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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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底浮现,她站在岔路口上,深渊下是无尽的诱惑,她甚至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茶几上的电话响了。锦书回过神来,喊了两声嘉音未果,只得接起来:“您好?”
电话那边的夫人有些意外的顿了顿,微笑道:“你好。这里是不是沈嘉音家?”
锦书忙道:“是,她在楼上换衣服。要我喊她下来么?”
那位夫人的声音非常柔和亲切,令人如沐轻风:“好的,请问你是哪位?”
“我是她的朋友。”锦书回答道。“我叫何锦书。”
那位夫人轻轻哦了一声,这时侯那个冲水的人头顶毛巾从浴室踱步出来,锦书忙把话筒递给他。沈斯晔刚把话筒夹到肩上,表情就耐人寻味的一变。
他意味复杂的看向锦书,唇角微勾,慢慢道:“妈妈,是我。”
一直到开始吃饭,锦书都在装作鸵鸟,仿佛偶然接起谢皇后的电话这件事只是她自己的错觉。沈斯晔倒是愉悦的很,不停地给她端茶倒水,直看得嘉音窃笑不已。她换了半小时衣服的成果就是件白衬衣,锦书瞧了真是无可奈何。
“别吃得太撑。”沈斯晔早就留意到了她的表情,也不点破。“龙虾差不多也凉好了。我担心你们怕凉,才没有一开始就端出来。”
嘉音眼睛大亮,立即怂恿哥哥去端来,一脸的垂涎欲滴食指大动。沈斯晔拗不过她,端了盘子出来:“今天早上才从加拿大空运来的,够新鲜。估计你们吃不多,我只煮了两只。”他笑。“你们分一个,我吃一个,怎么样?”
嘉音立即撒娇的嚷嚷:“哥哥你坏死了”
橙红的龙虾摆在雪白的刻花碟子里,旁边还配着烤芦笋和柠檬汁,倒是新鲜油亮颜色喜人。锦书握着刀叉正在踌躇要不要动手,眼前忽然伸过来一只已经剥好的虾螯。沈斯晔淡淡道:“我来帮你剥罢。”
锦书抿抿嘴,默默的接过来。指尖若有若无地一碰,沈斯晔随即收回手,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嘉音在一边看的眼热不已,嚷嚷什么重色轻友,被她哥哥没好气的白了一眼。此后的半顿饭都是沈斯晔在切龙虾。锦书仍然处在那个电话后遗症中,甚至都没发现沈斯晔把他自己那个虾鳌都剥了给她。
沈斯晔不动声色,只偶尔深深看她一眼。嘉音似乎也看出了他们之间的不对劲,安静下来,乖乖巧巧吃完饭,很有眼色的上楼去打游戏,把一楼留给他们。锦书反复洗手都洗不掉淡淡的腥气,沈斯晔走过来倚门而立:“拿橙子皮擦一擦。”
锦书默然不语的依言而行。男人堵在门口,锦书只觉得自己完全暴露在他目光里,无所遁形。狭小的空间里水声潺潺,沈斯晔沉默片刻,轻声道:“小锦,你在害怕什么?”
他代替她回答:“——不确定的未来?”
半晌,女孩子方低声道:“我也不知道。”
沈斯晔抓住她的手腕,向她逼近一步。“半年过去,还没有想清楚?”
锦书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过来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衣服里。房间里是几欲窒息的沉默。良久,沈斯晔半低下头,轻声道:
“小锦,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么?”
55年年岁岁
一人一杯红茶,他们对坐在露台上。昨天才下过一场雪,初冬雪后晴霁,露台外一片琼华晶莹,蔷薇花枝上积了薄雪,知更鸟的巢箱也变成了童话里的雪屋。天地间安详静谧,锦书裹着厚厚的羊毛围巾,心情暂时被琉璃白雪世界治愈了。
沈斯晔把一盒子点心推过来,看见她眼里闪烁着的光彩,唇角微弯。
“我出生时,妈妈二十八岁,我父亲三十七岁。你也应该知道,我妈妈并非他的第一任妻子。”他一笑。“我父亲的第一任妻子姓杨,她是我大哥和姐姐的母亲。”
“她是几百年来第一位出身平民的皇后,但其实杨家富得流油,家里有一所很大的食品企业。她长的很美,性格又温柔,据说当年父亲和她非常恩爱,一时传为佳话。”沈斯晔微微闭眼,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语气里有些叹惋。“她在姐姐三岁时去世,皇室对外宣称是她去世于病毒性心肌炎,但她其实是死于拒绝治疗。我父亲在她去世那年开始了一段婚外情。”
锦书惊讶的轻轻叹息一声。
“此后父亲非常后悔,有一段时间几乎是在苦修。祖母虽然生气,总算还是心疼他,就劝他再娶。他那时三十几岁,还在黄金年龄,总不能就这样下去,”沈斯晔端杯喝了口茶,语气平淡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但父亲提出要娶姚氏——就是之前的那位女士。她是我父亲小时候保姆的女儿。”
“祖母非常生气,当然不可能答应。但是父亲很坚持。他们的关系从那之后就开始冷淡了,一直到现在也没多大改善。祖母见劝不得他,就暗中给姚家施压,出钱把姚氏送到了国外去念书。”
“最后祖母选中了谢家。那时候正是七十年代经济危机末期,皇室需要和世家联合,谢家在江南泽远流长,门望很高,九岁的差距也不算太大。”
“客观的说,父亲并不算一个多好的选择。是续弦,还有两个孩子。”他似乎低低逸出一声叹息。“但妈妈当时刚好失恋,心灰意冷之下就同意了进宫。后来我问过她,她说觉得世上的男人都差不多,嫁谁都无所谓,就答应了。”
“他们结婚的头几年还算得上相敬如宾。但我想父亲其实心里对这码婚事很抵触,而且他很讨厌世家势力。我外祖父那时候还在首相任上,据说每周的例行觐见都会搞得很僵。这个不提也罢。”
“我出生后半个多月,皇室就正式提出册立大哥为皇储,他那时才七岁。之所以这么着急,是因为父亲觉得对不起发妻,总要给她的孩子一个保障,也好断了谢家的心思。这么多年,父亲最看重的就是大哥,所以才在他辞职时那么生气。”
“大概我三岁时,姚氏从国外回来,很快和父亲重修旧好。起初还能瞒住,后来被小报记者偷拍下来,引起轩然大波——其实和大哥上次有点像,对吧?”
“外祖父自然很生气。据说他给了父亲一耳光,就在例行觐见的时候。”沈斯晔淡淡道,“作为首相自然不行,但作为岳父,连祖母都说不出什么,所以也没人追究他。”
“后来有了嘉嘉。其实那时他们的关系已经很差,所以才有人说再要一个孩子是为了弥补裂痕。不过妈妈怀孕那一段,他们的关系的确缓和了很多。我记得父亲偶尔会来陪我们吃一顿饭,也肯陪着妈妈聊一会天。”
“但到妈妈怀孕七个月时,姚夫人忽然抱着孩子去求她。她和父亲有了一个私生女,求她放她们母女一条生路。妈妈受到了精神刺激,早产了。当时我就陪在妈妈身边,亲眼看着她被送进急救室。”
锦书低低的惊呼一声,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向那个眉目冷凝的男人。
“姚夫人说谢家威胁了她的人身安全,说她知道自己身份低微,只想守着女儿过日子,如果妈妈放过她,她立刻带着孩子离开。”说到这里,他终于低低的冷笑一声。但迅即便收起了阴郁的神情,恢复平淡口吻。
“妈妈早产之后,父亲和谢家狠狠掐了一架,闹得满城风雨,直到妈妈主动提出离婚。因为皇室从未有过离婚的先例,祖母不肯同意。妈妈从此搬到了京外的霖泉宫。我从此就开始两头跑,直到被送进了寄宿学校。”
锦书终于忍不住问:“你那时多大?”
“十岁。开始很孤单,怕妈妈担心也不敢告诉她。后来姨母听说了,把苏慕容也送了进来,这才算好了一点。”他补充道,“姨母一直很照顾我和嘉嘉。”
“在学校那些年,我过的不算太坏。”沈斯晔仰面看着屋顶,语气里有些追忆流年似水的淡淡感慨。他掩了掩大衣的衣襟,换了个舒服些的坐姿,眼里含着一丝笑意。“十二岁生日那天,我被关了禁闭。”
看见锦书不可置信的眼光,他笑起来,轻快地说:“因为我参与了打群架。”
回忆起沧海桑田的童年旧事,沈斯晔的心情似乎也明朗了许多。“因为那天心情不好,好像是哪门课没拿到优,再加上看到几个高年级学生欺负学弟,所以就想打人出气了。我学过格斗,知道那些人不是我的对手,想都没想就扑了上去。”
锦书由衷的惊叹道:“没想到你还这么暴力过……”
沈斯晔拊案大笑:“以一敌三,其实也够无谋了,但谁让我当时心情不好?这件事性质实在太恶劣,连校长都不能公开袒护我,所以人生头一回,我的生日夜是在禁闭室里度过的,你不知道我当时都委屈死了。”
锦书满怀同情的叹了口气。“真可怜。”
“其实打完架我就冷静下来了。”他拿起一个珐琅掐丝手炉递给锦书,扬眉道。“其实我应该做的是立刻去报告舍监,所以被关进去时,就想好了第二天怎么做检讨。”
他感慨的笑笑。“那天半夜,慕容偷偷翻窗子进来,给我送来一块蛋糕。连刀叉都没有,我们就用手抓着吃的一干二净。那是我过的最特别的一个生日。第二天恰好苏元帅来学校视察,我那时是班长,去参加了学生代表座谈,才算是逃过一劫。”
锦书哑然失笑,没发觉自己已经深深沉浸在了他的故事里。
“十三岁,我转学到了燕京一中。祖母觉得我该接受一点普通教育。慕容也一起过去。”
锦书睁大眼睛似是想说什么,又忍住了,静静地听着他继续讲:“燕京一中算是国内最好的公立中学之一,同学里卧虎藏龙。我发现自己成绩只能排在中等,拼命学了半个学期才追上他们。”
“……没发现你好胜心这么强啊?”
沈斯晔抚额一笑:“因为慕容成绩比我好。我憋着口气一定要追上他,等终于比他考得好,才发现他已经把精力转到了校乐团,作为指挥带队去国外学校交流了。你要知道,小孩子的好胜心一旦起来就不得了。”
锦书叹了口气,脑海里浮现起那双桃花眼,没想到他们有如此深厚的渊源。
“在那里上了一学期,嘉嘉也插班进了初中部。她之前一直接受家庭教育。我高中毕业后没有参加大学联考,又被扔进了陆军。”
锦书条件反射的问:“还跟苏慕容一起?”
沈斯晔含笑摇头:“他去读医学院了。我在陆军服役一年半后去了英国。然后就一直到了现在,遇到了你。”
他长长舒了口气,摘下眼镜擦了擦,感慨道:“很长的故事,对吧?”
锦书诚实的点头:“就像一个少年热血励志故事。”
沈斯晔大笑。
“现在是提问时间。”他笑完了才拿起一个蜜腌金橘丢进嘴里,眼里闪着戏谑的光华。“何同学,你有什么问题没有?”
锦书偏着头思索了一会。“你读高中是哪一年?”
“比你高一级。没记错的话,你那时也该在国内。”
锦书也依样吃了个金橘,酸的皱起眉头:“我是在国内……可我怎么对你没印象?”
“你一看就是那种除了学习,什么都不关心的女生。”沈斯晔大感兴趣,托着下颌饶有兴致的问:“不过你在那半年里干过什么著名的事没有?或许我能记起你啊。”
锦书于是努力地思索,不确定的说:“我似乎在学校门口摔过仰天一跤。”
沈斯晔险些把水喷了。
“还有,我那时连汉字都写不好。”锦书无奈道,“数理成绩还好,国语课简直惨不忍睹,作文课就是一个悲剧——你笑什么?!”
“……没什么。”沈斯晔憋着笑道,“术业有专攻,真没什么。”
“我记得有一次语文考试,要求对对联,上联是‘国富强家富强国家富强’,”锦书抬头看着屋顶,一脸的往事不堪回首。“我在那之前都不知道什么是对联!只好按规律写了个‘猪不如狗不如猪狗不如’,然后被老师在课上不点名的批评了……”
沈斯晔一怔,正要端杯饮茶的手硬生生落下:“这对子是你写的?”
锦书点头:“是我……不至于吧,连你都听说了?”
那人开始很没良心的拍桌狂笑,乐不可支到连眼镜都滑了下去:“这个对子在整个高中部都传开了,我们还好奇过是作者是何方神人;”他看见女孩子恼羞成怒的表情,好不容易憋住了笑意,没诚意的安慰她:“没想到远在天边近在——”
锦书面红耳赤,气急败坏的扔过来一个橘子。沈斯晔好整以暇的随手接住丢进嘴里。
“我把过去都告诉你了,作为对等交换,你是不是也该告诉我你的经历?”
他含着温煦笑意,深深地凝视着她。锦书怔了怔:“……好吧。可我的经历没你那么复杂。我在伦敦长到八岁,十三岁时从维也纳回国读了半年书,之后来了这里,。”
沈斯晔哑然。
“我一直在上学,除了上课就是考试,到现在都没结束。”锦书也有点无奈,“没殿下你那么波澜壮阔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