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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狼情倔爱-第29章

小说: 狼情倔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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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就让他当妍儿的爸爸吧。”季若兰站了起身,牵着女儿往回走。

五年前,在最走投无路的时候,拔通了记忆中的号码,那夜,叶琛连夜从M市飞到C市,将她带回了M市,这个她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坐上飞机那一刻,她便决定要忘掉C市的一切,从新开始。

起初吃的是叶深的,住的是叶琛的,对他除了感激,还多了份亲切,毕竟曾经他住进过她的心里。

可是倔强的她,不想再依靠任何人,她要自己赚钱,就算没有别人的帮助她依然可以过的很好。

起初,想了许久,她从初中就辍学了,就算她再聪明,没有文凭也进不了好的公司,叶琛让她当他的秘书,她没答应,想了许久还是选择了走杀手这条路。

不为别的,只为能有更多的时间陪女儿。

道上的人称她为凤凰,因为她每次杀人的时候会带金色的凤凰面具,作为杀手她有自己的原则,好人不杀,小孩不杀,没把握的单子她也不会接,主要是通过网洛接单,所以外界只知道有凤凰这么一个女杀手,却没有人知道她的模样。

这些年叶琛对她们母女照顾有加,一有空就会来陪她们母女,为了她拒绝了所有的女人,为此还曾有一段时间,外界怀疑他染了什么病,不能人事,因为之前的他就有一花花公子,换女人如换衣服。

五年下来,她觉得叶琛是很适合的男人,以后会是个好老公,他能给她和妍儿安稳的生活,妍儿也很喜欢他,而她也在努力的爱上他,如果可以,她也可以很幸福。

一大早厨房里传来咚咚咚的声音,菜刀声,下油声,碗碟声,忙碌了一大早,叶琛终于将一桌的早餐整了出来,围裙没下便上二楼,两个小女人还在睡懒觉呢。

敲了两下便停下了来,他知道她的睡眠很浅,果然没一会儿门便打开了,季若兰睡眼惺忪的出现在他前面,长发有些凌乱,他喜欢看她刚睡醒的样子,不若平常的淡漠,多了丝女人的娇柔和可爱。

“懒猪,下楼吃早餐吧。”叶琛宠溺的掐了下季若兰的脸。

对于叶琛的动作季若兰从小就已经习惯,也没有闪躲,有些不好意思的浅笑,这些年安逸的生活,让她养成了赖床的习惯,因为身边睡着个像猪一样爱睡懒觉的女儿。

打开门让他进来,自己则进了浴室洗涮。

“我们的小懒猪,该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话刚落一个枕头飞了过来,叶琛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套,手一伸将枕头给接住。

季熙妍嗜起小嘴,小眉头皱起,睡裙不知道啥时候到了腰间,粉嫩嫩的屁屁露在外面,那样子可爱极了。妍儿有起床气,谁吵她睡觉就是跟她有仇,别的爱好她没有,就喜欢睡觉,睡上一天一夜也没问题,所以唤她起床成了叶琛最头疼的事,这比处理一单上亿的案子,还要伤脑筋。

“妍儿,起床,一会儿干爸带你去迪斯尼乐园。”叶琛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将枕头放回床上。

“妍儿,快起床,干爸做了你最爱吃的海鲜粥。”

“吵死了,吵死了,不要吃早餐,我不要海鲜粥,我要睡觉。”刚放回去的枕头伴随着怒吼又飞了过来。

叶琛懊恼的捡起地上的枕头,一脸的苦恼,这丫头就是上天派来整他的。

季若兰从浴室出来,便看见拿妍儿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叶琛,轻摇头走了过去,看来是她太宠溺她了,没大没小,一手将小家伙提起扔进浴室“给你五分钟,不出来就留你一个人在家呆着。”

冰凉的地板让季熙妍打了个哆嗦,坐了起来眼睛没舍得睁开,小嘴高高的嘟起,怎么可以这样,亲亲妈咪不疼她了,居然把她扔在地板上,哇哇。。。

“少装可怜,快刷牙。”季若兰声音不大,却很有威势。

刷就刷麻,干麻这么凶,接过齐好牙膏的牙刷,胡乱的塞进嘴里,眼睛还是一样闭着,刷两下点一下头,刷两下又点一下头。

季若兰将妍儿要穿的衣服准备好,今天要出去玩,所以给她准备了条吊带牛仔短裤,配上泡泡袖的上衣,脚上一双板鞋,简单又可爱。

十分钟浴室的人儿终于出来了,一脸的神清气爽,睡魔终于被她一把水给冲走了。

早餐季若兰两母女都吃的饱饱的,叶琛厨出国留学几年,独立的他练就了一手好厨艺,而且了解她们两母女的喜好,已经成功的抓住她们的胃。

“哇,干爸又买了新车好酷。”

“喜欢吗?以后干爸常带你去兜风。”叶琛将妍儿抱起,让她坐在他新买的博兰基尼上,这限量版的跑车,全世界只发行八辆,其中两辆在M国,他的是火红色,另外一个人的好像是黑色。

“好哇,妍儿喜欢飙车兜风,像飞一般的感觉。”

“你呀,爱好真古怪。”季若兰将女儿抱在腿上,掐了掐她粉嫩嫩的脸蛋,有时对这女儿很无语,小小年纪,体内的冒险因子多的吓人,什么过山车,蹦极之类的,妍儿都喜欢玩。

“出发咯。”叶琛看着两母女笑的一脸幸福,启动车子开往迪士尼,今天她会给他答案,他相信她的回答不让他失望的。

PS:下一章重逢,童鞋们想让男女主以什么样一个方式重逢呢?不知道亲是否和随心想的一样!!!



浪漫的求婚



三人出现在迪斯尼乐园门前,成了最另人羡慕的一家三口,叶琛一身休闲装,阳光帅气,却又不失优雅贵气。

季若兰一袭姜黄色的长裙,恬静随和,长发高高绑起,有人说女人到了二十五岁,皮肤会慢慢开始衰老,可她平时什么也没擦,皮肤仍然细腻紧致,晶莹剔透,这就是所谓的天生丽质吧。

长相可爱的季熙妍也谋杀了不少菲林,那张粉雕玉琢的小脸男女老少通吃,可惜就是冷了点,小男生都不敢上前搭讪,有几个看了她脸红的跑开,惹来某小姑娘一番白眼。

一天下来都玩累了,叶琛将车开往预订好的风云酒店,在那他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惊喜。

而此时M市的机场,一群保全拥护着一名男人走了出来,男人俊美无俦,气宇轩昂,与生俱来的王者气势让人不敢直视,在这种多的是出色之人的地方,那气质仍然出类拔萃,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男人们自惭形秽的别开眼,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男人,这让他们这些同类情何以堪??

女人们趋之若鹜移不开眼,人凭第一次见到如此完美的男人,这比任何一个电视杂志上男星男模还要俊美帅美,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自信,无疑他是个成功的男人。只有条件到了顶峰的男人,才能如此的有气场,如此的强势,如此的充满了成功男人的魅力。

好像全世界都被他踩在脚下那般,而他则是傲视群雄的枭。

五年了,以前那个冷漠霸气的男人,如今更是蜕变成了个内敛睿智的王者,不错,不折不扣的王者。

如今的他,是整个亚洲的黑道头头,更是亚洲的企业龙头,把握了全亚洲的命脉,脚跺一跺整个亚洲的经济便震上三震,没有人知道他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汗水,他们只关心他飞的多高,从没有人关心他,飞的累不累。

没错,这个男人就是席择天。

因为极少出现在镜头下,所以那张俊脸不被人熟识,对于外界来说席择天这个名字,充满了神秘及诱惑。

听说他没有结婚,目前还是单身,听说他有洁癖,只碰处-女,而且不会重复使用一个女人,听说五年前他不是这样的,又听说是受了某个女人的打击,所以才变的如此冷漠无情。

女人们都在妒忌那个不知名的女人,她改变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从没有忘记她,因为没忘记才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停留,可以住进这个男人的心里是多么奢侈的事。

当然这些都是传闻,事实与否可能只有当事人清楚,不,恐怕连他也搞不清楚。

“风云酒店”坐进超豪华的加长版劳斯莱斯,席择天慵懒的声音响起。

风云洒店门口,此时围着上百个群众,将停车的去路给堵住了,保全将群众往另一边赶,好让那辆劳斯莱斯开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席择天掏出烟,冷冷的问。

“回少主,那像是有人在求婚。”

求婚?哼,席择天嗤之以鼻,这种小儿把戏在他看来很幼稚,浪费时间和精力。

打火机试了几次没打着,将纯金的火机随手扔在坐椅上“去帮我买个火机”

司机不得已将车停在一边,下车走进附近的便利店。

有些无聊的打开车窗,透过人群可以看到地上用蜡烛摆成的一个很大的心状,里面洒满了娇艳的玫瑰花瓣。不远外的喷泉闪烁着各种颜色的彩灯,两边的喷管喷向中间形成一个心形。风云酒店两边垂下两幅画,是美丽的烟火,画的很逼真,就像烟花在最灿烂的时候被定格,上面染上了些闪粉使之更生动,十分的漂亮。

尤其是画里面的字,让人很感动:一辈子为一双人,仅一个恩宠一生。

蜡烛旁一男子手捧一束红玫瑰,在女人面前单跪了下来,席择天冷笑的讽刺。

“兰儿,嫁给我吧,让我守护你一生一世。”叶琛单跪在季若兰面前,一脸的真诚,眼里染着浓浓的爱意柔情,手里捧着鸽子蛋大小的钻戒,钻戒折磨的璀璨夺目,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突然来这么一出,季若兰一时没反映过来,上百双的眼睛望着她,有嫉妒有羡慕,甚至还有痴迷与猥琐,无论哪一种都让她浑身不自在。

“兰儿,无论前路多少风雨,我都会不离不弃,我会为你们母女遮风挡雨,给你们安稳的生活。五十年后你白发苍苍,我们依然相依相伴,我还会撑着拐杖,牢着你的手越来马路,在夕阳下的碎花小道散步,嫁给我吧。”叶琛手心在冒汗,紧张的心脏扑通扑通乱跳。

望着叶琛真挚的脸,听着他的话,其实是有心动的,曾经幻想过这样浪漫的场景,除了跪在地上的人不同以外,其它都和想象的一样。

理智告诉她该如何做,可手却迟迟没有伸出。

“嫁给他吧。”

“嫁他吧,嫁他吧。”有人开始催促,为叶琛说话。

“妈咪?”季熙妍抬起头望着发呆的季若兰,难道妈咪不喜欢干爸吗?

季若兰低下头,望着妍儿可爱的脸,其实昨天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心中还是有些犹豫,还在犹豫什么呢,这么好的男到哪去找?

“好”她朝他伸出手,轻笑着点头。

叶琛有些难以置信,她真的答应了,就好像是做梦一样。

“你不为我带戒指吗?”季若兰动了动放在他前面的手。

“带,当然带。”叶琛将连忙点头,将戒指取出套进她纤细的手指。

席择天再冷哼,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的,那男人他认识,是叶氏集团的总裁,顶天集团下一个合作伙伴,也是他这次来M市的目的,这样钻石级的黄金单身汉,哪个女人会拒绝?



五年后的重逢

求婚成功,四周传来祝福的掌声,叶琛在众人的见证下,在季若兰额头落下一吻,本来是想来段法式舌吻的,但他知道她害羞脸皮薄,只好吻在她光洁的额头上。

“太好了,从今天起妍儿有爸爸了。”季熙妍开心的扭起小屁屁,双手拼命的鼓掌。

季若兰脸带红晕,望见妍儿笑的这么开心,突然觉得很对不起她,她知道女儿在学校受了很多委屈,有些不懂事的小孩会嘲笑她没有爸爸,是个野孩子,然而妍儿很懂事,从不和她哭闹。

因为妈咪告诉她,爸爸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再不会回来了。

妍儿知道问爸爸的事,妈咪会难过,所以慢慢的她不再问起。

妍儿古灵精怪,在学校嘲笑她的人都会被整的很惨,从不让她操心,但是她知道,在妍儿心里,她是很渴望父爱的,每次看见别人一家三口,她总是一脸羡慕。

叶琛无法完全代替爸爸的位置,因为小小年纪的妍儿,已经知道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干爸始终是干爸,而且还不可以住在一起。

还买一送一?

什么样的女人能把叶琛迷成这样,看那背影应该有几分姿色。

席择天摸着下巴,沉思着自己是不是该考虑一下换个合作伙伴,这个叫叶琛的,怎么看怎么像纨绔子弟,一点都不如外界传闻的那样干练果断。

“回家吧”季若兰主动挽起叶琛的手,别一只手牵起妍儿,一家三口,往那辆火红的跑车走去,围观的人逐渐散去,那辆加长的劳斯莱斯特别显眼。

车内的男人在季若兰转身的那一刻,脸色刷的一下就变了,原本的嘲讽的嘴角紧抿在起来,脸色阴森的可怕,手慢慢的握成拳,然后咯咯作响,因为太过用而泛起青根。

“少主,你要的火机。”司机将火机递上,车内传来的冰冷气息另他不禁轻颤了下,即使低着头,也能感受到那道锐利的眼神,冷汗从背后冒出。

“买个火机为什么去了那么久?”席择天望着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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