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是朵两生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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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甜作势要打陈莹:“叫你瞎说叫你瞎说,八字还没一撇呢,况且他大我那么多岁。”
颜朗摸着下巴对今年刚满十九岁的蒋甜说:“阿姨你不要自卑嘛,你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三四,和秦漠肯定差不了十岁,你要向人家翁帆学习。”
我擦了把额头的汗。
蒋甜嘴角抽了抽,特别艰难地说:“小didi,谢谢你的鼓励啊。”
颜朗摆了摆手:“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不用客气。”
周越越靠着我肩膀莫名其妙地问:“那俩神经病是谁?”
但我正在思考秦漠和蒋甜一见钟情的现实性,无暇理会她。而且我总觉得秦漠应该不是看上蒋甜了,因为一见钟情这种事对相貌的依赖性实在太高,蒋甜固然漂亮,但和郑明明一比,就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了。
陈莹和蒋甜依依不舍分手,周越越领着我们踏进走廊尽头的包厅。而入席之后,我立刻接到秦漠的短信:“不要乱跑,吃完饭在楼下大厅等我。还有,朗朗那个新发型剪得不错,跟蜡笔小新似的。”
我试着想了想秦漠低头在手机上写短信的样子,没想出来,于是把短信拿给颜朗看:“你干爹夸你头发弄得不错。”
颜朗羞愤难当地瞪了周越越一眼:“都是她害的,她趁我病了不能反抗,硬把我带去理发店理成这种头发。”
周越越一心一意地剥螃蟹,假装没听到。席上的其他人纷纷表示他这个发型其实也没有多么难看,尚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安慰得颜朗差点哭出来。
颜朗倍受羞辱,瞪了会儿眼前的汤碟,一把从我手里夺过电话拨给秦漠,拨通之后大声道:“我的头发才没有很难看,哼,不要以为我们没看到你和小女生一起吃饭,我妈妈气得脸都绿了。”
我噗一声把茶喷了一桌子,席上众人纷纷闪避。
周越越说:“啊呀,你这个死孩子,说什么呢你。”
颜朗说:“不是你……”被周越越一把捂住了嘴。
周越越放手时,颜朗一张脸已经被逼得通红,把电话递给我:“他要跟你说话。”
我边跟席上众人陪笑边接过电话边起身下席,走到僻静处特别不好意思地说:“秦老师你别听颜朗胡说啊,我没有生气,我脸色特别好,一点都没绿。”
他轻笑了声:“你叫我什么?”
我说:“秦老师……”
他说:“我没听清,什么?”
我说:“秦漠。”
他说:“嗯,收到我的短信了?吃完饭带着朗朗在楼下大厅坐着等我,不要乱跑,不要给朗朗吃别的东西,他现在最多能喝点汤。”
我说:“哦,好。”然后等着他挂电话。
电话里突然传过来蒋甜的声音:“……我们家哈士奇两岁了,眼睛特别凌厉,是我们那个小区最帅的一只狗狗,秦老师家里也养狗狗么?”
秦漠回了句:“不养,我儿子不喜欢宠物。”
蒋甜说:“啊?儿子?”
秦漠笑道:“我干儿子。”
我想颜朗确实不喜欢宠物。
而这其实是有原因的。以前我们家也养了一条狗,我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狗剩。外婆那时候病得很重,我们没钱治病,听说狗肉可以入药膳,缓一缓外婆的病,于是和颜朗一起含泪把狗剩送上了西天,并烹饪了它的尸体给外婆吃了。颜朗虽然很理解,但无法阻止这成为他毕生的阴影。同时也是我毕生的阴影,但是我迄今为止的阴影实在太多了,这一条就可以忽略了。
秦漠说:“怎么不挂电话?”
我说:“我在等你先挂啊。”这是基本的礼貌吧。
他说:“好,我尽量早点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这一章够分量不?
想说点题外话,就是JJ整治低俗之风的这个扫黄行动。我真心理解大家都想维护网络的纯洁与和谐,才有了这次JJ屏蔽低俗词汇,一切低俗词汇均以“口口”替代的“口口扫黄活动”。
但有些地方确实让人哭笑不得。
比如岁月中有个段子是颜宋问林乔ziwei过没有,林乔回答:“ziwei过”。本来挺纯洁挺学术的一个青春生理成长探讨,经过这次活动的洗礼,一下就变成了颜宋问林乔:“你口过没有?”
林乔说:“口过。”
本来这文不黄的,被这样一扫,它就黄了。
为了不被口,敏感词汇我都用拼音代替了,算是帮大家复习拼音吧,哈哈。
第十六章
我们知道,大部分男人生平最热爱的事就是花钱和其他男人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嫖妓;最痛恨的事是其他男人不花钱就和自己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戴绿帽子。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跳过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生产关系发生了巨变,连黄河都前前后后改道了七次,但男人们在这方面的价值观丝毫没有受到外力冲击,坚挺地传承了下来。为数众多的男人们始终热爱嫖妓而不热爱戴绿帽子,并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迎娶一个婚前就给他们戴了绿帽子的女人,比如说未婚妈妈。
所以,我非常理解席间栏目组众位对我这样一个未婚妈妈居然能找到男朋友这件事不加掩饰的震惊。当然这纯属误会一场,但这种事向来越描越黑,说得太多反而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更加不明真相,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联想。
桌上的食物很快被我们吃完,大家纷纷作鸟兽散。人走得差不多了,何大少突然来到我们这一桌,径直坐在周越越身旁。
周越越闷头喝汤,何大少低头把玩一个打火机,大家都没有说话,火光一闪一闪,气氛真是扣人心弦。我和颜朗被气氛感染,双双停下筷子望着他们。
终于,在一闪一闪的火光中,周越越率先开口:“伍老师两年前离婚了,这事儿你知道么?”
何大少望着周越越喝汤的侧面,镇定地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悉尼,她的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的事。”
可周越越丝毫没有被感动,无动于衷地说:“难怪没看到你们双宿双飞,原来你先单飞到欧洲去了,欧洲好啊,欧洲女的身材都好。”
我和颜朗沉默了。
何大少嘴角抽了抽,也沉默了,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忍不住,不甘沉默地说:“我没去欧洲,悉尼不是欧洲的。”
我想完了完了,他怎么能和周越越讨论地理问题。
周越越果然放下碗,自言自语地说:“不对啊,悉尼怎么不是欧洲的了,悉尼有个歌剧院吧,就是因为有这个歌剧院,悉尼才被称为音乐之都的,音乐之都是欧洲的吧。那悉尼肯定就是欧洲的了,我没说错啊。”
这番话逻辑严密,有条有理,我和颜朗双双被她绕晕,坐进椅子里思考悉尼到底是不是欧洲的。
难得何大少还能保持头脑清醒,一针见血地反驳:“你说的音乐之都是维也纳,维也纳是欧洲的,但悉尼不是欧洲的,悉尼是大洋洲的。”
虽然他头脑清醒,思路清晰,但显然他已经忘记了来找周越越谈话的初衷和主题。
他们俩还在讨论地理问题,因为周越越完全是个地理白痴,而她又很固执,导致对话进展得异常艰辛,并且越来越向不知所云的方向发展。我和颜朗终于看不下去,颜朗说:“走吧,我们去楼下找干爹。”
秦漠已经等在楼下,正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翻报纸。那个角落的灯光并不十分明亮,他的侧面在光影作用下模糊难辨,姿态有一种特别的优雅。我像是闻到一股潮湿的海风,铺天盖地吹来,还带着鱼腥味儿,鼻子突然一酸,有人说:“你想要赶上他的步伐?他走得那么快,除非你是海洋上的风。”我转头一看,楼梯上只有我和颜朗,和我们离得最近的一个陌生人是楼梯下一个穿大红旗袍的服务员。我觉得这真是莫名其妙,难道现在做梦也兴留后遗症了?而且那是一个多么烂的比喻啊,为什么我要赶上他就必须成为海洋上的风?难道说,如果我是海洋上的风,就方便掀个浪头把他拍死,于是他就走不快了?
秦漠喝了酒,不方便开车,我们只好打的去大世界。
车开到大世界门口,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个灯火辉煌的建筑物,以为走错了地方。我说:“这是KTV吧?我们不是来见你家人的吗?”
秦漠说:“嗯,地方她定的,她喜欢唱歌……”
话没说完,突然用力拉了一把我的手臂。我和他原本面对面站着,被他一拉,很自然就跌进他怀中。
这一跌跌得非常重,我的头正好撞在他胸膛上,我脑子被撞得嗡了一下,而秦漠居然一声都没吭,真是好样的。
背后响起两个小伙子的声音,一个说:“你走路小心点儿,差点就碰到人了。”另一个说:“还不是你追我。”又赶紧跟我说:“对不起啊。”
秦漠把我放开,我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额头:“没把你撞疼吧?”
他笑了笑:“还好。”差点撞到我的小伙子还在一个劲地道歉,我转身去安抚他们,刚抬起眼睛,愣了。
这真是冤家路窄,两三米远的地方,林乔正操手冷冷看着我,他旁边依然跟着阴魂不散的韩梅梅。我以前对韩梅梅其实没有别的想法,还很赞赏她的毅力,但自从她带着两万块钱要求我离开C城之后,对这个女的我就完全没有想法了。当然,如果她那时候是带着两千万来要求我离开,那效果就大不一样。
秦漠靠近我:“认识?”
我说:“嗯,算认识吧。”想了想觉得不该欺骗他,补充道:“其实是我初恋和他女朋友来着。那女孩儿上次你也见过。”
秦漠弯腰去牵颜朗的手,我没看清他的表情,颜朗别扭地躲闪了一下,秦漠靠近他耳朵说了句什么,颜朗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顿时大放光彩,不仅不躲闪了,还主动牵住秦漠的手使劲握了握,看得我分外惊悚,背上起了层鸡皮疙瘩。
秦漠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两支棒棒糖,柠檬味的递给颜朗,草莓味的递给我。我接过糖来撕开糖纸,他说:“要过去跟他们说说话么?”
我含着糖摇了摇头。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进去吧。”
经过林乔身边时,我下意识看了他一眼,他表情沉默,眼神冷淡,像一尊雕塑。而我突然想起那一年,他在电影院门口牵住我的手看着苏祈和追求她的学弟时也是这个表情。他好像喊了我一声,轻轻地:“颜宋。”又好像被风吹散了,是幻听。我想不管是不是幻听,就算我为此而停下脚步又能跟他说什么呢?说今天天气真好,天上居然还能看到星星真是好难得?或者你女朋友身上这条裙子挺好看的,在哪儿买的啊,你们俩真是太般配了?而事实上,当两个人之间只剩下谈论天气和恭维彼此另一半这样的话题,也说明这两个人的关系确实到头了,要想再进一步就只有寻求负增长了。
刚才差点撞到我的小伙子跑过来搭住林乔的肩膀:“发什么愣呢,快跟嫂子一起进来啊。”
韩梅梅拉了拉林乔的袖子。
此时,大厅里飘出来一首歌:眉间放一字宽,看一段人间风光,谁不是把悲喜在尝,海连天走不完,恩怨难计算,昨日非今日该忘。我一边想这可真是应景啊一边跟着哼了两句,赶上秦漠的步伐。
而半个小时之后,我琢磨出来一个人生感悟,并且认为它确实是真理。那就是,人生实在太无常了,比中央电视台的天气预报还要无常。
这个真理出炉的时候,秦漠带颜朗去厕所了,包厢里灯光幽暗,屏幕上是《发如雪》的MV,被调成了静音,水陆空三栖明星郑明明正攀着我的肩膀要跟我说悄悄话。
秦漠口中想要见颜朗的家人为什么会是和他闹绯闻的郑明明,或者说郑明明怎么会和自己亲姑妈的儿子闹上绯闻是我至今都没有弄明白的问题。看来周越越说得不错,要做个好明星,就得会搞事,把故事搞成事故,把事情搞成情事,真名士,自风流,真明星,自风骚,对待娱乐圈,我们永远要有一颗颠倒黑白的心。
但无论如何,这对于颜朗来说是一个福音。
颜朗甫一看到郑明明,先是愣了半天,愣完立刻扑上去亲了人家一口。等秦漠介绍完“这是我表妹”之后,他已经沉着而不失腼腆地跟郑明明求婚了。
他说:“你和我干爹属于旁系三代血亲以内,婚姻法注定你们今生不能结婚。但你不要害怕,我和你没有血缘关系,我刚才亲了你,我会对你负责的,你再等我十一年,等我初具规模就可以把你娶回家了。”
郑明明抽着嘴角半天回不了神,秦漠揉了揉颜朗的脑袋,一本正经地夸奖他:干得不错。而我受都市重生小说的影响,终于开始认真思考,即使颜朗不是穿越来的,有没有可能是重生来的呢?
我和郑明明合唱了首嘻唰唰。唱到“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时,大家都饱含感情,并且发现彼此有着相同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很自然就亲切起来。
颜朗一直坐在郑明明身边,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