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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繁花落-第70章

小说: 繁花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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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决定六月份木兰围猎。”福全说出了此次前来的目的。

围猎?“所以……”

“皇上命我将你带去热河,在那里等待与他会合。”

虽然她很思念他,但是……

“会不妥吗?”

“会。”福全诚实的回答反倒惹得沈宛轻轻笑了起来。“但是皇上已经安排好了。”

“他如何安排?”没有把握的事情她不会去做。不能因为一时的相思成灾而作了什么可能让他为难的事情。他是皇帝!她日日夜夜在心里提醒自己这个现实。

“不是在宫中,伺候皇上的只有李德全一人,多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太监,不会有人注意到的。”心思缜密的女子,没有因为情爱而稍稍乱了一丝。该说她理智还是无情?皇上遇见她,怕不是轻易就能拥有全部了。

沈宛点头,目光看像欧阳屈。

“我身边多一个随行的小厮也并没有什么不妥,不是在皇宫,什么都好办。”连去五台山都带着欧阳屈,自然是知道沈宛不愿意让他离开自己身边,福全主动开口替她决了难题。

“那就先谢过王爷了。”再过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能见到他了吗?望向窗外四方的天空,沈宛第一次发觉自己坐不住了。心大了,也野了。这曾经让她感觉舒适的小小的天地,再也关不住她了。

六月十九,皇贵妃佟佳氏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皇八女,她是自目前为止,康熙所有公主中母妃宫衔封号最高的公主。仅是从离开母体的那一刻开始,她便成了大清最尊贵的一位格格。

他从来不缺孩子,后宫多的是女人给他生,那些,无比尊贵的女人。

她好像开始有了那些深宫女人的心情。子嗣,是皇帝最看重的,却也是最不缺的。可是这些孩子之于女人,却是如同生命一般的存在。他们不仅仅是留住皇帝怜惜目光的手段,更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也许还是和自己心爱男人生命的共同延续……

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他来了吗?沈宛从草坪上坐起,拍去了身上的尘土。未转身,她便被温暖熟悉的体温圈在了中间。是他呢……

双手贴在他横在她胸前的手上,沈宛温婉地笑了起来。

“你把朕想坏了。”康熙让沈宛在怀里转身,面对着自己。

“台湾战事正酣,你来此围猎合适吗?”她问。

“我是皇帝,适时要表现自己的胸有成竹。”他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现在台湾虽然是他的心头大患,但是却并没有成为他心思的全部,对于台湾,他是志在必得的。“倒是你,近两月未见我,一见面就问这么煞风景的问题,你说我要怎么罚你?”

在她面前,他总喜欢以“我”自称,除讨论到国事,那个“朕”字自然而然冒出来之外。

“就罚我,给你当小太监了。”沈宛皱皱鼻子,有些俏皮。

“我可从未见过如此标致的小太监。”康熙勾起她的下巴。在看到沈宛背影的那一刹那,他的心情就前所未有的舒畅起来。他不常笑,所以嘴角没有任何褶皱的纹络,他在群臣面前一定很凶,以至于他的眉心一直不是很平整。此刻他的唇角挂着一抹笑,有些僵硬,却发自心底。

虽然空旷的草原上没有任何人,但是她还是没有那样的勇气在“大庭广众”之下与他调笑。“为何只身前来,万一有危险……”

“我只是想快些见到你,皇銮的话还有过些天。”他点住她的唇。“你有话要和我说?”她欲言又止,他低头问她。

深吸了一口气,沈宛靠到康熙的胸前。“玄烨,如果我生了女儿,你能保证她不会离开我身边吗?”

“……”回答沈宛的是一阵沉默。康熙先是愣住,花了很长的时间,他才消化了沈宛话中的意思。他就像……初为人父的男子一般……吓傻了……

“你是说……”他握住沈宛的肩,动作轻缓地将她推离自己。“我要做阿玛了?”

“你早就是阿玛了。”倒是她,第一次做额娘,所以自确定自己有孕之后,便惴惴不安到现在。

“不一样!”康熙摇头,眼神中还是惊喜。他的眼睛都在笑。“宛儿!”他重新将沈宛搂入怀中。“我要做阿玛了!”

这种感觉,他竟是第一次拥有!他宠爱胤礽,因为他是赫舍里不惜用生命换来的孩子,可是现在这种血脉传承的感动,他竟是第一次拥有!这个孩子,是他真正用爱酝酿而来的……那种感觉很难形容。他再也做不到像面对后妃有孕时的那种冷静,那些时候他会很高兴,可是却从未像现在感动,他甚至有像哭的冲动!

原来,不是母凭子贵,而是子凭母贵。因为是心爱女子的孩子,所以尤其珍贵。

康熙的眼角微微润濡。

“……”沈宛闭眼。她只是静静地靠在他的胸膛,然后感受自他身上传来的幸福的余韵。直到此刻,她才有了有孕的真实感。他感到幸福,因为他们的孩子,这种感觉是如此美妙,妙到……她全身没有了力气,妙到湿濡了眼眶。

 作者有话要说:孩子们,墨现在效率最高的就是在周末(牺牲了跟朋友出去玩的机会在电脑前面码字给大家看!)

所以,要不要给我一些鼓励?

来来来!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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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堂课是“交际用语”,然后上上堂课老师让我们用“来、贝、梅、欧、毛”五个字为姓起名字。

然后这个“来”,我就教了一个“来柳言”(来一桶……我的同学们,啥名字都有)

现在知道墨对留言的渴望了?

来来来!来留言吧!! 

                  

第六十三章

木兰围场与内蒙古草原接壤,自古以来就是一处水草丰美、禽兽繁衍的草原。这里更是繁衍了极其罕见的黑鹳、金雕、白头鹤、大鸨、金钱豹等生物。这里山清水秀,林密草丰,四季鸟语,三季花香。“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山高林密藏鸟兽,风吹草低现牛羊”是木兰围场的真实写照。

“千里松林”曾是辽帝狩猎之地,康熙二十一年,康熙帝为锻炼军队,在这里开辟了一万多平方千米的狩猎场。并下旨每年秋季都在这里举行一次震扬国威的狩猎活动,称为“木兰秋狝”。

木兰围场包含了72围的狩猎场,其名称是满语、汉语的混称。木兰是满语“哨鹿”的意思。

春夏时节的木兰围场,万顷松涛,清风习习,茫茫草原,繁花似锦,着实让人心旷神怡,不知有暑。他告诉她,八月金秋,这里红叶满山,霜林叠翠,一到冬季,林海雪原,莽莽苍苍,气象万千,雪凇玉树,无限情趣。他说,他会再带她来,在不同的季节。他此次在这里建立的,该是全天下最宏伟的皇家猎苑了。

她浅浅地笑着。

“我在苏州见过一种形状很奇异的花,状似龙爪。”如平凡男女一般,他们手牵手,漫步在绿色的海洋之中。微风习习,带着好闻的青草香气,还有若有似无的花香,现在感受到的是一种与世无争的不真实感,似乎天地都是透明的嫩绿色。

“是什么?”

“叫彼岸花,又叫曼珠华沙,在高丽解作遥相思,在日本解作悲伤回忆。”

“在大清呢?”

“优美纯洁。”沈宛轻轻笑了起来。

“这个解释很好笑?”康熙也跟着沈宛笑起来。

“相传此花只开在黄泉,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铺成的地毯,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人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狱的。所以我怎么都不能把它和优美纯洁合在一起。”

“又怎么突然想到这个?”如此美景,该也是配上了良辰了。刚才徜徉在他脑海里的,可尽是一些很美好的事物。彼岸花不美好吗?康熙问自己。他不知道,只是,隐隐地,感觉不好。

“梵语波罗蜜,此云到彼岸,解义离生灭,著境生灭起,如水有波浪,即名为此岸,离境无生灭,如水常流通,即名为彼岸,有生有死的境界,谓之此岸,超脱生死的境界,谓之彼岸,是涅盘的彼岸。佛说彼岸,无生无死,无若无悲,无欲无求,是个忘记一切悲苦的极乐世界。而有种花,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生于弱水彼岸,无茎无叶,绚灿绯红,佛说那是彼岸花。”

“……”康熙沉默着,只是握着她的手不自觉地收紧。“说的是分离……”

“花开彼岸时,只一团火红,花开无叶,叶生无花,相念相惜却不得相见,独自彼岸路。”

“何时开始看佛经的?”他突然问。

“很久了。”一直跟着母亲看,然后四年前开始看佛经,断嗔念。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他和她,可是花与叶?同生,但却注定生死……“梵语中,彼岸花原意为天上之花,是天降吉兆四华之一呢。”

“宛儿。”康熙打断她。

“嗯?”

“忘了这些东西。”

“嗯。”很多事情,不是说忘记就能不去面对的。她知道,他更清楚。

弱水彼岸; 绯红绚烂,有花无叶,生生相错,一水之隔,便是天涯。她可会最终成了他心头的一朵彼岸花?

沈宛抬头,却见康熙一直在注视着她。回给他一抹笑容,也稍稍抚平了他莫名而来的忐忑。

如若繁花落,那便把芬芳留给年华吧。

“明日,大家便都要到了。”康熙转了话题。

“那我也要开始扮小太监了?”沈宛难得雀跃。

“人前。”若只有他们,当然是原来的红装打扮。“倒是记得随时跟在我身后,可记住了?”

“记下了。”一天说上好多遍,怎么会记不下来?

热河毗邻京、津,西顾张家口,东接辽宁,北倚内蒙,南邻秦皇岛、唐山,这里可联络蒙古,巩固边防,是燕山腹地、渤海之滨重要的城市。又因这里的气候得天独厚,可消夏避暑,所以历代皇帝都十分喜欢这里。

热河的城区街道,因为近于四方的聚散地而显得格外繁华。

“这里的繁华不亚于京城。”趁着最后独处的一天,康熙带沈宛观赏热河的集市。当然,他们身后自然是跟着欧阳屈这个小跟班的。

“不若京城精致。”

“宛儿去过京城?”

“听人描述过。”

“……”他一定会光明正大将她迎入京城。

对面马车快速奔驰而来,康熙眼疾手快将沈宛扯入怀中。车过尘嚣未定,康熙不悦的皱起了眉。“有没有怎么样?”

沈宛摇头,用微笑示意他放心。而不知何时挡在他们俩身前的欧阳屈也转过身来。“姑姑有了孩子,不应该跑到人这么多的地方。”他的话,就像是在责备康熙一般。

确定沈宛没事,康熙被欧阳屈人小鬼大的话语逗得大笑了起来。“是是,是我不对,咱们找家酒楼休息一下如何?”

这里的酒楼茶肆客似云来,且都是从四面八方来的异乡客。此刻,康熙和沈宛心中所想的是同一件事情。也许等台湾的战事结束了,就该让“一痕沙”往北方延伸了。

“大爷,求求您再加一些吧!这真的是上好的和田玉,是我们家的家传宝,若不是急着用钱,我真的舍不得贱卖了啊!”戈壁桌,一位穿着粗布衣的女子神情为难地看着那桌的主人。

“不成,就一万两。”被求的那个人好似吃定了妇人急于用钱。

“大爷,您看看,这玉,怎么都不止一万两啊!”妇人摊着玉环,好像是在希望那人看了如此美好的东西之后能稍稍再加一些价钱。

“一万两,不卖的话就不要打扰爷用餐。”那人铁了心。

妇人抿了抿唇,转身离开。但是已经走到酒楼门口时,她的脚步却突然停住,眼中充满了挣扎。

自妇人亮出玉环那一刻,沈宛的目光就未从那块通透的玉环上离开过。

“你喜欢?”康熙顺着她的目光,也看见了玉环。

“姑姑喜欢收集这些美玉。”在沈宛身边熏陶了那么久,也可说是赏遍了世间美玉,欧阳屈一眼就看出了那块玉环的价值。

沈宛浅笑着。“没什么癖好,就是思念着美玉。”

“夫人。”还未等妇人转身回到那人身边,康熙便开口唤住了她。“我家娘子喜欢你的玉,可否卖给我们?”

沈宛惊讶地看着康熙。那一句“我家娘子”让她心头颤了一下,这一句话,抵得过世间所有的美玉了。

“是!是!”妇人急急忙忙走向他们。“这位老爷,若不是我家相公病重急着用钱,我真舍不得卖了它。家父曾说,无论如何也要将玉环一代一代传下去。”

从妇人手中接过玉环,沈宛细细地看着。这玉环似真的只做家传宝一样,没有人戴过的痕迹,至少,上面没有红绳。

“咔”地一声,沈宛发现了这个玉环其实是由两个大小不一的玉环相扣而成。“这玉通透无比,色如羊脂,丝毫没有杂质,确是上等的和田美玉。这玉是谁雕琢的?”有一半的玉身雕琢着极其精细的纹络,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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