白皙的皮肤,像是雪花石膏里透出了贝壳粉色。在他的家乡,小姐们若是有这样的肌肤,必定要长袖长裙防护起来,即使只是从名车到豪宅的几步,也绝不让低纬度的烈日侵袭。他看着眼前陷入沉思的女孩子,心底一时飘飘忽忽不知所踪;然而此时脑中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在家乡,还有从未见过的未婚妻在等你回去完婚。
辛格心思一凛,方升起的一丝绮念霎时跌落尘埃。痛苦随之而起,他自负心冷似铁,从来都相信成大事者不容儿女私情;但在榄城那时,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错的很惨。
上一场雪还没有化干净,天气又阴沉下来,云层为了迎接二月酝酿着下一次降雪。在路灯下仰望夜空,只看得见深深浅浅的墨蓝色。解冻的西南风还没有来临,今年的初春似乎格外寒冷。锦书觉得今天的辛格似乎有些奇怪,却也说不上奇怪在哪里。公寓并不远,他把车停在楼下,沉默着下了车为她拉开车门:“你确定是要回国?”
女孩子站在雪地里点点头,明亮的眼里闪烁着春天般的憧憬:“我才收到了燕大医学院的电话面试通知,将来你去本土我就可以请你吃饭了。倒是你,你为什么不回去?”
辛格冷峻的脸上现出一丝嘲讽:“让我去你们本土?除非我死了再投胎一次。”
还是这样的他比较正常。锦书暗暗想着:“那顾老师的榄城实验室呢?毕竟——”
打断了她的话,辛格冷冷说道:“你这么千方百计让我回去就是给你们帝国效力?”
“顾老师那么器重你,你回去总比留在这里对你的家乡有用吧?”锦书也有些生气了。“你随便好了,我为什么要管你?真是……”
她的半句话咽了回去,有些愕然地看着自己被他抓住的手。辛格死死地瞪着她,目中盛满了愤怒、不舍和激动。他跨前一步把锦书笼罩在自己的影子里,嘴唇微微颤抖着沉声说:“何锦书,我真是瞎了眼才会——”
锦书一言不发,努力试图挣脱他的束缚。辛格的语气忽然悲哀下去,颓然地松手退开一步,声音低沉暗哑:“如果我背弃了……曾经的理想,是不是更没可能?”
锦书不是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这种表情了。帝国军方强攻榄城总督府那天夜里,她也看到过。他眼底浓重的悲哀似哭似笑,似乎并非全为自身命运。但是她咬着牙没有说话。心里忽然涌现出的念头把她吓到了。往事一幕幕回现在眼前,她不知道这种设想是否正确。
对面的男人低声笑起来,带着浓浓的自嘲与对命运的嘲弄。“这个夏季学期结束,我就会回榄城。”
倚在路灯下,自上而下倾泻的水银灯光在他脸上洒下抹不去的光影暗夜。冬风拂过已经敛去了狂热与悲哀的面颊,他的目光深深地落在锦书脸上,灼热渐渐散去。
“回去从政。”
他并没给惊讶的锦书以追问为什么的机会,转身决然离去。
等到那与黑夜同色的背影消失在夜幕里,锦书忽然明白了他的异样。那是一丝戾气。
辛格并不是好脾气的人,孤僻焦虑且沉默寡言,会有戾气也不奇怪。比如第一次见面时得知她的身份后;在榄城请他喝粥的那个夜晚;拖着她避开兵乱……但在桑蒂亚家里的那三天,戾气尽洗的辛格对孩子的温和让锦书都很吃惊。还有,在纽约那次通宵滑冰。
那天夜里,他不知从哪里翻出了啤酒,大概是心情不错,他的话也多了一些。锦书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他无疑曾经试图以医学挽救故乡,弃医从政是不得已而为之还是看清了现实?禁欲、殉道主义者、虽千万人吾往矣、为时代洪流裹挟的个人命运、求而不能得的悲哀……她不知道自己还能给他加多少个标签,但这些,似乎都不是真实的他。他把自己紧紧掩藏,她从来就没有真正看懂。
但她记得,那个坐在葡萄架下给桑蒂亚指导作业的男人,在夕阳下的回首微微一笑。
锦书茫然若失地回到十四楼。玛丽不在。她煮了碗意面 ,就着电视新闻吃了。吃完看看时间还早,索性拿了清洁套装和钥匙去给对门公寓打扫卫生。沈斯晔留给了她一把钥匙。她回来的一个月里,每周都会去清扫一次。
打开门,打开灯。
小小的公寓大概只有五十平米,家具都是宜家出产,相当流水线的风格。仿佛蒙尘是一个不好的预兆似的,锦书早在回来的第一周就请工人搬走了圣诞树,把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打开灯时锦书有种错觉,沈斯晔会站在那里对她微笑“你回来了?”但一片明亮之后,光洁的地面还是只倒映出一个影子。
锦书叹了口气,把带来的碟片放进CD机。
耳边,女扮男装的孟丽君正与皇帝同游上林,打机锋一来一往水泼不进。心怀爱慕或说是不轨的皇帝百般暗示:“你看那鸿雁飞过声声鸣,卿可知此鸟乃是恩爱禽?”孟丽君则回以君臣大义:“臣只闻此鸟识礼仪,你看它该后不前排字行。”
想到皇帝大概可能有的表情,锦书不由莞尔,端了喷壶来给窗台上的天竺葵浇水。
皇帝犹不甘心:“信步来到龙池边,见龙池中对对游鱼嬉水中,我与卿水里照影影成双,正好比一龙一凤喜相逢。”孟丽君严正回答:“水里纵有双照影,只见龙来不见凤,如今是红日西沉月东斜,微臣我国事未料先辞君!”
宁可死在丞相任上也不愿被收为后妃,她是真的喜爱追求实现抱负的过程吧?进入后宫,就再也不得自由了。但倘若丽君亦是仰慕皇帝呢?锦书慢慢放下喷壶倚在窗前,嘴里像是咬破了一枚橄榄,甜酸苦涩一并涌上心头。
想追求佳人的皇帝仍未熄灭自己的念头,嬉皮笑脸地念白:“哎!国事不妨明日办理,此刻莫扫寡人之兴。你我同住天香馆,共饮一盅如何呀?”这时大概是要顺势牵上郦卿的官袍袖子了?然后苦口婆心地诱导:“郦卿啊,人言富贵在青春!”
在她微怔的当儿,有人含笑悠然说道:“你我同住天香馆,共饮一盅如何?”
前车之鉴,锦书一时间分不清这是不是幻觉;在她加以验证之前,身子已经被温暖的拥住了。她明显的感觉到他左臂活动很不灵活。心里一时又是酸涩又是喜悦,她仰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你回来了?”
不需要其他言语,沈斯晔笃定地点头:“我回来了。”
心间好像被吹了气的气球填满,一时间所有的思念都化成了清风飘散。锦书踮起脚尖……今天穿的是平跟鞋。脸颊有些发烫,头顶有人在窃笑,锦书没好气的红着脸戳他:“低头。”
沈斯晔从善如流的低头,锦书主动吻了上去。
热恋期间的吻大概可以以一当三,而吻是爱与尊敬的表示,他们之间决不缺少这种感情。但问题是沈 斯晔如今是个病人,擦枪走火即使可以也绝不是现在。锦书很及时地推开他,这才有心情追问此前的事情。沈斯晔虽然脸色有些苍白,精神却是好的,尤其心情看来极好。他没有直接回答,倒是先坐下使唤她:“孤王累了,爱卿为我端杯水来。若是端的好——”
锦书被磨得半点脾气都不剩了。“赐我什么?白银万两?”
“爱卿是脱俗之人,岂可用这身外之物辱没。”沈斯晔笑着睨她,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他像是对这种戏剧式对白上了瘾。“不如,孤王便以身相许如何?”
锦书又气又笑地给他端来热水杯:“你这无道昏君……”
“明君要禁欲,昏君才有美人相伴。”沈斯晔于是昏庸了一把,拖她过来揽在身边抱着,懒洋洋嗅着她头发里的橙花香。“六宫粉黛,无限江山,不是去年五月里你对我说的?待孤王正位大宝,封爱卿一个‘寿与天齐侯’可使的?我要吃糖。”
“……谢主隆恩。”锦书嘴角轻微地一抽,把酒心巧克力剥开用糖纸托着递给他,促狭说道:“可是大王你真小气,怎么也得什么八百里封地、一字并肩王吧?”她昨天才听了《瓦岗寨》,对程咬金大有好感。“来几道免死金牌,再把你的御厨赐我几个?”
很没形象地斜倚在沙发里,沈斯晔懈怠到连手指都不想动,就着她的手吃了巧克力才懒懒点头:“爱卿劳苦功高,是孤王思虑不周了。”
他黑亮的眸子转过来,定定看她:“既如此,爱卿可愿意正位中宫?”
即使皇帝此前还瞒着众人,昭旨一经明发,谁都看得出来他退位的意图。这意味着,锦书眼前的男人至多再过数年就要登上那个至高的位置。他问出这句话,很明显意有所指。锦书沉默下去,但沈斯晔的目光一瞬不瞬地紧紧笼罩住她,脸上没有了惯常的懒懒玩笑神色。
“……可我对它几乎一无所知。”似乎过了许久,锦书终于抿了抿嘴角。“完全陌生,没有半点生活交集……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这个话题其实很容易发散,但沈斯晔在顷刻之间就选择了最简单的一句:“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并简明扼要地解释:“侍奉父母,养育子女。”
然后他看见锦书露出了“怎么这么简单”的惊讶表情,便安慰地握紧她的手。
“具体而言,就是寻常夫妻对社会该尽的义务,只不过多了点象征意义。”他伸手端起杯子,垂眸看向杯中的一泓浅碧,嘴角含义不明的微微扬起来。“逢年过节去祭祀天地祖宗,出席必要的公务场合,陪我见人以及你自己见人,在大部分场合把自己收拾的能看。这些我觉得你能做到完全没问题。”
锦书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这个话题到此为止。“给我看一眼你的伤。”
沈斯晔忽然呛了一下。他要平稳一下心绪才不至于将没端稳的茶水洒在身上,顿了顿才转过脸来,眸中竟有些许的讶色:“……小锦?”
锦书并没注意到他的异样神情,看了一眼腕表,意识到此刻已是深夜,她微微蹙起眉。“你用的是什么药?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并非不知道为他疗伤的必定是顶尖的外科医生,她只是放心不下。“还有当时的病历呢?带来没有?”
“……”沈斯晔失语了刹那,身边的女孩子还在微露焦灼的等他回答。他看进锦书满含担忧的清亮眸子,忽然很想无奈的揉一揉眉心。锦书见他没有动作,又催促了一句。沈斯晔微微闭了下眼睛,再度睁眼时已经挑起一个浅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