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优盘去穿越-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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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我以前的好朋友麦哲洋他哥,但是谁记得是哪个鸟人第二次环球旅行?地球人都清楚,第一个踏上美洲的那位是哥伦布,没错,弟伦布他哥,但是谁清楚接着踏上美洲的是谁啊?《变形金刚》里,提起霸天虎,谁人不说威震天!但何人记得万年老二红蜘蛛啊?
我悄悄拉了拉杨漫的手,这个时候,小朋友手拉手正常得紧,只是心思单不单纯就不知道了:“别气馁嘛!大不小我教你认真地复习,争取下一次……”
“超过你!”杨漫没等我说完就插嘴了。
“梦!”我重读,“最多下次让你这个第二名别再比我少那么多分。”
“你!”明显感觉得出,手被握得更紧,那是气愤所指应滴,可惜杨漫到底没多大的词汇积累,你了半天,没你出个所以然,她看到杨菊脸上的笑容似乎不怀好意,撇开了我,你到她那边去了,“你高兴啥呀,全班第三?”
“……”不止是杨菊,连我也无语了。于是,俺很识时务啥也没说,双眼全神贯注看着节目,忽然感觉到这些无聊老套的节目是多么地有聊新颖啊!瞪眼去吧!俺不鸟你们了。
随着所有节目地告罄,大家收拾好了教室,各回各家。
跟在老政府身边慢慢走回家,路过信用社时,我又想起了里面那些员工怀疑的眼神,我酝酿了好久,终于开口:“爸爸,我要身份证。”
“你要什么?”街上吵闹,老政府听不太清楚。
我重复了一遍,简答的七个字。
“你知道身份证是什么吗?”
“当然知道,一个人身份的象征。”这个意思,非常笼统。
“哦,那你知道身份证要几岁才能办吗?”
“不知道。”句末被我隐藏了两个字:才怪。
老政府沉思了片刻,问:“你要身份证做什么?”
我叹了口气:“用了身份证,我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哦?身份证还能避免麻烦?”
“最近除了成绩越来越好,写的作文也越来越多,稿费也越来越多,你是知道的吧!”
“嗯。你记得千万别在学校里炫耀,也别在其他人面前提起。”
“我知道。”话锋一转,“我也不想让别人知道,可是,最近投得太勤,有几个经常光顾的杂志社已经注意到我了,他们已经知道了我是个未成年的学生,一直在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这样有起什么不好吗?”
“好吧!爸爸,你认为我是个普通的小学生吗?”我很自信地一问。
咱普通吗?是很普通,一个脑袋一对手脚,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什么器官都长在需要的位置上,跟别人相差无几,非常普通。然而,真的普通吗?不到十岁,就能自己买得起高配置电脑,买得起打印机,买得起相机和DV,就能自己写短文赚稿费,而且稿无虚投!如果这样算是普通人,你还让真正的那些普通人活么?
老政府这一次的沉思,历时较长,到底还是表示承认:“寒假过后,你像变了一个人。”
“那不就结了,我不是如何普通的人,岁数又这么小,如果被人注意到了,追上门来挂了个‘神童’的名号,我认为这对于我来说,不是件好事。我不想被人当成稀有动物看。”
“可是,你有了身份证就不会这样了吗?”
“有了身份证,就代表着成年啊!成年人写文章去投稿,很正常,我记得如果以写文章为业的话,就叫做作家。所以,我想改自己的岁数,拿到身份证。”
老政府已经养成了沉默的良好习惯,而且一次比一次长,在到家门口之前,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你让我想一想吧。”
这样的语气,我只知道两个字:成了。
而老政府所不知道的是,我在投稿这方面,隐藏得无比深,一个杂志社,出周刊的则最多两个月投一次,出月刊的则三个月投一次,安全得紧,而且都是用莫名其妙的笔名,所有的内容需要涉及到真实身份的,全是老政府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在顶岗,从来就没人知道我才是真正的作者。
这张身份证,不得不拿!有了身份证,我才能重新开一个新的户头,然后展开新的计划。
说起来,南方很多小镇,里面真正管事的绝对不是政府,而是一些宗族,政府机关里面,人与人之间关系错综复杂,超过任何人的想象。老政府起码也是居委中一号人物,最不济也认识镇里村里很多干部,99年,不到16岁,是没法办理身份证的,但是所谓上有政策下一对策,既然你说了一句话,就能改掉我的名字,那么改改年龄帮我弄张身份证,应该不难吧!如果是到了明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那么改年龄就更容易了。
初写于2010年12月12日19:44:34
一改于2011年01月06日10:18:41
第10笔:FC-1
开篇于2010年12月12日19:46:00
今年的网络官司有点多,1月8日,北京瑞得公司发现四川东方信息公司的主页与自己的主页极为相似,因此控告四川东方信息公司侵犯了其版权,并索赔19。99万元。到了现在,还没什么结局。6月15日,王蒙等六位著名作家联合状告“北京在线”网站,未经许可将他们的作品刊登在网上,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一审判决侵权事实成立,但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被驳回。
从已经判决的案子看,侵权的诉状大都得到了法院受理,但索赔数额却都程度不同地被法院否绝,这也体现了法官良苦用心,毕竟,因特网最初的目的是“共享”,就是现在,大家都还没有从中赚钱,因此,既要提高网上的版权意识,又要扶持因特网的发展,也真难为了法官们。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找不到痕迹。
不知道哪个鸟人说:“天空没有鸟飞过的痕迹,但鸟确实飞过。”
我说:“你这句话没有证据!”
凭啥你说鸟飞过,那鸟就飞过啊!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于是,诗人开始支支吾吾了。他只是诗人,不是破案专家。
对于我来说,要找到鸟飞过的痕迹,那很简单,在鸟飞过的时候,你祭出相机,快门一按,证据就来了。
这只鸟,就是凡尘中包括你我他在内的每一个人;鸟飞过的痕迹,就是我们的记忆。拿什么来真正保留住我们的记忆呢?只有相机,只有摄像机。前者留住了时间的瞬间,后者留住了时间的片段。
上辈子在大学的时候,我天天都把相机揣在身上,逮到啥拍啥,还博得一个“陈冠希”的称号。这个习惯,保持到了今天。在家里时,我每天都把相机挂在脖子上,有事没事地拍,同时也教会家里有兴趣学习的人拍。在学校时,每一天,我都要把相机装进一个相机包里,带好两块备用电池和两张储存卡,才会出发往学校去。当然,在学校就不能太明目张胆地拍摄了,搞不好碰上几个识货的高年级又有点力气,这部相机的所有权,就不属于我了。
班级里,只有杨菊和杨漫知道我有这样一部不用胶卷的相机,记得当初她们问起为什么不需要胶卷时,我解释了半天,基本上把所懂的内容全部说到自己都明白了,可是她们还是不理解。最后,我个人妥协,让她们把储存卡当成微型胶卷看,这样就都理解了。
每逢下课,我们总喜欢跑到一些别人注意不到的角落去拍照,一有人靠近就把相机收了起来。久而久之,她俩也学会了拍摄的方法并乐此不疲。于是乎,简简单单一个快门不到三十分之一秒钟,就留住了时间的瞬间。当在遥远的未来再次来翻看这些相片时,我会很庆幸当年买了相机,否则我无法清晰而正确地回忆起当年的青葱岁月。
“漫,往这边拍一张!”我往杨漫喊了一下,她下意识一按,接着把相机递了过来,我把屏幕推到身边的杨菊面前,说,“你以前问过我如何留住时间的脚步,现在我把答案给了你。”
2英寸的屏幕虽然小,也很清楚地看到里面有两个小孩子的身影,其中的男孩子似乎是在对镜头招手,而女孩子稍稍往镜头方向望去。
杨菊点点头,表示她懂了。其实嘛,也该懂了,再怎么说都已经是13虚岁的女孩了,身高都快超过明显发育滞后的我。
我刚把相机收起来,她却拉着我的衣角:“下周就是期末了,你说下学期我们还能同班吗?”
“说不定还能同桌呢!”我笑得很没良心。
“说正经的!”她急地跺脚。
实际上,我不再多奢求什么,能重新回到四年级再次认识你们两个,并且跟你们俩共同走过整整一个学期,我已经感觉到很满足很满足。印象中,以前的那个我,就是因为留级而与你们分开的。
于是,我严肃了一下表情:“只能看看运气了,放心吧!就算不同班,我也会想办法让我爸爸给我换班的。”
“等等!等等!”杨漫跑了过来,“还有我呢!不过没关系,你成绩那么好,如果我没跟你一个班的话,那我也去跟我妈妈说,让我换到你那个班去。”说着说着,她恍然大悟似,“对!就这么办!等到下学期,如果我们三个不在同一个班,那么你就先转到菊的班,我就跟着你转到菊的班,对对!来,拉钩!”
我没再说什么,只是微笑着跟她俩拉钩。只是,三个人同时拉钩,姿势有点怪怪的。忽然我想到了什么,大喊:“停!保持!我拍下来!”
随即轻轻咔嚓一声,屏幕上出现了很不伦不类的拉钩方式,杨漫看了之后,嘀咕着:“好像没见过三个人拉钩的……”她冲着我喊道,“不行不行,这样不算数!这样吧!我拿相机拍你跟菊拉钩,然后菊拿相机拍你跟我拉钩,最后你拿相机拍菊跟我拉钩。”
听得我云里雾里,好久才消化:“随你折腾吧!”
然后,储存卡上有多了三张相片,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承诺,但是我清楚,我们都是纯洁的,没有任何的目的,只是想上课时,身边有个你,下课后,身边依然有个你,可以说话,可以倾诉,可以依靠。
上课铃声响了,杨漫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杨菊,兴致颇高地喊怪异的口号:“为了下学期成为同班同学,加油!”
而教室里,是更加压抑的期末考前复习……
曾经我不明白,所以自问:“除了成绩。学校里还有什么?”现在,我明白,除了成绩,学校里还有我的记忆,还有那些喜欢和我在一起的人。而这一些,无一例外都是应该去积极珍惜的。
期末考了。
期中考是收获喜悦的日子,这样的喜悦属于少数的人,更多的人是愁眉苦脸。成功和喜悦,从古至今,都只是属于少部分人啊!看到这样的场景,我不禁想起了那个全球历史中最强大的帝国,也就是蒙古帝国。啥!不知道蒙古帝国是什么?是不是历史上的元朝?不不,元朝严格点说,不应该算是蒙古帝国里面,元朝更像是忽必烈自己建立的国家,这个国家,确实是建立在南宋的懦弱上。蒙古帝国准确点说,几乎囊括整个亚欧大陆,面积接近当时人们已知世界的三分之二,其中可以包括元朝,包括四大汗国,包括其他拉拉杂杂一大堆的藩属国家例如印度、高丽等等。也许有些人会认为,这么一个广阔的帝国是蒙古人打下来的,那么蒙古人应该都很幸福、很荣耀才是。错了,荣耀啊财富啊,全部属于黄金家族,也就是成吉思汗他家的那些亲戚,绝大部分的蒙古人,依旧在漠北地区忍受着寒冷,而当大汗吆喝着要去打仗时,还必须自己筹备粮饷。结局呢?大部分死在了战场上,战场所得的大部分财富,都被黄金家族和其他的大家族瓜分。别看元朝时,南方汉人是第四等人,按道理应该没什么地位才是;然而君不知,居然有一些属于一等人的蒙古武士因为穷困潦倒而到江南的“四等人”富家里当奴仆。你说,这样一个从来没完成过中央集权,体制又乱七八糟,甚至匪夷所思的朝代,会长命——才怪!
说着说着离题了,最近的思维啊,那是相当活跃!没办法,都是写文章逼出来的。由于最近写作力度在加强,传统的短文和小小说已经供应不上,甚至很多题材都是反复地写,放在电脑上几乎用word的替换,一个钟头可以写上四五篇,写得我腻烦了不得了!但是没办法啊!俺虽然是重生人士从未来穿越而来,却到底只是一个记忆力正常的普通人,对以前读过的文章小说什么的,只有一个大概的印象,而断断无法全部一字不漏背诵下来。人的记忆力,到底有限得紧!一个学期总共四个月来,俺算了算,平均每天都要写上四五千字,这搁在后世,也算是网络上一号更新强人了,嗯,还是不配给血红提鞋。几个月每天四五千,要是不带个重复,那才是神奇的故事哩!这不,最近为了迎合将来某天即将发生的大计划,写作力度再次升级,从盗版2。0版本,直接升级到盗版3。0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