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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半城烟-第6章

小说: 半城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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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锦瞠目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惊讶过后便是满腔的怒火,是他把她变成现在这样,是他让她落得这步田地,他却在她病得浑然无觉时扬长走掉,将她扔在这个只能靠自己的陌生世界,既然那么不在乎,还掳她来做什么!

她第一次打人,他也第一次被女人打,粉拳像鼓点似的落在他的脸上、肩上,疼的却是她自己,他皮糙肉厚,还穿着坚硬的盔甲,根本伤不到半点。直到她的双手被盔甲和盔甲上的冰凌划破露血,他才阻止了她的自残行为——他见不得女人因他流血,尤其这个到处都透着娇贵的女人。

手捶红了,发簪也打落了,长发乱七八糟地粘着两人,君锦忍不住捂眼抽泣,讨厌他,更讨厌自己。

罗瞻没打扰她的抽泣,也没半句安抚,只是松开握着她的手,再扯下肩上的挂麾将她包住,然后俯身将她打横抱起,让她的脸埋在他的颈间,她的长发就那么垂散在他的盔甲上,在火光的映照中漾出一圈圈光晕……

伴着不知何处传来的笛声,水墨般的一对人儿渐渐隐没在纷扬的碎雪中……

这里是她几个月来的居处,也是他在山下的住所,像他的山顶小屋一样局促,她一个人住刚好,多了他乍然显得很拥挤。

在他用脚踢上门时,她就知道他打算做什么,她就像他的战利品,或者胜利后的奖励,打完仗回来要他的封赏了……

他没问她过得如何,也不说半句抚慰的言辞,只解下盔甲,然后一把扯下她身上的挂麾,再将她的腰高高举到胸前,隔着湿漉漉的麻布衫啃咬着她的身体,像野狼吃人一般。

钻心的痛楚夹杂着钻心的痒,从胸口一直钻到她的脚心,一种莫名的恐惧油然袭来,连身体都已感觉到今晚非要失去些什么了……他也并不给她任何挣扎的机会,野蛮人嘛,她早就这么骂过他!在他狩猎般的撕咬中,她的神智也渐渐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啃噬,她什么都做不了,也不会做,只有紧紧闭着双眸不看他以及他在对她做得事。可这毕竟是需要两人一起参与的事,他不可能让她置身事外,在占有的前一刻,他逼她睁开眼,非让她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里她看到了自己的惊慌与无措,在痛楚降临的那一刻,她猛然明白了何为男女之事,也弄懂了小娃娃因何而来……

攥紧拳头,因为害怕那莫名降临的颤栗感——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突然与不合时宜,却因为是这个人,又显得诡异的正常——他本来就是这种人!

当一切结束后,她看着露在皮毛被褥外的两人的脚,胸前裹着被褥,背后贴着他温暖的胸膛,心中有股莫名的失落感——即使是给自己喜欢的人,依然还是失落,因为自己再不是自己。

现在该做什么呢?她以为洞房花烛后就要入眠了,如今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饭还没吃?”他低问。

点头,吃饭的时间都用来做这种事了,想来刘婆婆也不会等她吧。

“我出去找些吃得来。”披一件棉衣到她肩上,跳下床,穿一件单衣就出去了。

回来时,他的手上多了一整只烤鸡——

她来这儿几个月还从没吃过肉,因为男人们不在,肉是留给他们。

拔下匕首,切一只鸡腿给她,惊讶于她居然能完完整整地吃完,失笑——他笑起来其实很好看,眼角微微弯着,“是不是很久没吃到肉?”他知道刘婆婆管得严,他们不在,伙食也会打对折。

她不知该怎么回答,万一回答“是”,他会不会询问刘婆婆?真那样,她岂不平白得罪人?本来刘婆婆就颇看不上她,做事慢,力气还小,长得也太招摇。

“你要干吗?”见他起身,忙抓住他的衣袖,以为他要出去找刘婆婆说事,为了点肉惹来口舌就太可笑了。

“去拿点东西来。”看着她拽着他衣袖的手生笑,知道她在紧张什么。

他拎回来一只鹿皮袋,放在桌上示意她打开,她迟疑着打开,惊讶于里面的东西——柑橘、桂圆、甜瓜……好多新鲜的果子。这大雪天的,他从哪儿弄来的?托着一颗红艳艳的苹果仔细端详,以前在家时从不觉这些东西珍贵,甚至都懒得多看一眼,现在却觉得如此稀罕。放在嘴边咬一口,很甜,再递到他脸前——她从小就不护食,喜欢跟人分享。

“我不吃这些。”示意桌上的鸡,他吃肉,这些都是女人爱吃的东西,回军途中跟嘉盛去了一趟延州,想起她胃口太小,带回来与她开胃。

罗瞻正欲坐下,门口却响起几下敲门声——

“小嫂子,大师兄——”是云雨。

君锦有些慌乱,因为她的头发还散着,衣衫也凌乱的很,好不容易整理好,在他开门的前一刻,她猛然发现床上的痕迹……只好仓皇的拉过被角掩盖掉。

“怎么这么久都不开门!”云雨疑惑,自小便跟着师尊四处游历,根本不知道什么女儿家的规矩,就像只活蹦乱飞的野鸭子,而且她觉得别人都跟自己差不多。

倒是跟在云雨身后的嘉盛生出一抹诡异的笑,看君锦满脸红彤彤,大概知道刚才发生过什么事。

“小嫂子,二师兄带回的首饰,你也来挑几件。”云雨把小木盒放到桌上,顺便也发现了桌上的好吃的,“柑橘,大师兄真偏心,一个也不给我。”不问自取,还塞一瓣到二师兄嘴里,“二师兄,你怎么不带点回来!”

嘉盛皱眉,“是你说要首饰。”

“可你买的都没小嫂子的好看。”她就因为看上了小嫂子头上的翡翠簪,才想买个一模一样的,谁知道他买来的没一件像。

“那东西我可买不来。”嘉盛叹气,君锦那支翡翠簪应该是皇室贡品,那东西哪是轻易能买到的?

君锦被罗瞻劫出来时,身上统共就一身衣服,一支翡翠簪,一对翡翠坠,一只翡翠镯——三件首饰配做一套,那是大姐听说她到了青阳,让大姐夫从京城带给她的,说是太妃所赐,颜色太翠她戴了不好看,转送给她的。来这儿后,因为不再穿绸缎,也就收了起来,省得太惹眼,她真不知道这丫头喜欢,转身从床前的小柜子里取出来,“你早说与我听,也不至于为难他。”

云雨不好意思地咬唇,她第一眼看到君锦时,她穿一件白锻衫,翠竹裙,簪翠簪,像画里走出来的人物,女儿家都有个憧憬的形象,她憧憬的就是君锦那个模样,“小嫂子,我真不是想跟你要。”她真没那个意思。

“我知道,这本就是别人转送给我的,如今我再把它转送给你,玉翠有灵,戴的人越多,灵气越足,我既戴过了,何不让它吸吸你的灵气?”

继续咬唇,“那我只拿一支簪子。”

“这是同一块翠石所出,刚好做成一套,你舍得将它们分开么?”

云雨看看身旁两个男人,皱起眉头,她现在不收都不行了,“小嫂子,你太会说话了!”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嘉盛看看一旁的老大,他抢来的女人是有那么点意思,单以为只是个高傲的贵族千金,不屑与他们这种粗人相处,想不到连这么价值连城的东西都舍得割爱,到挺会收买人心。

“你们等等我,刘婆婆刚给我鲁了一大块蹄髈,正在火炉上煨着,这会儿该热透了,我去拿来。”跑出去又跑回来,冲着屋里三人慧黠一笑,“要不要顺便拿坛酒来?我可知道刘婆婆把好酒藏哪儿了。”

三人不禁都笑了出来——

风雪夜,四人围着火炉把酒言欢,当然,言欢的只有师兄妹三人,君锦只负责听,因为她不知道他们的过去,以及过去都发生了什么。

洞房花烛夜就是这样度过的,来不及哀悼,更不及继续失落,便匆匆流失……

得与失,究竟哪个更重要呢?

☆、八   迟来的嫁妆

   

罗瞻;岭南罗氏的后人,齐魏相争时,父亲作为延州将领战死沙场,当时罗瞻尚在母亲腹中,一降生就跟母亲一道被父亲的部将救至林岭,途中生母柳氏病故,那部将并未娶妻生子,因此便将失去双亲的罗瞻收为养子,找了当年刚失去幼子的刘婆婆哺养他,因此刘婆婆在林岭的地位相当不一般。

刘婆婆不喜欢君锦是公认的事实,但老太太并非一个刻薄妇人,不喜欢归不喜欢,脸上虽然挂着冷面,却也不会故意为难她,相当率直的脾性。

刘婆婆掌管着林岭女人们的用度,不按各家男人在军中的地位分派东西,只以各家的人头数按时发放一切吃喝用度,相当严明公正,女人们也都相当敬畏她,只是她有个古怪的脾性——不喜欢关内女人,尤其漂亮娇贵的那种,不巧君锦都占全了,即使君锦衣着朴素,她仍然觉得她妖,走出门总会引得男人们偷瞄,相当不检点。

君锦也自知不得老太太的心,所以没事很少在她面前晃。如今罗瞻回来了,心想再不必与老太太一同吃饭,也省得她看着她不顺眼,谁知才不过两三天便发现情势更不对了,原本她跟云雨都是随老太太和老太太的媳妇儿一起吃饭,如今罗瞻回来,自然是他们自己吃,谁知云雨和嘉盛也爱到他们这儿来,刘婆婆那边自然是冷落了,老太太十几年来一直照顾罗瞻这些人,现在突然都被她搅合了,心情自然不佳,要知道先前那两个小子多喜欢她的菜。

“小嫂子,怎么这两天都不做饭了?”云雨纳闷,她很喜欢她做得菜,尤其那些江南的小菜,甜酸可口,她最喜欢。

此刻正在饭桌上,他们还吃着刘婆婆的饭,让她如何回答?“手伤了。”手指前两天到被冰凌划伤过,这个借口应该合用。

罗瞻看过她一眼,她手上的伤他也发现了,今早上山时,远远见她在涧子里洗衣服,因为有事没来得及问,他什么时候让她做这些事了?“谁让你做那些事!”

回答他的不是君锦,而是端菜上来的刘婆婆,“罗大将军的人不能做,活该别人都累死。”

嘉盛偷觑一眼老大——想不到他也有被婆妈的事烦扰的一天。

云雨则哑然咬唇,因为都是她惹得祸。

“做些事对身体好,我现在都很少生病。”君锦可不愿自己变成夹缝里的人,当年大嫂刚嫁进门时,也因为琐事跟母亲有过摩擦,那会儿大哥有些偏向大嫂,惹得母亲更加生气,有段时间根本不理他,还直呼养儿子没用,所以现在即便被他偏向,依然不能就此得意招摇,毕竟不是长久相处之法。

刘婆婆气呼呼地放下盘子,还当这小子是什么好货色,不过也是个小色鬼,被漂亮女人迷了魂,找颗没用的绣花枕头当宝贝。

一顿饭就在这种诡异的情形中度过,没人说话——

一回屋,罗瞻便把君锦搂到身前,“你上山住吧。”他看不过她做那些事,但又不能对刘婆婆施令,她是林岭这些人中他尊敬并且必须要尊敬的人,因为她于他有养育之恩,没她也就没他。

君锦忍不住生笑,这男人细心处倒也很让人感动,“早晚也得下山,总不能一直住山上吧?何况在山上也是要自己做事,难道你不吃饭穿衣了不成?”

“那是为我做得。”她只能洗他的衣服,做他的饭。

就知道这人霸道又自私,“我不上山。”像逃跑一样,再说山上就她一个人,他十天八天都未必回来,万一又出去打仗,谁知道会不会一年半载才回来,难道让她在山上当石头不成,“我喜欢待这儿。”

罗瞻兀自握了她的手来看,心底滋生出某些他弄不懂的滋味。

她看得出他眼神中的疼惜,也许就是因为这些小细节支撑着她现在的生活吧?

自那夜之后,他一直忙着北防的事——最近北边不太平,百年前强大的中原统治曾劫掠、奴化过无数北方民族,如今中原战乱,清算、屠杀、劫掠反扑向关内,林岭阻隔在塞北,由罗瞻这批出生在塞上、被称为匪徒的汉室子孙拦挡,燕云一战后,林岭此时正人困马乏,自然也就有人打算趁机占便宜,大意不得,所以他连着几天都没再沾过她,今天难得回来的早,也无事,闲了自然也就想做点别的了。可能那晚的经验太美好,尤其她那温驯的神情,这几天一看到她就拴不住自己的情绪,不早些发泄出来,会影响正事,于是迫不及待起来,他的迫不及待就是撕裂别人的衣服——再这么下去,她都快没衣服可穿了,这男人就不能做点不是土匪的事来?

男女之事即如此,跨过界线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

连着几天,君锦都是恹起——睡得太晚,头发也没再挽起来,而是编成一条长辫——为了掩饰颈后某些痕迹。云雨不懂男女之事,所以不知道她怎么突然变懒,单以为她做事太累,因此总抢着帮她做这做那,刘婆婆是过来人,当然清楚怎么回事,罗瞻可从没这么色/欲熏心过,不知会不会让这小丫头祸害成昏庸之徒。

“凡事都要有节制,不能以为年轻就可以装不懂事,他是个带兵打仗的人,你由着他的心性不节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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