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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第66章

小说: 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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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力吸口气,将眼睛中的泪花压下去,“那我猜猜,后来向媒体爆料,说某家外国快餐店用怪物鸡的人,该不会就是你们家小爷吧?”

红禾就笑了,“那哪儿用得上我们小爷亲自出手啊。夹答列伤像我这样的,当年虽然还小,不过天生就是干媒体的材料嘛!”



沫蝉跟红禾凑在一起叽叽咕咕说话,一会儿吹胡子瞪眼睛,之后便又亲亲热热勾肩搭背了……这一幕落进沉鱼和落雁的眼底,她们暗自跟绿蚁说,“那个女人很有心计,不但征服了二爷那样的公狼,就连红禾这样的小公狼一样对她服服帖帖——这样狼心归向,将来就是大小姐的大碍。大小姐不可不防。”

“哼。”绿蚁轻蔑一哼,“我当然看得出,她现在已经在收买狼心。她是想,即便她自己不是狼族,将来也能凭借这些狼心,渐渐在狼群里站稳脚跟——可是她却忘了,再收买狼心,她也终究是人类,而莫言和红禾他们都是狼。一旦人狼大战,他们还都是会站在狼的一边,毫不犹豫地扑向人类!”

沉鱼和落雁听了,也自负一笑。大小姐说得对,那个女人这些都是枉费心机。狼就是狼,人就是人,永远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绿蚁嫣然一笑,“不过,也不能让她在我眼前继续这样放肆,你们两个也要提醒她一下了。”

沉鱼和落雁一脸为难,“我们早就想教训她一下,可是二爷天天跟着她,在学校根本没办法下手!”

绿蚁不意外地一笑,“莫言那个人,你们不必担心。他现在护着夏沫蝉,我总归有法子离间开他们,甚至将莫言拉到咱们这一边——他对夏沫蝉的爱,是能保护夏沫蝉的铠甲,却也可能是最终杀死夏沫蝉的利剑。”

沉鱼和落雁一脸迷惑,表示不懂。

绿蚁笑,“你们想啊,莫言再爱夏沫蝉,可是夏沫蝉却是爱着小爷的。以公狼的性子,得不到的,又怎么甘心好好地留给其他的公狼?”

沉鱼狠毒一笑,“二爷会亲口咬死她!”

落雁也眯起眼来,“不咬死也行,还有其他的法子——比如他们人类不是很重视贞/洁?咱们帮二爷毁了她,那她就不能再跟小爷在一起。这样她就会生不如死了。”

绿蚁转着手腕,看着那一串碧玺手链微笑,“不光这些,莫言也还有别的法子,说不定他还能让夏沫蝉真心真意地爱上他……”

沉鱼和落雁不知道,莫言还有改变人类梦境的本事。如果莫言肯,让夏沫蝉爱上他,都不是不可能……虽然那样要消耗莫言绝大灵力,弄不好还会让他自己走火入魔,不过谁说他将来就一定不会这么做呢?

“大小姐,那我们现在……”沉鱼问。

沫蝉抿嘴一笑,指着在那边跟几个同事说笑的胡梦蝶,“瞧见她手上那串钻石手钏了没?”

沉鱼和落雁屏息去望。今天阳光正好,可是胡梦蝶那串手链却是通体生寒。原本还以为是钻石本身的光芒显得,此时经绿蚁提醒,沉鱼和落雁方觉察出不对,“那里……,有鬼魂寄托!”

“说得对。”绿蚁含笑,目光转上胡梦蝶的脸。

真是个古典美人儿,一颦一笑都那么矜持秀美。可是就是这样一张脸,那天她昏倒,江远枫来给她打点滴的时候,却对她说出那么阴毒的话,说什么“她怕是做了亏心事吧……”

她冬绿蚁做没做亏心事,几时轮得到一个愚蠢的人类出言指摘?是时候该给她一个教训!

绿蚁越想便越笑,“那个胡梦蝶可是夏沫蝉的好朋友呢。胡梦蝶能一路走到今天,都是夏沫蝉在后头护持着。你们说,如果胡梦蝶出了什么事,或者是她钻石手链出了什么事,那夏沫蝉是不是会很难过啊?”

沉鱼落雁相视一笑,“大小姐放心,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了。”

绿蚁点头,“鬼魂原本便不该继续留在阳间。尤其是那些被不自量力的夏沫蝉宽纵了的,就更应该严惩才是。这是我作为驱魔巫女转世,必须要做的事。合天道,顺民心。”

沫蝉在远处观察了绿蚁半晌,这才走过来,“我问你一件事:你让沉鱼落雁来,是想来干什么?除了沉鱼落雁,你还让你们家其他人来了没有?”

绿蚁淡然耸肩,“虽然非我所愿,但是我现在在人类世界里就是越来越红了。作为公众人物,我当然不便亲自去做驱鬼的事,于是便叫家里人来帮忙,这有什么不妥么?”

“既然沉鱼落雁都瞒不过你,我想二爷也会告诉你,还有闭月羞花。只不过我没义务将我的家人都一一介绍给你见面,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屑见你,你也不配认识他们。”

绿蚁眯起眼睛,“在我们狼族看来,你是个异类,是个闯入者,是有可能带给我狼族灾难的乌云……就算你有小爷和莫ωεn人$ΗūωЦ言、莫愁的护持,却不等于所有人都会接纳你。”

沫蝉点头,她倒不意外,“你的意思是,让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来人间驱鬼——绿蚁,我提醒过你,不要插手我们人类的事!原来你果然不肯听我劝告,非要这样做!”

“当然!”绿蚁又转了转腕子上的碧玺手链。碧玺多色,在阳光下转出霓虹一般迷魅光芒,让人看了便会不自觉被吸引,仿佛心神都会被那迷魅的光芒吸过去……沫蝉猛地一退,让自己冷静下来,“好。那我们正式宣战吧!”

绿蚁笑起来,“真是好笑。夏沫蝉,在你跟我正式较量之前,你还是先确定,你自己有能力先搞定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吧。如果做不到一个人打四个,那你就更不是我的对手。”

妈的,该死的狼女!

沫蝉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有多艰难——她除了能看见鬼魂,却根本没有能力自保,更没有能力去消除;可是现在绿蚁却同时在她面前摆开四头狼,而且两个在明,两个在暗!

难道她得变成八爪鱼,才能跑得赢这场比赛吗?

绿蚁得意朝沫蝉嫣然一笑,“其实我知道你会怎么做:去找而言贴身保护,再找莫愁告诉你闭月羞花的相貌——或者最后直接将小爷从国外调回来,让他来直接下令阻止我的这一切。”

“夏沫蝉,那你就又是赢家——只是我告诉你,如果你这样做的话,别想我会认输!我反而会变本加厉,而且将这些事告诉整个狼族!——你如果真的想向我挑战,那就靠你自己的力量,来赢得这场比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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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留言里,有的亲已经看出端倪来了哦~~嗯,前面许多看似无关的伏笔,要开始引爆喽~~明早见】

谢谢潘良瑜、花亭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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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猎物,我来了(9。17第一更)

《红绣》跟《探秘》正式合并后,沫蝉接到了第一个独立采访的任务。5

这次是有读者爆料,安南县有一座荒废的院子,晚上总听见有小孩子的哭声。凄厉不绝,悲惨得很。

沫蝉领了任务,叶树森特地将沫蝉叫进办公室去,开门见山问,“害怕么?”

沫蝉点点头,又摇摇头。

叶树森就问,“这是怎么?榛”

沫蝉便笑,“第一次出采访,我肯定紧张;这么诡异的案子,也有点害怕。不过我觉得这事也许没有表面看起来这样诡异,也许事实揭开的话是个很简单的答案。”

叶树森便笑了,“沫蝉,坦白说,这次分给你的第一个任务,是我在编辑部主任那挑来的。你是我介绍进来的晚辈,我一是不希望你遭遇危险,二也是希望你第一次就马到成功,所以我替你把把关。”

“这个案子别听那老农说得玄乎乎的,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我侧面找人去安南打听过,没听说有人因为这事儿出过什么危险。那小孩子的哭声,说不定是农村夜晚的夜猫子。冶”

沫蝉含笑点头,“谢谢叶大叔。我肯定好好干,不辜负叶大叔的心意。”

叶树森还是不放心,“我回头跟编辑部主任说说去,看是不是给你派个男孩子一起去。我相信沫蝉你勇敢,但是你毕竟是个女孩子家,下乡的经验也不足。”



《探秘》这回新招的七个人被分配在一个办公室里,领导的意思当然是希望他们几个新人能互帮互助、一同进步。七个人里五男二女,另外那个女生叫谢纨素。

“纨素”本义是细致光洁的绢,向来是珍贵的衣料。

沫蝉第一回见着纨素就喜欢。她果然人如其名。

纨素气质略微清冷,白裙黑发,对人总有几步疏离。看上去很像校园里的袁盈的模样,却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袁盈是清傲,说白了就是自以为是,以为举世皆浊我独清呢;而纨素有一点点王菲的感觉,不是与人不亲近,而只是她个性如此。

不论美丑,表里如一的人总归是更可爱些。

于是沫蝉主动与纨素交结,第一回见面便由衷赞叹,“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璫。夹答列伤这一句,说的就是纨素你吧。”

纨素登时羞红了脸,“从小到大,第一回叫我名字的人都叫成‘执素’。你是第一个叫对的。你是叫夏沫蝉对吧?也很好听。”

两人就这样成了朋友,在职场上相依相伴。

纨素也被分配了任务,回来就有些不开心。沫蝉凑过去问,纨素说分到手的任务竟然是要卧底去实录乡下人阴婚的过程。纨素叹了口气说,“沫蝉你说,领导分这个任务给我,是觉得我这人一看就像阴婚,是吧?”

沫蝉便笑了,拍纨素的肩头,“哎呀你别胡思乱想。我想领导的意思是,你是安静的性子,卧底采访的时候不容易话多出错。其实阴婚这个题目我很感兴趣,如果你实在不想去,不如我去跟领导申请,咱们换换?”

“还是不要了。”纨素便真心笑了,“是因为对着你,我才说两句心内的感受。实则我不怕的。我入这行,进《探秘》杂志,就是因为我自己是真的喜欢。”

沫蝉便将民俗学课上的笔记,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出示过的照片都找来一并交给纨素,帮她积累资料。

纨素含笑感谢,“其实我不怕阴婚,我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你猜领导给我派的男拍档是谁?——三书啊。”

沫蝉就也笑了。



《探秘》杂志如今不景气,所以招新进来的几个新人也参差不齐。这位三书之所以积极热情地想要应聘《探秘》杂志,因为他是个盗墓派的网络作者,写过三本书了,对笔下的世界走火入魔,宁肯戏如人生了。

因这派有个领军作者叫南派三叔,于是就称他为“三书”。

纨素叹口气,“他们那小说有个硬伤,前面编得越是离奇,后头越是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论来支撑,所以到后来大都太监……我真怕三书跟我一起去,写出来的稿子也跟他笔下小说似的。”

沫蝉捂着嘴笑,“只要他不真太监就行。”

三书正好从外头进来,戴着厚厚的大眼睛,眼神迷蒙地瞅了沫蝉一眼,“夏沫蝉,主任找。”

沫蝉跟纨素吐舌一笑,便赶紧走进主任办公室去。没想到主编也在编辑部主任办公室,看沫蝉进来就笑眯眯的,“夏沫蝉啊,给你安排的男拍档定下来了。”

沫蝉哑然失笑。心说就算自己有叶树森这层关系,也犯不着要主编大人亲自来宣布给她安排的男搭档吧?再说新人里一共就五个男的,刨除三叔,就四选一呗,至于这么隆重么?

主编没在意沫蝉一脸的尴尬,亲自走过去打开里间的门,“就是这位。”

沫蝉兴趣缺缺,正盯着主任桌上的富贵竹出神。竹子泡水泡久了,下头烂根了,上头生了极小极小的暗黄色小虫子,可以想见用不了两天竹子就得被它们给啃死。沫蝉犹豫着要不要提醒主任,又担心这是损了他的富贵……

踯躅间,鼻息间流进一抹香。沫蝉鼻子登时不舒服,揉着鼻子抬眼朝那人望去——然后就呆了。

看过第二季《中国好声音》没?记得里头有个来自宝岛的“转音小王子”吧?蘑菇头、系到最顶一颗扣子还系上领结的花衬衫、背带吊脚裤。标志性的是黑框眼镜,配着呆萌的笑。

眼前的这位就是这副打扮,造型一分不差。可是沫蝉却认得那个那副藏在黑框眼镜后的狼眼啊啊啊!

该死的,怎么是他?他混进杂志社来干神马?难道他不知道叶树森就是这家杂志的吗啊啊啊!

——莫邪。



看见她一副被雷劈了的神情,莫邪促狭竖起手指遮在唇前,眨眼示意她淡定。

沫蝉深吸了口气,望主编大人,“这位,好像不是我们的同事。”

主编大人点头,“是啊是啊,这位不是咱们《探秘》的原班人马,可是现在却也是咱们的同事了。”

莫邪自己补充解释,“我是在《红绣》那边合并过来的。”

沫蝉这才想明白,朝他瞪眼睛——忘了合并这回事儿了,他当然能压服小红啊,只要小红帮点忙,他能过来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主任也跟着补充一句,“琉森是特聘摄影师,不用坐班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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