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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骗艳记-第3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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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是决计不会暴露另外三颗龙珠的,能不能找齐剩下的三颗就看她的本事,如果能找到,很快就能送走瘟神,如果找不到,也好让她死了贼心,无论如何都有脱身的希望,何乐而不为?何况答应的痛快点,还能留下个好印象,为逃跑做好准备,修为高又怎么样?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相比之下,和她作对实在是明智。

不到片刻的时间,王浩就做好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同行就同行。同时,他放出风狸通知卓月,大意是他没有危险,让她不要来找自己,合适的时候再汇合,分头行事。

心儿看见胖子愁眉苦脸的神情不免觉得可笑,和她同行有那么痛苦吗?换成别人求还求不来呢?

“想通了就好,佛祖在菩提树下苦坐四十九天才得以想通,从此功德圆满,你才这么一会儿就想通了,他日的成就不可限量,那么,要不要叫上你的同伴?”

心儿见过卓月,因此知道胖子的确有个同伴,虽然她此刻提醒没有别的意思,至少能说明她不怕王浩搬救兵。

胖子何尝听不出她调笑的意思,无奈此刻不是发作的时候,跑路的时候,一个人永远比两个人方便,王浩明智的拒绝了。

“臭娘们,看谁笑到最后!”

“对了,我还有一口多余的飞剑,送你了。”无心即不愿意和陌生男人同乘,也不想步行,迫不得已只好出点血,表面上看,那应该是一口劣质飞剑,和胖子在草庐扶贫的飞剑是一个档次,这种货色也好意思送给胖子,亏她拿得出手。

“垃圾!”王浩和剑灵同时骂人,而且都是在心里。这种货色,放在手镯里都嫌占地方,还好意思飞出去招摇,那不成了转着圈丢人。

毕竟是魔界拳头最大的人,还是魔尊的亲信,不至于这么寒酸吧?

魔君赛夺挂掉以后,他的财富应该是全部落到这个女人手上,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应该是魔界最大的富婆。

王浩不死心的将飞剑擎在手中,屈指弹了弹,放在耳边细心倾听,沉闷的嗡嗡声,材料一般,失败!胖子又抓住剑尖,用力弯曲剑身,直到和剑柄贴到一起才突然放手,又是阵强烈的嗡嗡声,剑倒是恢复了原状,可惜弹动时太僵硬,缺少灵动的感觉,这说明张力不足,提纯也不够彻底,失败!在往下就是阵法的变化,倒是简洁大方,一目了然,除了能飞没有多余的功能,而且速度一定不快,以胖子的阵法见识都能一目了然,阵法的稀松平常可想而知。试验了云逸教授的所有鉴别方法以后,胖子不得不承认,这口表面上平平无奇的飞剑的确是一无是处,绝望中,他一口咬上剑身,他要验证,这把破剑是不是用普通白银炼制的?而且还没有提过纯。

“唉,凑合着用吧!”剑灵好心安慰,魔君的确是魔界的领袖,但是那不代表他富有,事实上,赛夺除了一剑一盾再无长物,即便留存下来,也该交由下一代魔君继承。

魔界和玄门都差不多,高手通常都不富裕,就是七大护法,也是生活上比别人奢侈,不见得有几件像样的法宝,真是得了口好飞剑,不是留下自己用,就是收藏,断然舍得不拿来送人。

话说回来,胖子的修为虽然不高,却是玄门顶级富豪,用这样的飞剑确实委屈了他。

“你不会用飞剑?”心儿见他迟迟不肯御剑,还做出稀奇古怪的举动,止不住出声询问。要知道,胖子和秦坚战斗的时候,在千钧一发的时候都没有使用飞剑,除了他没有飞剑,似乎没有更好地解释,一个从来没有过飞剑的人不懂御剑有何奇怪。

为了证明自己懂得御剑,为了证明不是土包子,王浩终于抬起了脚,当蛟皮靴子接触到单薄的剑身,脚下明显的一沉,飞剑不堪重负的弯曲。

意料之中的状况让王浩苦笑出来,此前所做的试验就是这个用意,现在,他至少知道这飞剑不会断掉,当然,除非是争斗当中,飞剑段掉的几率微乎其微。只不过王浩用惯了裂天之痕这种阔剑,突然换上两指粗细的飞剑,而且还是劣质的,心里落差实在太大,一时间还真不习惯。

飞剑缓缓地升起,即便材料在烂,工艺再差,动力方面还是不用顾虑的,王浩只是担心平衡问题,这飞剑实在太细,勉强能放上脚尖,大半个脚丫子都是悬空的。而且,这是他第一次尝试用单脚站在飞剑上,为了表现的帅气一点,他将双手放到背后,要是来个打滑可不是闹着玩的。

剑灵察觉胖子提心吊胆的窘态,一副你没有我就不行的语气,幸灾乐祸道:“是不是很想和以前一样,来个辗转腾挪,给心儿表现一次你的御剑术。”

“还腾个屁,小爷现在就剩挪了,我TMD就想换换脚!”对胖子来说,金鸡独立从来都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从心儿的角度看过去,王浩像一头踩钢丝的熊,搞笑的是,这头熊虽然丑态百出,却能稳稳的站在飞剑上,显示出不凡的平衡能力,假如有一口合适的飞剑,他一定很快就能上手,不至于如此狼狈。

第三百八十三章 同路(下)

心儿一上路就朝正北的方向赶去,而且是日夜兼程的赶路,这说明她的目的很明确,不是漫无目的的乱转。

这个发现让胖子喜出望外,只要目光明确,就耗费不了多长时间,为此,他将逃跑计划延后,其实就算不延后,他也没机会实施,一路上都没停过,哪有机会跑路阿?

到了第三天,反而是应该着急的胖子先撑不住了,连日来滴酒未进,还灌了一肚子风,哪受的了?何况他还一直保持金鸡独立,这个动作看似简单,要长期保持,难度系数非同一般。

恰逢远处浮现出一座小酒馆,他说什么也要下去歇歇脚。

“修真者还用吃东西?”心儿对他的借口啼笑皆非,联想到他大嚼野味的情形,还是依了他。

“吃东西不光是为了生存,也是一种乐趣,再说了,不吃东西也要歇歇呀。”王浩一屁股坐在长凳上,大咧咧的把脚往桌子上一放:“老板,点菜。”

心儿这才想起他在飞剑上一直保持金鸡独立,虽然偶尔能换换脚,三天下来也够人受的,随即展演一笑:“说的也是,我们吃些东西,然后步行上路,对了,那飞剑好像不合你用,为什么不说出来呢,我这里还有别的飞剑。”

“还有别的飞剑!那你又不早说?”王浩一个支撑不稳,差点连人带椅子翻到后面去。

仍然是劣质飞剑,稍宽,应该能舒服一点,当然,这主要是心理作用,只要不属于阔剑,胖子就只能站上个脚尖,何况,他仍然要保持金鸡独立。王浩并非自己找罪受,而是要制造错觉,假如让这个女人以为他御剑超烂,跑路的时候便能多出一分把握。

考虑了片刻,王浩还是拒绝了她的好意,理由是习惯了。

片刻后,一头烤鹿摆上了桌子,胖子开始享用大餐。

心儿不喜欢说话,胖子也不想找麻烦,所以两人都是无语,一个埋头苦吃,一个看着别人吃,情形有些让人发笑。

“我借用你的龙珠是要到魔界去,你不用担心。”心儿以为他害怕,率先打破了沉默,毕竟两个人是同路,而立利益上没有冲突,如今的情形看似没有必要。

胖子这回学的乖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沉默是金,简单了哦了一声,继续吃东西。

这样的表现再次引起心儿的好奇,要知道,在她的印象里,胖子十分健谈,而且油嘴滑舌。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去魔界?”

“不想知道。”王浩连连摇头。

要压制住好奇心是十分困难的,剑灵都对主人的表现格外满意,要是早有这种素质,何至于惹到天大的麻烦?

心儿淡淡的一笑:“你很特别,我不会白用你的龙珠,等我找到大鹏长老,我向他求另外三颗龙珠,无论成与不成,我都不留难你。”

在王浩的思想里,长老就等于怪物,难道那个老怪物懂得炼丹?魔族两次开启魔界之门,他们之中一定有炼丹师,并且手艺还不赖,难道就是那个大鹏长老?王浩出道以来顺风顺雨,唯一的遗憾就是找不到同行,验证自己的炼丹术到了什么地步,此刻悄悄竖起了耳朵,可惜心儿将话说到一半却突然打住了。

“你说的大鹏长老,他手里有龙珠?”终于,王浩还是没能逃脱好奇心的摆布,几乎就在同时,他听到剑灵的抱怨“白痴,谁叫你多事的,要知道大鹏长老的事,直接问我不就行了。”

“罗唆的好像是你,在嚷嚷,小心我废了你!”王浩假意摸了摸立在桌边的劣质飞剑,尽管卖相惨了点,好歹也是佳人相赠。

“好,好,好,当我什么都没说过,你随便。”剑灵气呼呼的消失。

“你没听说过大鹏长老?”心儿满是疑惑,大鹏长老在魔界可谓是家喻户晓,连普通的居民都听说过他的名字。

不管是玄门还是魔族,炼丹师都是稀罕物,不同的是丹王喜欢低调,除了最后的十年大开方便之门,之前很少露脸。大鹏长老就不同了,除了炼丹师的耀眼光环,本身也是叱咤风云的人物,在魔界是神一样的存在。

“说实话,我初出茅庐,什么都不懂。”王浩连忙谦虚。

心儿将信将疑,解释道:“大鹏长老是当世唯一的炼丹师,德高望众,就是他炼出五枚龙珠,才能开启魔界之门,可惜所有龙珠都在上次大战遗失,大鹏长老说过想重新炼制,也不知道成功了没有,据他所说,五龙珠里,冰龙珠是最难炼的。其次是火龙珠,连他也无法保证每次都能成功,十次能成功一次都是幸运了,恰巧这两颗龙珠你都有。我猜想,可能他炼出其余的龙珠也说不定,所以才带你去找他。对了,你的龙珠是从何处得来的?”

经过一番询问,王浩大致了解了状况,心儿不能肯定大鹏长老有其余的三颗丹,也不知道人家肯不肯借,此去有碰运气的成分。

活了几千年,炼丹无数,大鹏长老的炼丹水准差不到哪儿去,十次能成功一次,说明他没有合适何的火焰,应该是采用别的法门取巧炼制,到底用什么方法取巧?王浩在瞬间想到十几个,成功率都在十分之一左右,那种概率,他基本上是不会尝试的。

王浩正听得入神,被她突然一问,顿时慌了阵脚,反问道:“我如果说是祖传的,你相信么?”

“不信。不过你不用告诉我,我就是随口问问。”心儿委婉的笑了笑,她本来就不喜欢说话,刚才的话比过去三年加起来还要多。

大约半个时辰以后,三十多明破天的爪牙其势汹汹的杀到,不由分说就把胖子围在中间,坐在旁边的无心也不能幸免。

正如此前猜测的一样,秦坚回去以后,立即说出胖子藏有龙珠的消息,并且力证胖子就是突袭据点的凶手,不过为了隐瞒出丑的事,连同心儿的出现也省略了。破天当即派出弟子追赶,通知沿途的据点出人阻截,要不是两人日夜兼程的赶路,当天就是破天的爪牙追上了。

“瞧,我说的没错,破天派人杀你了。”心儿一本正经的说道。

“那我还要感激你是不是?这个坑本来就是你挖的!”王浩一肚子的怨念,他也不能永远跟在女人的屁股后面,暴露身份是件非常不利的事。

“说的也是。”心儿突然感觉很有趣,要不是她指出胖子逃走的方向,人家一早就脱身了,要不是她放走秦坚,人家何用受到追杀?不知道为什么,她老是和胖子为难,每次看到胖子化险为夷,她就觉得很好奇,每次看到胖子倒霉,她都会没来由的感觉到隐约的快乐。对她来说,快乐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她几乎忘了那是什么感觉,可是现在,她不得不承认生活中又有了期待,期待胖子再玩出花样,然后看他再一次倒霉。

“交出龙珠!乖乖受死!”对方不过是些小角色,不知道心儿是何方神圣,口气蛮横到了极点。

“我靠,交出龙珠还要乖乖受死,你有病是不是?”饶是王浩满腹怨念,还是被几个不知死活的傻小子给逗乐了,倒霉不可怕,只要有人比自己还倒霉,生活就充满乐趣。

对方一时间没醒悟过来,还傻乎乎的问道:“此话何意?”

王浩提醒道:“这还用问!你让小爷乖乖投降,总该有点甜头。比如说交出龙珠,可免我一死什么的,我还能考虑考虑。什么好处都没有,谁肯投降呀?交出龙珠是死,不交出还是死,小爷凭什么要交出龙珠,上了岸的鱼还要板一板呢。”

虽然搞笑却不无道理,对方也意识到那些话存在语病,不过他们接的命令就是如此,人要杀,龙珠也要夺,至于谈条件的事,他们身份低微,做不得主。不过,破天先后被端掉几十个据点,这笔账如今全记在胖子头上,肇事者不死如何挽回颜面?至于龙珠更是志在必得,貌似破天亲自到场,也没有商量的余地。

“少废话,交出龙珠!”错归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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