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被征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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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孅
女王话题
阿雪
大家好,聪明可爱气质美少女阿雪来也……哈哈,我曾经为孅孅大才女第三十本小说写过一次序。这次我又来啦,为什么呢?话要从头说起。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MSN上一闪一闪的message映入本小姐睡眼惺忪的眼帘。“阿雪,我决定要把女王类定成我下部小说的主题,大纲我写好了,是这样的……”
我马上精神大振,“哈哈,这不是XXX吗?妳不怕被扁喔。为了妳这种不怕死的勇敢精神,我豁出去了,帮妳写序。”
事情就是这样,我既不是八卦人也不是闲闲没事做,而是我真的觉得女王类的女生充斥在我们周围,她们因为女王个性让自己遍体鳞伤却不知错在何处--
“昨天气死我啦,我男朋友帮我买盐酥鸡居然叫我等了半个小时,我罚他两周不要见我……”、“昨天我当着他朋友的面把我男朋友臭骂一顿……”、“我把我男朋友电话挂掉了,反正他会打来……”、“我男朋友要跟我分手,每次我说分手他都哄我,可是这次他居然答应了,我其实是乱讲的……”
这些话听起来是不是非常熟悉?是不是多多少少听人讲过一次或是很多次?每一个讲着这些话的女生都很委屈,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怎么会受到如此的待遇,想当初两个人刚在一起时的甜蜜越想越不甘。
做为女生,几乎每个人都会向往可以与自己的恋人携手走在宽阔平坦的爱情大道上,然后得到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完美童话结局。然而大家有没有想过,公主与王子也是需要智慧与互相尊重,才可以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如果公主天天要王子做牛做马,出言辱骂好像家常便饭一样的话,我想王子也会选择离开的。
有人曾经说过,爱情就像一座天秤,爱情中的两个人分居两侧,一方升高则另一方降低。所以有些自认为聪明的女生觉得把男生踩在脚底,凡事大权在握,就可以稳坐爱情宝座,笑傲江湖,称霸一世。
真的是这样吗?
也许爱情的开始,男生可以包容与原谅女生的无理和任性,他会对自己解释说因为爱。可是事情一次又一次的重演会冷却了爱妳的一颗心,无论他曾经怎样的爱过妳,时间久了,也会逐渐麻木变冷,最终离去。
将心比心,如果男女角色对调,妳一次又一次的看着自己的自尊被心爱的人践踏脚底,妳还会无怨无侮的跟从前一样爱着他吗?
女王们,请走下妳们尊贵的宝座,在自己心爱的人离开之前紧紧的抓住他的手,与他一起平实的生活吧。爱情好像一棵树,不是种下种子就可以让它任意生长,如果不浇水施肥剪枝除虫,它也是会枯死长歪的。用心的呵护它,它才会长出美丽芳香的花朵。希望每个人的爱情之树都可以生长得郁郁葱葱,都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写在故事之前--黎孅
在写“五星级金龟婿”时,脑子里一直在想着“第三者”这个系列的每本书名和内容设定,我也跟友人小白雪讨论这一系列的故事。
当我把这本“女王”的大纲跟小雪讨论时,她噗一声笑出来,跟我说--
“怎么女主角很像XXX。”
这个我所写出来的女主角,性格非常女王的翁羽珍,灵感是来自我一个认识了非常多年的姊妹淘,十四岁以前我们知道彼此,但因为不同班我们没说过话,十四岁那年因为分组班加上露营活动,我们的孽缘从此开始。
我是她的爱情垃圾桶,女孩子总会跟姊妹淘哭诉恋爱的苦处,可她每次来哭诉都被我骂,哈哈哈,认识我这个理性到不行的人,算她倒楣。
把分手挂嘴边、吵架不论谁错一定是男方道歉、歇斯底里、把男人的尊严踩在脚底……
她的问题很多,但我认为,在交往的时候女孩子会有一点点的任性,这都是正常而且合理的,可以上这四点,我认为是最不可取的“坏习惯”,偏偏她都有,原本我以为我这种性格的朋友只有她一个,可没想到……不只,我的姊妹们有女王性格的还真不少,知情以后我还吓了好几跳,想不到我的朋友都这样!
因为我这种性格的朋友太多了,而且她们往往在谈恋爱时吃到不少苦头,所以我决定把“女王”抓出来写一写,但又顾虑到--
把我朋友的性格全部写出来,这个女主角一定会被讨厌吧!所以我把她美化了,只保留一部份的性格。
可很奇怪,我这些女王性格的朋友都非常喜欢小动物,像那位XXX小姐,长得满漂亮的,不美会死!但是她对不认识的男孩子都会摆臭脸,非常难追,而如果一个要追求她的男孩子带只狗啊、猫啊,她脸色就会缓和许多,她自己也说,如果要追她的男人牵一只大狗,她会去跟狗玩,绝对不会摆臭脸,听到她这么说我就想:怎么追妳的男人都没用过这一招啊?都摆阔还是怎样?
又,这可以写耶!
当她边吃饭边说得很开心的时候,我就在那边偷偷的构思:心里OS。:Yes!就是妳了!我要写!
我相信这种性格的女孩子很多,我也知道这只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想用这种方法抓住男友,可我从我朋友身上看到太多血淋淋的例子,女王性格的她们在情路上跌跌撞撞,恋爱一开始都是美好甜蜜又充满包容的,但蜜月期过了,这种方式根本留不住男人的心,只会让所爱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远,想握牢却又抓不住,最后,是一次又一次的难堪分手。
小雪与我对于女王性格的女生都感到心有戚戚焉,所以她主动说了,我写完“女王”她要帮我写序,开玩笑,我怎么可能放过她呢?虽然有时候她很小白(笑),但是思想都很有深度,我在《咆哮淑女》中所写的“爱情鲜花论”,其实就是小雪写的哦!我觉得写得太好了,所以借来一用。
希望这本书,以及这两篇序,能够传达我的意思。
黎孅信箱:100台北邮政33之376号信箱
第一章
这是一家非常有格调的咖啡厅。
“牧神的午后”位于人潮往来众多的信义计画区,不似大型连锁咖啡厅那般人多嘴杂,聊个天也得提高音量,在这里,可以安安静静的坐下来,享用店主人精心调煮的咖啡。
从咖啡豆的研选、烘焙、磨粉到煮沸,随着天气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店老板对于咖啡的热爱,喝过一次的人都会迷上那种温醇的滋味。
程昭暐是在一次访友时,意外发现这个地方。
牧神的午后装潢不是以原木的暖色调为主,而是非常有地中海风格的白色以及蓝色,挑高的楼板上头是一个透明的天窗,抬头便可看见蓝天白云,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让人错觉置身于希腊,再配上好喝的咖啡,根本就像是在渡假。
昭暐就是爱上这里给人的舒适感,在大台北这个不断与时间竞赛的城市里,牧神的午后就像是人间仙境。
每每到此享受下午茶时光,体内的咖啡虫和空乏的精神都会获得极大的满足。
他肯定,就算日后工作再忙,他也会是这里的常客。
这里的客人水准极高,不会喧哗吵闹--在今天之前,他是这么认为的。
扶了扶滑下鼻梁的眼镜,昭暐瞄向右前方情人座那头的一对男女。
男的高大壮硕,是个体骼不赖的猛男,女的艳光四射、咄咄逼人--是的,从美女脸上的表情看来,确实看到咄咄逼人这四个字。
她抬起精巧的下巴,用那双画得非常费工夫的双眼,睥睨的看着她对面的壮硕男人,然后,冷冷的道:“我们分手。”
音量不大不小,正好让牧神的午后所有客人听个明白,当然,昭暐的位子离他们如此之近,想听不见也很难,装做没听见也太矫情了,他干脆放胆看下去,反正看热闹的人也不只他一个。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投射在这对协议分手的男女身上,只见美女一脸不耐,脸上挂着嫌恶的表情,而猛男则是满脸通红,一双牛眼瞪着她,满脸的不可置信。
大伙莫不担心--这无法接受事实的男人,会不会站起来殴打美女?
“妳说什么?”猛男僵硬地沉声问。“妳要分手?!”
“对。”美女满不在乎的说。“你不是我要的男人。”
“妳想分就分,妳当我是什么?!”猛男站起来,对着她咆哮。
美女根本不怕他,懒懒的瞟了他一眼,冷哼道。
“好聚好散,别在外面丢人现眼。”弹弹指甲,让人不得不去注意她十指上华丽的指甲彩绘,上头还有闪闪发亮的水晶呢!
“妳只顾虑妳自己,一点也不把我放心上!”猛男青筋暴跳,壮硕的拳头往桌上一槌,害得桌上脆弱的骨瓷咖啡杯发出清脆的声响,差一点跳起来直扑地面。
美女喝光咖啡,站起身,高傲地冷哼。“我不想说第三次,我们分手,就这样了。”她拎起GUCCI包包,转身走人,态度恶劣。
猛男一见她走,立刻挡在她面前,不让她这么轻易离开。
“干么?”美女不耐烦地翻白眼。“不要浪费我的时问。”
“我不分手!”猛男双目凌厉,眼睛泛红。
“你满足不了我。”美女歧视地扫了他一眼。“我以为你跟别的男人不一样,其实你跟其他人没什么分别,我不要你!”
被女友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指他满足不了自己,是男人都会甩头离去,但猛男并没有如此。
“我会改!我发誓!”他指天指地立誓,企图挽回女友分手的决心。
“很多事情天生注定,想改也改不了。”美女讪笑不已,藐视的眼神让人不难想象她指的是什么。“我对你没兴趣。”绕过他欲走,不料猛男当场跪下来,抱住她的小腿。
“羽珍,不要这样对我!我不要分手,我还是很爱妳啊……”猛男涕泪四溢,跪地哭求变心女友回心转意。
大爆冷门,怎么那猛男没抡起拳头给她一顿打啊?看起来他就像会殴打女友的人啊。
“你很烦耶!”翁羽珍抽回被他抱住的腿,不耐奇QīsuU。сom书烦的朝他一踢。
哇!先动手的人竟然是美女,难道她是女王不成?!
“呜呜呜……羽珍,我不要分手……”猛男哭得伤心,像被遗弃的小狗。
“闭嘴!我最讨厌男人哭哭啼啼!”羽珍受不了的低吼。“你要继续在这里哭,没关系,反正丢脸的不是我。”她潇洒地道。“总之,就是这样了,我要去找个能够满足我的男人!”
“妳会有报应!”求和未成,猛男心有不甘,带着满怀怨念诅咒。“总有一天妳会尝到苦头,翁羽珍!妳这个魔女总有一天会败在男人手上!”
“那个男人绝对不是你。”她高高在上地冷哼。
看着眼前的闹剧,昭暐不禁觉得好笑。
女孩在男友面前多少有些娇气,但这么女王性格的还真是少见,尤其她甩男人的手段,简直可以说是心狠手辣,把男人的自尊狠狠践踏,一点也不给人留余地。
女孩子还是要温柔点才可爱,不过这种女王性格有时更会挑起男人的征服欲。
那个中看不中用的猛男,实在太丢男人的脸了--
“你笑什么?!”
兜头劈来一句质问,让昭暐从思绪中回过神来。
抬眼,正好看见羽珍恶狠狠的瞪着他。
原来是他笑出声来,惹恼了女王啊!
他没说话,脸上更没有尴尬的表情,回以她的是更加温和的笑容。
羽珍一肚子火,冷哼一声,转头离去。
而猛男也在店主人的安抚下默默离开,结束这一场意外的闹剧。
留着山羊胡的店主人送来一杯刚煮好的曼特宁,放在昭暐桌上,淡淡的道:“她也是常客。”
他不禁挑眉。“常在你店里上演--”这闹剧?
店主人微微一笑,一脸稀松平常的表情。“一年总有五、六次。”
换算下来,不就两个月换个男朋友?看来女王换男人的速度还真是令人眼花撩乱啊!
不过昭暐倒是十分好奇,“你允许?”在这么高格调的店里上演这种如连续剧般的芭乐闹剧?!
店主人咧开白牙笑。“习惯了。”
换言之,若成为牧神的午后的常客,则会时常看见方才那种闹剧,而店主人并不反对自家店里被当成谈判分手的地点。
“不怕上社会版头条?”要是见血怎办?
“羽珍对男人很有一套。”店主人暧昧的眨眨眼。“经过她调教的男人,都会变成女王脚旁的狗。”
听他这么说,昭暐忍不住笑了出来。
既然是狗,自然不会对女王不利,这女王蹂躏男人的功力可真是高竿啊!
“有趣的女王小姐。”
“可不是吗?”店主人说完,转身回吧台忙去。
昭暐莫测高深的看着女王小姐方才坐过的位子上,留下喝光的咖啡杯,不禁……对这个艳光四射、流行感极重,个性却十足女王性格的小姐感到好奇。
都谈分手了,还能气定神闲的把咖啡喝完,难道在她眼中,咖啡比起那男人重要?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