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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宠坏火辣小妻-第46章

小说: 宠坏火辣小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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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知晓呆了半天才晃过神,可是突然之间如鲠在喉,说不出话,倒是芦静茹见惯这种场面,颇不以为意,她对着潘知晓轻笑,笑容明丽动人,“你好。”

    潘知晓脑中混沌,“你,你好。”

    她不敢多言,赶紧去看念念,孩子睡得香,小脸却跟病床上的罩子一般惨白。

    她看着心疼。

    念念手里还攥着一张明信片,小手用劲地抓着,像是守护着什么宝贝。

    潘知晓费了点儿劲儿才把它抽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的素描,用稚嫩的画笔画出来的,模样有些丑,旁边还有铅笔写的一行字,一笔一划,很认真,是念念的笔迹,“老师跟念念说,小朋友的生日,最要谢谢的人是妈咪,所以我画了妈咪的画像,祝妈咪永远开心。”

    芦静茹站在不远处,感慨的说道,“这孩子很懂事,这位太太对不起,”

    “呃没关系。”

    潘知晓看着儿子,眼睛湿润,她逼自己冷静,将照片收好,伸长手臂抚摸儿子水珠儿一样的脸蛋,“我想问一下,我儿子,怎么会”

    芦静茹正走向床边,目光逡巡在小男孩脸上。眉,眼,鼻子,还有那样微微抿着的唇角

    潘知晓的话打断芦静茹,芦静茹略微顿一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因为走得急,擦了他一下。”

    “”

    “”

    “谢谢。”

    “不用。”说着,芦静茹不禁又望向那一枚小小脸孔。

    好奇心?怜悯心?

    芦静茹也不清楚自己怎么就愿意一整个下午守在这个孩子身边,听他说他自己,还有他的妈咪。

    小小年纪却这么懂事的孩子本就不多见,更何况,他还有这样令人熟悉的一张脸

    潘知晓没有再多待,她去补填念念的入院手续。

    领路的护士看着潘知晓惨白的脸,有些担忧,“太太,您应该先去处理一下你自己的伤口。”

    太太?

    护士见这位女士忽的嘲弄一下,画面有些怖人,她不敢再多言。

    入院单交到潘知晓手中,念念的姓名,出生年月,血型都已填好,她在家属一栏补上自己的名字。

    潘知晓昏头涨脑,捏着入院单的复印件往回走,另一手捂着额头,黏在伤口上的纸巾和纱布已被血润透,她才想起要为自己挂号。

    这时候眼睛已经有些失焦,脚下越发的沉,疼痛麻痹接踵而来,要击垮她。

    潘知晓泫然欲泣,却发现眼睛干涩,五年来她从未流过泪,一滴都没有,大概泪腺已经失去功用。

    她扯一扯嘴角。

    再过一个拐角便是门诊处,潘知晓在这里撞到一个人。

    她脚步一趔趄,重心不稳,直直栽倒。

    “你没事吧?”

    男人的声音低沉紧绷,潘知晓恍惚睁开眼,望着面前朦胧人影。

    像是幻觉。

    她朦胧着眼,看着头顶上方这一张英俊的脸,慢慢的,她兀自轻笑,喃喃自语,“不是真的”

    头顶的灯异常刺眼,但紧随而来的一片黑暗,迅速笼罩住她

    潘知晓再醒来时已被安置在急症室,伤口已经缝合,但周围没有人。

    她坐起来,扶额浅笑。

    果然是幻觉。

    念念的入院单复印件不翼而飞,潘知晓也没在意。

    她向公司请了半天假,把念念转到普通病房,按着芦静茹给她的名片联络上她的助理,去银行,将芦静茹垫付的费用打到她助理给的账户上。

    车子送到维修厂,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下午上班。

    这两年就业环境堪忧,公司几次被迫裁员减薪,潘知晓不想那么快就失业。

    忙碌但是风平浪静的过了几天,潘知晓接到陌生来电。

    对方直截了当,“您好,我是闵先生的助理吴笙,想找您谈谈关于您儿子的事。”

    闵先生?

    这个世界上,姓闵的何其多?她认识的有几个?办事效率如此之高的,又有几个?

    

    

    “嘀--!”

    巴士到站的声音狠狠掐断潘知晓的思绪,她揉一揉紧绷的太阳穴,起身上车。

    同一时间,闵臻关闭电脑,偏头望一眼窗外--巴士正关门启动。

    他收回目光,说,“吴笙,开车吧。”

    “回公司吗?”

    闵臻合上翻盖,没抬头,“去接小少爷。”

    潘知晓到幼儿园接念念放学,却被告知孩子已经被人接走。

    接走?

    这个消息让潘知晓大吃一惊,不过,听了幼儿园老师的描述,她笃定念念是被闵臻接走的!

    闵臻认不出她的,一定认不出她的!

    可她又为何如此紧张和害怕?

    潘知晓没想到,闵臻早就派吴笙查了她的资料,即便潘知晓再面目全非,新身份再合情合理,但总有些蛛丝马迹可循,比如,潘知晓也姓潘,和潘家曾有过联系。

    潘知晓手头有吴笙的号码,拨过去。

    念念果真是闵臻带走的。

    “你们凭什么带走我儿子?你们这是非法诱拐儿童,是犯罪”

    甫一接通电话,潘知晓便噼里啪啦一阵大骂,时过境迁,她的口头功夫见长。

    吴笙听着,摇头苦笑,当初他费了多大的劲才重新回到闵先生身边?罪魁祸首,就是这个女人!

    在他面前,她倒是很能耍威风的。

    腹诽归腹诽,吴笙记得助理的职业操守,表面上一派温和,“潘小姐,我也只是个拿别人薪水的,没法替你做主,孩子是闵总让我接走的,有什么话,您自己跟闵总说,成吗?”

    “”,闻言,潘知晓一阵沉默。

    “我这儿还挺忙的,要不然我把闵总的住处告诉您,或者,我叫人派辆车接您过去?”。

    吴笙也不是蒙骗她,是真的忙,闵臻今晚的行程本来已经排满,结果他心血来潮想看儿子,结果,苦了一众助理室的人,得替老板收拾烂摊子。

    他话说的滴水不漏,潘知晓不是对手。

    潘知晓现在拿不定主意自己该不该回找闵臻,她不确定闵臻有没有认出她,认不认出,她都不想见他。

    不过,若要念念留在闵臻身边,她坐立难安。

    “你把地址告诉我,我自己过去。”

    最终,潘知晓决定深入虎穴。

    “好,我直接发给您。”吴笙语气不变,客套又客气,心里却在想,可算打发走了这尊女神。

    吴笙搁了手机正要回办公区,后头传来声音,“大特助!我们都这么忙了,你怎么还有空躲在这里煲电话粥?谁有这么大魅力?”

    吴笙不耐地躲开对方凑近的脸,好脾气早烟消云散,凝眉觑这没大没小的小助理,“谁?闵氏未来继承人的妈!”

    小助理声音都吓没了。

    “你说魅力够不够大?”

    小助理点头捣蒜,“当然大,要不也没法跟大老板有”有一腿啊!

    坐在计程车上的潘知晓,却在看着小镜子里的自己,28岁的女人,上着薄薄的妆,唇红齿白,皮肤细致,脱下这身套装,混在大学生里也可以。

    可是偏偏眼睛,憔悴的可以。

    镜子的另一面有放照片的地方,那就是她几乎要遗忘的,曾经的自己。

    闵臻住的地方延续着大院的独立,她到达的时候已是傍晚,佣人领着她进门。

    还未穿过花园,就听到念念兴奋的尖叫。

    “爹地好厉害!快打快打,马上通关!”

    爹地?

    闵臻竟然让念念喊他爹地?

    那这不说明,他已经知道她就是潘佳乐了?

    不!

    她不是!

    她是潘知晓!

    从落地玻璃窗望进客厅,潘知晓见一大一小两人坐在纯白的绒毛地毯上,各自拿着一只游戏手柄,在模拟的异常真实的枪炮声中突围。

    潘知晓没见过这样的闵臻。

    懒懒的姿态,却是兴奋的眉眼,和念念一样,在虚构的世界里寻找快乐。同样的眉,同样的眼,沉默时习惯抿成菲薄的唇,还有开怀时,那如出一辙的下颌扬起的弧度

    孩子没有一个地方是像她的。

    意识到这一点,潘知晓心里抽了一下。

    她在外头久久驻足,佣人都等不及要进去通报,“少爷,潘小姐到了。”

    这一瞬间转变的太快,眨眼功夫,原本拥着念念坐在地上嬉笑的闵臻,端正起身姿,也端正了脸色,朝潘知晓这边望来,墨眸深邃,看不出其所想。

    潘知晓感受到一秒钟的疼痛,一秒而已。

    她走进去,他说,“你好,潘小姐。”

    她回,“你好,闵总。”

    随后转头对同样沉默下去的念念说:“念念,跟妈咪回家。”

    孩子不愿意,虽然朝潘知晓这边走了过来,但是步子很慢,一走三停,到中途甚至停下,再不肯挪半步。

    “你还有作业没写,回家要写作业,手工课的东西也还在家里,你明天交不出作业的话要挨老师骂的。”

    “”

    “你明天中午的便当还要不要?我们晚回去了,妈妈没有空给你做便当了。”

    潘知晓一样一样的跟他数,直到念念害怕起来,直到闵臻皱了皱眉,出声阻止,“潘小姐。”

    她条件反射的顿了顿,不为别的,只因闵臻的语气太像自己的顶头上司,这种完全是应对下属时会有的声音,潘知晓的脑子需要想一想,才把闵臻和自己的老板区分开来。

    她没有必要听他的。

    可她正要去拉念念,闵臻快她一步挡在她面前。

    念念有了庇护,拉着闵臻的衣角,躲在他身后。

    闵臻身材倾长,个头高,潘知晓差一点撞在他身上。视线一下子就有了些慌乱,她不知该看向哪里。

    潘知晓的目光一一掠过:

    他解开两粒纽扣的衬衫;

    立领处低调的镶边纹路;

    方形钻扣上刻着的E,那是他的英文名首字母

    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细节都经过精雕细琢,而这任何一处,都不适合潘知晓停留。

    闵臻挡在念念身前,他抚摸儿子的发顶,对她说,“我有事要找你谈,能不能随我去一下书房?”

    潘知晓看见他微微翻动的喉结,才从恍然失神间找回自己。

    她抬起头来,“闵总,我想,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

    他不说话,只是静静看着她。

    有一种人,生就令人甘于服从的气场,不消言语,安静的时候也能造就压迫感,闵臻正是这样的人。

    潘知晓完全就属于另一种人。

    她跟着他去了书房。

    内心挣扎地跟在这个男人后面,潘知晓觉得连他的脚步声对自己都是一场酷刑。

    进了书房,关门。

    书房设计成挑高构架,两排从地面到天花板的书架,书架旁放着梯子,方便人爬上去找书。

    刚走进时,会令人误以为这里是国立图书馆。

    潘知晓没来得及多看,闵臻对她说,“潘佳乐,你还想装多久!”

    “呃?”,潘知晓先是惊愕,即便早就有心理准备,还是惊愕,然后在他一点一点进逼的势头下强自镇静,“闵总,您认错人了,我叫潘知晓,不是潘佳乐!”。

    “看看这是什么?”

    闵臻冷哼,将一个文件袋扔到潘知晓面前。

    潘知晓在他自信的目光中缓缓拆开,掏出里面的东西,待看清内容后,踉跄的后退一步,也仅是后退一步,接着恍然一笑,瞬间的失态化为歉意,“忘了告诉闵总了,潘佳乐是我表姐,我去姨母家很正常!”

    “这不可能!你骗我!”

    闵臻的表情未变,眼神却是一黯。

    “我为什么要骗你呢?闵总可不要认错人!”

    潘知晓深深吸气,强忍住快要跃出嗓子眼的心跳。

    这一赌,她要赢,打死她也不能承认自己是潘佳乐,她不要再和闵臻有任何纠缠!

    闵臻若有所思的盯着她,剑眉微皱,似乎在确认她话的真伪性。

    潘知晓坦坦荡荡的回视着他,两人像在进行一场无声的拉锯战。

 第十章:争夺孩子!

    第一次闵臻率先败下阵来,眼眸微垂,缓缓走向落地窗前,站定,空余一张背影给潘知晓,这背影高大而落寞。

    若不是室内光线太过明亮,潘知晓几乎以为闵臻就要和窗外的夜色融为一体。

    不知为何,潘知晓的心开始了漫无边际的疼。

    于疼痛之中,传来了男子大提琴般悠扬的声音,“老王,送客!”

    不再质疑,没有挽留,刚刚还迫不及待离开的潘知晓,在这一刻,突然腾起一股子失落。

    “谢谢!闵总再见!”

    强忍鼻翼间的酸意,潘知晓转身离开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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