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我委地成灰-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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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时候就她一人,我们一直跟着,还跟了好几条街,看到四周没人才下的手。”
“是啊,这妞可真会逛,居然逛了大半个H城了,TM的,我的脚都跟着走酸了。”
原本以为是寻错了冤家找错了对头,以为自己还真的成了窦娥,怎么就那么冤,平白的成了替死鬼,可这么一听才明白,自己好象真的低估了绑匪的智力,这可不是什么技术活,哪有那么多错误可犯的阿,这明摆着就是冲着自己来的,或者说是冲着赵元任来的,可是谁胆子那么大呢,居然敢动赵元任的女人?
“确定?”
短短的两个字,却让方穗迭颤抖了起来,这天真的是好冷阿,冷到她忘了,忘了在这个城市里,还有谁敢跟天义的老大对着干的,忘了还有谁敢掳赵元任的女人。
“放心吧,二哥。我们打听了很久,就是警局的那妞,错不了。”
“二哥,你说这妞的胆子挺大的阿,居然敢跟赵元任在一起,牛,说实话,我挺佩服的。”
“切,卷毛,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年头的女人阿,是爱钱不爱命。”
莫莫,莫莫!是他!
黑暗中的听觉变得异常的灵敏,那慢慢走进的脚步声就好象是那敲打的鼓点一下下的敲在了心头。
那人没说话,可是自己却能够想象他的神色,想象着他是如何的一步步的走近自己。
莫莫。我欠下的人,一个个都出来了吗?
蒙在脸上的布被毫不留情的给掀开,那手劲之猛,让原本柔软的布条在她的脸上划下了红肿的痕迹。
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张脸,帅得张扬,那张脸在看到自己的瞬间由冷漠一下子转成了惊讶,满脸的惊讶。
“穗穗,怎么是你?”声音是掩不住的颤抖。
方穗迭无力的笑了笑:“好久不见,施敢。”
她早就应该知道,欠人的,迟早要还的。所以他们一个个都会出现自己的面前。
施敢凝视着方穗迭,一双眼睛深邃莫测,
不知何时开始,这双不羁的眼睛也开始变成这样幽暗、深不见底。
是啊,每个人都变了。赵元任说,穗穗,你变了。自己都变了,遭遇不比自己少的施敢,为什么就不能变呢?
只是那眼里的变化一半是因为自己,这样的罪孽,自己怎堪忍受。
施敢看着方穗迭,平静的问:“穗穗,你跟赵元任究竟是什么关系?”
哈哈,莫莫,你说这个世道是怎么了。赵元任说,穗穗,我是真的喜欢你。施敢说,穗穗,你跟赵元任是什么关系。莫莫你说,我跟赵元任会是什么关系呢?
方穗迭苦笑了一下,方才涩涩的道:“施敢,你说我跟赵元任之间是什么关系?”
从头到尾,中间的一切,他,施敢——不是一直都看在眼里,明了在心里的吗?
施敢沉默了,他转过头,对着墙壁思索了起来。
其他的人都怪异的看着方穗迭跟施敢,也默不作声了起来,曾经见过方穗迭的人则是暗地里拍了一下脑袋瓜子,对她的身份恍然大悟了。
没人注意到他那漆黑的眼底眸光暗敛,只是良久才听到他说:
“穗穗,你知道吗,我早就已经在道上发话了,谁敢做赵元任的女人,我——就要她的命。”
方穗迭猛地抬头,看着施敢,曾经阳光灿烂的施敢,如今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觉得是那样的阴冷,她明白他的恨,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总是习惯将恨连累到第三者,连累到无辜的人,他们所做的事情都在她的意料之外,却又在她的理解之内。可是他们做的事情,她明明知道是错却没有办法去阻止,因为她是最没有立场去阻止的人,她也是最没有能力去阻止的人,以前是,现在更是。她有心无力,很无奈也很彷徨。
可是为什么施敢还要说这样的话,这话里的意思那么的明显。
“我是不是他的女人,你不清楚吗?施敢!”那直冲鼻尖的辛酸,她再也忍不住了,为什么,为什么她只不过是做错了一件事情却要承担这么多,为什么赵元任要说,我喜欢你,穗穗;为什么施敢要问,穗穗,你跟赵元任是什么关系。
她吼了起来:“我跟赵元任之间是什么关系,你不知道吗?”
一瞬间,泪如雨下,让委屈流淌在地。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亲亲,我的第一章加了文,没看过的亲亲别忘了去看。
亲亲们,看我基本上天天保持更新的勤奋上,给厄多一些评论吧。
这两天卡文卡得厉害,都不知道自己写得如何,该以何种方式写, 很茫然滴说。
给我指个方向吧,以我卡文的速度跟更新的速度相比,我下个星期就断稿了。
她是他的她,他是她的他
那年,她凭着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H大这个全国闻名的重点城市,憨厚的爸爸用三年积攒下来的心血加上东挪西凑的借贷换了她的一个光明前程。
她第一次背井离乡,走在校园里,站在寝室里,她看着,世界那么热闹,可是,一切对她来說却那么陌生,她,很孤单!
她独自一人边想家边努力的撑着竹竿搭着纱帐时,第一个跟她说话的是莫莫,那个意气风发的女子,那个潇洒畅快的女子
她说:“同学,要吃巧克力吗?”
透过纱帐,她看到了莫莫的笑脸,莫莫也看到了她红通通的眼睛。
她们两虽然是同一个寝室,都因为样貌被评为“十二金钗”,可却是完全不同的人,不同到彼此都认为跟对方没有任何的共同语言。
方穗迭整天闷在书上,图书馆、教室、偶尔去一下老师的宿舍,三点一线的固定生活路线,是出名的好学木头,是老师们嘴上的好学生,若不是一张小脸清纯无比,她会是整个H大里面最没有存在感的学生。
莫莫到哪儿都是个聚光体,漂亮、活泼,跟谁都谈得来,什么都有兴趣,才入学校没多久,就加了不少的社团,迅速在学校里窜红,吸引了一群群的爱慕之士前赴后继,拿同寝室关柳说的话来形容,追她的男生有一个团的兵,这不夸张,每天吃饭的时候楼下叫她名字的总是有好几人,每次走路上都有人搭讪,寝室里的鲜花永远的来不及凋谢,就连方穗迭这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木头都知道,知道追她的人保质又保量,知道学校里传得最利害的的就有两个。
一个是赵元任,属于那种让人一眼望过去就拔不开眼去的气质男,海龟人士,传闻是某企业的二代,简称纨绔子弟。
一个是施敢,帅气逼人,喜欢开着一辆跟主人一样张狂的车子——悍马,喜欢高声叠音的叫“莫莫”。
莫莫时常坐着他们的车子出去,常常一去就很长时间,甚至一夜不归。
在那个只要女学生上了校门口的小车就会被认为被包一族的年代,莫莫的这番举动引起了诸多的猜测以及怀疑,校园里议论纷纷,甚至有好事者前去百般试探,百般暗示,不外乎二少是靠不住滴,纨绔子弟是很花滴,做人情妇是可耻滴。
无奈莫莫同志革命意志犹如碉堡一般的坚固,任你何种战略战术,一概面不改色心不跳,一个个斗志昂扬的来,黑头涂脸而去。
逐渐的,学校里传出风声,境界上升,說莫安安这个同学实在是不够自爱,家里穷一点,没关系,大家伙也可以资助一些,没有必要靠出卖灵魂、出卖肉体过活这般的肮脏。
莫莫听说了后,大笑说,虚伪,真够虚伪,直接将善良改成美不就得了吧,全学校那么多善良而贫穷的人,怎么不见有人伸出援手去资助。
她不管流言蜚语,依旧我行我素,依旧一夜不归。
说来也怪,那两个帅哥时不时的来学校,经常他们一个前脚走,一个后脚来的,却从来没有碰过面,让许多期待两大帅哥碰面,来一出火星撞地球场面的人心吊了半天结果什么都没看着,心痒痒的偏偏又无可奈何,咬着牙齿妒嫉莫莫这丫头怎么运气就那么好,脚踏两只美男船,都靠的那么近了,偏偏还不翻船。
她是个活跃得一刻不得闲的人。
而她是个没有存在感的人。
她们原本是那样的风牛马不相及,若不是方穗迭为了节省生活用度,硬是吃了一个月的泡面,直吃到吐,在吐得稀里哗啦的时候被莫莫看见,她一边帮着拍背一边将方穗迭骂得狗血淋头,最后发挥友爱同室的精神帮着方穗迭找了几份兼职,她们或许直到毕业都只是泛泛的室友。
后来,方穗迭想,如果真的只是泛泛的室友,是不是对彼此都更好些呢。
当时的方穗迭恨感激莫莫,在领回生平的第一份工资后,立马回到学校要感谢莫莫这个大恩人。
莫莫原本想狮子大开口,可是一想到方穗迭吃泡面呕吐的模样,心中莫名的一软,于是很简单的在学校门口挑了个砂锅店。
方穗迭知道莫莫从来不吃食堂和校门口小店的东西,去的都是装潢精致得很的酒店,这次居然愿意为自己降低对口味的要求,心下感激。
两个人就着两只砂锅,第一次推心置腹的聊了起来,砂锅吃得大汗淋漓,聊得也是意犹未尽,才发现原来是如此的有共同语言。
慢慢的,两人相处多了,慢慢的方穗迭认识了赵元任、认识了施敢,知道莫莫喜欢的是赵元任,喜欢到为他学会了煮粥、学削苹果,做尽一切自己不会做的事情……
甚至会因为赵元任无意间的一句感叹:“瞧瞧人家,多上进阿,哪像你们这些人,娇里娇气的。”这明显是谈情说爱间的一句戏言而已,较不得真的阿。可这个连衣服都要打包回家的娇娇女就真的跟着自己在大热天里在大街上做问卷调查。记得那天的天气很热,日头很毒,她踩着高跟鞋,腆着脸,在匆匆忙忙而过的人群中,在不耐的眼神中,勉强的微笑着,晒伤了白嫩嫩的脸,细腻的脚上走出了好几个泡。可她一脸的笑容:“我要让他看看城里的小孩也是会吃苦的。”
那天,赵元任也来了。那样一个男子,气质非凡,站在莫莫的面前,温和的笑着說:“有需要我帮忙的吗?”他的嘴角弯着,那淡淡的微笑,宛如春风拂面般的清爽。
“当然,不过这个问卷是针对老年人的,我去换一份适合您的。”
她看见莫莫狡捷的一笑,换了青年品牌服饰的问卷调查,故意拿出两性调查表;
“您能对您女朋友做个评价吗?”
她看见赵元任瞥了一眼那问卷上面的字了,是嘴角扯了个大微笑,听说赵元任的视力很好,考空军都绰绰有余,听说他的阅读能力很好,一目十行没有问题——他明明看得分明,却只纵容的配合着她一唱一和;
“她呀,很是娇气,很挑嘴,很笨,削个苹果都会削到手指头,煮粥都能煮焦,是个……傻妞。”
“傻妞?”某个女人暗暗的抬起了脚,准备猝不及防的踩上了某人的脚,希望能够借此给这个得意忘形的男人一个血的教训。可是——高高的抬起,狠狠踩下的——是硬硬的地板。“看先生你也是一副聪明相,怎么找了个傻妞呢,看来您本人的智商也不高嘛。”
“哎,其实呢,那么笨的女人,万一以后生个跟她一样笨的孩子可还真的不行阿。如果为了长远的子孙万代的前程着想,还真的得好好的考虑考虑是不是得换一个孩子他妈了。”
凶狠狠的眼神中已经泛起了泪光。
男子笑得很迷人:“不过天底下间哪里去找象她那样傻得人啊,明明很气想踩人,明明人家的脚也放着让她踩,她都能弄伤自己,你说舍不得踩别人就别踩,是不是;明明只是一句戏言,她也会当真,一个连洗袜子都不会的人还非得去打工赚几十块钱,然后再花几百块钱去保养晒伤的皮肤,你说傻得这样可爱的人上哪儿去找啊,是吧,所以,傻就傻点吧。谁让她运气好,找了一个明知道她笨还愿意将她娶回家的人呢。”
女子慢慢的也眯起了笑眼:“是吗,那你可真伟大。你说这个明知道别人笨还要将她娶回家的那个人是不是更傻?你说这么傻得人,会不会影响子孙后代啊,那如果为了子孙后代的前程着想,你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得考虑换了孩子他爸啊,恩,我觉得是得慎重的考虑。”
“很难說,负负得正也是可能的。而且——说不定有人情愿当一个比傻瓜还要傻的傻子,甘愿当一辈子,甘之如饴。”
那天莫莫嘴上狠狠的,可是心里乐开了花,她高兴的炫耀:“你看,他知道我的脚是36码的,知道我喜欢的花是蓝月。”
她說:“穗穗,如果一个人爱你,他会关注你的所有一切,而我所有的一切,他都关注了,我好开心。哈哈,是不是觉着很酸,酸就酸吧,人生难得几回酸阿。”
方穗迭想起了方才赵元任說的话——情愿做一辈子的傻子,莫莫估计也是吧,所以她会在刚深刻体验完贫穷学生的打工生涯之后,又作出了一个贫穷学生不会做的奢侈的决定,拿一整天的工资换了那张满分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