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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盛夏流年朝朝-第41章

小说: 盛夏流年朝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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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被人践踏几遭。被抛弃很惨,苦苦哀求人家收留更惨。一句一句这么说服自己,倒让我的心徒生了些沧桑,开始四平八稳地置身事外出来。我的调节能力和恢复能力果真和狗一样快。方予可进来的时候,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窗外,没有发现坐在角落里的我。我细细打量,他的表情有些倦怠,彷佛这几天经历了很多事,白衬衫都有了褶子,不太像他平时的风格。可能我盯得太出神,方予可转身还是发现了我,有点惊讶地走过来,闷闷地坐在我对面。

我的眼眶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有些湿润。看着这张白白净净、五官分明曾被我揪得乱七八糟的脸,我才发现,那些做的心理建设屁用没有,我话还没讲,就开始已经心生了绝望。原来分手不是那么一件好说的事情,不是规整规整便可以装箱打包能扔掉了事的。所以,他出国才是好的,我眼不见才可坐怀不乱,假装坚强。我们俩都没有像以前那样点餐,大概彼此都明白今天见面不是来吃饭的。

还是方予可先说话:“前两天手机怎么关机了?”我回答道:“手机卡丢了,刚补回来。”方予可狐疑地看着我:“手机都没丢,好端端地怎么会丢手机卡啊?”这个委实是很难解释的事情。常理说来,手机和手机卡确实就跟亲兄妹一样密切在一起的。要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我得把朱莉、王一莫之间的破事捋一遍,这已经偏离了主题好大一块儿,因此还是一句带过便好。我咬了咬嘴唇:“这个……反正就是丢了。”方予可盯着我,像要参透我似的:“你有事瞒着我。”我心想,其实还是你瞒着我比较多,今天不就是来比一比谁瞒得多一些的吗?

方予可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最近烦着我。算了,以后我不逼你读英语了。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你总是那么不听话,逼你还不如逼我自己。今天我有事跟你说。”我勉强地点头。我不知道在他看来,我有没有点头的样子。在他说出“有事要说”时,我感觉我的脖子跟得了颈椎病似的动弹不了,僵硬得厉害。方予可话题却忽然一转:“说这个事情前,我先问你,昨天那个网友算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你好端端地穿什么裙子?又要见网友是不是?你怎么还是改不了花痴的毛病呢?”

他以前这么说我的时候,我都会说:“我誓死捍卫我花痴的权利,我誓死保障帅哥扑向我法眼的权利。”可是现在他说的那些话却跟针一样插入我的要害。我总归不知道,原来这场分手还能从我身上下手,还能指责我的不是,我以为是来接受他的道歉,然后大度地祝福并答应分手就ok的。

我抱紧拳头,鼓足气,抬头看他:“是,这世道不流行见异思迁吗?所以分手吧。我给你发短信了不是?我说我们分手。”方予可的眼里突然闪过很阴冷的气息,足以将这初冬的温度降到冰点。我不禁嗫嚅:怎么做都是我的错了。方予可抿了抿嘴:“你再说一次。”我不敢说了,方予可现在的表情像是要将我杀了。我刚才在说分手的那一刹那虽生了自杀的念头,但却也本想被情杀。莫非分手的话非要让他来说?我还真不知道方予可原来是这么极端变态的人。

我诺诺地说:“要不你说吧。你提分手行不行?这需要介意吗?”方予可的眼里有血丝,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在一闪一闪。神情比刚才更恐怖了三分。

我茫然了,这唱的是哪出啊?我把所有前因后果的事情都在心里雪亮雪亮过了一遭,还是没觉得自己出了问题。原以为今天要来做悲情女配角的,怎么做成了女侦探?本来是个苦情戏,怎么变成了悬疑片呢?悬疑片的套路我不熟啊。我眼里原来噙着的泪水也在震惊中瞬间蒸发了。我茫然地瞧着他。现在才发现,我跟方予可虽然做了三个月的情侣,只知道他是个毒舌的帅哥,却不知道他真正的脾气是什么样子。方予可终于蹦出话来:“我当你疯癫一阵就过去了,你是认真的?因为那个你才见了一次面的叫王一莫的家伙?”我掂量了掂量,原因这不是我们都心知肚明的吗?这分手的戏码不是你方予可希望唱完的吗?怎么搞的跟我有外遇似的?我无辜地说道:“不是因为他。我晓得,有些东西是要讲缘分的,我们一开始就是有替身的成分在,长久以往,总会出问题的。长痛不如短痛。书上说,爱情就像两个拉橡皮筋的人,受伤的总是不愿放手的那个。还是放手吧,省得到时更难受。”方予可表情都变成狰狞了,好像我这番自我排解不称他心似的。我以为说完这些折杀我自己,往我疮口上撒盐的话后,他也该心虚难受抱歉地低一低头的。这真是太诡异了。我打算先撤回宿舍,和她们仨商量商量对策。明明我在这场恋爱里是个loser,loser分个手分成这样,我是死也没有料到。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我得发动集体的智慧替我想想去。所以,我来回思忖了几回,坚定地说:“我忽然不饿了,先回了。”天知道我中饭晚饭都没吃,人瘪得快成相片了。正想逃亡,方予可忽然抓住了我的手,狠狠地将我抱紧。我有些懵。这是分手的拥抱吗?我这心底的悲哀终于姗姗来迟,快要凝聚成几串热泪来。然而旁边那些跑龙套的路人甲们却等不住我们的深情拥抱,在旁边问:“同学,你们这有人坐吗?”适值晚餐高峰期,我们俩人占着茅坑不拉屎。吃饭的黄金时间占个座子不吃饭,就光站着拥抱了,确实有些不地道。我把方予可推开,不好意思地朝他们说:“我们这就走,这就走。”路人乙没好气地念叨:“要亲热就去未名湖啊,干嘛跑食堂里来抱着。有病。”

方予可从我的怀里刚刚站稳,便紧紧地将这路人甲的衣领子给揪住了:“你说谁有病?”

我是楞没想到,方予可原来是有暴力倾向的。以前文涛怎么刺激他,两人都没打成架。现在他要去英国,都不爱国民了,随便拉人便要大打出手了。我连忙过去,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头。漂亮修长的手指因为过度用力,指甲盖那里都有些发白了。路人乙看来是个文明人,还没习惯动手动脚的架势,也明显没料到一句念叨能引来这么大的报复,惶惶地看着我。我将方予可拉出食堂,喘了口气:“你怎么都学会打人了?”方予可幽怨地看着我,眼睛里是汹涌不停的玄色,好看的眉毛都拧巴在了一起,睫毛一颤一颤地望向我,委屈得就跟我找了别人,把他踢走了一样。我有些心动,想摸摸他的脸,手举到一半才想起今天是来分手来着,只好顺势搭上他的手说了句“保重,我会祝福你的。”说完便扭头走了,不敢回头,怕一回头自己又会癫癫地跑回去,抱着他的大腿死不撒手,跟他说老娘其实很中意你,你能不能甩了那个狐狸精,不要出国了。

55 我不想上你的床了

晚上宿舍几个人都有课,我一个人躲在屋里胡思乱想,将这分手的所有对话在脑海里过了一过,总觉得哪里不对。话说我和方予可在一起,本来就是对我智商的一大挑战。当初在一块儿唇枪舌剑,我也不免被他的渊博和我的无知中伤,往往在他曲径通幽、晦涩朦胧的话语羞辱我半个时辰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早被批得遍体鳞伤万劫不复。而当今这位毒舌中的翘楚入了魔障般颠三倒四的分手方法着实也是诡异。九十点钟,就在她们快要回宿舍的当口,手机响起来,一看竟是方予可。

我的心突突地跳,木木地接起,那边却没有声音,只有诺拉琼斯唱的懒洋洋的音乐声和还有忽隐忽现的呜咽声。我喂了好几下,都没有发声。再打过去,已是没人接的忙音。这个剧情越来越向诡异的悬疑方向发展,杀人越货绑架之类的场景在我脑海里都过了一遍,我心一跳一跳的,心慌得厉害。我收拾收拾,加了件厚外套,走向方予可校外住的地方。

走到那里,却吃了个闭门羹。白色的防盗门在冷光下显得冰凉。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按下了门铃,没人答应。按了好几次后仍然一片清明,我失望地正想折回,背后却传来屋里清零桄榔东西倒地的声音,门吱嘎一声开了。我欣喜地转过身,门前却是那神秘女子,如水的眼神看着我,她的身后是方予可聒噪的英语。心脏被碾过一样地疼,我尴尬地搓了搓手:“I am just ing by。I go back now。”

终归英语还没考四级,所用的词汇都停留在初一阶段。然而这个时刻也无暇去思考英语不英语的问题,即便我听不懂她背后的那个人用英语在叫嚣什么。我只知道我痴情脉脉地赶来看我的郎君,我的郎君却早已是金屋藏娇。我当自己对他终有些用场,却不料是他夏日里的棉袄,冬天里的蒲扇。当自己是他的蜜糖,此时却成了他的砒霜。我这到底算是捉奸在床还是棒打鸳鸯?叹口气扭头走便是,脚下却被灌了沉重的铅,一步不得往前。心有不甘,万千个不甘。那个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的男人最终不属于我。

她却好奇地打量我,拉着我的手往房里走。我倒从没想过,对于外国长大的友人来说,“两女侍一夫”的观念是可以这么深入的。

我也就随着她进了房。进了房,却看见桌子上一堆横七竖八的酒瓶,酒瓶旁趴着红扑扑脸的方予可。

那位神秘女子也越发神秘,将我引到方予可身边,自己却收拾东西要出门。

我连忙叫住她。我实在不想让情况变得复杂。那女子便露出甜甜的笑:“He needs you。”这位姐姐,不才在下能听懂这句话。我只道我能说的英语有多有限,却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Who are you?Lover?Sister?”

那位姐姐却跟我玩文字游戏:“Sister;but feeling like lover。Please take care of him。When he wakes up;you can ask him by youself。”

喝醉酒的方予可眼神迷离了点,动作迟钝了点,只知道抱着瓶子不放手,嘴里不清不楚地一会儿说中文一会儿说英文。我心里堵得厉害。连喝醉酒都能说英语,这人得有多叛国啊。祖国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人家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再不济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你小子倒好,年纪正当好年华,却逃到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逍遥了。我趁他这迷糊劲,使劲拧了拧他的脸颊。唉,以前要是这么嘲笑你,你肯定会损我对不对?估计以后都没有被你落下马的机会了。这么想着的时候,心里的那点伤感又升了几级。悲从心来,我也就势抿了几口酒。

从小到大,我是没劝过别人不喝酒的。和妖子在一块儿,我喝酒慢,她喝酒快,每次我俩一起喝酒不久,她就喝得酩酊大醉,我也不过问或作势劝她一劝,因此她的酒量在我的纵意下突飞猛进。方予可要是打小和我一块儿喝酒,绝不会被这几瓶酒为难住的。我的酒品不好我自己有所耳闻,除了没有大小便失禁以外,丢脸的事情一一干齐,鼻涕眼泪高歌朗诵摸摸亲亲,无所不能。方予可显然从小家教严格,即便喝醉酒了,也肆意不到哪里去,除了说点胡话,倒也安静得很。不过,这也忒过安静了,似乎快要睡着了。北京初冬刚开始,还没到供暖的时候。怕是睡在这冷冰冰的客厅,明天就会感冒。

我只好推了推他的身子,他倒轻松得很,头一沉便搭在我肩上。我唤了唤他:“方予可,醉了吗?”我心想我问的真是废话,就跟确认一个睡着觉的人睡没睡一样。令我诧异的是,方予可恹恹地答了句:“没醉。”因这句话他答得没有像醉汉般胡搅蛮缠,甚至还有几分理智和清醒。于是,我又问了一句:“方予可,记得刚才是谁揪你的脸了吗?”他眼皮眨得有些慢动作,糯糯地答道:“知道,是个叫林林的笨蛋。”以前他说我笨蛋的时候,眼神里多是鄙视,忽然变得如此柔和,倒显得这个“笨蛋”很是亲昵和宠溺了。然而他毕竟喝了些酒,接下去那句话又是很不着边际:“我后悔了。”这句话虽然与前后语境没有关联,却在我现在敏感多发的心里又平添了更多伤痕。如果一个男人在半醉不醉间,唤了一下现今女朋友的名字,叹了一声悔恨,怕是心思粗如电线杆的人都会欷?',何况我这几日被磨得尖尖的神经呢?我也不去管他是否还能听懂我的话,只淡淡道:“我知道你后悔了,但我们小镇民风开放,又不是谈了一次恋爱便嫁不出去。我的老娘平时彪悍了点,大事上还是能知轻重,绝不会戗菜刀逼你负责,我们又不是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即便是发生了,如今也讲究个好聚好散,你绝不需要喝酒伤身,做这么一番痴情种两头难的模样。我周林林虽没有貂蝉西施的长相,但终也开过半开不开的桃花,凑活凑活也有那么一两个倾心与我的人,我也不算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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