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天才相师 >

第271章

天才相师-第271章

小说: 天才相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着叶天的话,再看着他的动作,胡鸿德差点没哭出来,一把抓住了铁锹,求饶般地说道:“我说,还是我来挖吧,这挖参哪里能用铁器啊?”

“怎么着,不用铁锹挖用什么挖?”

叶天闻言停下了动作,眼睛在胡鸿德的手上瞄了一下说道:“老胡,你练的是鹰爪功,可这长白山那么多采参人,未必都有这功夫吧?他们难道也用手挖?”

这几天除了陪于清雅等人在山上游玩之外,叶天也和胡鸿德切磋了几次,对于这门刚猛至极的长白山鹰爪功,叶天也很推崇。

尤其是练到胡鸿德这般境界,那双手十指简直就像是十把锋利的匕首一般,碗口粗细的树干一把就能抓断掉,要是抓在人身上,那就是五个血淋淋的窟窿。

所以叶天这才怀疑胡鸿德挖参的时候,是不是直接就拿手上了,毕竟铁锹这东西怎么也不如手指灵活的。

“谁说他们是用手挖的?”

胡鸿德真的很后悔带叶天进山,摇摇头从背包里抽出了把木头做成的小刀,说道:“用这木刀挖吧,要不然还有鹿角,反正是不能用铁器的!”

鲜人参不管是参须还是根茎,都是十分脆弱的,只要碰上铁器,肯定会造成损伤,所以这木刀和鹿角是采参人必备的工具。

早年胡鸿德也是使用这两种工具的,不过他后来功夫练得愈发深了,正如叶天所言,他都是用双手来挖参的。

这次进山之所以带着木刀鹿角,就是想让叶天过过瘾,找个十多年份的野参给他挖,只是胡鸿德没想到,叶天这练手就要五十年的老参,不是一般的奢侈。

“讲究还真多,行了,就用这木刀吧。”

叶天将铁锹丢掉,接过了那玩具般的小木刀,忍不住摇起了头,这冬天土地都冻的硬邦邦的,要是换成普通的采参人,用木刀会挖到什么时候啊?

不过对于叶天而言,用什么真的不重要,这木刀灌入真气,恐怕比那铁锹还要锋利几分的。

叶天虽然之前表现得很不在乎,可是行动起来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沉静了起来,他感应了一下那棵野参的位置后,从距离参须三十多公分的地方开挖了起来。

见到叶天这般慎重,胡鸿德倒是对其多了几分信心,他虽然不懂得什么叫做态度决定成败,但挖参的时候的确需要全神贯注的。

“这东西长在土壤之中,却可以吸收天地间的精气淬炼凝聚,真不愧是传说中的天灵地宝,就是生长的太慢了点!”

人参是叶天修炼以来,所用过的最贵重的药材,而它的确也没辱没百草之王的名头,其药性对叶天功法的进阶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是以虽然明知道自己不会伤到人参,叶天的动作也是极为小心,看似迅速实则非常轻柔的将那棵野参周围的冻土都清理了出来。

“小心点,要挖到棒槌了,慢点往上清理!”

冻土只是表层,挖开之后,里面的土壤就变得松软了起来,叶天的动作变得愈发快了,看的胡鸿德在一旁提心吊胆。

叶天这会也放松了下来,回头笑道:“老胡,你就瞧好吧!”

以叶天对身体的控制,是最适合干这些细致的工作的,将冻土清理掉之后,干脆扔开了木刀,用两只手逐一扒开了人参下方的土壤。

将整棵人参都挖出来后,叶天十指如飞般的将一根根参须间的泥土都剥离开来,看的胡鸿德目瞪口呆,一时间整个人都傻了。

要知道,人参生长的土壤里,还留有许多草根、树根、顽石、砾片,有些甚至被参须给包裹在里面。

但叶天那十根手指就像是绣花针一般,异常灵巧的将所有杂物都清除了出去,动作虽然极快,却是没有让根须受到丝毫的损伤。

仅仅十多分钟过后,一根参须完整,主根皮为黄褐色,毛根上端肩膀头处布满了细密而深的螺丝状横纹的老山参,出现在了叶天手中。

这根野参的参须足足有数十根之多,粗的有如牙签,细的则如发丝一般,难能可贵的是,这么多根参须,没有一根断折的。

就是胡鸿德自己也无法将这老参挖成如此完整的品相,采参数十年,胡鸿德敢说,叶天手中的这根野参年份不是最久的,但品相绝对是最好的一根。

“这玩意除了颜色之外,其他的地方真是和胡萝卜一样啊?”

叶天将这根野参小心的托在掌心,仔细打量了起来,他也是第一次见到鲜人参,和以前所买的干参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叶天能感觉到,这人参之中的汁液里,蕴含着极其充沛的精气,其效用远不是晒干之后的老参可以相比拟的。

闻着那股淡淡的香味,叶天甚至有一种将之丢入口中咀嚼的冲动。

对于旁人来说或许会补过了头,但对于叶天的身体而言,绝对不会有虚不受补这么一说的,就是拿六品叶的老参给叶天当饭吃,那些天地精粹也都会转化成他体内精气的。

“叶天,你拿好了,小心别折断了根须。”

胡鸿德这时也回过神来,顾不得将野参要过来查看,却是回头往二十多米外的白桦林跑去。

“老胡,你干什么?”

叶天有些诧异的扭过头,刚喊了一声,就看到胡鸿德的右手成爪,一把抓在了那棵高大的白桦树上。

“哧啦”一声,一大块桦树皮被胡鸿德撕裂了下来,蹲下身体又扒开地上的积雪,胡鸿德过了好一会才跑了回来。

“叶天,把这棒槌给我。”

没等叶天开口询问,胡鸿德就要过了那根野参,用树皮将其包裹了起来,叶天发现,在树皮里还有一些青苔和腐烂的泥土。

胡鸿德又从背包里翻出一个木盒,小心地把树皮包裹的老参放了进去,做完这些后,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看到叶天疑惑的眼神,胡鸿德笑道:“这棒槌离开土壤,会很快变得干瘪起来的,我用树皮和青苔将它抱住,会保证它的精气不会外泄!”

“讲究还真不少,要我说,直接吃掉补充下元气不就得了?”

叶天舔了舔嘴唇,干参他炖了不少,但这种新鲜的野参,叶天还真是没吃过,那根野参里庞大的精气,让叶天心里直发痒。

看到叶天的眼神,胡鸿德忍不住退后了一步,将木盒抱在了怀里,说道:“你别暴殄天物啊,五十年的四品叶已经不多见了,留着是可以吊命用的。”

所谓吊命,就是人在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将百年老参切成片状,给病人含着,这参中的精气就可以让人多活一点时间,用以交代遗言。

古代很多高宅大户家中都喜欢藏有老参,就是出于这个缘故了,只是百年野山参到了现代已经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物件了,这五十年份的勉强倒是也能用。

“我就是想尝尝味道而已。”

看着胡鸿德防贼一般地看着自己,叶天悻悻地说道:“老胡,这周围还有不少人参,只不过没有这支粗大,咱们要不要都给挖出来啊?”

通过气机感应,叶天能察觉到,在这支四品叶周围十多米的地方,还有一些蕴含着精气的物件,想必就是这支人参的子孙后代了。

“我说祖宗,您就给长白山留点野山参的种子吧?这片山林可是还要养活不少人呢!”听到叶天的话后,胡鸿德顿时苦笑了起来。

采参人是有采参人的规矩的,除非遇到五品叶,他们才会将周围的四品叶和三品叶挖出来,其他十多年份的野参,采参人是绝对不会动的。

第415章 败家子

“得,不挖了,不过老胡,回头我要是自个儿找到什么好参,你可别管那么多啊。”

看到胡鸿德哭丧着脸的样子,叶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老胡,这人参大多都是长在什么地方?你给我说说吧。”

长白山那么大,叶天总不可能时时释放出神识吧?他还没修炼到炼神返虚的境界,神识离体时间稍微长一点就会感觉到疲惫的。

是以叶天想有的放矢,只在可能存活野山参的地方探查一下,否则估计人参没找到他都能被累死掉了。

“就你这样还想找到人参?”

胡鸿德忍不住腹诽了一句,他也看出来了,叶天挖参之所以那么娴熟,完全是得益于强大的身体控制能力,和别的却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不过叶天既然问了,胡鸿德还是要回答的,想了一下之后,说道:“人参对生长环境要求很严格,喜欢生长在气候寒冷,腐蚀层深厚土质,阳光不是直接照射,降水丰富的深山之中。至于具体在什么地方,这个就难说了,你看……像这山坡上可能有人参,树林里也可能会有,就是崇山峻岭之中,也有人挖到过百年老参的。古代陶弘景曾经在《本草经集注》中说:三桠五叶,背阳向阴,欲来找我,椴树相寻,这几句话就能人参生长的地方给概括出来了!”

胡鸿德没上过几年学,他识字还是跟着那位老中医爷爷学的。

但要是说起人参和中医方面的学问,放眼长白山,胡鸿德要是自称第二,绝对没人敢自夸第一的。

叶天指着平坡处的段树林,问道:“椴树?说的是那些紫椴吧?”

“对,椴树下发现人参的几率很大。”

胡鸿德点了点头,采参靠的是多年放山的经验,可不是随口解说几句就能搞明白的,否则这长白山早就连一粒参籽都甭想找到了。

亲手挖出一支人参后,叶天兴趣大增,恨不得马上就能找到一支千年老参,迫不及待的催促道:“走吧,去你说的六品叶那里,说不定我就能找到支传说中的七品叶呢!”

听到叶天的话后,胡鸿德嘴角抽搐了下,却是没多说什么,他老子的老子就住在长白山了,也没见过七品叶的人参。

很多采参人甚至相信,人参长到七品叶的时候,就会产生灵性,也就是民间传说的人参娃娃,可以趋吉避凶,常人根本就见不到的。

看到叶天兴高采烈的走在前面,时不时往地上打量着,胡鸿德哭笑不得的跟了上去,两人顺着这个山坡又爬上了一座山峰。

长白山光是海拔在2500米以上的山峰就有数十座之多,严格说来,叶天和胡鸿德还是处于边缘地带,一个多小时后,他们才走到这座山的北面。

叶天虽然见到椴树林就会释放出神识,不过他的好运气像是用完了,这座山峰再没有一支人参存在,似乎真有灵性在躲避叶天一般。

“叶天,停一停吧,这都走了五六个小时了,咱们搞点东西吃!”

见到叶天还在东张西望的赶着路,胡鸿德却是撑不住了,他气血旺盛不假,但总归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这食物还是必须要补充的。

“奶奶的,这些棒槌都躲起来了啊?居然一个没发现!”

听到胡鸿德的话后,叶天也站住了脚,这一路他可没少释放出神识,身体虽然不累,但精神却是感觉有些疲惫了。

叶天将背包放在了地上,想起了飞龙汤的美味,咂吧了下嘴巴,说道:“吃点什么?老胡,打几只飞龙吧?”

这一路上穿过树林的时候,倒是见到好几只飞龙,不过叶天当时心思都在棒槌上了,是以也没在意,现在听到胡鸿德提到吃的,肚子里的蛔虫顿时被勾了起来。

“小声点,我看看……”

胡鸿德伸出个手指在嘴边嘘了下,他们此时位处半山腰的一个平坡上,再往下就是一片桦树林,也是飞龙最喜欢躲藏的地方。

山中的温度比外面还有低好几度,前几天下的大雪一点都没融化,胡鸿德往前走了几步之后,脸上露出喜色,小声说道:“叶天,咱们口福不错,这林子里有一窝飞龙!”

叶天顺着胡鸿德的目光看去,果然,在前方七八米的雪地上,有一行细小的爪印,一直延伸到了树林里。

胡鸿德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只制作十分精良的手弩,说道:“冬天的飞龙最好打,叶天,你收拾点干木柴烧火,我去去就来!”

叶天之前还真没瞧见胡鸿德往背包里装这东西,有些好奇地问道:“手弩?不用枪打?”

胡鸿德笑道:“拿枪打飞龙不行,一枪下去半只鸟都没了,还是这东西好使!”

“我跟你去看看吧。”叶天吃了两回飞龙肉了,但都是拔毛的秃鸟,真正的榛鸡他还没有见过呢。

“成,小声一点,别都给惊了!”胡鸿德点点头,领头往树林走去。

叶天提了口气,身体顿时变轻了许多,踩在雪地上只留下一个淡淡的脚印,看的胡鸿德老脸一红,貌似他发出的声音反而比较大。

这个桦树林里树干分布的有些散,地上还长着不少低矮的杂树,胡鸿德对叶天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往一片最密的杂树处走了过去。

“咔……咔嚓!”

就在胡鸿德距离那处他认为的飞龙巢穴还有七八米的时候,一根桦树枝不堪忍受积雪的重压,竟然在这时折断了下来。

随着这一声响,低矮的树丛里突然扑哧哧的飞出了四只鸟儿,震动翅膀就往桦树林外飞去。

“奶奶的,竟然有四只?!”

胡鸿德反应极快,右手拿着的手弩往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