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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绯色豪门,小娇妻弄你上瘾!-第95章

小说: 绯色豪门,小娇妻弄你上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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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阳阳回了房间,苏岑还有些发愣,没回过神来。
    林子聪看着她通红的眼眶,有些心疼,但还是说:“先把孩子哄住了再说。”
    苏岑知道他解释的是刚才骗阳阳的事情,她对林子聪刚才做的并没有意见,但只是忍不住想,万一那人还是把阳阳从她手里抢走,到时候阳阳会不会更加伤心?
    第二天一大早苏岑便向公司请了假,又陪着阳阳一起吃过早饭,之后便开车去了律师事务所。
    孙律师年纪四十上下,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笑起来发面馒头似的。
    “本来按照一般情况呢,这类案子起码得排到四五个月以后。”孙律师给苏岑泡了一杯茶,然后又走回到座位上,话锋一转:“不过呢,你前夫自然不用等这么久。”
    苏岑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孙律师翻了翻手中的卷宗,淡淡说:“其实现在对你有利的证据不算多···”
    苏岑心中一紧,对面的孙律师又继续说了下去:“经济方面,你和你前夫抚养两个孩子都没有问题。你前夫甚至更胜一筹,孩子是跟在你身边长大的,本来这种情况下法官应该会更倾向于你,可孩子父亲几乎2年时间没见孩子,还是非自愿的,这一点对判决结果影响很大。”
    苏岑没说话,端起面前的茶喝了一口,手有轻微的颤抖,几滴茶水溅在桌面上。
    孙律师抽了几张面巾纸递给她,过了会儿又说:“不过有一个好消息。”
    “我今天早上刚去打听了,接这个案子的是许法官,哦,也行你不知道她。”孙律师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她前年博士生毕业,分到我们这儿的法院来。她的大伯是省委政法委书记,还有一个舅舅,是西南司法系统的一把手,爷爷曾经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听完孙律师这一番话,苏岑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这位许法官听起来背景十分深厚,自然不怕沈墨寒的施压,说不定两家还是分属于不同的阵营。
    苏岑心中升起一丝希望来,如果那位法官是沈墨寒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也好,这样就自然知道沈墨寒的风流名声。
    孙律师又说:“而且对方是女法官,在抚养权这种问题上,自然会更偏向你一点,但是这只是人情,法理上你要尽快的提供一些对你极为有利的证据来,这样胜算的几率会高一些。”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苏岑就满脑子想着怎么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可是回想到自己从法国跟沈墨寒回来的点点滴滴,似乎真的找不到任何让她觉得不满的地方,那个时候的沈墨寒简直是24孝好老公,他们之前走到现在这样的境地,无法是她自己在折腾,她过不去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儿。
    想到这里,苏岑觉得这场官司真要打起来,自己的胜算几乎为零!想到儿子将要被夺走,苏岑的心抽抽的疼,在这一刻她都有些怀疑自己之前做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可是让她回头去求沈墨寒,乖乖的和他回家过日子,她又堵得慌,只要看到他,就会想起他和姑姑之前的一切,打心里难以接受。
    因为要准备这场官司,苏岑向公司请了两个星期的假,管辉似乎隐隐有不悦,但大概是实在摸不清她和沈墨寒的关系,所以也不敢摆脸色给她看。
    难得休息在家这么长时间,虽然心情紧张,但还是很愿意陪小家伙的。
    上午的时候,苏岑让陈阿姨出去买菜顺便给她买一点奶油回来,她想下午烤蛋糕给小家伙吃。
    阳阳听到说要吃蛋糕,眼睛一下子亮起来,但等听清楚说是妈妈做的蛋糕时眼神又瞬间黯淡下来,嘴里嘟囔:“怎么可以这样”
    他的小声嘀咕被苏岑听见了,苏岑故作凶狠状,走过去就揪住阳阳的耳朵,问:“说什么?刚才妈妈没听清,再说一遍。”
    “哇哦!”阳阳惨叫了一声,“陈阿姨快来救我!妈妈好凶哇”
    两个人闹得正开心,门铃突然响了,苏岑赶紧让缠在自己身上的小家伙下来。
    她最近对家里来人这种事特别敏感,总害怕是沈墨寒过来抢孩子。
    等苏岑走到猫眼前一看,却发现门外站着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
    她心中疑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将门打开来。
    “苏岑是吧?”为首的一个高个警察开口问。
    苏岑点了点头,有些摸不准这两个警察的来意。
    “我们是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现在怀疑你和一桩内幕交易案有关,跟我们回局里走一趟吧。”警察向苏岑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板着一张脸说明了来意。
    苏岑更是觉得一团雾水,她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在客厅里的阳阳。
    “对不起,请你们不要进来,别吓着了孩子,”苏岑挡在门口,“我跟你们回去,不过先让我和孩子说几句话。”
    安排好了儿子,苏岑跟着经侦上的人走了。
    在楼下的凌越看到这一幕,连忙给沈墨寒打了好几个电话;但是都打不通。当即让手下的人跟着,自己开车到了附近的五星级酒店。
    一路坐电梯到楼上;转了几个弯便到了沈墨寒房间门口,凌越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砰砰砰”猛烈的敲门。
    沈墨寒这半个月来,公司这边两边跑,最近公司里事情又多,再加上官司的事,昨晚加班到凌晨两点多,才让人把他接过来。
    他走的时候沈墨寒还没睡,白天的时候又打了他好几个电话,凌越猜他白天没补觉,现在又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说不定已经睡下了。
    敲了一阵,听见里面没动静,歇一口气正准备继续,这时门突然刷的一声开了。
    沈墨寒站在门口,身上还穿着昨天的衣服,正在打电话,给凌越开了门之后就又走回客厅去接电话了。
    凌越一边坐下一边盘算待会儿要怎么告诉沈墨寒。
    客厅里传来沈墨寒的讲话声,音量有些高,飘进了凌越的耳里:“我说了这事你别管!”
    凌越猜他大概在和顾漫云在通电话,这两年的时间,自己的大哥似乎和老太太经常吵架。
    除了刚刚出院后在老宅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很少回家,也就周末的时候回家去吃顿饭。不过就算只有一顿饭的时间,这对母子也不能好好相处,上个月周末沈墨寒回家吃饭,不过才半个小时,便打电话叫司机来接他,想想便知道是和家里人吵架了。
    老太太在那端似乎说了很多,沈墨寒一声不吭的听完,最后沉声道:“她是我的女人,是我要和她过日子,你不认她和我有什么关系!”





     155:别让她看见
      更新时间:2013…12…15 17:12:38 本章字数:3696

    老太太在那端似乎说了很多,沈墨寒一声不吭的听完,最后沉声道:“她是我的女人,是我要和她过日子,你不认她和我有什么关系!”
    说完他又似乎是极其不耐烦,不等电话那头的人回答,又说道:“行了,过几天把孩子带给你看。 这事你别插手,就这样!”
    挂了电话,沈墨寒又独自一人在落地窗前站了一会儿,就当凌越怀疑他是不是把自己给忘了,突然转过身来,看向凌越:“什么事?”
    凌越斟酌了一下,还是决定直接说:“今天上午十点多的时候,大嫂被公安局的人带走了。”
    沈墨寒一愣,剑眉微蹙:“公安局?公安局有什么事能找她?”
    “具体我不清楚,大嫂是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带走的。”凌越不确定的说道,他这也是才知道这事,这不刚知道就跑过来告诉他了吗?
    沈墨寒只消听他说一句便明白过来了,苏岑现在在投资公司上班,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带走,那多半是和非法集资、私募基金什么的有关。这样的事情可大可小,小的话就好处理,否则,连他也帮不了她。
    想到这里,连外套都没穿,就心急火燎的出了门,没让凌越开车,自己直接坐上了驾驶座。
    如果是刑事案件,他不太相信苏岑会有什么干系。但这是经济案件,他心中也有些不安,怕苏岑一时糊涂,真做出什么犯法的事来。
    沈墨寒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问市公安局长的电话号码,口气算不上客气。
    “邓局,我想知道分局因为什么事情把我老婆带走?”
    电话那端一看是沈家大少爷的电话,再加上口气不善,暗叫不妙,赶紧让人查查谁干得好事。
    等车开到了公安局门口,局长正好打电话过来,告诉沈墨寒已经和里面的人说好了,他直接去领人就行了。
    沈墨寒解开安全带就要下车,但突然想到什么,动作又慢慢的停住了。
    坐在副驾上的凌越有些疑惑,但马上也明白过来了沈墨寒的犹豫。
    如果沈墨寒现在跑到公安局里去领人,估计苏岑多半又要以为这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好戏。
    凌越刚想说“要不我去吧”。
    还没等他开口,沈墨寒突然开口道:“你去和里面的人说一声,别让她看见。”
    凌越赶紧点头,心道自己猜得果然不错。
    没过几分钟凌越便坐回车里来了,对沈墨寒说:“大哥,人马上就出来。”
    沈墨寒点点头,没有不说话,脸色暗沉的抽着烟。
    两人又一齐在车里等了几分钟,果然看见从公安局里走出来一个人,不是苏岑又是谁。
    凌越偷偷的看一眼旁边的沈墨寒,然后又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苏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过去好几辆出租车,都是满客,从警局出来的苏岑神情疲惫,远远的看上去是那么的茫然和无助。
    连凌越看着都觉得挺心疼,又偷偷瞄了一眼不动声色脸色暗沉的沈墨寒,猜自己的大哥还有多久就忍不住了。
    果然,还没等他数到三,沈墨寒就发动了车子往前开去。
    从上午到现在,苏岑一点东西都没吃,连水也没喝一口,又被接连审讯了快十二个小时,整个人早就虚脱。
    好不容易那些警察说可以走了,她现在只想赶紧打车回家睡一觉,可偏偏等了半天也没打上车。
    正当她有些急躁的时候,有一辆车在她面前停下来,一时未觉,等反应过来抬头看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人站在了自己面前,是沈墨寒!
    看到沈墨寒,她这才反应过来,大概刚才是他和公安局里的人打了招呼,她这才能被放出来。
    这个时候,她不知道是不是该庆幸自己曾经是沈墨寒的老婆,否则不知道该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出来。
    她刚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也曾经怀疑过是不是沈墨寒做的好事,但等到了公安局,把事情搞清楚了后,她才知道并不是沈墨寒。
    审讯的时候警察说她所在公司被人实名举报,说涉嫌非法集资和私募基金,她是信审部门主管,找她了解情况,苏岑觉得莫名其妙,这家公司可是经过金融办审批成立的,各项手续齐全,怎么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呢!
    所谓非法集资就是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随后警察出具了一张客户授权转让的合同,上面显示一个客户把个人账户一千万的资产直接转移到公司老板管辉的名下,作为公司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和开发银杏林的周转资金,但是经查证这样的项目的属于者并不是这家公司。
    苏岑顿时一头冷汗,这个合同还是在她的促成下签订的,当时她刚刚到公司,她一直以为公司宣传的高科技产品和银杏林是实际存在的,没想到竟然是烟雾弹。天啊,这么大的数额,如果追究责任恐怕要蹲上几年牢。
    因为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这里的“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人或者是特定人,如仅限于单位内部人等,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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