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AA-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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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陡然一惊,忙掏了镜子出来看过,暗松了口气,安好!再看无忧那张脸,便有些于心不忍,好心安慰,“丑是丑了点,不过我们做下人的,丑一点倒可以避开不少麻烦,未必不是福。”
福吗?无忧苦笑,心下凄然,如果他还活着,自己这副样子,他还能认得出来吗?怕是不能了……
抬头望着天空飘着的那几缕雪白云丝,冥王啊冥王,两不相欠么?怕是难了,这笔账,我也得记下。
望向前方马队卷起的烟尘,转眼去的没了踪影,一张脸苦得能挤出汁。
回眸间,见方才说常乐郡主三年白治,吓到她家的娃儿的那个妇人直定定的望着她愣了半晌,脸色惨变,跌跌撞撞的仓促逃走。
另外几个迷惑的向无忧望来,下一瞬也是惊慌失措的滚爬着去了。
无忧眉稍轻扬,这些个妇人怕是要回去收拾包裹,准备跑路。
她们说常乐郡主的坏话被捉了个现场,既然认出了她,照常理该求饶才是。
可是这些人竟连求饶的念头都没动上一动,只顾逃命,可见‘求饶’二字在常乐这儿全无用处。
这个常乐郡主小小年纪能活出这么个‘魄力’来,也委实是个人才。
这些人搬不搬家,逃不逃命,无忧理会不得,但也实在不愿顶着这张丑脸到处招摇扰乱民序,索性撕了宽大的裙幅下来,当作大披风将头脸一并蒙了,只露了一双眼,活脱脱的一个阿拉伯妇人。
千千见她装扮古怪,但没了凹凸不平的那张脸做陪衬,这双眼竟如同秋水静潭,顾盼生辉。
她身为女子,望了进去,也再挪不开眼光去。
过了好一会儿,才‘咦’了一声,口气中尽是惋惜,“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眼睛,当真可惜了。”
无忧嘴角一抽,自然知道她可惜什么,可惜了这双眼长在了一堆牛粪一样的脸上。
直到日落西山,无忧才算望见前面依山而建的硕大庭院,正中酱红色五开大门,两侧一色水磨群墙,上面顶着琉璃泥鳅脊桶瓦,下面一溜的虎皮石砌边,连绵展开化进两侧山峦。
大门前人来马往,均是神色慌张,忐忑不安,如同大难临头。
而另一侧又另有门户,却是一队人马拥着数十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打小门进入,个个盈盈笑脸。
两边一比,倒象是一边办喜事,一边办丧事。
一个约五六岁粉妆玉琢般的小男孩,皱着小眉头,坐在门槛上,托了下巴百无聊赖的将无忧看着。
无忧和千千面面相觑,也不急着进门,蹭到门边,凑向坐在门槛上的小男孩,“这府上喜事丧事一起办吗?”
小男孩年纪小,也没觉得无忧这话说的不妥,先望了眼远处鱼贯而入的那队人,嘴角一撇,有些不屑,“是我娘子还有一年便要大婚,皇上送了三十二个侍郎给她做陪嫁。于是我娘子就有六夫三十二侍,太子觉得自己吃亏,也要送三十二个妾侍过来先养着,那些女人就是他将将选进门的妾侍。”
无忧笑了笑,这对夫妻还当真有趣,就是娶妻嫁夫也要讲个公平。
“大婚是好事啊,你怎么跟家里死了人一样?”
“你家才死了人呢。”小男孩啐了她一口,神色间却有些讪讪的,“太子带了三十二侍过来,我娘子回来见了,多半也会不高兴,定然也会死宠着那三十二个男侍,以后一定会很忙,是不会理我了。”
无忧‘哈’的一声笑,原来是小孩子吃母亲的夫侍们的醋,不过他这么大了,还把娘叫成娘子,实在有些好笑。
能有这么大派头得皇上送上三十二侍的,只怕只有平阳公主。
记得当年听宫人嚼嘴根,说姨娘为了嫁靖王,赌天发誓绝不纳夫侍。
看来果然应了冥王的话,今非夕比,世事不同了。
笑笑然的问道:“公主要嫁的是哪家的太子?”
小男孩飘飘然的看了她一眼,“嫁的是北齐的太子,不过要嫁的人不是公主,而是郡主。”
无忧望向头顶门匾上的‘常乐府’三个字,念头一转,惊大了眼,“常乐郡主是你娘?”
这么说要大婚的是常乐郡主,也就是现在的自己,刹时间惊出了一身冷汗。
004 六岁小夫郎
虽然说在这里十五岁确实是到了配婚的年纪,要大婚也是再正常不过。
但是这才将将回来,就要代兴宁嫁一回人,实在亏大了些。
幸好还有一年的时间周转,一年万事均有可能,没准一年后便可以打包走人,兴宁也就自个回来成这个亲了,想到这儿,这心也就放开了。
在看门槛上坐着的小男孩,怎么看也得有五六岁,十四岁哪能就生出这么大一个儿子?
难不成她哪个夫郎还带了拖斗过来让她当后娘?
呃,这个兴宁还真是百无禁忌,十四岁的后娘委实年轻了些。
“郡主是我娘子。”小男孩一本正经的纠正。
就在这时,一个管事嬷嬷打扮的中年妇人出来,恰好听见小男孩的一席话,‘哎哟’一声,奔了过来,蹲下身将小男孩抱了,低声哄着,“小公子啊,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要叫郡主夫人,不能叫娘子。娘子只有峻安太子能叫,如果被太子听见了,那还得了。”
小男孩不服气的嘟了嘴,“都是夫,为什么他能叫得,我就叫不得。”
妇人吓得脸色微白,忙捂了他的嘴,不安地扫了无忧一眼,“小祖宗,别嚷,那可是郡主的正夫,就连不凡公子见了也要退让三尺,你可就更离得远了……”
小男孩还想辩,见一个副官打扮的人从里面出来,一脸的煞气,皱了皱眉头,扁了嘴不再多说。
副官照着刚刚回来一队人披头盖脸地骂,“一个大活人能凭空在车里飞了,说到天王老子那儿,也没人能信。王爷传令下来,如果再寻不到郡主,这府里上上下下,一个也别想活命。”
妇人脸色煞白,忙牵了小男孩的手,从门角往里走。
小男孩转了头看向目瞪口呆杵在一边的无忧,觉得与她说话,挺有意思,不理会一边骂人的副官,对无忧道:“我叫十一郎,是常乐郡主的七郎,你有难处,可以叫下人给我传话,我能帮你的,自会帮你。”
无忧一脸黑线,原来方才不是人家口误,是自己理解有误,他不是兴宁的儿子,而是夫郎。
望着他还有些圆滚的小身体,脸上红红绿绿很是好看,这才几岁啊?
画中的武大郎从脑海漂过,原来愚钝的到是自己。
不过这个兴宁的口味实在重了些。
一旁的千千重重得‘呸’了一声,在她耳边低声骂道:“这个常乐,真不是东西,小孩子也不放过,怪不得三年隐居也能高居榜首。”
无忧脸上神情越发的僵硬难堪,耳根子发烫,干咳了一声,“或许另有隐情。”
“隐情就是没有最变态的,只有更变态的,这府里还不知道藏了多少见不得光的狗屁事情……哎哟,好痛……我的耳朵……”
无忧侧脸看去,不知哪儿窜出来一个肥胖妇人死死揪了千千一边耳朵,生生地拧了半转,朝着一侧的小门方向边拽边骂,“你这该死的丫头,就知道偷懒,叫你去给我取点东西,就整天不见人影,东西却也没给我取来,看我不打死你……”
千千痛得脸色发红,一手护着被拧得通红的耳朵,一手攥着无忧不放,哭丧着脸,“当真是苦差啊,还没进门,便先要遭罪……那个十一郎不是说有事可以去求他吗,你快去寻人求个情,保我小命啊……”
“呸,你是什么东西,敢去招惹小公子,不用等郡主回来拨你的皮,我先打烂你这张臭嘴。”妇人手中提着的烧火棍,没轻没重的往千千身上招呼。
‘嗡’的一下,一股怒火直窜无忧脑门,兴宁霸道也就罢了,连下面的奴才也这么狗仗人势,粗暴蛮横。
上前一步,正要夺她手中烧火棍。
已有一人抢先一步抓住肥婆手腕,冷哼一声,“当真纥公子不在府中两年,你们就可以无法无天,随便破他定下的规矩了吗?”
来人二十岁上下,黑发随意用了条帛布在脑后一束,一身黑色劲装,单手握着把长剑,刀刻般的五官野气张扬,面容刚毅清冷,深褐色的眸子闪着锐利的光芒,相貌是少有得俊美。
无忧见有人出手,便顺势退过一边,冷眼旁观。
胖妇人听了那话也是陡然一惊,回头看清来人,肥胖的脸上露出不屑的冷笑,“我说是谁这么大胆,原来是洪凌,洪侍卫啊。”
她有意提高声量,声调更显讥讽,“凭我的身份,就是王妃也得给三分薄面,更别说公子了。倒是你去接个郡主居然把人给弄丢了,王爷正在发脾气呢,你有管别人闲事的功夫,倒不如去想想办法,寻着王妃求求情,看能不能活过明天。”
无忧眉头微皱,不知这胖女人是什么来头,仗势到了这地步。
那叫洪凌的年青男子听了那通威胁加嘲讽的话,面不改色,眸色却冷了三分,夺了她手中烧火棍,就地一丢,“不见了郡主,我自会向王爷领罪,这与你的恶行无关。”
一拉一拽间,妇人身体即时失了平衡。
无忧也看不得这种狗仗人势的人,不着痕迹的向前伸了半只脚出去,将她一绊,妇人越加的站立不住,顿时扑倒在地,好不狼狈。
门口进出的人见到动静,纷纷向这边围了过来,有被妇人欺负过的自是暗暗窃喜,只是怕引火烧身,强行憋着。
妇人是横行惯了的,几时当着这么多人出过这洋相,怒火冲天,跳了起来,向洪凌扑上去,要揪他的衣襟。
洪凌侧身往旁边一让。
妇人眼前一花,失了人影,脚下即时有些趔趄。
千千在她身后很合时宜的轻轻一推,妇人又自脸朝下的扑倒在地,地上的尘扬了她一头一脸,更是狼狈不堪。
无忧和千千交换了个眼色,做着鬼脸,继续看戏。
洪凌将二人所行看在眼里,向无忧看来。
无忧朝他眨了眨眼。
他不禁又朝她看多一眼,才将脸别开,并不揭发她们二人。
副官不知出了什么事,挤进人群一眼便看见立在场中的洪凌。
皱了眉,“还没寻到郡主?”
洪凌将脸别开,“没有。”
副官脸色越加的黑沉下去,看清地上披头散发的妇人,微微一愣,“端妈妈,怎么回事?”吆喝着两侧属下,“还不快扶起来。”
无忧嘴角一撇,看样子在府中还真是有地位的。
端妈妈被人扶起,见有人撑腰,越加地使横,扑上前去揪洪凌。
她以为有副官在,这小子不敢再造次。
哪知洪凌竟是个不怕死的,硬是寒着脸又侧身让开,让她扑了个空。
四周的人顿时哄笑起来。
副官怕事情闹大,低喝了一声:“洪凌,不得放肆。”
洪凌正要避,睨了副官一眼,只得站定。
“你这该死的小子,居然敢……”端妈妈脸上更挂不住,怒羞成怒,上前扑打洪凌。
无忧再也看不下去,正要上前阻止。
身边有马车路过,车里传出一个沉静低哑的声音,“停。”
声音不大,柔和温暖,叫人听了如沐春风。
然只是这么一声,所有嘻笑声即时停下,连端妈妈打向洪凌的手也停在了半空中,脸色一变,慢慢垂了下来。
刹时间,四周竟变得清风雅静。
无忧细品那声音,极是好听,温和淡然,感觉不到什么杀伤力。
抬眼望去,是辆很朴实的马车,如果不认得车身是由上好的黄梨木所做,放在任何地方也不会招人多看两眼。
看不出这辆车的主人有什么显赫身份能让这些人惧怕成这模样。
马车停稳,车帘轻揭,车帘后伸出一只手。
那只手骨节分明,又不突出,白皙修长,与半掩在他手掌上的白色衣袖融于一体,竟叫人生出一种远山柏松的傲然之气。
只是一眼,无忧便迷上了那只手,第一次知道,一个人的手也是能长出气质的。
不知这只手的主人会是什么模样。
然而,那毫无瑕疵的手指中,却夹着一只黑色的梅花,光洁椭圆的指甲盖泛着淡淡珠光,更显得那花瓣哑沉无光。
黑梅,白手,黑白分明,说不出的诡异。
墨梅……
无忧惊讶的差点叫出声,只在传说中听过的墨梅,竟在这里看见。
正在发愣,已有衣着很是干净整洁的小厮从他手中接了那枝墨梅。
场中人除了洪凌,脸色均是一变。
四周更是静得象是一片叶子落在地上也能听见。
小厮走到端妈妈面前,将墨梅递了给她,“公子给你的。”
端妈妈脸色瞬间煞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枝墨梅,浑身颤如筛豆,牙齿咯咯作响,半晌才回过神,将小厮伸在面前的墨梅一拂,墨色花瓣撒了开来,在空中飘飘扬扬,让这诡异的气氛更添了一抹死亡的气息。
“不可能,不可能,我是什么人?他敢这么对我……等郡主回来,定禀报皇上,有他好看……”
“杖击三十。”车内那好听的声音又起,声音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