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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异世淘宝女王-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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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尔脸色变了。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一章 … 马铃声

风家族是马上的家族,他们像风一样自由,虽然住在变了祖先的游牧习气,徽章上的图腾也是他们的召唤兽金蜂,但他们崇拜马神,爱马如自己的家人。同样,驯马、御马也是一等一的高手。

吉利尔到现在才明白路易的战术是什么,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十几个追风家的士兵挥舞的奇特马鞭名为“马神鞭”,是传说中一匹大如巨龙的神马死后,由其骨、其皮、其鬃毛制成的,世上所有的马见了马神鞭都会立即臣服,就像兔子见了狼一样,连逃跑的勇气也没有,只能哆嗦着站在当地,任其宰割。

这一刻他很后悔,他不该为了显示孤傲家的威势而带着重甲骑兵来的,如果全是步兵,路易今天必死无疑,可是现在后悔来不及了。就听马神鞭在挥舞时呜咽般的鸣响,那些追风家的士兵口中更是念念有词,仿佛是为他唱响的丧曲。

片刻,所有的马全惊了,长嘶着、哀叫着扬蹄踢蹬,有的还拼命在原地转圈,更有的干脆跪伏在了地上,无论背上的主人怎样控制和安抚也无济于事,反而被纷纷掀下马来。

重甲兵骑马冲起来威力很大,但是落下马来就行动笨拙,连从地上爬起都很费力,何况马儿掀翻主人还不算完,而是疯了一样四处乱窜,踩踏得落马骑手伤亡了三分之一还多。顿时,吉利尔的人数优势消弥大半,剩下地人也在甲页的碰撞声和铁蹄的践踏声中惊惶不已。战斗力下降。

“路易,你居然!”吉利尔也被掀下也马背,但他站在队伍最前面,没有受到踩踏之苦,只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切,眼看成为泡影,不禁恼羞成怒,起了鱼死网破之心。

“我们两家之间多年来争斗不断,但我从来没有用过马神鞭。因为我以为那是人和人的战争,凭的是智慧、力量和勇气,动用神器和魔法是懦夫的行为。”路易神态坚毅的道,“可是今天不同,你抢走我的未婚妻,并以此作为要挟,对付这样无耻卑鄙之事,也只好用点不寻常地手段。骄傲吧。吉利尔,马神鞭自从魔法消失后就再没有用过,今天为了你而破例。来,我们为盈禄伯爵小姐决斗一场,我要堂堂正正的让你明白,没有人能从我身边夺走她!”

他说完这话,又打了一声忽哨。哨音一落,他的大白马就从一片混乱场地那头奋蹄奔来。在天色将亮的一片灰蒙蒙中,像一处洁白的云飘落在了地面上,中途无数人阻拦。却没人能够拦住,马神鞭对它也毫无影响。

路易把长剑插回腰上的剑鞘,在大白马奔到身边的一瞬,以一种极快速和优雅流畅的姿势翻身上马,同是右手往下一抄。立即把孤儿提起,放在马背上。

他又把她像破布袋一样横放在马背上,让她很不美观地呈趴状!

孤儿万分无奈。可也只好抓紧马鞍不动,忍耐着被硌着的肚子传来的阵阵不适感。他是怕她受伤,才不让她骑在马后吧?这样想的话,心里会舒服一点。而且这姿势虽然难受,但勉强可以看得到全局,观察角度还算将就。

就见路易左手从鞍侧拿起他那对亮银色的轻便战斧,右手一提马缰,高呼一声,“为了我的美人!”纵马冲向了吉利尔。

吉利尔似乎不愿意和路易正面相对,而且他也没有马,于是向后急退,由他的侍卫们一拥而上。

直到此刻,双方的混战正式开始了。

孤儿不愿意看到杀戮和流血,干脆把头深深埋起,不看也不理。但是围绕在路易身边地、刀斧砍入肌肉的声音、骨头的碎裂声、人地惨号声和马鸣声、还有喷溅的血液落在她的头发上,让她无法忽略这场短兵相接的战斗。

虽然在战前就折损了吉利尔三分

人马,但路易一方在人数上还是以十几对二百,好在马上,有冲击力,而那些重甲兵行动起来连步兵也不如,双方地实力此消彼长,一时之间打了个平手。

受大白马的行动路线所限,孤儿看不到吉利尔,只听到他声音略有点凄厉的笑道,“路易,你做下了准备,难道我没有吗?你自恃勇武,可是我还埋伏了三百人,看你要如何杀出重围。干脆投降吧,我会给你一个全尸,不然我把你地尸体挂在龙牙堡外喂乌鸦。”

“操你,老子从来不知道投降为何物。”路易笑道,又随手砍死两个人,战得性起,粗口也暴出来了。

“咚”的一声,天空中又爆出一支焰火。而几乎就在同时,喊杀声从四周响起,看来吉利尔不是耍诈,他果然还有人马埋伏在附近。

这样一来,形势就发生了逆转,势均力敌之势变成了路易一方惨战,尽管马神鞭挥舞不止,来增援的孤傲家的骑后再度纷纷落马,但又加上两、三百人的人数优势,还是使孤傲家一方大占上风。

孤儿伏在马背上,和路易的身体挨得如此之近,她都能听到他因为用力挥舞战斧杀敌而变得浊重的呼吸,也能感觉到他肌肉的起伏。可是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靠路易保护。

忽然,她听到路易闷哼一声,接着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了她的后颈之中,惊恐中勉强抬头看去,就见路易的左肩上被砍中一刀,因为没有穿盔甲,刀口很深,血如泉涌。

“你受伤了!”孤儿一惊,说了一句人所共知的废话。

“是啊,再许诺给我一个吻,我就不会从马上倒下去。”他无所谓的笑笑,可是因为连痛带累,脸上全是汗水,金发贴伏在了额头上,眼睛却还亮晶晶的。

“好,我给你十个吻,你不能让吉利尔打败,快点逃出去。”孤儿大叫,“实在不行就丢下我,吉利尔想得到盈禄家的继承权,不会杀我的。”

“我不同意。”路易又砍死一个试图伤害大白马的人,鲜血更是四溅,“没人能从我手里抢走你,除非我死。”

孤儿觉得路易这样是不理智的,可是她没有时间劝他,因为在短暂的缓和后,他再度陷入缠斗,而且越来越吃力,孤傲家的人似乎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围在大白马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才几百人,看来却似乎杀不完一样。

看来,她这次的逃跑计划要失败啊,还连累了路易。

孤儿心中的沮丧和绝望混杂在一起,感觉很难受。而就在这时,在一片嘈杂的声音中,她似乎听到了一声清脆的马铃声,就像暗夜中死神降临的信号。

瞬间,四周的一切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孤儿的感官似乎超越了空间和距离,看到起伏的山峦上站着一匹比夜还要黑暗的高头大马,马上骑士身着黑色的盔甲,黑色的狮子头盔,手中的巨剑在渐渐笼罩大地的晨晖中闪耀着可怕的蓝光。

“阿德斯!我在这儿!”

她大喊起来,声音中有几分兴奋和释然。他来了,她得救了!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二章 内讧

过,她的声音固然很大,但在喊杀声一片战场中也被奇怪的是,尽管如此,却好似许多人都听到了她的呼喊似的,不约而同的向山道的另一侧看去,或者是那名黑衣骑士的存在感太强大了,让人无法忽略。

就见阿德斯举起疾风巨剑,剑刃上死亡的蓝光像流水般掠过。接着,他一提马缰,纵马驰来。

铁蹄得得响,地面也似有微颤,每个人都感觉到了极度的危险,不等吉利尔发话就自动撤离路易身边,各自寻找有利地势,紧张的等待着那幽灵般的黑马和死神般的骑士降临于人群。

霜雪的速度很快,大大超过了正常马匹,似乎是能飞翔一样,片刻就冲到了战场上。追风家的士兵还在挥舞马神鞭,操纵孤傲家的战马乱踏乱踢,搅乱吉利尔的战阵,但这些完全影响不到霜雪,它就那么骄傲、直接、充满力量的闯了进来。

接下来就是短兵相接,孤傲家的骑手人数从多,虽然身穿重甲,行动不便,但站在一起也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打不了人也能绊了马腿。可是阿德斯实在太强悍了,这么多士兵在他眼里有如练武时用的草扎靶子,他纵马跃入人群,挥舞疾风剑,砍瓜切菜一样,断肢残骸在他身边飞舞,好多肢体还藏在盔甲中,就已经被他砍离了身体。

那一刻,孤儿明白了为什么他号称死神!

她埋下头,不忍再看。虽然都是敌人,毕竟也是血肉之躯,可惨叫声地堵不住的传入了她耳朵。正心下发麻之时,忽然感觉身子一轻,路易已经把她抱了起来,终于不让她再趴在马鞍上,而是坐在他身前了。

“他是谁?”路易问。

“阿德斯军团地头儿。”

“哦,就是那个冒充八百年前死神的人,那个冒牌的佣兵之王吗?是你你花钱雇了的?”

“他不是冒牌货。”不知道怎么。有人说阿德斯坏话时,孤儿有点生气,“再说了,你怎么知道我雇佣了他?”

“亲爱的小姐。”路易无奈的笑,“塔撒大陆虽然大,可是秘密长了翅膀,片刻间就能飞遍十大家族。不过所有人都说他是假冒的,要知道魔法已死。八百年前的人与物,不会再回来。”

孤儿险得说,阿德斯是她亲自挖出来的,是性质上属于她地奴隶,但却生生咽下了这话。她不知道阿德斯复活的原因是什么,也许他有秘密,所以她不该到处乱讲。

“不过他的马真是神骏,居然不受马神鞭的影响。要知道我的霜雪可是从小马驹时就日夜感受马神鞭的存在。这才可以无视神马之力的,你那佣兵的马为什么也可以?”

“霜雪?”孤儿一愣,那大黑马原来是路易地吗?但她随即意识到路易是指自己的马。

这两个人直是奇怪了。为什么给马起一样的名子。其实路易的马是大白马,叫这个名子倒贴切些,阿德斯的马明明是黑的,难道是意指黑雪吗?

“他的马真是帅死了。”路易赞叹道,“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大陆上神马已经灭绝,我甚至怀疑那马是神马后裔。从这匹马上来看,他就算冒充八百年前地死神也情有可原。毕竟他的马、他的剑都是极品宝物,能有这种装备,当个佣兵之王也合格了。”

“他地人也很强大,你没看到他对敌吗?虽然残酷些,但不能否认他的无敌。”孤儿瞄了一眼战场,有一半人已经或死惑伤于阿德斯的剑下。吉利尔大呼小叫,可是败局无可挽回。

她说着,稍一回头,正看到路易肩上的伤口狰狞的外翻着,还有鲜血汩汩流出,登时吓了一跳,惊叫道,“路易,你现在马上去治伤,至少得先止了血!天哪,这伤口好深。”

“你地佣兵在为你战斗

么能袖手旁观?”路易扣过马头,“我注意到你叫我没有叫我公爵大人,这是否意味着你接受我了呢?”

孤儿气得想跳下马。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在调笑,可是路易用那只伤臂揽着她的腰,她不敢稍动,以免让他伤口加大。

而正当她犹豫地时候,路易也杀入了战团,虽然像他这样打仗还把女人放在鞍前的从未有过,但因为孤傲家的士兵已经被阿德斯吓破了胆,他单手执斧也能应付。

阿德斯一人杀入战阵已经很可怕了,再加上本就骁勇善战路易,真的好像虎入羊群一样,羊虽多,却只是猛虎的食物。

不过路易打了几下就停下了,叹气道,“都让他杀得差不多了,打来没劲。”

他说这话时,和阿德斯是并排而立,两匹霜雪似乎还很友好,没有互相呲牙咧嘴,也没有互相喷着鼻息踢蹬,而阿德斯回身看到孤儿,想也不想,一把把她从路易的怀里抓过来,让她横坐在自己的马鞍上。

路易只觉得身前一空,没料到这佣兵会这么做,顿时大怒,“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执斧指着阿德斯。

阿德斯根本不理会,像没有听到一样,看似粗鲁,但实则轻巧的扳过孤儿的脸一看,见她虽然憔悴了些,但神色正常,这时候还有闲心,眼睛叽哩咕噜的四处乱看,显然没有受到伤害,心中稍安,然后努力忽略掉自己未见到她时的担心,和见到她平安无事后的开心。

“我再说一句,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否则我不管你是否解了围,照样不客气。”路易真的怒了,晨曦中的灿烂金发显得有些冷,活泼开朗的神色在这一刻显得无比严肃认真,杀意弥漫,有一种说不清的魅力。

“我在验货。既然没事,我就要带走了。”阿德斯冷冷的吐出几个字,有点厌烦的味道,似乎不屑于解释,可是不得不说明一下情况。

这回轮到孤儿大怒了。什么?验货!拿她当他保下的货物吗?他就没有一点人类的感情吗?尊重一下她会死吗?对女人绅士一点,会中毒吗?

她气得回肘打向阿德斯的胃,这是小独教她的女子防身术招式,对付不怀好意的色狼非常管用。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穿着盔甲,这下子手肘正撞上钢铁,疼得她轻叫了一声。

她的叫声刺激了路易,他策马上前一步,挥斧便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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